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章

    元正看着这座与他记忆中毫无区别的府邸,拂过任何一处也不会沾上一点尘埃,更没有收敛不完的遍地尸首。整个江府空空荡荡,显出一种不带人气的干净,日光幻化而成的金色细沙却在徐徐洒落,让人错觉抬手便能接住一捧,映得整座府邸都生出了细碎荧光,似乎吹出一口气来,就能让这青砖碧瓦的屋宇跟着随风而逝。

    ……果然,只是一场幻梦而已。

    少年在心中如此想着。

    哪怕面上摆出了再平稳不过的样子,但是乍见容貌一如生时的父母,重回江家,元正怎么可能真的波澜不惊?

    他带着宋坊主信步闲逛,每至一处便有相应的惨烈景象浮现在脑海,倒在栏杆边死不瞑目的侍女,水池边身首分离的护院……他却通通略过不言,轻声细语说出来的只有儿时趣事。

    “小时候,有一窝燕子在这处檐角筑窝,我们常常顺着梁柱爬上去。”

    红衣姑娘露出颇为意想不到的神色:“偷鸟蛋?”

    不是,你小时候有这么熊?

    “……娘亲不许。”

    他也不说爬上去是不是为了偷鸟蛋,只接着道:“那燕子很是亲人,我们攀在梁柱上,手心盛些糕点碎渣送到窝边,幼鸟便会挤挤挨挨地凑过来,”

    曾化作人间炼狱的府邸,元正却在捡拾着四散遗落的温暖,细心地擦去斑斑驳驳的血迹,只想把依旧熨帖的内里递给她。

    ——只是看见她的好奇,就毫无防备敞开了自己的童年。

    少年被握了一路的右手早已卸力,四指微微并拢,任由少女柔若无骨的左手牵着,拇指却迟迟没有回落在她的手指上。他感受着肌肤相接处传来的温暖,担心自己握惯了剑柄的手掌会触痛她。

    她生就冰肌玉骨,从前初学酿酒时,一不注意就能烫伤碰伤了自己。最严重的一次,掌心曾被烫出了成片的水泡,养了半月余,让宋老爹好一番心疼,险些再不许她酿酒。

    “手上用的凝脂,每日可按时涂了么?”

    这句话真的问出口时,哪怕是在梦里,少年也被自己吓了一跳。

    红衣姑娘茫然地看过来。

    “……”

    再懊恼也不能把已经说出去的话收回,少年难得流露出一丝无措,却又很快平复,看着她的眼睛问道:“托人从江南名医那带回来的凝脂,说是滋养肌肤的佳品。你可每日乖乖用了?”

    尹清和:哦豁。

    这绝不是正常状态的元正会说的话。

    他素来端正自持,比起活泼到几近跳脱的“桑落”,元正更显温和,待人接物无一丝可挑剔之处,虽比“妹妹”话少了些,却胜在谦逊稳重。宋玉红接掌家业后,他几乎成了她的影子,是当之无愧的得力臂助。

    可元正从不逾越。

    ——开口必称“小姐”,保持一步之遥便不会再靠近。明明比她高出不少,对视时总是下意识先低一低头,自觉失礼才会硬生生再转回来,仿佛多看她一眼都是冒犯。

    尹清和心思一动,挑刺似的说:“我不喜欢那味道,太香了。”

    “好,知道了。”

    千辛万苦寻来的东西被直白地嫌弃了,元正的反应却是点了点头,认真道:“我再寻新的给你。”

    他说出这话的时候,两人正好找到了膳房。

    元正虽知道这是他自己的“梦境”,多少也还是在担忧,万一不能如他所想地出现美食,败了她的兴致可怎么办?好在膳房的桌子上早已摆好席面,热气腾腾,引得人食指大动。

    他这才松了口气。

    红衣姑娘欢呼一声,按捺不住般弯下腰,凑近了去闻饭菜香气。

    “想在哪里吃?”少年看她开心,神情便不自觉地柔缓下来,“府中观鱼亭建于水上,风景尚可。”

    而且她怕热,那里最是清凉舒适。

    “哪里也不去,我都饿了半天了。”

    酒坛随意往桌上一放,红衣姑娘的右手一空出来就拉开了椅子,一边坐下一边已经拿筷子夹起了菜。

    “杯子呢?倒酒倒酒。”

    一口蟹粉狮子头已经被她塞进了嘴里。

    元正看她这幅迫不及待的样子,像是真的饿坏了,立刻拿过空酒杯,左手去取酒坛上的木塞。

    “唔?”

    宋坊主似乎这才发觉,自己仍握着人家的右手不放。但是身边的少年始终没有挣脱,此刻的他正垂目倒酒,小小一杯酒水在他眼底从无到有地满上,宛如圆月沉落,渐近渐明。

    宋坊主看着这一幕,只想到了四个字:

    ——伸手可摘。

    尹清和:……哦豁。

    这低眉顺眼小媳妇的样。

    老子当年自以为是职场菜鸟,可现在看来,不会是无意中反而达成了海王成就吧?

