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第 131 章

    小丸子的手动了下, 她想把烤大蒜收回来。这时候对面沉默的艾斯伸出手,将烤大蒜接了过去。

    “谢谢。”

    他轻声说道。

    小丸子眼睛一亮,圆不溜秋的大眼睛看着艾斯,笑得害羞且甜。

    “不客气。”

    说完, 她快乐对艾斯挥挥手, “艾斯哥哥, 我先走了, 要是你喜欢吃的话就跟我说,我让张爷爷给你做。”

    不远处的张瓢耳朵动了动,一出手打错了张牌。

    廖清欢和陆长缨消食完后一个准备上楼休息, 一个得去顺子那。见到小丸子蹦蹦哒哒的跑过来, 脸上的笑容还特别兴奋的时候, 廖清欢问了句。

    “丸子你不是说要去写日记的吗”

    吃完饭小丸子就说自己要写日记了,把小圆子一起带到楼上去的。

    “我写了一点, 下来给艾斯哥哥送点东西, 上次艾斯哥哥不是给了我一个公主皇冠吗我也给艾斯哥哥准备了礼物。”

    小丸子大方的说道,不过她送的只是一串烤大蒜, 真正的礼物还没给呢。

    廖清欢微微点头, 没怀疑女儿说话的真实性。

    “那你上去吧这几天你的日记内容都没写哦。”

    她把女儿的手牵着,带着她一起上楼, 陆长缨转身去了顺子的房间, 晚上继续帮顺子做面试准备。

    小丸子哼哼唧唧的,小眼睛转动着, 有些不情愿。

    “前几天没写就算了吧日记不是应该当天就写的吗既然都已经过去了, 我都想不起来前几天发生了什么。”

    说白了, 就是想赖掉。

    廖清欢捏着她的小手, “话是这么说, 但前几天没让你写,是因为我们回来的时间比较晚,你都已经睡着了,才没写成的。可任务摆在那里,出发前你也答应了。更何况我也没让你每天都写,而是两天记录一次。出发前你都答应好了,出尔反尔的话,可就不是好孩子了。”

    小丸子颓丧的低下头,她就知道,自己是说服不了妈妈的。

    不过想到艾斯哥哥接过了烤大蒜,她又高兴了。

    这个可以写到日记里,记录艾斯哥哥接受了她送的烤大蒜。

    廖清欢也不知道小丸子表情一会笑一会颓废的是怎么回事,进入房间后看她乖乖的趴在桌子上,拿出自己带过来的小本子写日记后,她也就不关注了。

    到里面的小房间看看小圆子,这孩子躺在床上,身上被子也没盖,四肢摊开睡得正香,小脸都睡得酡红。廖清欢摸摸他的小手还有小脚,热乎乎的,放了心,把被子拉起来给他盖上,再把窗帘全拉上,这才算完的。

    第二天早上廖清欢不是自然醒的,大约是这些天到处奔波累着了,她一晚上都睡得很沉。

    这里的床非常舒服,柔软到整个人都深深的陷在里面。

    醒过来还是因为耳边响起了小丸子和小圆子兴奋的喊声,这才让她睁开眼睛。

    睁开眼睛后房间里没有人,门也是关着的。唯独阳台那里的窗帘被风吹得掀起来,吵吵闹闹的笑声就是从外面传进来的。

    廖清欢从床上起来,边上放着一件大的披风,她拿起来裹上,拉开阳台的窗帘。

    不同于昨天的小雨淅淅沥沥还有阴沉沉的天色,今天放晴了,天气非常好。

    把阳台门彻底打开后,喧闹声就更大了。

    她把身上的衣服拢了拢,走到阳台边扶着栏杆,看到林碗几个人在迷宫里窜来窜去。

    “这走不出去啊,不会是没有出口吧”

    说这话的是林碗,他在迷宫角落里,廖清欢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头顶。而出口就在他一墙之隔的地方。

    “怎么会没出口,咱们在楼上不是看到了出口吗自己不知道走还在这说没出口。”

    张瓢跟他隔着两道墙对话,看样子,其实他也找不到出口。

    这几个人半斤八两,吵吵闹闹的程度跟孩子差不多。

    廖清欢看了两眼就去找小丸子他们了,许糖过来了,这会抱着球和小丸子他们在迷宫外面的草坪里玩踢球,难怪笑声那么大。

    至于艾斯坐在不远处的树下,手里端着一杯茶,优哉游哉的喝着。

    这么会功夫,廖清欢也清醒了,她转身回到房间,换了个件高领羊绒毛衣,下身穿着一条褐色半裙。再搭上一件长款大衣,既保暖又漂亮。

    梳洗完成把门打开,守在外面许久的佣人冲她微微弯腰。

    “夫人”

