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第三章

    姜流云接过鲜花饼,看到姜思钰低头咬了一口手上的鲜花饼,也许是觉得好吃,平静沉暗的双眼微亮,进食的速度都快了起来。

    他伸手摸了摸儿子脑后的发辫,将自己的那一块饼也给了儿子。

    一个身穿白衣腰缠红腰带的少年从他身边经过,向祭司呈上手上的篮子,面色恭敬,“大祭司,今日的药草我已经采集好了,接下来要怎么做呢?”

    姜流云心中一动,极快的瞥了眼对方手上的篮子,各种绿色的新鲜药草装满了篮子,他只认出了其中几株是自己这段时日采摘确认了药性的,其它的则完全不认识。

    身穿红衣的大祭司看了眼少年篮子里的药草,满意的点点头,“你总是最快完成任务的那一个,弗拉尔。现在把篮子放到后面去吧,接下来的日子我会教你们认识这些药草的用途和药性。现在,你必须得和我一起迎接前来神庙参拜的信徒。”

    听着他们的谈话,姜流云心中百转千回,面上却波澜不惊,抱着儿子离开了神庙。

    等到出了门,他才开口,“神庙的祭司会用草药?”

    自来到这里十多天,姜流云父子二人一直留在那个海边的村庄,从未见过村中人使用草药,依此处的落后程度,他本以为此地的人们并没有使用药草医病治伤的认知,如今却在神庙中见到神庙中人已经有了对草药的认识,心中不由又惊还喜。

    “是啊。”库珀如今已经不对姜流云问出这些常识性问题而感到诧异了,只当对方来的地方并无弗洛瑞斯的信仰,于是点点头回答:“弗洛瑞斯是生机与鲜花之神,传说是他在大灾难后来到人类当中,用草药治病救人,所以他也是医药的神明。每一个弗洛瑞斯神庙的祭司,在成为祭司之前都必须要学会使用草药。”

    姜流云心中微动。

    大约因为地域与气候不同的缘故,在大唐许多药草在这里都遍寻不到,而这里也必然有许多药草是大唐所没有的。

    在无人引导也无经卷记载的情况下,他想要精通此处所有的药理知识,绝非一日之功。

    若神庙内已然对药草有了成文的认知,那必然能作为一条极好的捷径。

    姜思钰领会父亲的意思,紧接着问:“只有神庙里的人才能学习使用草药吗?”

    “只要经过大祭司的同意,想要成为医生的人也可以进入神庙学习。”回答的人是拉提,这位慈和的老人在说起有关神明的事情时总是格外严肃,“但他必然要通过大祭司的考验才算完成学习,否则,他就不能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替人看病疗伤。”

    姜思钰询问的看了阿爹一眼。

    姜流云摸了摸他的头,没再开口。

    离开了弗洛瑞斯神庙,姜流云抱着啃着鲜花饼的儿子,跟着拉提祖孙二人前后继续参拜了另外几位他连名字都记不清的神明的神庙。

    前前后后折腾下来,直到结束时太阳已经朝西偏了好几分。

    村人在城门口集合,打算一起回村子,有村人看到姜流云背上分量不少的葡萄,面上虽然诧异,但因并不熟悉,到底没有开口询问。

    就在众人打算出城之际,有一队强壮的男人列队从城外走来。

    他们披甲执锐,明显身份不同于常人。

    打算出城的村人们赶紧后退避让。

    就在这一队数十人即将路过的时候,打头的年轻的金发男子忽然脚步一停,转身看向人群之中那一抹显眼的蓝色。

    姜流云也察觉到了那金发男子看过来的目光,抱着儿子的手紧了紧,眼帘低垂,面上不动分毫。

    那男子大踏步走到他们面前,随意道:“外来人?”

    他看着眼前这一大一小两个长相漂亮的外来异族人,目光紧接着落到他们身上带着珍珠般光泽的深蓝色衣料和身上戴的白银饰品上,再看看他们明显较周围人更为细腻光滑的皮肤,眼神不由慎重了两分,收起了那一丝漫不经心。

    姜流云微一点头,并不出声。

    金发男子继续问:“你们从哪儿来?”

    姜流云面色平静,随口道:“海的另一边。”

    听到这含混的回答,那男子没有再细问,扬了扬下巴,笑道:“你们头上的银首饰做工不错,我从未看见过如此精细的雕工,这是你们家乡的工艺?”

    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有一个通用的潜在规则,那就是先敬罗衣后敬人。

    因此姜流云和儿子今日虽然没有戴那华美的大银冠,却也没打算穿戴得过于朴素惹人轻鄙。

    父子两人都将一头黑亮的长发编成松垮的长辫,用银扣扎好,头上还分别戴了银蛇与银蝎的头饰。

    这一身穿戴带来的效果便是,在城中巡视之时时不时对周围的平民呼来喝去的守卫,在面对这父子二人时的态度明显带上了几分平和。

    说到底,金银在偏僻的小村中或许难得,然而在王城中却算不上什么稀罕物。

    就连城中稍显平常的人家,家中多多少少也有好几件金银饰物,但论手艺做工却是完全无法与眼前这二人的银饰相比的。

    白银制成的银蛇与银蝎子发饰雕琢得极为精细,身上的鳞甲勾勒得根根分明,特别是姜思钰左边额头发际上卧着的银蝎子,用细小的黑色玉石镶嵌为眼目,口中衔着几串坠着小银珠的流苏,其精巧细致,远超这座海岛上的技艺。

    金发男子踱了两步,笑着转头道:“我用同样重量的黄金换你们头上的银蛇和银蝎子,怎么样?”

