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粒星

小说:他比星星撩人 作者:顾子行
    楔子

    四月中旬。

    D市的气温,升到了入春以来的最高点。

    海棠娇娇滴滴、红艳艳,一路从D大校门口开到生物系门前。

    每一阵风拂过,都飘下一大片粉色的雨。

    初音一行女生,从长途巴士上下来时,正好站在那粉色雪的中央。

    女生们各个水灵,一瞬便遭到了这座百年理工名校的强烈围观。

    十分钟后,D大官方微博,一组照片被疯狂转载,标题为——

    “惊!X大研究搞不过我校,来使美人计了!”

    热评第一条:都是仙女,我愿意。

    热评第二条:让让,我的女朋友,不要抢。

    *

    阳光沿着硕大落地玻璃,照进安静的生物实验室。

    江星辰正垂眉伏在显微镜上,专注而认真地记录细胞分裂的数据。

    这个实验的他已经重复做了三个月,调整了无数参数,今天才终于成功。

    舍友张群已经抱着手机在他边上,公猪似的叫了好几遍。

    江星辰受到打扰,抄了桌上的抹布一下丢了过去。

    张群安静了一小会儿,继续发春。

    几分钟后,江星辰从口袋里翻了金属打火机出来,猛地砸了过去——

    “再吵下去,毕业设计自己弄。”

    猪叫彻底止住了——

    不过,他也想知道江星辰看到这些女生的反应。

    毕竟他大学四年,大家同样都是单身狗。

    “哥,你看下,就一眼。”说话间,张群把手机屏幕转了过来。

    江星辰侧目,手里一抖,压碎了镜头下的载玻片。

    三分钟后,一张照片配字的评论上了第三条热评——

    “我系高冷大神江星辰,动凡心了!港真!

    敌军的美人计可能真的成功了!”

    第一粒星

    时值七月。

    暑假开始的第一天。

    初音拿着成绩单踏进家门的时候,陈云正把一锅稀饭往外泼。

    因为用力过猛,黏腻的米饭拖过一小串湿印子,飞出去,溅在了初音裸露的脚背上。

    稀饭已经冷透了,这是初音早起做的,她一口没吃。

    厨房黑洞洞的,只门口的地方晕着一团亮。

    陈云正在里面和张林在对骂,锅碗瓢盆撞击的声音砰砰作响。

    “妈!”初音朝里面喊了一句。

    没有人应。

    因为天热,很快招来了苍蝇。

    初音站在酷热的太阳下面,看那些苍蝇成群结队在米饭间飞来飞去。

    一瞬想到了班主任方冰对她的评语:“一坨鸡屎坏了一缸酱。”

    墙角放着把发了霉的扫把,她扛过来,几下把那些米饭扫到了前面的阴沟里。

    脚上的黏腻很快顺着指尖滑到了脚底,初音走一步就打滑。

    她皱了下眉,走到厨房的那团黑洞里去。

    陈云和张林的话终于听清了,两人争吵的原由是张林买了个剃须刀,陈云嫌贵。

    这样鸡毛蒜皮引发的战争,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初音都已经看腻了,她伸手在那锈迹斑斑的水龙头上拧了一下。

    水很快沿着连通的蓝管子,到了院子里。

    湿漉漉的水迹,很快在干燥的水泥地面劈开了一道眼睛。

    初音捡起来,对着脚背冲了冲,米饭留下的印子很快消失在了水里面。

    凉鞋沾了水,更滑。

    初音蹬掉鞋子,赤脚走过滚烫的地面,几下跳到屋里。

    她渴得厉害,进门就找水。

    塑料罩子里放着几片西瓜,陈云当时切得急了,汁水流得到处都是,白色的桌面上干渴出了一道道红印。

    初音拿过一片,发现瓜瓤冒着股酸味,馊透了。

    客厅的茶几上放着开水壶,初音找了杯子倒水。

    水是温的,一点不烫,不是今天烧的。

    她刚喝了一口,陈云忽然冲上来,一把夺过去砸在了地上,玻璃碎片迅速滚了一地:“你班主任刚给我打电话了,你胆子大了,竟然敢骂老师是苍蝇。”

