蒂尔色猎场是尔戈尼金岛最著名的猎场。猎场里划分东西两区,东区是贵族区,西区是普通区。每个区里面又划分为野场、训练场、跑马场、休闲区等等不同区域。
猎场的大门在一处山谷里,进去以后是一处大广场,蒂尔色山矗立在广场后,高高的棱线分割着辽阔的天空,四周的空气混着泥土味和花香草香。风过山谷,仿若隐隐哀鸣。
我在记忆里搜索到那个支线人物的名字——布兰登·格雷沙姆。利圣科王国的一位公爵,“奈奈生”曾经的主人。如果他在这个猎场,那一定是在东贵族区。
我把目光投向东区的山头,太阳从东蒂尔色山后往更高处爬,天空澄明无有一丝云彩,灼灼的日光没有阻碍地照进眼里。这么美丽耀眼的山陵,其上踏足的人究竟几个衬得起它的美丽?
先跟着耶索普他们进了西区。东西区是一座山脉的不同山区,中间是相通的,不过没有官道可走,只能自己摸索。若直接从东区大门进,不好进不说,还要给耶索普他们问,未免横生枝节,我打算到了西区后寻个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悄悄溜走。
不是不愿意把这件事告诉同伴们,但他们知道了,一定要闹着帮我报仇,扯来扯去又是没完没了。我没有时间同他们掰扯,更何况,这件事、这场复仇,一定要亲手完成的。
在耶索普的指导下练了会儿木仓,我不动声色地跟他提议:“这样干打猎没有什么意思,不如我们来比赛吧?分成两队比,看哪一队打的猎物又多又大。”
耶索普哈哈一笑:“奈奈生,你才刚学会用□□就要和我比?要是贝克曼和你一队还差不多,和老大一队,他也不怎么会用木仓的——嗳?老大又到哪里去了?他今天怎么这么奇怪?是又闯了祸吗?”
“一句话,敢不敢比?”
“有什么不敢的?”耶索普给木仓上膛,一双眼燃起熊熊斗志。
“好,不过我要同路一队,你和香克斯一队——”我慢慢说。“为什么?你和老大关系那么好,怎么不跟他一起?”我嘘了他一声。“我惹了香克斯生气,这会儿估计不愿意见我呢。你不要提这件事,就陪着他打几个厉害的猎物解解气嘛。”“那行吧——”
约定好后,我带着路往东走。路是个很开朗单纯的人,只管跟着我走。我们偶尔停下来打打猎,路还大方地要把自己宝贝的带骨肉分给我吃,毫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正计划着要骗他。
已近正午,山风还是凉的。明晃晃的日头藏在碧绿碧绿、重重叠叠的叶子后面,软乎乎的云彩不急不忙地坐着慢列路过它。啾啾鸟鸣不绝于耳,淙淙小溪从脚边摇着铃铛蹦蹦跳跳地去往丛林深处。
我和路在溪旁的大石头上坐下休息,他悠闲地拿肉一口口填进胃里,总是很欢畅的样子,满脸轻松惬意的笑。把系统出品的迷药倒进水壶递给他,他没有丝毫怀疑地接下,倒进嘴里,还夸着:“奈奈生,这水真好喝!有点甜甜的。”
越是好骗的人骗起来负罪感越重,因为这样的人付出的信任往往是最纯粹的。我避开路的目光不敢看他,等着药效发挥。这种迷药的效果类似于酒醉,不会让人沉沉睡去,只是脑子迷糊些,晕乎乎的。也是怕把路一个人留下,万一昏睡过去,给野兽袭击就不好了。
把迷蒙着的路轻轻靠上背阴的大石头,靠的近了,看到那双藏在红色圆墨镜后的眼睛半闭着,疑惑地望着我,又望望我身后,咬着舌头吐字不清道:“奈奈……贝壳……”
贝壳?系统的药许是水土不服了,路吃了它居然说起中文来了!不过只听到一声模糊的贝壳,再没有下文。可能是这迷药回光返照的一点药效?
