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天晚上,尚儒客栈的几位伙计酒足饭饱,正收拾着准备歇下。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拍门声,跑堂的小爷名唤山庭,不敢怠慢,一路小跑着上前应门。
山庭刚把门开了条缝儿,就大惊失色,用背把门顶住,向着客栈其他人惊呼:“山贼!”
客栈众人都面如土色,抖似筛糠,只一名书生模样的小账房还算镇定。
山庭早年在江湖上混过两年,多少知道些浑话,拍门声越来越响,他眼一闭心一横,出声道:
“佛前莲花开三朵——”
门外声音停顿,有人粗声接了下半句:“春来杨柳摘几支——哎呀!是道上的伙计?”
山庭悬着一口气连声套近乎:“是是是,我们这是正宗的黑店。”
谁料门外大笑一声:“那就巧啦,我的强项就是黑吃黑。开门!”
山庭用计不成,差点跪坐在地。此时,客栈内吕姓书生站起身来,神色不悦:“行了,怕成什么样了!这个事儿啊,就包在我身上了!”
说着他不顾众人惊异的目光,一手开门走出去。一时间,所有人都贴上门来,竖起所有耳朵听着门外动静。
吕书生:“请问,哪位是当家的?”
山贼:“咋,想单挑?”
吕书生:“单挑?我一个,单挑你们一群!”
这一声过后,就是一片刀剑混战的声音,门内几人面面相觑,心中忐忑。
不久之后,门从外面被推开,书生进门,出言安慰:“是我,别怕。通知衙门来收尸吧。”
他神色如常,杂役小妹凑近,指着他脸上的血迹大惊:“你流血啦?”
“在哪儿呢?”
“这儿啊”
吕书生抬手拂下那一点殷红,指尖轻捻:“这不是我的血。早知道,我就不用剑了。”
山庭眼中书生形象已经高大了几分,看着那血迹斑斑的长剑:“你还会使剑呢?”
书生将剑收至身后,负手而立,形容俊逸:“实不相瞒,在下正是神笔书生吕落第!”
众人惊呼:“神笔书生,文才武略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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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笙坐在潮流情报处二楼贵宾包厢,吃着糕点听着楼下的说书声,脸上笑意满满:“怎样,这本武林外传买得不亏吧?”
书店的章老板喝着茶,也是乐呵:“是不错。销量只是尚可,但听书的人络绎不绝。”
“我可是听说了,大家都在求着写续集呢。结果正主不写,武林外传的同人话本倒是冒出来不少。”
“吕先生不在意这个,这些话本的出版权我都收揽过来了,有钱大家一起赚。”
......
两个人说着眼下书报风向的闲话。片刻,随着一声响亮的拍案之声,今日份的说书结束,楼下的人渐渐散去。
等人走得差不多了,沈笙蹦起身,拍掉手上的食物残渣:“今天多谢章大哥款待!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去啦。”
两人算熟,章余也不客套:“那我也不留你,想听说书随时来。楼下有明日场的预告。”
沈笙出门时,不经意地看了一眼那贴画:
“混世人魔第一场:前传”,又名“金笔书生和芙蓉女侠的那些事儿”
沈笙边走边摇头,最近作者们的脑洞越开越大,自己都有点跟不上了,要不明天再来听一场补补脑。
只是这标题,怎么感觉好熟悉......
暮色之中,沈笙一路蹦回了同乐坊。
这几天她带着可乐糖球两只猫,来十八里铺做常规检查。一来就把猫扔在林烁小兽医那里,自己住在同乐坊偷得清闲。
眼下正是同乐坊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候,沈笙怕惹麻烦,进门没出声,一路溜达到后院要上楼。
“怎么的,这都两天没回家了,离家出走?”她刚踏上楼梯,被路过的殷坊主调侃了一句。
沈笙面色不改步履不停:“那是,小别胜新婚嘛——”
“你要和谁别啊?”
楼上有熟悉的声音传来,沈笙听在耳里,却从心里生出花来,瞬间缓步换成狂奔,向着那个笑着的人冲了上去:“无双你来啦?不是说明天吗?是不是下班就赶来了?你累了吗?吃饭了吗?......”
殷坊主见怪不怪,反正这里的楼梯结实得很。
无双把阿笙拉进房间,转身就被抱了个满怀。
无双笑:“胜新婚?”