    “妈……我没有。”

    初音确实没有,当时整个班的人都在,她被方冰照着脸扔了卷子和成绩单,她又考了倒数第一,然后被骂了那句经典的台词。

    这句话,初音不陌生,她平时听很多老师说过,但她有点不明白,于是小声地问:“老师,你们是怎么知道,我是鸡屎还是鸭屎的呢?”

    教室里先是静了一会儿,接着便是哄堂大笑。

    “你……你你……”班主任连说三个你,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显然没想到平时一说就低头的初音敢拿话怼他,“给我去外面站着!晒晒太阳!”

    ……

    陈云并不听她的解释,只觉得丈夫和女儿,一个、两个都是来对付她的,扑通一下坐在地上疯哭起来:“我作的什么孽啊?”

    初音抿着唇不说话,沉默着把那些散落在地的碎片扫了起来。

    陈云的哭声凄厉而沙哑。

    初音最怕这个。

    她只好认错。

    陈云让她跪着,她便一声不吭地跪着。

    过了很久,陈云终于不哭了,初音站起来,提了书包进房间。

    黑色而老旧的书包底部湿漉漉的。

    初音忽然想起什么,匆匆掀了金属的搭扣。

    里面的那盒冰淇淋已经彻底化成了水,好看的红色和橘色软绵绵地搅在了一起。

    她的同学方丽,每天中午睡觉起来,都会去买一盒这样的冰淇淋。

    据说这是今年的新款,名字好像是草莓撞香橙,一盒要六块钱。

    初音是没有钱买这些的。

    她家很穷。

    眼前的这盒是一个人送给她的。

    初音回想起,几个小时前,在教室外面罚站的情景——

    三伏天的早上,一丝风没有,非常热。初音身上的白T恤才一会儿就湿透了,紧紧地吸在身上,汗水从头发里流出来,顺着额头滑进眼睛里。

    眼睛被汗辣住了,她便伸手去揉。

    手背上也有汗,一来二去,眼睛就红了。

    “哟,小孩,犯了什么错,哭成这样?”

    “我没有哭,汗淌眼睛里了。”初音回了一句。

    初音抬头,对上一双琥珀色的眼睛。

    这真是一双漂亮的眼睛,眼尾狭长又细,初音脑海里一瞬想到了一个对应的名词——丹凤眼。

    此刻丹凤眼的主人正在笑:“这样啊,那为什么要罚站?”

    初音心情不好,不打算理他。

    她这个样子,反而激发了他的兴趣:“怎么不说话?不好意思?”

    男生长得很高,初音的头顶连他的咯吱窝都没到。

    很快,初音注意到他将手插进白色牛仔裤的口袋里,嘴唇勾着,痞气兮兮,一副看她好戏的模样。这显然和班级里那些看她笑话的人,一模一样。

    初音绷直了背,白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小姑娘还挺凶啊,属老虎的?”

    初音半晌才反应过来他在骂人,瞪了他一眼说:“你才属老虎!公老虎!”

    他憋了半天,彻底笑了出来。

    初音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生笑起来可以这么好看,又这么恶劣。

    她撇过头,不再理他。

    初音的脸因为太阳的炙烤变得非常红,嘴唇也起了皮。

    方冰的班会还没结束,她非常热,又非常渴。

    “要喝水吗?”丹凤眼问。

    初音摇头,他一勾唇,便“咔擦”一下拧开了矿泉水的盖子。

    这在渴的要命的人面前,这一切简直是酷刑。

    “真不喝?”他把瓶子递过来,初音看到里面晃荡的水,嗓子里直冒烟,但她不想低头,为了她所谓的骨气。

    “不喝算了。”

