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穿越VS穿书

小说:嫁给傻子男配后 作者: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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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可是直接把陈玉珠的脸都打肿了。

    连自己婆母生没生病都不知道,还嘴硬的在这里吹嘘自己婆母关系好。

    李归燕紧紧抿的嘴唇,生怕自己一不小心笑出声来。

    众人见刘如玉这一副护崽子的做派,心中再次感叹流言不可信。

    这哪像是婆媳不和的样子?

    求求老天爷,也让她们婆媳不和成这个样子吧!

    看清楚了自己被针对的局面之后,陈玉珠怂了,抿着嘴红着眼圈,可怜巴巴的。

    刘如玉怎么说也是世家大族出来的女儿。

    又年长了陈玉珠将近两轮,自然也不好意思将她赶尽杀绝。

    跟一个烟花柳巷之地出来的妾室较真,也实在是失了体面。

    她又关怀了几句,说了几句类似“吃好玩好”的话语。

    便找了个由头离开了,年轻人的席面,她一个长辈在这儿坐着,反倒会让她们不自在。

    沈思自认不是个聪明的,但也不能算个傻子,她当然看出来刘如玉是在替自己抱不平,替自己撑腰。

    一时心头有些五味杂陈,但心里终归是暖的。

    她起身送刘如玉送到了院门口,就碰到了“恰巧”路过的秦修远。

    秦修远站在刘如玉的背后,冲她眨眼睛,眨得眼睛都好似抽筋了。

    沈思想起了秦修远求自己求了好久的事情,微微颔首,示意自己明白。

    秦修远不知道抽的哪门子的风,非要承包她宴请诸位千金贵妇时的吃食。

    磨了沈思许久,见她不同意便神色黯淡,还像为了掩饰什么一样,扯了嘴角笑了一下。

    “你知道的,我因为被得道高僧看过说八字与忠义侯府相冲,便被送到乡下长大……”

    他的语气里都是落寞,一个大男人说着说着,竟红了眼眶。

    “我怕、我怕……县主她也嫌弃我是不祥之人……”

    虽说秦修远自己也认为他这副做派没有男子气概,可好死不死,谁让寿乐公主就吃这一套呢。

    “好好好好好!”

    沈思皱了一下眉,做出一副不忍直视的表情,似乎下一秒就会被秦修远恶心死。

    然而终究是嘴硬心软,“让你来准备吃食,但是清河县主有什么爱好口味,这我可是不知道!”

    忠义侯府的后花园弥漫着一股香气,一股令人闻了就食欲大开的咸香。

    沈思轻轻挑了一下眉,怪不得秦修远一定要自己为清河县主准备吃食,那叫什么“芭比求”的,原来是手艺特别好,所以才对自己那么自信。

    “好香啊!”李归燕也嗅到了,轻声说了一句。

    原本就到了快要吃饭的时候,众人本身也都有些饥肠辘辘了。

    可这东道主寿乐公主一直都没有要招待她们吃饭的意思,还兴致勃勃地说要带她们去后花园看看。

    良好的家教让这些贵女命妇们也说不出“饿了,要吃饭”之类的语句,只能面上笑语盈盈地跟着公主去的后花园。

    这才刚进园子,就闻到一阵扑鼻的咸香,众人这才反应过来沈思的用意。

    正想着顺势拍几个马屁,话还没出口,就看到了这一股咸香的源头。

    那是一个简易的火炉,上面放了一张简单的铁丝网和一块薄薄的铁板。

    网和铁板的下面,炭火红彤彤的,却没有明显的火焰,只有微微的一些青烟;网和铁板的上面,放着一些切好的肉片和一些简单的蔬菜。

    肉片和蔬菜被火烤着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做饭的人明显手法不太熟练,蔬菜和肉片都有一定程度的焦黑。

    这样一副场景,让原本想要拍马屁的那些贵女命妇们把将要说出口的彩虹屁又咽了下去。

    她们都不自然的笑了笑。

    这样的烹饪方式跟烤制差不多,但差别也很明显,虽说很新奇,闻着也很香。

    但这些长在帝都的贵女命妇们还是更喜欢家里的大厨做的那看着精致、吃着好吃的各种鱼肉点心。

    这微微带着焦黄的肉和蔬菜,虽然闻着香,但是感觉难以下口。

    寿乐公主将众人的尬笑的表情尽收眼底,她虽面上还保留着笑意,但那心里不知道把秦修远这个不靠谱的翻来覆去骂了几遍。

    她的面子都要被他丢光了。

    因而也没有注意到,秦修远那原本面上一直挂着温和笑意的暗恋神色微微冷了一下。

    纪凌韵攥手帕的手捏得更紧了。

    她装作不经意的往四下看着,果然看到一个人影“嗖”一下躲进走廊的拐角处。

    看身形是个男人。

    攥着手帕的手缓缓松开,纪凌韵默默将目光收回移到另外一边。

    那个人应该就是她穿越的这本起点后宫爽文《国士无双》的男主角——秦修远了吧?

