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很宽,也很长,弥亚和萨尔狄斯手牵着手走了好一会儿,才终于随着人流一同抵达了桥的那一头。
下了桥,他们就进入了王城的外城区。
王城被三条环状运河切割成数个环形的城区,身份地位越高,居住的地方就越往里。
被最细的内运河环绕的圆形中心区,就是宏伟壮丽的王宫和主神殿的所在地。而外城这一片是平民们的居住地,也是普通商贩往来的区域,所以这一片地段虽然繁荣热闹,建筑却颇为粗犷简约,大多是以实用为主。
外城区这里随处可见如蚂蚁一般忙碌着的人们,大多数人衣着陈旧,手脚粗糙。除了忙着工作的大人们,还有不少小孩在大街上你追我赶地玩闹着。
两个披着不起眼的陈旧亚麻布外罩的少年混杂在人群之中,并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从未出过家门的萨尔狄斯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转头左看右看,但是朝四处看了几眼之后,他很快就没了兴致。
内城区是贵族的住所,街道平整洁净,建筑皆是由光滑石块建造,还点缀玉石和金银饰,一座座精巧得宛如大型艺术品般,极尽华美。
比较起来,外城区的道路显得凹凸不平的,也脏了许多。
平民住着的屋子一眼看上去都极为粗陋破旧,其中不少居然是用廉价的木板搭建成的,毫无美感,而且房子外面多少都有着积年形成的擦不去的黑色污垢。
或许在一般人看来还行,但是在自小养尊处优的萨尔狄斯看来,这一片脏乱且丑陋得令他难以忍受。
再看看那些忙碌的平民们,穿着的都是破破烂烂的粗麻布衣服,皮肤因为风吹日晒而显得黝黑粗糙,面色饱经风霜,带着生活磨难的皱纹。
真丑。
萨尔狄斯满心嫌弃地想。
在他府邸中,最低等的奴仆都穿得都比这些平民好。
他转回头,看向弥亚。
嗯,眼睛舒服多了。
虽然这家伙的美貌不及自己,但是看久了还是很耐看的,勉强可以让自己多施舍一些目光在这家伙身上。
傲慢的波斯猫在想些什么,弥亚是不知道的。此刻,他坐在路边,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双眼瞅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进了外城走了一会儿之后,他就找了个稍微安静点的地方,拽着萨尔狄斯在路边坐下,暗暗琢磨下一步怎么行动。
要怎么做,才能安全地前往内城区?
王城被换成运河切成三个环城,越往里,住着的人地位就越高,守卫也就越发森严。
平民居住的外城通过大桥很轻松就可以进来,但是再往里,跨过运河的桥都被卫兵牢牢地看守着,不允许身份不明的人进入。
总不能直接让萨尔狄斯跑去对卫兵说,他父亲是特勒亚将军吧?
而他自己……
弥亚想想自己的身份,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
他的身份一旦曝光也会引起不小的麻烦。
得好好想个办法,最好是能悄悄地回去,不能引起太大的骚乱。
就在他托着下巴认真思索着的时候,感觉有人戳了戳他的胳膊。
“我饿了。”
安静了没一会儿的金毛波斯猫又开始嗷呜嗷呜的闹腾。
“我要吃东西。”
萨尔狄斯这么一说,弥亚也感觉到自己肚子传来了饿意。说起来,他们今天似乎都还没吃过饭。
他忽然记起和那位中年商贩告别时男孩偷偷塞给他一块面包,于是转头翻了翻系在腰间的袋子。
扒开袋子,黑面包从袋子口露出一头,弥亚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从这块硬邦邦的黑面包上掰了一小块下来,塞给萨尔狄斯。
“你就给我吃这个?”
