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六合楼的饭菜确实没有辜负陆小凤的夸耀,周怀瑾的嘴被周父养得很刁,但却觉得这里的饭菜实在是可口。

    陆小凤照顾他,点了一些清淡的菜,然而他却一点也不想碰。人人都觉得病号就该吃这些,可他现在就想吃辣的,咸的,一切有滋味儿的食物。

    只今他虽然感觉自己很饿,饿得能吃下一头牛,然而他的胃已经被养小了,只能一样尝一点,勉强吃了半碗饭,就开始喝酒。

    梨花白很辣,不过酒都很辣。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连生日宴的时候都没破例,但在这样的夜晚,他却想尝一尝。

    周怀瑾才沾了沾唇,脸就红得连出一片晚霞。陆小凤本来在喝酒,却在瞥见他的脸后呛得咳住了。

    或许我今晚应该找个人来暖床,这样的夜太冷了。陆小凤捏着酒杯想。那个叫珍儿的姑娘就不错,白白的脸,白白的腿,笑起来像盛了蜜似的。

    不过他如今是个穷光蛋,再甜的嘴也哄不来姑娘肯陪一个酒鬼。何况眼前又有这样一个好看的人,有哪个女儿愿意自找没意思的凑过来呢?或者说,凑过来还能看见他这个落魄了的大混蛋吗?

    他想着,把周怀瑾面前的酒也揽了过来。

    对于酒鬼来说,这样的夜晚再美好不过了。有朋友,有酒,有美人,人生得意莫过于此,值得高歌一曲。

    但对于和酒鬼相处的还有一丝清醒的人来说,这恐怕要痛苦得多,不是谁都能承受一个撒着酒疯的人大声唱着荒腔走板的歌的。然而陆小凤不仅唱,还很陶醉。作为他的朋友,也是这里唯一的听客,周怀瑾只能叹息。

    幸好他们来得足够晚,晚到他们已是最后一桌客人。而他有足够有钱,有钱到本想歇业的老板双眼放光的将他们迎进来,笑容满面,服务周到。

    周怀瑾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也不知道陆小凤那个酒鬼怎么把自己安置好的。他从来没有这样的累过,如同溺水一样的窒息将他紧紧的缠绕,猛地睁开眼,心脏狠狠地坠落,汗刷的一下就坠在脊背上。

    头顶是绸子做的帐子,空气里有淡淡的酒酸味儿,一条白皙的手臂正横搭在他的胸膛上,拽着他的一绺头发。腿也被紧紧地箍住,腰间还硌得慌。

    原来噩梦的源头在这里。

    是陆小凤。

    昨天不知谁先醉了过去又没了意识,明明要了两间上房,却纠纠缠缠倒在了一张床上,倒叫隔壁空了整晚。

    两个大男人人挤在一个榻上,怪不得不舒服。

    周怀瑾一动,陆小凤也醒了,他身上还有着昨夜的酒气,让周怀瑾回忆起那火辣辣的味道,耳朵不由自主的跟着一痛。他实在是怕了醉酒的陆小凤,他宁愿去面对十个白胡子的大夫。

    陆小凤醉了一夜,醒来了却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仍是精神奕奕的。

    反倒是周怀瑾自己头一次和别人在一张床上睡觉,又被压了一整晚,只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酸痛的。陆小凤已经翻身下了床去系他变得皱巴巴咸菜叶子似的披风,周怀瑾还瘫在床上。

    陆小凤单知道他身体可能不太好,但没想到他能破败到这种睡一觉就起不来的程度。于是他变得很紧张,想要推开窗户跳出去给他请个大夫。

    周怀瑾并不明白为什么他不走正门,难道这就是江湖人特有的行为习惯吗?而且虽然他很不舒服,但还不需要看医生,他只想洗个澡,去一去身上的味道。

    自打他那天莫名其妙的被师父一剑送到这个没有周府,甚至没有了大唐的世界后,他的身体就奇迹般地好了许多。虽然还是病病歪歪的,却不再那么的难受,可以走很久的路,也可以吃从前被禁止食用的吃的。他猜测这和他师父碎掉的那一层“东西”有关,据说他的师父是有真本领的得道高人,师门煊赫,虽然不善医术,却真真正正的帮他吊住了一条命。

    来到这个世界,他只孤身一人,几乎是身无长物,除了一把看上去很值钱的、摆脱不掉的剑,还有一个漂亮的香囊,里面像是连着他家库房一样,有取不尽的金银珠宝。

    有钱,还享受着从未有过的自由,周怀瑾却怀念起曾经困住自己的那方天地。人就是这样奇怪,从前在周府的时候,在他那个小院子里,他总想着出去,可是真的走出去了,看着街上那么多人,他忽的又有几分胆怯。

