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下次要把尾巴藏好啊!

    狐狸没想到,这一时候的玩心大起,却掀起了轩然大波,更给未来埋下祸患。

    阮羡鸾一手支着桌子,撑着自己的脸,眼底波澜不惊,给出了判断结论——“奶爸”。

    奶爸兼职宠物。

    那日过后,非晚会经常再来找小女孩,它知道小女孩有个名字,叫“如烟”。

    怕人认出,它甚至化成了一只白猫。

    如烟没有母亲,镇上的小孩子不肯跟她玩,推搡之间会冲她说“你妈妈不要你了!”。

    童言无忌,最是伤人。

    久而久之,五六岁的如烟开始怕生,她变得有些孤僻,更加抗拒别人的接触。

    如烟的世界只剩下了她的爹爹姜秀才,和大白猫非晚。

    只有见到大白猫时,如烟才会卸下对外界的防备。

    非晚感觉到——如烟需要它。

    它便化作白猫,在院中安下了家。

    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很是可笑,明明最是讨厌人类,却甘愿为了一个小女娃化作一只大白猫。

    如烟会给非晚吃各种东西,自己有的会分给非晚一份,她会对着非晚说自己的心事。

    如烟眼神清澈干净,似有璀璨星光,被她抱在怀里,小女孩的怀抱温暖,还有一股奶香,抚摸它的手就像自己大大的狐狸尾巴,柔软丝、滑。

    非晚常常做噩梦,有时候做着噩梦醒来,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境时,看到胖胖的小如烟在自己身侧睡得静谧香甜,它心头的恐惧便会消散。

    月色如水,屋中安宁,大白猫伸了伸四只爪子,蹑手蹑脚的爬到小女孩臂弯,围成一个白色围脖,小女孩感觉手上重了几分,摸了两把大白猫,复又睡去。

    哎——愚蠢的人类,今天本狐屈尊降贵,让你抱抱!

    ......

    听到这,阮羡鸾出声打断:“如烟可曾见过你的人形?”

    陷入回忆的非晚目光温柔,摇头:“在她十三岁前,一直未曾见过。”

    非晚一直以大白猫的身体陪在如烟身边,它曾经最期待的是化作人形,但它不愿意了,它觉得现在这样很好。

    非晚开口,嗓子有些沙哑:“我是妖,我陪在她身侧,虽一直克制自己,尽量不去干预她的生活,人和妖有别,我若贸然干预,便是乱了她的命数。”

    沈陵叹息一声,开口:“你早已乱了她的命数,自你跃下墙头,一切都已经开始改变了,只是你未曾察觉。”

    非晚没有否认,神色悲伤,算是默认。

    他将自己封闭进了冰冷的囚牢,抗拒别人的同时,也拒绝自己走出去, 如烟就像是一缕阳光,驱散了他心头挥之不去的阴霾,如烟打破了重重的桎梏,让他放下了对人类的戒备,治愈了他心上的伤。

    他看着小女娃牙牙学语,又看着小如烟笨手笨脚的抓起毛笔习字,总角之年的如烟笨手笨脚的拿起针线,再到豆蔻之年,美名传遍了花间镇。

    如果没有那一次意外,他可以看着如烟出嫁,再看着她生子,和夫君举案齐眉。

    如烟十四岁时,东市西市的糕点和山茶花因着她价格也翻了一翻,连她最爱用的脂粉“洛神醉”,都被人戏称“如烟笑”。

    有一日如烟晚归,恰巧碰到了镇上一个醉汉,是镇上的屠夫,平日里最是游手好闲,见如烟貌美如花,早有歪心思,便设计了今日这一出,而他是个屠夫,心狠无情,连镇上的居民也不敢得罪他。

    又那么的巧,那条巷子竟无人经过。

    非晚想找人搭救如烟,却毫无办法,他察觉到——这是如烟命里的劫数。

    它不能干预,一旦干预,便是扰乱了天道,搅了如烟的命数。

    醉汉声音嘶哑如兽,更是个壮汉,下手粗`暴不容反抗。

    如烟脸色煞白,求救声和哭声凄惨尖锐,划破了长夜,外衣撕裂的声音在非晚耳侧分外清晰。

    他听着如烟的挣扎反抗,拧着眉头,决定抽身离去,不看、不听,就好了。

    可他一转身,满脑子全是如烟灿烂的笑容,记忆中的眼眸里面是星辰万千。

    ........

    他化作人形,纵身一跃,身形一闪已经至那醉汉面前,以手为爪,掐向了那醉汉的脖子,将近两百斤的醉汉提起,泛红的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戾气,手上青筋暴起,被扼住了喉咙的醉汉脸涨成了猪肝色,破碎的喉咙发出几个辨认不出音节,已经翻了白眼,软趴趴的垂下身子,在他手里摇晃。

    他提着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竟像是提着一只大白萝卜一样轻松。

    非晚看着眼前逐渐失去生命力的醉汉,最终还是放开了手。

    从嗓子里挤出一句:“滚。”

    那醉汉在生死面前,醉意消散的一干二净,连滚带爬的走了。

    非晚甩袖一挥,朝那个醉汉下了一个咒术。

    转身看向坐在地上的如烟,却像个手足无措的孩子,小心翼翼的解释道:“你放心,他不会出去乱说的。”

    男子容貌昳丽,一头墨发泻下,垂至腰际,连那颗眼角的泪痣都有几分妖冶,但一双上挑的狐狸眼却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讨好,方才的狠戾毒辣像是从来不存在,此刻只是一个手足无措别扭讨好心上人的男子。

    如烟泪眼朦胧,带着笑意扑向他,飞进他的怀里,满是喜悦,在他耳边说道:“大白,耳朵和尾巴以后要藏好啊......”