    同等分量的黄金换白银,这明显是个再亏本不过的买卖。

    但姜流云在城中的时候已经在来往的城里人身上看到过如今的金银技艺水平,此刻对对方提出的要求虽惊讶却并不意外。

    他看着对方身上所穿较之身后人明显锃亮许多的铠甲,心中忽然生起一个念头,于是直接问出了口,“你是谁?”

    对方为他这样直接明了的问话惊讶了下,很快便回答:“伊多墨纽斯,伟大贤王米诺斯的孙子。”

    姜流云听拉提说过,米诺斯是如今的国王卡特柔斯的父亲,是到如今也颇受推崇的强盛国王,更有传闻是一位天神和人间女子生的儿子。

    米诺斯的孙子,不是如今的国王卡特柔斯的儿子便是侄子。

    不管对方到底是国王的儿子还是侄子,可以想见的是,地位必然不低。

    姜流云很快便有了决定。

    但鉴于他如今还未将本地语言学好,虽然能和旁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但过长的语句仍然无法表达,只好低声和儿子说了自己的打算。

    姜思钰听完父亲的话,点点头,看向前方的伊多墨纽斯,“我父亲说他可以做出更漂亮的银饰,只要你提供足够的原料,他可以无偿为你制作两件,但你必须答应他一个要求。”

    伊多墨纽斯看着这个皮肤苍白的漂亮孩子,脸上的笑意不由更深,“什么要求?”

    “我父亲想要进入弗洛瑞斯的神庙学习。”

    “进入弗洛瑞斯的神庙?”伊多墨纽斯有些惊讶,他看向姜流云,为难道:“恕我直言,弗洛瑞斯的神庙有规定,只有未婚以及不婚的男女才可以进入神庙成为祭司,你……咳,你都已经有了孩子了……”

    见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姜流云眉头一皱。

    姜思钰已经开口:“我父亲想要进入神庙学习使用草药,并非想要成为神庙祭司。”

    听到他的话,伊多墨纽斯神情不由一松。

    他沉思片刻,对姜流云点点头,“我会尽力去替你办成这件事,如果成功,也希望你不要令我失望。”

    对方最后一句话含了些警告的意思,姜流云没有多言,只淡淡点头。

    姜思钰有些不高兴,声音微冷,“我父亲做的银制品是最好的。”

    伊多墨纽斯随意的点点头,“我很期待。”

    他很快带着身后一群人离开了。

    姜流云沉默着抱着儿子和村人出了城。

    与来时不同的是,经过城门口那一幕,村人们对这对父子的态度从原来的好奇到如今又添上了几分恭敬与小心。

    等到回了村子,已经是日落时分。

    忙碌了一天,村人们疲惫又饥饿,全都回家准备起了晚餐。

    姜流云牵着儿子进了门,将背上的箩筐放下,挑起筐里腐烂发臭的葡萄一串串扔到了未灭的火炉里。

    火堆上燃起了一股青烟,屋中隐隐生出一股甜腻的奇香。

    姜流云从怀里取出一个瓷瓶,将瓶中的药粉洒进火堆。

    很快,那股甜香和青烟一起消散了。

    待做完这一切,他抬头看向一边静静站着的姜思钰,将手上的瓷瓶递过去,“阿钰,吃药。”

    姜思钰接过药瓶,感受着手上轻了些许的分量,仰头往嘴里倒了一些药粉咽下,低声道:“阿爹,对不起。”

    他们的药已经所剩无多了。

    姜流云接过药瓶妥当收好,抬手轻轻摩挲他右眼角仿佛又深了些的藤蔓纹路,双眸微黯,“无妨,等进了神庙,很快就可以找到合适的草药。”

    姜思钰沉默着没说话。

    他没有问如果进不去神庙该怎么办。

    虽然阿爹并未说过,但他知道,自从来到这个地方,有好多草药找不到,阿爹几次出门都毫无所获,心里一定也是着急的。

    他不想再让阿爹烦扰。

    第二日,姜流云给儿子留下了早饭就早早出门上山下海了。

    虽然和那位国王的子侄有过约定,但他从来都不是会将全部希望放到别人身上的人。

    对于困局,他向来习惯多方面考虑。

    所以不管最终能不能进入神庙,他也绝不能有一刻懈怠。

    姜思钰坐在门前练习写字。

    阿爹这段时日的辛苦他都看在眼里。

    困于年幼的身体和特殊体质,许多事情他都无法帮上忙。

    他想要阿爹能够不那般劳累,所以在经过昨天的事情后,便一心盼望着阿爹能够进入神庙学习,这样也就不用辛苦的出门到处盲找草药了。

    心不在焉的用树枝在地上比划着,姜思钰一抬头,看到一个身穿铠甲的身影正朝着自己走过来。

    他心中一喜,立刻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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