    胡乱先塞了些东西下肚,宋坊主似是缓过了劲,又饮了一杯,这才道:“元正和桑落,倒还真是孪生兄妹。”

    少年把她的酒杯重新斟满,自己却还是站在那,另拿了一双筷子给宋坊主布菜。他双手同样灵活,她这莫名其妙一句话入耳的时候,他也刚好一筷子羊方藏鱼稳稳送入她的碗里。

    元正自然而然地顺着她问:“此话何意?”

    ——但他还是没有叫“小姐”。

    尹清和暗自咂摸咂摸嘴,心说当年的自己搞不好还真是个狼人,口中说的却是:“明明兄妹俩都比我小,却总觉得我才是孩子,时时刻刻都想着要照顾我。”她又好笑又好气地说,“在你们俩个眼里,宋玉红今年有没有三岁?”

    如果是清醒时的元正,他的回答一定会中规中矩。

    “小姐多想了”、“照顾小姐是我们分内之事”、“小姐忙着生意,我们总该多做些什么”……

    诸如此类的才对。

    可他偏偏以为自己正在梦中。

    所以不会挣脱她的手,也不会退到她的身后,就连面对这样显而易见是捉弄的问题,他居然也真的沉思了片刻,然后答道:“不会是三岁。”

    “……连三岁都没有么?”

    “并非如此。”

    他取了碗碟,原本正给一块鱼肉剔刺,闻言手上一顿,还未开口耳根先悄悄红了一片:“只是,若止于三岁……”

    素来冷静的少年还是忍不住偏过了头,只把红透的耳朵留在她的视线里。

    “……我,我们就无法来到你身边了。”

    这一句,纵然声音极低,却还是把珍重万分的心意一瞬剖白。

    但凡世上真有时光倒流、死而复生的神迹,他们兄弟俩哪怕穷尽所有,千刀万剐,也要换得家人平安无事。

    然后某一年,他们告别父母,纵马江湖,行侠义之道,管不平之事。

    又某一天,兄弟二人经过一处城镇,会发现街边有一家悬挂红底火纹宋字旗的酒坊,倾城无双的坊主姑娘也刚巧归来,正要下马车时似有所觉,抬眼去看,而已经半撩开的车帘外,两个容貌相似的俊美少年正好也在看着她……

    若是如此……

    该有多好。

    他们兄弟的性格虽是南辕北辙,却一向心有灵犀。喜欢上同一个姑娘这件事,他们谁也瞒不过谁,或许会闹别扭,好几天谁也不理谁,或者干脆狠狠打上一架,揍得对方鼻青脸肿。

    “你怎么可以喜欢她?”

    “我为何就不能喜欢她?”

    也许还要这么幼稚地边打边吵。

    但还是会和好。

    他们会约法三章,公平竞争,看谁能赢得心上人的回眸一顾。

    他性子温文,会暗自观察心爱姑娘的喜好。若她喜欢,会陪她春日踏青赏花,夏日游湖泛舟,秋日登高看枫叶红遍,冬日围炉煮酒等初雪。若她不爱这些,那便陪她去做她爱做的事,朝夕相伴,寸步不离。

    弟弟心思活络,或许会带着心上人到处疯玩,教她些防身功夫,趁机拉近两人的距离,再带着她走街串巷搜罗小吃零嘴。若是遇上不长眼的混混小偷,弟弟一定会变着法地显摆身手,可要是真有危险,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她护在身后。

    因为他们的心上人是这样好的姑娘,值得任何人拼尽全力去争取。

    或许最后他们谁也不能抱得美人归,也或许心上人会在某一年的七夕,笑着将一条代表姻缘的红绳送给他们中的一个。

    错失的那个,会忍下一切苦涩,笑着恭喜,然后向她讨要几坛好酒,转头便痛彻心扉地醉上一场。

    若真能是如此,哪怕错失的那个是他,这一生也再圆满不过了。

    ——父母安在,手足喜乐,心上人缔结良缘。

    夫复何求?

    “我与他同胞而生,自小心意相通,我知他所想所念。”

    可能是仍握在一起的手传递了勇气,也可能是梦中再不用顾忌什么,元正略过了代表女儿身的“桑落”,只说了一个“他”字,就像是代替自己处境更为艰难的弟弟,十五年来第一次吐露了心声。

    “五岁那年,有我们此生最大的噩梦。”

    一夜痛失一切,仇深似海,蚀骨噬心。

    “但是,也有我们此生最大的幸事。”

    双耳红得几欲滴血,少年却在此时转回了头,他没有看自己的心上人,怕这突如其来的几句话还是吓着了她,只好低头继续去剔鱼刺。他持筷的手仍是稳的,每一根细小的绒刺都被认真地挑了出来。

    身边的红衣姑娘始终安静地凝望着他,没有催促,没有不耐,也没有惊讶失措,虽然只是一个梦中幻影,也给足了所有的鼓励和支撑。

    少年就在这样的目光下,一边把入口即化的鱼肉送进她的碗里,一边终于抬起头,直视着她的眼睛,轻声说出最后一句:“阿玉,遇见你……”

    ——“此生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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