    廖清欢没听懂她说什么,但看她手里拿着鸡毛掸子还有木桶之类的,就知道她是要打扫卫生的。于是点了下头算打招呼,没把门关上。

    到楼下的时候小丸子气呼呼的跑进来,炮仗一样,小圆子则是个跟屁虫。

    “妈妈,我不要和许糖打球了,他老是逗我。”

    小丸子看到妈妈就告状,她不想和许糖打球,不好玩,那是男孩子玩的。

    廖清欢掏出手帕给她擦擦脸,小圆子就在旁边巴巴的看着。

    “我看你玩得挺高兴的。”

    她刚刚在上面看得很清楚,俩孩子嘴都笑歪了,估摸就是小丸子小气和糖糖闹了点矛盾,才这么说的。

    小丸子仰着脖子让她擦,小嘴一翘。

    “反正我不打球,爸爸说今天天气好,下午休息一下带我和弟弟去骑马。”

    她就出了一点汗,背后也没有湿,给她擦好了又换了个手帕把小圆子拉过来擦。

    “好,要跟着爸爸好好学骑马知道吗不能乱动也不能瞎捣蛋。”

    廖清欢嘴角挂着笑容,叮嘱了一下都擦干净了,便拍拍他们的小脑袋让他们自己去玩。

    看着俩孩子又跑了,她慢慢的站起来,一回头就看到了笑眯眯望着她的百灵。

    “早上好,百灵女士。”

    廖清欢打了声招呼。

    今天的百灵女士不像昨天穿得那么夸张,只穿了条简简单单的深紫色长裙,看面料是非常厚实的,她手里也端着一杯红茶,似乎是随意走到这的。

    “亲爱的小姐,如果不是许勺和我说他们是你的孩子,我可不会相信这么年轻的小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不,是三个孩子的母亲。”

    她看了眼廖清欢的肚子,语气风趣得很。

    廖清欢微笑着说道“看来我在你的眼里非常的年轻。”

    “那当然,刚看到你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只有十八岁呢”

    百灵伸出手,搭在她的胳膊上带着她去往餐厅。

    “可爱的小孕妇,大家都吃完了早饭,只有你还没吃。我当然明白怀孕的母亲容易疲惫,但睡得太晚不吃早饭的话,对你的身体可不好。”

    她的语气像是一个温厚的长辈,在告诉家里的孩子注意身体,廖清欢没有一点反感,而是顺着她的话。

    “这里的床就像云朵,我睡在里面完全不想起来。”

    “那我或许应该在床垫上放一颗豌豆。”

    百灵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廖清欢听懂了,这是小丸子爱听的童话故事里的。

    她把椅子拉开,百灵则坐到一旁,作为女主人,她需要陪着客人,尤其这一位还是孕妇。

    佣人端上来的早餐很丰盛,又是中西结合。

    有煎饺,肉粥还有熏肉煎蛋炸蘑菇炸肉肠面包片以及牛奶,但每一份分量都不多。

    也没别人了,只有她吃早餐,不需要等着一起吃。

    杯子里的牛奶还是温热的,边上放着一个小罐子,里面装着方糖。廖清欢喝牛奶喜欢甜一些,不然单单喝纯牛奶总感觉有一股很浓的腥味。

    用小夹子取了两块方糖放到牛奶里,再用小小的勺子搅拌下,端起杯子喝下一口。

    牛奶的醇厚香味润了口又润了喉咙,把她的胃口也跟着打开。

    煎饺是许勺做的,里面的肉是牛肉还有大葱。她起得晚了,煎饺一直热着,已经没有刚煎出来酥脆的口感。

    但表皮薄而柔韧,底部还有一点点的脆,和着牛肉大葱一起,是她非常喜欢的早餐了。

    肉粥也是牛肉沫做的,里面还放了些撕碎的小青菜。米粒颗颗分明,粥面上还有一层粥膏,配合煎饺一起,那绝对是最佳的味觉享受。

    至于鹰式的早餐,熏肉的味道廖清欢很喜欢,不同于国内的熏肉,它这种有非常香的香料味,空口吃都非常不错。

    廖清欢拿一片面包,把切成薄块的熏肉放在面包片上,再放上简单还有炸蘑菇,包上另一块面包片,一起送到嘴里。

    面包片咬下去的时候口感很脆,咬下去的同时有非常明显的颗粒感,没味道的白面包,是炸过才有这样的口感。

    这一口能尝到多种味道,配合窗外碧蓝的天空,让廖清欢有点舒服的眯了眯眼睛。

    早餐被她吃得干干净净,和百灵一起出去走走的时候,她还摸着肚子和人说。

    “吃太多了,午餐可能吃不下。”

    “那太可惜了,我们的安德鲁大厨准备中午做大餐。”

