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苗苗心中满是怨怼。
都怪池欢!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
而这边,池欢一家卖掉了所有的东西,愉快的收摊了。
池浩城数着钱,喜不自胜,“凤仙,咱们赚了40块钱!”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40块钱可算是不小的一笔钱,很多国营厂的工人一天都没有40块钱工资。
“这一切,都那么不真实。”林凤仙也没想到他们家能突然多了这笔钱。
“这笔钱咱们家要买个大电视,再给欢欢买双小凉鞋,小丝袜,给她买点奶糖。
家里买点好点的布料,我给一家人裁身新衣服。
咱们买点粮油面食,再买几斤猪头肉。
对了,咱们家买只老黄牛,下次咱们出门办事,不用靠双脚走着了,可以拉牛车去。”林凤仙兴奋的在路上琢磨着。
“好。咱们家能赚钱,多亏了欢欢。
欢欢是我们的小福宝。”池浩城爱怜的看着小欢欢,他抱起池欢来,抗在自己肩头。
“哦,举高高啦。”池欢翘着两只脚丫子,坐在粑粑肩头,有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池天看到活泼可爱的妹妹,勾起唇角。
一家人把东西放入家中,一家三口朝小镇上走去,他们采买着物件。
现在已经不流行黑白电视了,小镇上大部分人家渐渐换上了大彩电。
池浩城挑选了一个破旧的黑白二手电视机,砍了砍价,用20块钱成交了。
剩下的钱置办了一下东西后,最后还剩下十几块。
一家人脸上洋溢着幸福跟喜悦,他们往回走。
只是,他们刚进村子,就听到大家议论一件事。
“你听说了吗,那个扫把星啊,被狗给咬了。
咬的还是那只残疾的腿呢。”
什么?
傅峥小哥哥被咬了?
池欢竖起耳朵。
“可不是嘛,这孩子也是个倒霉的。那伤口啊,我见了,都快露出骨头来了。
这大夏天的,这腿啊都发脓溃烂了呢,这孩子也不过才8岁,身子骨很弱,发起来了高烧。”
“是啊,听说虎子妈不打算给他治病了。
这孩子估计是要死了。”
“要是我啊,我也不给他治病。
狂犬病可不好治,再加上这扫把星就是个不详的人,一出生就克死了他妈。
这样的天煞孤星,谁敢养啊?
虎子妈一家养他那么久了,也算是善良的。”
“就算花了钱给他治病,他瘸着腿的,只会拖累虎子一家,瘸着腿也不上学,以后能找什么工作啊?
连打工人家都不准能要他。
一直养着他,难道要养他一辈子吗?”
听到这些话,池欢心里难受的要命。
傅峥小哥哥也是个活生生的人啊,他们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呢?
“粑粑,麻麻,我认识傅峥小哥哥。
我们去看看他好不好?”
池欢央求着。
“可是那个孩子听说……”林凤仙为难道。
“他很好的,上次我被虎子一群孩子围住,傅峥哥哥怕我受到伤害,他把我救出来啦。
现在他病了,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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