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老林家是北河沟大队不多的外来姓的一家,老林头当年是闯关东逃难来的,带着老婆和三个儿子也算是扎根在北河沟大队了。后来老林头去世,他婆娘张翠芬掌了家,养活着三个儿子。到如今,她最小的儿子林三柱都已经三十了,家里却因为一个女娃娃争吵不休,闹到要分家的地步。
苏苗苗跟着老杨家一家站在一旁看热闹,当然了,除了他们,还有近一整个大队里的人都凑了过来,站在老林家门口,三五成群的,像是看电影似的,有几个还真是揣着瓜子来的。
她对老林家发生的事情不太清楚,听了半天旁边的人小声的议论,她才多少弄清楚了这是咋回事。
原来是这老林家几年前捡来的女孩子突然被爆出来是这家二儿子的亲闺女。得知这个事儿的二儿媳妇不干了,抱着儿子要回娘家,这家里就乱了起来。儿媳妇要求把这个闺女轰出去,这林二柱先不说同意不同意,那张老太太倒是宁可这儿媳妇抱着小孙子回娘家也要把这闺女留下。同时,还要把捅出这个事儿的三儿子给分出去。
苏苗苗听着这名字和这事情总觉得二叔,像是搁哪儿知道过。
她皱着眉思索着自己是在哪儿听过类似的事儿,苏苗苗觉得自己一定得想起来,不然她总觉得这事儿听起来有些让人心慌。
这时,旁边的大娘大婶们还在议论着。
“听说珍宝是林二柱和西安城里的女人生的,林二柱那个正式工也是那女人给他找的。”
“怪不得总说去县城打工,留着家里的婆娘和儿子也不关心,原来是还有个相好的在县城哩!”
“大柱娘还说珍宝是她好心捡回来养着的,当时我就纳闷,一个捡回来的丫头片子起啥珍宝啊,听起来倒比她家的亲孙子孙女还看中。结果谁晓得竟然是二柱的亲闺女!怪不得大柱娘这么抠门难缠的人会对珍宝那么好,闹半天是亲生的啊!不过这孩子这几年长开了,看着倒是喜庆,像是个有福气的。”
“有啥福气啊,瞅瞅现在因为她,给这老林家闹的。这大柱娘是不是也魔怔了,为啥要把她家老三分出去啊?虽说她家老三天天磨洋工,也不像样子,但做出这种丑事的,不是林二柱吗?”
…………
苏苗苗听到这里“珍宝”的时候,就一下子惊醒了。像是散落的珍珠项链终于找到了最关键的链条可以重新串连起来一样。
珍宝,林珍宝!
这不是她穿越前看过的一本年代文小说里的女主角吗!
那本书的名字叫《珍宝的幸福生活》。
大概讲述的,就是一个小姑娘天生福运,虽出生在七十年代的农村,却自带非凡的福气,随便上个山就能挖到人参,下个河就能救到一个大人物……总之就是锦鲤附体,幸运值满点buff一样,最后带领全家致富不说,还考上了大学,与军人男主相遇,最终收获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
这本小说是在苏苗苗餐馆里,前台工作的小路推荐给她的,说是打发时间还不错。苏苗苗那几天刚忙完分店的事情,只等着去考察具体地点就行,想着既然有时间也没有什么其他事,便去绿江网站订阅了全文看了看。
苏苗苗平时也会看一些网文打发时间,但年代文很少看,所以最开始的时候还是挺感兴趣的,文毕竟是她外公和母亲都经历过的年代,对于从小听外公讲从前的故事的她而言,这本书在最开始的确不错。可越看到后面,苏苗苗就觉得奇怪。其中主要的矛盾点,可能就是女主的设定太逆天了。
对她好的人就能得到她自带福气的笼罩,跟着一起变好。对她不好,甚至只是有间接冲突,让她或对她好的人利益受损的人,就会霉运连连。而且,她的好运气让这世间所有的好事好物好人都如同探囊取物一般,轻而易举就拥有了一切,根本不用付出努力,也无需经历辛苦磨难,好比唐僧刚出长安就发现所谓的“西天”就在长安外十步远都不到的位置,什么九九八十一难倒都像是那些妖魔鬼怪的磨难。
这让从来都是靠自己拼搏努力才拥有幸福生活的苏苗苗看来纯属无稽之谈,女主的这个设定颇有一种绝对黑白的荒诞与怪异。但看小说也看缘分,苏苗苗不喜欢不代表别人不喜欢,再加上她已经将全文都订阅了,所以哪怕感到不适,苏苗苗也还是完完整整地看了全本书。
……虽然说因为看完之后觉得女主的能力太恐怖而做了两天晚上的噩梦,并且努力想把这段记忆甩开,但看了也还是看了。
如果说苏苗苗当时看的时候是有些后悔,但现在她却是恨不得再拿到这本书重看一遍,不漏掉半点关键信息。
毕竟她是真没想到,闹了半天自己这不光是穿越了,还是穿进书里头了!