“好好,你想要贝壳是吧?我给你捡一大堆,串成串挂在屋子里,以后看见它们就想到我,记我一辈子怎么样?”我随口哄着他,等他安静下来,把身上的小风衣脱下给他披上。
我们停留的地方离东西区的交界很近,人迹罕至。我把路安顿好,直起身四面一扫,一个人也没有看见。时间不等人,不敢多耽搁,向着东区的山林奔去。
猎场是很大的,若是没头苍蝇地找,怕是下个月也找不见人。左右不是第一次氪金了,氪得越来越没有负担,我在系统那里买了一个实时标记目标人物的小地图,定位到那个什么什么沙姆。这种人的名字不耐烦记,一秒就忘。
有了地图还是要慢慢找,但在山间行走已是经验丰富,难不倒我。过了东西区的过渡地域逐渐看到零星的人,都是些衣着高雅,端坐高头大马之上的贵族,甚至还有些漂亮的贵族小姐,一身精致衣衫,妥帖打扮,由仆人牵着马在玩。
难怪猎场要分区,东区的雅与西区的野确乎是融不在一起的,或者说——不打起来就是天大地大的好事了。
离地图上的标记愈来愈近,我停下往身后凝神看了看。不知是错觉还是怎样,从东西交界那里就好像有人跟着,几次回头看又什么都没有。
“难道是太紧张了?”
正是关键时候,不能马虎大意。为以防万一,我在原地扔了一个□□,趁着浓雾飞速七拐八拐地绕路跑。
觉得就算真有人跟着也该甩开了,我擦擦手心的汗,稳住心跳。越是靠近目标,脑子里有关他的记忆就越清晰。继承了“奈奈生”记忆的我是连她的感情也一并继承了的,我不是她,我也是她。
她是一个人留在了黑暗里,救赎她,也是救赎我。那么美丽温柔的少女,命运却叫她过早地把青春消耗在高墙深院里。十四岁的时候被卖给有着变态收藏癖好的布兰登公爵,他把她当做最完美的情人收藏,生活在玻璃柜中,用药水洗去身上所有疤痕,不许她身上有任何瑕疵,不许她哭不许她笑,只准做他喜欢的表情。
她好像一个美丽的布娃娃,被提着线安排好一眼看到头的生命。外表光鲜亮丽、精致璀璨,而那颗被牢牢缚住的心早枯成碎片。
到她死之前那六年,她去过最远的地方竟只是布兰登公爵的海边别墅。她脖子脚腕带着锁链,在别墅巨大的玻璃落地窗前看海。那时候窗户外高悬着星辉闪烁的银河,银河烧出一道无限璀璨绚烂的光。
在那道光下,她看到海岸边影影绰绰的阴影里停着一艘海贼船。船上旌旗飘扬,她一颗心跟着旗子颤动,等回过神已经打开了窗户,眼神落在海贼旗上挪不开,好像世间万物的脉搏都在和着旗子舞动的频率振颤。
只一眼,她爱上了那面旗子。爱着的,那面旗子所代表的自由的意义。
入了神的她没有注意到窗外的树上盘着一条毒蛇向她吐芯,等发现的时候毒蛇已经弓起身子,随时准备扑上来。那一瞬没有怕,只是遗憾,她才刚爱上那面旗子呢!
突然一声木仓响,毒蛇从树上掉下来。她往木仓响的地方看去——那艘停靠的海贼船上,一个咬着烟的黑发男人刚刚收回手上的木仓,没有再往这边多看一眼,好像只是举手之劳。而那份洒脱、那种自由,是在闪着光的。
明月当空,浩瀚的大海仿若一片茫茫的雪原,天上的银河一动不动,地上的雪原波澜壮阔。那艘海贼船和那个轻描淡写救了她的人就在那个月夜成了泊在她心头的、一场落了雪的旧梦。此后经年,不能忘。
被玻璃柜钉住的粘稠岁月里,他们正是那片海上不断呼唤她的光,从遥远的地方不断飞掠至她眼中,而在其后波浪滔天的海上叫她有投身风雨也不再回头的勇气。这份勇气把她带去那片大海,吞没前生,赐予今世。
无论哪个奈奈生,原来都是为了他才来到这片海上。心有恐惧,还慢慢靠近。
真奇怪,我明明是接收过这段记忆的,那时候为什么没有注意到?为什么没有注意到?我的红发海贼团和我深深爱着的人,我是早就见过他们的啊。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