    百灵拿过来一顶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见廖清欢没有帽子,又吩咐佣人去拿一顶过来。

    接过佣人拿过来的褐色宽檐帽,同她的裙子色系一样,非常的搭配。

    百灵把自己帽子的系带系好,又伸手帮着廖清欢系好带子,接着提起裙子,优雅的邀请她出门。

    “走吧,亲爱的小孕妇,我们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外面的太阳不大,但很暖和,用百灵的话说,就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这样的天气一定要出门走走。

    草坪上还有点湿漉漉的,他们都穿了皮鞋,很好的保护了他们的脚。

    后面的林碗他们还在迷宫里,并且看情况好像是出不来了,没准需要别人去解救他们。

    对于这样的情况廖清欢毫无同情心,一群小老头玩脱了吧

    “华夏男人真可爱,就像我的丈夫,这个迷宫是他提议做的。”

    百灵听着迷宫里此起彼伏的吵闹声,语气戏谑,给廖清欢说起迷宫的由来。

    “许勺弄的”

    廖清欢还有点惊讶,但想想许勺从小就古灵精怪的,在自家的庄园里弄一个这个还挺正常。

    “当然,但他只和孩子玩过三次,再也不玩了,这处迷宫就在庄园里放了这么多年,隔一段时间还得让园丁修建,为此我们每个月都需要向园丁多支出十鹰磅的工资。”

    她的中文不是很好,说得慢,发音也没有很准,但内容廖清欢全听懂了。

    十鹰镑约等于国内一百七十元了,修剪迷宫还真是一份高工资。当然,这高工资只是她认为,他听许勺说过,这边的佣人一个月能有几十块鹰镑,相当于国内小一千多块了。

    “但这十鹰磅能买回每次站在阳台上看到迷宫的好心情。”

    廖清欢轻声说道。

    她当然知道百灵不是觉得十鹰磅多,只是随口闲聊聊起来。

    俩人顺着路慢慢的往外走,看到艾斯的时候百灵叫了一声。

    “anse,你在这里做什么,看弟弟妹妹玩球吗为什么不加入他们,我记得你踢球非常厉害。”

    廖清欢看向艾斯,少年穿着单薄,不怕冷一样,端着茶杯慢慢的喝茶。听到百灵说的话也只是淡定的转过头,对廖清欢点了下头,便又移开了视线,压根就没有回答百灵问话的意思。

    百灵表情依然带笑,并不在意侄子的态度,她只是侧头和廖清欢说话。

    “我这个侄子或许耳朵不大好使,但由于他非常有威严,像极了我那位过世的父亲,所以我会原谅他这种没礼貌的行为。可怜的孩子,明明他的家庭医生是非常优秀的豪斯医生,居然没检查出他这种小毛病。”

    这么损的话听得廖清欢直乐,她发誓,艾斯的眉毛好像在跳,像是听懂了百灵的说的话。

    百灵可不管这些,把艾斯抛到脑后,就带着廖清欢去了后面的草坪,这一片草坪真的很大,放眼望过去,远处的森林看起来都比较小。

    她不知道这草坪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踩在上面并没有污泥出来,只能感觉到脚下松软。

    而不远处还有一些羊,并且戴着帽子的男孩子带着几条黑狗放牧。

    空气太清新了,这些年廖清欢一直待在酒楼里,很少有这么悠闲的时间。

    去两次京城,一次是被带过去的,一次是顺子考试。就算是玩,也没什么时间玩,着急忙慌的玩了三天,就得往回赶。

    那会她还是饭店的厨师,不能请那么长的假,得回去做事,孩子还需要上课,更不可能在外面玩痛快了再回去。

    现在酒楼回来了,她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可照样还是忙,肚子的孩子让她时常疲惫。刘红星他们解决不了的事情都得自己去解决。

    她不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也不能真的坐吃老本。她需要把心思放在酒楼上,要不是怀上孩子没那么多精力,她还想把酒楼再扩充,想再带几个师傅出来。

    家里的酒楼也不是一直都那么大的,据说当初就一个门脸,是慢慢扩张,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她没有要把酒楼弄多大的心思,也没想让酒楼多有名气。她只是想慢慢发展,给自己找点不一样的事情做。

    现在酒楼生意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海城但凡是有点钱的人,都愿意上酒楼吃饭。

    门口的队伍饭点之前就能排得长长的,但能进来吃的少之又少,往往前面进来的后面的人只能失望的离开。

    虽然酒楼这个状态很好,但廖清欢并不希望一直是这样,时间长了,大家就会认为聊家酒楼很难排队,渐渐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再一个就是当初她爷爷说过,以他们的家底,想随便出去玩都行,但为什么还要一代一代的往下传,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守着店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挣钱了,而是传承。

