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

    被周怀瑾抓的地方很烫,烫的陆小凤一下子就缩回了手。

    周怀瑾失去了手里握着的东西,迷茫的抓了抓,眼睛红红的,这时候他又像只兔子了。

    花满楼抬起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无奈的叹气:“他发热了。”

    这回是真的吃不成狗肉了,好在地盘是七侠的地盘,他们中间还有个野郎中,虽然治不了别的病,但这吹风熬夜发的烧还是可以治一治的。

    熬了药,褐色的汤汁,说不清的奇怪味道,盛在青瓷敞口的大海碗里,热乎乎的冒着汽儿。

    药还没端过来送到他嘴边,周怀瑾就好像已经闻到了味儿似的皱起了鼻子,把自己一团,头朝墙,这便是不肯吃药的抗拒表现了。

    陆小凤就只好把药给花满楼,自己上床去捉这个不听话的病人,掐他的脸,人迷迷瞪瞪的回过神,眼睛睁开,顶着一摸红印子委委屈屈的就往陆小凤怀里钻。

    陆小凤只好苦笑,感觉自己真的在抱一只爱撒娇的猫。

    好容易哄他吃了药,这回周怀瑾终于安静的肯睡觉了,乖乖的躺在床上,把先前还不肯撒手的陆小凤扔在了一边。

    花满楼微笑着端着碗,似乎很乐意见到陆小凤吃瘪的场面,虽然他看不见,却也能想象陆小凤郁闷的表情有多有趣。

    两个朋友都这样,陆小凤能怎么办,当然是也睡觉了。

    他还美名其曰看着周怀瑾叫他不要踢被子,明明人家睡得乖乖的,反而是陆小凤自己睡得不老实。

    也许是周怀瑾的体质真的在慢慢变好,他只是睡了一觉,发发汗,醒来了身体软软的,却没什么大问题了。

    他醒来时屋子里只有坐在床边看书的花满楼,阳光明晃晃的照进屋子,带着暖人骨头的温度,花满楼用手指慢慢的拂过那些特殊处理过的文字,脸上是从容满足的微笑。

    周怀瑾本不想打扰他,可是从他醒来的那一刻,他的呼吸就变了,花满楼是这个屋子里听觉最灵敏的人,所以他侧过头,探出认字的那只手摸了摸周怀瑾还带着汗的额头。那手指有点凉,皮肤细腻,带着一点薄薄的茧子,可能是有练武的缘故,也有可能是长期照顾花草留下来的痕迹。

    周怀瑾身上都是汗,于是花满楼先给他叫了热水。他一醒大家就都知道了,上官雪儿还想溜上来见一见他,但终究没好意思进到屋子里去,便守着门口数蚂蚁,从前她就在大金鹏王府的花园里数蚂蚁,除了数蚂蚁,她也没别的事可做了。

    陆小凤他们还在楼下喝酒,只有野郎中上来又给他把了一次脉,这回脉象显示他已无大碍,所以他也下来垫垫肚子。

    既然已经是天光大盛,自然是过了日出时分的,陆小凤把约定睡了过去,醒来也不着急,拈着火腿就花生米吃得津津有味。

    霍天青知道他们就在客栈,即使阎铁珊死了,霍天青也还是这山西消息最灵通的人,所以他叫人送了一封信来。

    日出为约,却是每天都有日出。今日不来,何妨明日,又何妨明日之明日。他既然是这山西城里消息最灵通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山西雁和市井七侠都在这里?

    珍珠会随着时间的消磨憔悴,金银会因为岁月的流逝折损。有人漆身吞炭伏于桥下,击剑斩衣,为知己者死;也有人乌江以船而待,迎一位霸王——这世间唯有义气是可以万古长存的!

    何谓英雄?

    英雄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真正能践行这两句话的人,就是侠。

    一封短信,纵横捭阖,义气横生,读得人酣畅淋漓,当浮一大白!

    客栈就有酒,可是还不够。既然说了赵大麻子做的下酒菜最好吃,那就一定要尝一尝。

    狗肉已经卖完了,这里是十里八方最有名的狗肉店,这不奇怪。

    反正也没人在乎这个。

    左右他们要吃的本来就不是狗肉,他们只是想找一个地方痛快的喝酒,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这世上最好的下酒菜,那是一种叫人目眩神迷的热情,用这种热情来下酒,是这世上绝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的。

    这些人里不包括周怀瑾,也不包括上官雪儿。

    这小魔女见了周怀瑾之后就十分的安静,便有了几分淑女的味道。

    周怀瑾大病初愈,只能吃一些清淡的东西,他不想喝寡而无味的粥,可立马就这样的小心思被察觉到了,陆小凤挑挑眉,他原本是要去摸胡子的,不过摸了个空,立马被上官雪儿抓住机会嘲笑,也不知道这两个人为什么一见面就不对付。