    非晚瞳孔放大:!!!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尾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屁股后面摇摇晃晃,连头顶的狐狸耳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晃动。鲜少化作人形,竟生疏至此,狐生败笔。

    而此刻,尾巴正被如烟环过自己腰的手抓住,在手中揉搓,从尾巴根到尾巴尖,自上而下,蓬松的大白尾巴在如烟手中来回抽动,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从他的尾椎骨像一阵电流,传到他的头皮。

    他环住如烟不盈一握的腰身,嗅着萦绕在鼻尖的香气,咕噜一声,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别......痒。”

    平日里他做猫的时候趴在如烟胸上,只觉得软,舒服,但此刻抱住如烟,嗅到的香气,和她胸前的柔软,又是另一种感觉,让他小腹滚烫,勾起几丝欲`火。

    唔,他大概明白了为什么妖都想化成人了。

    原来不是因为酷炫狂拽啊。

    阮羡鸾听到这,恨不得给原著作者来个脑瓜子来个大耳刮子,大喝一句:“好家伙,你这都敢写,这么狗血的吗?”

    我的奶爸狐狸从我的爹变成了我的小伙伴又变成了我的宠物最后成了英雄救美的盖世英雄???

    雷,真的雷。

    她不能吐槽,但此刻钢筋直男沈陵发话了:“干预人间,扰乱凡人命数,罪加一等。”

    阮羡鸾扯了扯沈陵的衣袖,示意:兄弟,别这么认真,非晚手里这是个言情本。

    不愧是男主角,这么让人小鹿乱撞露出姨母笑的故事都能扯出天道、人间大义,你不做捍卫人间的沈仙君老天爷都对不起你。

    守护自己多年的大白猫,突然变成了天下掉下来拯救自己的美少年,还是邪魅狂狷和很可爱的那种模式随意切换,这谁顶得住啊?

    阮羡鸾自问:是她,她也顶不住,甚至还想多薅几把狐狸的大白尾巴。

    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是春心萌动,眼看剧情要向才子佳人走向了,但老天爷不允许。

    非晚始终记得自己是妖,自那以后便没有在如烟面前现出人形。

    但如烟死缠烂打,有一万种方法骗他现出人形。

    今日骗他听书,明日骗他喝茶,过几日骗他一同泛舟。

    非晚想着,木已成舟,她想看就看吧,无非是换个方式陪着她,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只是那天如烟骗他穿上一身红衣,说这个颜色好看,他也信了。

    骗他与她拜了天地,说这是对恩人的谢礼,恩人得这么还,三拜方能作数。

    若他不拜就是不接受他的感谢。

    于是他们笨手笨脚的朝着对方叩拜,头都撞在了一起,却相视一笑。

    .........

    当如烟将他带到姜秀才面前时,说非他不嫁时,非晚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捅出了多大的篓子。

    狐妖多精通红尘风月事,虽然非晚在这方面像张白纸,但他懂得看人心思。

    他知道姜秀才不会同意,任姜秀才泼了那盏茶在他身上,只当是拐了人家女儿的愧疚。

    他也知道姜秀才觉得卢书成是个可托付的人,卢书成对如烟的心思,他也明白。

    便使用幻术混淆了姜秀才的记忆,让他和卢书成都以为,姜、卢两家定下过娃娃亲。

    所有人称赞的金玉良缘,如烟抵死不从。

    婚期将近,如烟逃了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

    他也明白了如烟为什么要与她穿红衣,因为那是大喜之日新人穿的,什么恩人三拜,那是夫妻仪式。

    红色原来不止是一种颜色,凡人之礼原来不止恩人对拜,恩人对拜也不用还回去的。

    .......

    那天夜里很凉,和如烟的眼泪一样凉吧。

    如烟红着眼质问他,他没有出声,人妖殊途,他再怎么说,如烟也不会信的。

    见他毫无反应,如烟踮起脚,拽住他胸前的衣襟,将他向前拉了下来,覆上一吻。

    如烟眉眼弯弯有些几分狡黠,即使泪光微闪,却也媚色撩人。

    唇齿交缠,呵气如兰。

    如烟笨拙的亲吻他,甚至磕到了他的牙齿。

    她莞尔一笑:“你我先是拜过天地,现下又有了肌肤之亲,按照凡间的规矩,你我已是夫妻啦。”

    但就是这么笨拙的如烟,却让他觉得心跳不受控制,差点连狐狸尾巴都露了出来。

    他更想不到,狐生几百年,初尝情爱,却是倾其所有都赔了进去,覆水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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