原本苏苗苗对这本书的印象已经不算太深了,因为穿越前大家都是快餐式的阅读,很多人都是拿起书马冬梅,合上书一剪梅。这也是为什么苏苗苗会在刚听到老林家这些事儿时,只觉得熟悉却没起来这是自己看过的书里的情节。
要不是刚旁边这几个婶娘说出了女主角的名字,苏苗苗可能还没想到呢。
知道自己这是穿书了,苏苗苗有那么一秒钟的呆滞与绝望,以及满肚子的“哔”声。
就在刚刚,她头脑风暴了一圈,将这本书所有她能想起来的剧情都过了一遍。像是现在他们这群人看的热闹,就是书里饿关键情节——分家!
在这一剧情中,刚过完14岁生日的女主经历了分家后,锦鲤能力正式升级,从单纯的让周围人跟着一起走好运,变成了有针对性的,只有坚定站在她那边,对她好的人才会走好运,而对她不好,或者是对对她好的人不好的人都会走霉运。轻则倒霉一时,重则倒霉一辈子。
在小说里,这一类人,被统称为“配角”,当然了,区别就是前面加上的两个字,不是善良就是恶毒。
苏苗苗回忆剧情的时候,眼前的闹剧还在进行。
林三柱一脸不忿,扶着自己还怀着孩子的媳妇儿,嚷嚷道:“大哥家的大妞,我的二妞也都是你的孙女,你凭啥就惯着那珍宝一个女娃!要不是这次我去县城遇到了那个替二哥养了几年孩子的大娘,知道了这孩子是二哥的种,我们还被蒙在鼓里呢!妈你早就知道了吧,不然也不会对珍宝这么好!”
张翠芬有那么一瞬的心虚,可一想到珍宝,她就又瞪大了眼睛,毫不留情面地啐了一口道:“珍宝的事儿跟你没关系!今儿老娘我就要把你这个祸害给分出去!大壮呢?大壮!去给奶把大队长找过来!我要分家!”
一旁的二儿媳妇刘小菊对把好吃懒做的老三分出去倒没有抗拒,但将珍宝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她更看不惯自家婆婆的偏袒,尖着声音道:“珍宝的事儿和老三没关系,和我有关系!今天我把话撂这儿,这个家,有这个不知道是跟哪个野女人生的贱种在,我就和林二柱离婚!”
张翠芬一听这个,整个人都要跳起来打人了:“你骂谁是贱种!那是我儿子的亲闺女,老太太我的珍宝!”