    说话间,他握着瓶子,一仰头,“咕嘟咕嘟”,初音看到了他的喉结,在一下一下滚动。

    这个画面对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来说,实在是太刺激了。

    初音有一瞬忘记了渴意,全神贯注地看他喝水。

    这人的皮肤真白,脖子里的血管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很快,一瓶水见了底。

    丹凤眼发现初音在看他,挑了下眉:“叫声哥,我去给你买。”

    “哥!”她清脆的喊了一声。

    “哎!”他又笑了,是那种晃人眼睛的笑。

    很多年后,初音回忆起眼前的一幕,依旧弄不清当时自己为什么会喊他哥。

    也许是他太好看了,被迷住了。

    又也许,只是因为她太渴了,希望他给买瓶水。

    总之,他应完真的去了趟学校的超市。

    只是买的不是水,而是一盒冰淇淋。

    他把那盒冰淇淋放到她手心就走了。

    初音来不及问他名字,因为在那一瞬,身后的教室里,人流轰隆隆涌出。

    方冰的班会结束了。

    方冰坐在教室里,远远朝外面喊了一声初音的名字。

    她下意识把没来及拆封的冰淇淋,塞进了校服口袋,匆匆跑回了教室。

    方冰盯着她看了一眼,然后让她收拾书包回家。

    初音没想到他会这么容易就放自己走,生怕他反悔,于是一路小跑回座位上,一拉抽屉,把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倒进了书包。

    校服口袋和她的T恤,仅隔着一层薄布,这会儿正冰得她难受。

    等方冰一转身,初音快速将那盒冰淇淋塞进了包里。

    她的自行车坏了,张林推去修还没送回来。

    学校连着她家的公交车,一早上只剩两趟。

    一趟来,一趟回。

    初音几乎是飞一样冲进了玻璃门。

    老旧的公共汽车,突突卷过一阵黑烟,开走了。

    此刻——

    初音正盯着这彻底化作一团的冰淇淋发愣。

    看了一会儿,她拨开塑料勺子,挖了一勺放进嘴里。

    已经一丝凉意都没有了。

    粘粘的,很甜,草莓、香橙还有奶油混合着的味道。

    一天的不愉快,仿佛在那一瞬间消失了。

    初音吃了几口,忽然有些舍不得。

    她把那盒子小心翼翼地封上,打开了房门。

    陈云已经不哭了,张林也出去了。

    初音溜进厨房,拉开了冰箱。

    她庆幸,陈云从不买肉,冰箱的冷冻层空荡荡的。

    初音把那盒化掉的冰淇淋,快速精准地塞到最下面的抽屉里。

    做完这一切,她自然而然地走出来,帮陈云做饭。

    菜色非常简单,初音心情好,吃得飞快。

    张林不久也回来了,他显然已经吃过饭,手里提着一袋不知道哪里弄来的香瓜。

    于是,午饭后,初音多了一项任务。

    她要把这些香瓜,送到隔壁的李奶奶家去。

    初音怕去晚了,李梅要睡午觉,也不耽误,匆匆套上干了一半的凉鞋就出门了。

    已经过了正午,太阳特别烈。

    初音走了一会儿,又是一身汗。

    李梅家来了客人,院子里停着一辆非常酷炫的自行车,红黑相间的设计,轮子很细,连后座都没有,这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式。

    至少她认识的同学里,没有一个有这样的车。

    初音正盯着那车看的入迷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说:“小孩,不进来吗?”

    声音慵懒而缱绻,却好像在哪里听过。

    初音偏了头,见枇杷树下的藤椅上躺了个人,腿很长,抵着那椅子晃呀晃的。

    逆着光,看不清这人的眉眼。

    等走近了,她倏地呼吸一窒。

    琥珀瞳仁,惺忪的丹凤眼。

    初音忘不了。

    他唇角勾起一抹妖孽般的笑:“这么巧,小孩,又见面了。”

    初音有点紧张,舔了舔唇道,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是……公……公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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