阿笙有两天没见无双了,耳朵痒痒的:“我乱讲的,我才不跟你别。”
无双把人从身上拨下来,阿笙自己跑到一边去洗脸,顺便报告这两天在做些什么。
无双每月要到十八里铺出一趟公差,一般是两天。阿笙算好了时间出来,过两天陪她一起回七侠镇。
“那两只小东西在小兽医那儿接受□□呢,回去的时候顺便接走。对了,你有兴趣的话,明天我带你去听段说书?秀才那小说改的话本现在火了,虽然出版的时候都改了化名,但老白和小郭他们的形象可逗了的~”
无双看着她眉飞色舞的样子,哪里忍心拒绝:“明天下班早的话,我就来找你。”
“那我下午就在书店待着等你。”
眼前人得意卖乖,无双伸手拨动了一下阿笙额前沾湿的刘海,眼神灼灼:“擦干净了?”
阿笙不说话,直接把脸凑上来,得了个温柔的吻。
第二天下午,沈笙避开饭后最热闹的场次,慢慢踱步到了书店,径直上了二楼,发现有熟人在。
“金姐姐你也来啦~”
清楼的金湘玉金掌柜也在包厢,见沈笙,自然笑着打招呼:“是啊,听说今天有新人说新话本,章老板请我来听听效果,我就厚着脸皮,来蹭一场了。”
“新人新话本?”沈笙坐下给自己倒水,顺便给金小姐添了茶,想起昨天看见的那标题,确实吸睛。
眼看着楼下人渐渐聚集,热闹起来。
沈笙最近晚上点蜡烛看书看多了,眼睛有些微微的近视,看楼下那人看得不真切:“这位新的说书先生,好像还很年轻,瘦瘦的。”
“是啊,这人今天还是第一场,听说话本也是他自己写的。老章虽然敢让他上场,但也不太放心,正在楼下盯着呢。”
“勇气可嘉,不知道实力怎样......”
说话间,楼下已经开场了。
“......”
“于是乎,金笔书生和芙蓉女侠不打不相识,两人渐生情愫......”
“这一次,两人终于尽释前嫌结为连理,很快,芙蓉女侠怀上了金笔书生的孩子......”
“为了这倒霉的孩子,女侠足足怀了十年零八个月。世人皆传她腹中的不是人,而是混世人魔......”
“芙蓉女侠坚持将孩子生下来,就在他出生时,芙蓉女侠耗尽精力难产而死......”
“金笔书生一夜丧妻,悲痛欲绝,却忽略了那角落里慢慢爬向自己的孩子......”
“就这样,金笔书生被孩子活活咬死......”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沈笙正听到兴起,说书先生拍案,故事在精彩处戛然而止,“下回分解!”
全场一片哗然,都在嚷嚷着要他继续讲下去。
那说书先生只微微一笑:“诸位,诸位!今天是小弟第一天开讲,感谢大家的捧场!咱们明天继续,多谢!”
观众反应热烈,章老板在幕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对着伙计吩咐了几句,随后上楼和大家评起这人来。
金小姐笑容熨帖:“老章你挑人真准。刚才我都听入迷了,只怕以后回忍不住经常来蹭听书了。”
沈笙回味着刚才的场面:“故事虽然狗血,但声音的情绪拿捏很到位。看着瘦瘦的,说书的时候竟有这么强的爆发力,厉害!章大哥你又捡到宝了,多少钱请的?”
“工钱都是按收入分给他的。只是他不肯久留,倒是可惜了。”
“哦?他在你这儿待多久?”沈笙觉得这人挺有个性,年轻人总爱追逐自由,不比她这有家有室的中年少女。只是这样一来......
“章大哥,他若是不在你这里,这十八里铺其他的......”
章余笑着抿了口清茶,商人本色尽显:“早就签好了,十八里铺独一家,他不会去别家开场子。”
沈笙知道自己的提醒多余了,就哈哈一笑,伸了个懒腰:“我要去会会他。”
说书青年正在堂下喝酒,他一身陈旧柔软的布衣,独自举杯的模样颇有些落拓潇洒。
沈笙见桌上除了酒没别的,就从二楼端了两碟下酒的小菜,递了过去。
“方才的说书真是太精彩了!”阿笙嬉皮笑脸,也不管对方年岁几何,先喊了一声哥。
青年眉毛一挑,细长的眼睛眯起看向阿笙,喉间逸出些低沉的笑。
和说书时候的浑厚嗓音不同,这一声带着十足的磁性。沈笙觉得耳朵都要酥了,还没来得及说下一句,对方端着酒杯递到了沈笙嘴边,修长的手指带着凉意,直接蹭上了她的唇:“姑娘,喝吗?”
唇边的酒香清冽,门口的人影手上提着关刀,眼神也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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