…………
各种乌七八糟的话就这么毫无禁忌地说了出来,婆媳二人看着彼此都像是要咬死对方一样,林三柱在旁边浑水摸鱼,混不吝地说不分家,要分家也要公平对待,哥仨一起分。
大家伙看得是有来道趣的,有的甚至端着饭碗跑过来看,午觉也不睡了,就等着看这老林家最后到底是怎么个解决法。
深知这一切都是一本书里的剧情,甚至刚刚几个人的对话都是她曾在手机APP上,通过文字看到过的苏苗苗,看到眼前这一幕只觉得自己像是不小心点开了小说语音朗读的功能,只是这个配音,太过真实了。真实得,让她觉得害怕。
像是此刻正在闹分家的老林家众人的结局,在小说里也是迥然不同。
把珍宝是林二柱亲闺女这件事捅出来的林三柱因为他让珍宝从惹人怜爱的养女变成了为人不齿的私生女,所以他在小说里的结局是老婆难产去世,孩子也没保住,大女儿被知青骗了,跳河死了。林二柱最后孑然一身,孤独终老。
还有现在正在叫嚣着要是不把珍宝赶走,就要和林二柱离婚的林二柱的老婆刘小菊,她最后的确是离婚了,二嫁的丈夫是个家暴男,过得很惨不说,她没带走的儿子林小阳比她还惨,成长过程中爹不亲奶不疼,还一直和珍宝作对,认为是她破坏了自己的家庭,因此没少被珍宝的能力影响得今儿摔个腿,明儿掉颗牙的,长大后更是叛逆去赌博,最后直接暴尸街头,享年16岁。
当然了,惨痛的就这几个人,其他的人因为对珍宝好,一直站在她那边,所以后来的日子过得都不错,尤其是珍宝的奶奶张翠芬,穿金戴银,小辈孝顺,完全忘了自己还有个小儿子孤零零死在了茅草屋,有个小孙子还没娶上媳妇就结束了一生,满心满眼都是她的宝贝大孙女珍宝。
一想到结局,苏苗苗浑身的鸡皮疙瘩就又冒出来了。看着眼前哭爹喊娘死活要把林三柱分出去的张老太太、针锋相对就是不肯分家的林二柱、和抱着孩子像个疯婆子一样的二儿媳妇刘小菊,苏苗苗只觉得荒诞极了。
小说里描写的故事竟然出现在了她的眼前,而她自己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了小说世界里的一个不知名路人。
苏苗苗扭头,看到了一脸无辜满是不安站在一旁的女孩。当她看见这个女孩噙满泪水的大眼睛,和她白嫩的脸蛋,和一身素净但能看出来是新料子的衣服时,便知道,这个人就是女主林珍宝。
看到她这样,苏苗苗突然不合场景地想起了早年的一部电视剧里的台词:“我是来加入这个家,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
虽然苏苗苗知道女主不是个坏人,也知道她没办法控制自己这种能力。但看到她的时候,苏苗苗也还是感到了些许的恐惧。
这让苏苗苗下意识往旁边站了站,避开了能被女主看到的位置。虽然她通读全文,反复回忆都还没确定书里到底有没有自己这个角色的出现,但哪怕她和这本小说,和小说里的人都没有牵扯,是原创而非土著居民,苏苗苗也不愿意和女主也太多牵扯。
有时候,越是这种非黑即白的天真,越叫人胆战心惊。
天真是一种伤人不自知的可怕,是比明晃晃的恶毒还要更可怕的武器。
苏苗苗冷眼旁观着眼前的这一场闹剧,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一样。
刘小菊的歇斯底里、才10岁大的林小阳的号啕大哭、张翠芬的破口大骂、以及林大柱一家的置身事外、林二柱的沉默、林三柱一家的被驱逐的不满,都印刻在了苏苗苗的眼里,她清楚眼前每个人的结局,可她却并不想去参与改变什么的。
她不想做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扇动翅膀的蝴蝶,因为她无法承担因剧情改变所无法预知会发生什么的后果。
苏苗苗一步步往后退着,想要离开这一出是非之地。
她觉得自己此刻最需要的是再一次回忆故事剧情,确定自己的存在。
之后她要做的,就是远离这一家人,蛰伏起来,静待两年后的高考。
然后,彻底脱离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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