    酒楼的传承不像手艺活,找几个徒弟,一代代的传下去。但酒楼的基地不一样,它除了需要徒弟,还需要客人,尤其是捧场的客人。

    捧场的客人可以变换,但必须有人捧场。

    让客人捧场的唯一理由,就是他吃到嘴了,并且觉得好吃,勾得他念念不忘。

    但如果那些捧场的客人每次来都进不去的时候,久而久之,他就不会来了。因为让他们念念不忘的感觉已经消失,他的新鲜感被其他食物取代了。

    这并不是说廖清欢对自家酒楼的手艺不自信,只能说他们是厨师,可不是神仙,不会真让所有吃过的人记一辈子。

    但她能做到让所有客人满意吗没办法,她也做不到,众口难调这个词她一直都知道。

    每一代传承的人都有不同的发展,或许是奠定酒楼的基调,或许确定酒楼的风格。她也想给酒楼带来不一样的发展,那就从扩大店面这一块开始。

    至少,不会让那么多客人久等也吃不到,尽可能多的让客人们尝到他们廖家酒楼出的本帮菜。

    只是在做这些事之前,她需要把这第三个孩子安安稳稳的生下来,之后再做打算。

    至于年纪,她还年轻呢,出来百灵都以为她十八岁,所以,十八岁的她可以做太多事情了。

    百灵注意到廖清欢的眼神有些飘忽,显然是在想什么事情,她没有打扰,而是注意廖清欢的脚下,怕她摔倒,也担心会有什么虫蛇出来吓到这位可爱的小孕妇。

    等廖清欢回神,继续投入到天朗气清的享受中,不远处有几个人骑着马过来。

    都穿着英俊帅气的骑装,挥舞着马鞭的样子潇洒逼人。

    马蹄踏在草地上,跑过来的姿势非常漂亮。

    她和百灵站在一起看着那些人,边上几条黑狗摇着尾巴跳来跳去。

    “看看这些年轻人多厉害啊,当年我丈夫骑马还是我教的呢他第一次上马的情形我还记得,腿都在发抖。那时候我就在想,瞧瞧这可怜的华夏男人,实在是太弱小可怜了,我以后要保护好他。”

    百灵用她咏叹调一般的嗓音夸张的咏唱出来,逗得廖清欢捂着唇笑。

    她那些徒弟,还真没骑过马,被马吓到腿脚发抖太正常了。

    “不过我后来听说他一个人救了全船的人,我就在想这个华夏男人可没有那么弱小,他是英雄,是非常优秀的男人。”

    百灵又补充一句,之前她不知道许勺救了全船的人,后来知道了,便对许勺改观。

    那时候追求她的人太多了,父亲希望她嫁给许勺,当时的她并不愿意。发现他骑马害怕的时候还嘲笑了他,等知道许勺的事迹,她就觉得自己应该嫁给这么勇敢的男人。

    事实上,她这个决定做得很好,婚后的生活异常幸福,丈夫也是非常努力的人,对她多年如一日。

    廖清欢点点头,“许勺非常聪明,或许没那么厉害,但他的人品很好,是一位善良的人。”

    对于自己的徒弟她还是比较了解的,或许胆小,或许没那么完美。但人品上不需要怀疑,他们都是正直且善良的人。

    说话的时候那骑马的一伙人过来了,并不是他们认识的,随之而来的还有很重的血腥味。

    廖清欢捂着鼻子往后退了一步,她刚刚看到了这些人身上的木仓,马身后面有筐,大概是打猎回来的。

    “许夫人,上午好啊,我们刚刚去森林里打猎回来,这有一只非常漂亮的野鸡还有野兔,我准备送给你,听说庄园里来了客人,或许他们想尝尝味道。”

    领头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骑士帽,笑容爽朗的对百灵打招呼。

    百灵压着自己的帽子抬头,“谢谢你乔治,你可真是一位小天使。”

    骑士帽男人看向廖清欢,这是一位身形纤细的小姐,刚刚他看到了小姐的侧脸,秀美精致。

    “这位是客人吗”

    百灵热情拉过廖清欢的手,“对,这是庄园尊贵的客人,清欢。清欢,这是远方城堡的所有者,乔治子爵。”

    乔治翻身下马,见到廖清欢的时候眼中闪过惊艳。

    他单膝跪在廖清欢面前,眼睛看着廖清欢,朝她伸出手。

    “清欢女士,请允许我向您这位尊贵的客人行使一个吻手礼。”

    廖清欢没听懂他说的话,还是百灵翻译的。

    于是她伸出手被对方握着凑到嘴边,但对方并没有吻在她的手背上,而是吻到了自己的大拇指。

    也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怎么的,这个过程中她一个转头,就看到了陆长缨带着俩孩子,一大两小都瞪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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