    不愧是古早穿越设定的男主角,居然会在后花园里做烧烤。

    纪凌韵靠近人群,在她意识到自己穿书之后,便凭着记忆把自己能记起来的情节全写在了纸上。

    男主在后花园里做烧烤这么不走寻常路的情节,纪凌韵记得应该是发生在男主对她后宫的第一个女人一见钟情之后……

    可是她都有意避开秦修远对她一见钟情的情节了!

    没错,她,纪凌韵,因为同名同姓穿成了男主后宫的第一个女人。

    书中,男主因为娶了她这个县主,搭上了皇权这条线,又凭着自己是一个现代人的各种知识储备。

    一口气在朝堂上扶摇直上几万里。

    最后辅佐幼帝登基,几乎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掌权人。

    而书中的县主,更是贤惠得很,虽然男主角几乎见一个爱一个,但是“好妻子”县主每一次都是欢欢喜喜的把其他女人迎进门,“夫君高兴,我便高兴”。

    狗屁!

    她一个现代女性怎么会接受这种设定?

    好好的当一个富贵闲散的县主,它不香吗?

    所以纪凌韵果断的避开了书中一开始就写到的和男主一见钟情的情节。

    她和男主见都没见过,自然不可能一见钟情,所以为什么还会有后花园BBQ这件事情?

    纪凌韵正想着,忽的被一声尖叫拉回了心思。

    “诶呀!”

    陈玉珠被刘如玉下了脸面,正满心满意的想着怎么找回来,面前这一堆烟熏火燎的食物正好给了她理由。

    “我夫君不会让我吃这些的!”

    她可是听说了,这公主和那秦傻子是分房而居的,嫁了个傻子,恐怕这辈子也体会不到什么夫妻情.趣了。

    陈玉珠在心中想着,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

    刘如玉可不得疼着她吗?

    毕竟她那个傻子儿子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一个媳妇,要是气跑了,谁家还会有女儿肯嫁给这个傻子?

    “有味道!”

    陈玉珠哪怕说着嫌弃的话语,可这声音依旧是娇滴滴的,纤纤玉手还在鼻头面前扇了扇,仿佛那味道很酸很臭一样。

    “夫君最讨厌我身上沾上别的味道了。”

    许是做过青楼头牌的缘故,陈玉珠说话的尺度要比他人还要再大一些,偏生她自己还察觉不到。

    “每回夜里,夫君都喜欢把头埋在我的身上,他总说我这香味是他的续命香。”

    在场,许多未出阁的女子以及一些刚嫁人的新妇,被陈玉珠突然提到的闺房之乐给闹了个红脸。

    偏生这事情私密,她们也不好意思直接说什么,只能任由陈玉珠说着。

    许是已经被打压过的缘故,陈玉珠说话时对着沈思挑衅的表情越来越明显。

    是个公主又怎样?

    嫁了个傻子,不是和守活寡一模一样?

    那傻子知道什么是情,什么是爱吗?

    沈思皱了皱眉,思考着直接将人打死,扔在吏部尚书府的门口。

    那吏部尚书是参自己一本的可能性大,还是痛哭流涕向自己道歉的可能性大?

    大概会是找他那个皇后妹妹告她一状,然后他妹妹让他向自己道歉。

    想到了故人,沈思忍不住冷笑了一声。

    陈玉珠心中正得意,忽然听到一声冷笑,正想说什么又听见清亮的男声响起,软乎乎的,带着一股子憨意,“娘子,我找到你了。”

    有了男子前来,陈玉珠便住了嘴,不好再讲些什么夫妻情.趣。

    这倒让众人对突然到来的秦二公子秦牧起了一种淡淡的好感。

    只见秦牧一席宝蓝色外裳,与沈思今天的衣物隶属同一色系,看起来倒也般配得很。

    “娘子,我好想你!”

    秦牧走进依旧傻傻的笑着,身上带着一股子酒气。

    所谓家丑不可外扬,沈思没想着将自己与秦牧的冷战闹得帝都人人皆知。

    也就没有冷着一张脸,而是端着笑意喊了人来,想让人把这醉鬼拉走。

    “我不!”

    没想到这人虽然喝醉了,动作却是灵敏得很,他靠近了沈思,一把抱住,声音软软糯糯的。

    “娘子,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他边说着边把头蹭在沈思的颈间,像是某种祈求得到抚摸的大型犬科类动物。

    众妇人面上一红,微微移开了目光,心中感叹不愧是新婚夫妻,正是蜜里调油。

    “大家都看着呢!”沈思放柔了声音,手却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推了秦牧一把。

    却没有推开。

    “看着……看着我也不怕。”

    秦牧的声音明明带着醉意却真挚虔诚得很。

    “我要让所有人都做个见证,我秦牧最喜欢沈思了,我这辈子只娶她一个……我宇宙无敌,超级喜欢她!”

    这傻子说出来的话虽还带着稚气,却是世间许多普通女子最向往的事情。

    只与一人共白头,这承诺对于男子来说太难了,刚刚还在炫耀夫妻情.趣的陈玉珠,人人都说她受刘云仲宠爱——

    为让她做妾,在府中闹了个天翻地覆。

    冷落正妻,抬她做平妻。

    可她不也是几女共侍一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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