    因为要看着他不去偷吃,周怀瑾被陆小凤分出一只手按在了他身旁,他自己倒喝得痛快了,周怀瑾只能戳着粥眼巴巴的喝。

    陆小凤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反正很多很多,好在他没唱歌,只是歪在周怀瑾的肩膀上,朝他的脖子吹酒气。上官雪儿不知道从哪里也弄了酒喝,现在抓着桌子腿哭,花满楼只好也跟着蹲在那里认认真真的哄她。好在这里也只剩下他们几个人,就算不是,喝醉了酒,似乎干什么只要不太出格,就都能被原谅。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暴雨,在密集如奔雷的雨声里,一切都是静悄悄的,连时间都失去了意义。

    陆小凤已经睡着开始打呼,周怀瑾只好那么抱着他,花满楼见状倒是笑了一声,于是陆小凤挠挠耳朵,把周怀瑾搂的更紧了。

    这让周怀瑾想起了另一个雨夜,同样弥漫的酒气,大雨抹去了一切讯息,就像新生的婴儿一样吵吵闹闹,清清白白。

    这样大的雨,无论外面发生什么都听不到。

    一切本该是这样的。

    然而花满楼抬起了头,忽然间十余骑快马经过了他们的窗口。比马更快的是风,更急更密,带着数十道乌光射进屋子。

    陆小风猛地睁开眼,带着周怀瑾躲到了桌子后面。本来蹲着的花满楼却带着上官雪儿飞快地站起来。

    硝磺霹雳弹。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瞬息之间,只听"轰"的一声,窗里窗外,凭空冒出了数尺高的火焰,连这样大的雨都没浇灭。

    陆小凤变色道:“你们先出去,我去救赵大麻子!”说完,将周怀瑾轻轻一送,他就脱离了这片火海。原来他也会流云飞袖这样的功夫。

    赵大麻子已睡了,他的鼾声比陆小凤还响,盖过了上官雪儿的抽泣。

    花满楼也拉着上官雪儿冲了出去,只看见了那些人的背影,在雨中模糊成墨大的数个小点儿。马上的人是故意奔着他们来的,这些人纵声狂笑,声音传出很远:“陆小凤!这不过是给你的一个小小的教训,要是你再不识相,你就等着死无葬身之地吧!”

    话音刚落,人影不再。再回头,满眼都是火,在大雨中愈烧愈旺,哪里还看得见什么人影儿?

    上官雪儿急的开始打嗝。

    周怀瑾抽出震动不已的剑,于是一道白练划破长空,似闪电,似长灯,带起无形的巨浪,霎时,火苗就被扑灭了。

    琅琊高兴地在周怀瑾身边打了个转,蹭蹭他的袖子,这才恋恋不舍的钻入剑鞘。

    火势虽灭,浓烟还在,仍是不见人影。

    就在这时,远外突然传来一阵惨叫,犹如困兽濒死,短促凄厉,群马齐嘶,马蹄声乱,许是那些人都糟了难。

    害人者,人恒害之。

    但这里的人已经没心情去关注这个了。他们的身体已经湿透,周怀瑾身上还披着陆小凤的那条红披风,这是这只不死鸟抽空解下来给他裹上的。

    周怀瑾只盼着他真的做了一只不死鸟,浴火而生,从这黑漆漆的残骸里冲出来。

    这么期盼着,突然间,又是一声轰响,一个人从屋顶蹿了出来,他身上还有燃烧着的火焰,于是他凌空一个跟斗,扑到地上,就地滚了滚,滚灭了身上的火。

    是陆小凤,他身上被烧得乱七八糟,连两条眉毛都没了。他一笑,牙白如雪,脸上便往下簌簌地落黑色的灰。

    这样的陆小凤看着就像是一个大傻子。

    只有他一个人在,赵大麻子不知到哪里去了。

    又一个人从暴雨中踏步而来。

    他身材魁梧,头上戴着斗笠,肩上扛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挑着一串乱七八糟看不清是什么的东西——是赵大麻子。

    人的手,新鲜的血渍被暴雨冲着,流出一道蜿蜒的小河。

    赵大麻子的裤带上,赫然正挂着一把刀,杀狗的刀。

    原来他不但会杀狗,还会杀人。

    陆小凤看了他半天:“你不是赵大麻子。”

    真正的赵大麻子只会杀狗,杀了人,他就不会再杀狗了。

    来人笑道:“谁说我是赵大麻子了”

    他的笑容在这样的雨天里看着更加诡异,除了一张咧开的嘴,脸上并没别的表情。

    陆小凤问道:“那你是谁?”

    这人的眼睛闪着光,很得意的笑了一下:“连你都没看出来,那我易容的本事差不多也可以说得上是天下第一了。”

    陆小风听了这话,也跟着笑了:“可你翻跟头的本事却远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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