萨尔狄斯睁大眼看着手中黑黑的一坨东西,不满地看向弥亚。
他的目光中写满了控诉,那模样,就像是受到了什么非人的虐待。
“只有这个,不想吃就饿着。”
萨尔狄斯攥着手中黑黑的一坨,抿着唇皱着眉看了好半天,显然内心在剧烈地挣扎。
最终还是饥饿战胜了嫌弃之心,他一脸不快地咬了一口。
下一秒,他呸的一下吐了出来。
“这东西能吃?”
他捏着手中硬邦邦的一坨,难以置信地问道。
这黑玩意儿一口下去硬得崩牙,而且干巴巴的什么味道都没有。
不仅难吃,还粗粝得要死,不小心咽了一点下去,磨得他嗓子疼,感觉就像是咽粗粗的砂砾一样。
他记忆中所谓的面包都是白白软软的,带着一股奶香味,表面还点缀着不少葡萄干杏仁碎之类的干果,吃起来非常香甜……现在他手中这坨黑东西到底哪里像面包?
这根本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玩意儿好吗!
“能吃,这东西就是住在这一片的人每天必备的食物。”
弥亚一边回答,一边也咬了一口。
他也忍不住皱起脸,因为实在是难以下咽。嘎嘣嘎嘣咬得牙疼,强咽下去又扯得嗓子疼。
好吧,他也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但是他好歹比萨尔狄斯多一点点常识,他知道这玩意儿应该就是平民们充饥的主食。
“这种东西是人能吃的?”
萨尔狄斯嫌弃地将手中的黑面包丢还给弥亚。
弥亚接住,勉强将嘴里的一点硬咽下去之后转头看他。
“不吃了?你不是饿了吗?没有其他吃的东西。”
萨尔狄斯哼了一声:“我就是饿死在这里,也不吃这东西。”
哦,那就是说,还不够饿。
弥亚将萨尔狄斯抛回给他的那块黑面包放回袋子里,自己继续默默地、艰难地咽着难吃的黑面包。
他可不会哄着他吃,更不会惯着他。
问:熊孩子挑食怎么办?
答:饿一顿就好,一顿不行就多饿几顿。
萨尔狄斯强忍着这种对他来说很陌生的饥饿感,偏生已经到了傍晚时分,家家的烟囱都开始冒烟,隐隐有饭菜的香气从附近的屋子里飘出来。
食物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使得他腹中的饥饿感越发强烈,更让他坐立难安。
偏生刚才又说了那样的话,黑面包也丢给了弥亚,他向来爱面子,再加上黑面包实在难吃,他只能忍着饿意,抿紧唇,沉着一张脸不吭声。
若是在家中,下仆们早就紧张地围过来哄他了,可弥亚……
他忽然觉得有点委屈。
想回家。
想吃烤得焦脆的小羊排。
想吃软软的洒满杏仁碎的白面包。
想吃葡萄酒或橄榄汁腌制的烤鸡肉兔肉鱼肉。
想喝加了很多很多蜂蜜的甜滋滋的牛奶。
脑中不期然浮现出昨晚他还在府邸中时那顿丰盛的晚餐,萨尔狄斯情不自禁地咽了一口口水。
印象最深的是餐桌上那块烤得焦黄的小羊排,很大一块,满满的都是肉,肥瘦相间。上面撒满了香料,盛在雪白的餐盘中送上来的时候还在滋滋作响。肉已经烤得金黄,外酥里嫩,更是香气扑鼻,光只是放在桌上,浓郁诱人的香气就萦绕了整个房间。
现在回想起来,那简直是无上的美味。
可他当时是怎么做的呢?
那个时候,他觉得小羊排油太多香料味太浓太腻味,所以只吃了一口气就嫌弃地将剩下的丢到地上。
……悔、不、当、初。
萨尔狄斯懊恼地想着。
明明那么美味的东西,他当时为什么会嫌弃?为什么还要丢掉那么浪费?
要是换成现在,他绝对一口不剩地将那块烤羊排啃光!
咕噜——
这是某个正幻想着美味小羊排的金发少年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的从自己肚子里发出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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