    然而自由是那么的美好,好到让他可以暂时抛下这些烦恼。他已然不想再见医生,听那些千篇一律的断言,既然可以把不用吃药,自然是好的不能再好。

    所以他叫住了已经推开窗户的陆小凤,请他给自己和他叫两桶水上来就好。

    “记得走门。”

    看着认真叮嘱且固执坚持的周怀瑾,陆小凤无奈的叹口气。“我也不是总走窗户,只是有时候走窗子要比从大门出去快得多。”

    有钱能使鬼推磨,要两桶水自然不是难事。那个店小二即使在楼下已经和柜台里的账簿先生八卦了一番,见到当事人,仍保持了极好的服务水平,没表露出一点一样,目不斜视的放下澡桶。

    水温不冷不热,正适合清理。隔着一道屏风,两个人各自占据了一个浴桶舒舒服服的泡澡。

    然后陆小凤发现了一个紧迫的问题。

    他们没有换洗的衣服。

    虽然他是个大侠,但还没有裸奔的爱好,也不能让衣服焕然一新。于是两个人沉默。

    好在这家旅店的小二足够贴心,又送来了两套新衣服,解救了水温即将变凉的两个尴尬人。周怀瑾松了一口气,额外给了小二一块沉甸甸的银子,让他脸上的笑变得更加的热情。

    除了这小小的粗心,陆小凤总的来说是一个很好也很体贴的朋友。既然周怀瑾不想去看医生,那他一定有自己的理由,总归带一个人赶路并不是什么难事,而这样繁华的城里也总不缺厉害的医生。

    于是他便成了一个全天下最讨人喜欢的导游,这城里总不缺少他的朋友熟人,也不缺少吃喝玩乐的地方,这些对于陆小凤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

    “如果有机会,我应该介绍你跟七童认识,他是我见过天底下最温柔的人,好像这世间没有什么能让他变了脸色,他也是这世间最热爱生活的人,所以他那座小楼总是很热闹。”

    即使拿着糖葫芦,陆小凤还是那个爱说话的陆小凤。

    热爱生活的人有很多,但不是人人都是花满楼。

    这是个和陆小凤一样有意思的人。

    然而陆小凤却忽然叹了口气。

    这一声叹息太过突兀,于是周怀瑾便问:“怎么了?”

    “因为我刚刚发现我今天喝不到你请的酒了。”陆小凤皱着脸,倘若一个酒鬼不能喝到他心爱的酒,那他确实应该垂头丧气。

    周怀瑾有些讶异,因为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描述老板珍藏的那坛花雕的香气是多么的醉人。是什么样的原因会让一个酒鬼放弃他的最爱?他这样想着,也这样问了。

    “因为我要有麻烦了。”

    “你似乎总有麻烦,”周怀瑾眨眨眼,“看来这回的麻烦比昨晚的还要棘手,昨天你还能从容地吃馄饨,今天却打算和我告别了。”

    “因为你这样的人不应该被牵扯进我的麻烦里。”

    “我这样的人?”周怀瑾挑挑眉“难道我们不是朋友?”

    “可你从未踏入这个江湖,而这个江湖也绝非你想的那么简单。”陆小凤叹口气道。

    因为对于周怀瑾这样脆弱的、没有什么自保能力的富贵公子哥,江湖就是一匹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最最重要的是他还很好看,好看到可能男人也不会介意的程度,这样的他就不该涉足江湖。周怀瑾是他的朋友,既然是朋友,那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给周怀瑾讲了一个故事,一个貌美如花却凶神恶煞的女人的故事。这个女人有着观音一样美丽的容颜,然而她的心比石头还坚硬,她的故事如今已被许多人忘却,但她的名号曾经在整个武林显赫一时。

    她就是观音,一个传奇般的女人。她会毁了所有比自己还漂亮的女人的脸,还会把那些容貌出众的青年俊杰俘回她的老巢,用要控制他们,要他们做她的裙下之臣,做她最听话老实的狗。

    陆小凤警告周怀瑾道,石观音这样的女人虽然只有一个,但像她这样的人在江湖中却有很多。而周怀瑾无疑会是他们最喜欢、最欣赏也容易得到的猎物。

    周怀瑾想说自己其实并没有那样的弱,虽然他是个病秧子,还是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病秧子,但他也不是没有自保之力的。

    然而他只能沉默。

    因为有人来了。

    那是两个青衣大汉,一个紫脸虬髯,一个刀疤青面。

    他们中紫面的那个将两人打量一番,突然冷笑道:“我单知道四条眉毛的陆小凤睡觉不能没有女人,却不知道原来好看的男人你也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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