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夏至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哥特式的豪华床顶,下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投射在他毫无血色的脸上。空气中还飘着若有似无的药味。
他想要说话,但是喉咙异常干涩,才一开口,便觉得肺部像是炸裂一般疼痛。下一秒,心脏都要从喉管里崩出来似得,他咳的眼泪都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少爷醒了!少爷醒了!”
房门被打开,一个头发剔得短短的少年冲了进来,看到他如今这副狼狈的模样,露出惊喜的笑容,然后又飞一般地跑了出去,也不知道是通知谁去了。
罗夏至捂着胸口又重重地倒回了床上,抬胳膊的时候又是一阵疼痛。那疼痛让他终于确认了一个现实——刚才的那个不是“梦”,他果然重生了!
他,罗夏至,一个21世纪再普通不过的上海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居然“重生”回到了百年前的民国旧上海。
罗夏至闭上眼,回忆起刚才那个“梦”里遇到的那个不过也才十八九岁的少年。
腼腆,温柔,举止文雅,说着一口标准的吴侬软语,就像是年代剧里走出的家世良好的富家小少爷。
不过也确实如此,如果刚才梦里的“他”说的都是真的话,那么他罗夏至现在拥有的这副身体,便是上海滩罗氏集团三少爷的“金尊玉体”了。
而“原版”的罗夏至,则是在普通不过的上海本地人。
之所以会重生到现在这个“罗夏至”的身上,理由简直太滑稽了——暑假的时候被妈妈拉着来到重新开业的老百货公司抢开业福袋,不幸遇到了踩踏事件,然后就“梦回百年前”了。
真不知道是阴差阳错,还是冥冥之中的定数,他重生的这具身躯,居然和他本人同名同姓。
罗夏至“上辈子”也算念过一些有关上海本地名人的书籍,罗家在上海早年开设的商行可以算的上是有些名望,但是他却全然不记得罗家的这位三少爷曾经有过什么“丰功伟业”。
就在他愣神的功夫,刚才冲出去的那个少年又重新回来,一起进来的是一位拎着白色药箱,穿着白大褂,医生模样的人。
那医生甚是麻利,一进来便话不多说,对罗夏至上上下下做了一番检查,而他本人则在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不但右手胳膊断了,正打着石膏,而且脑袋貌似也破了,头上缠着层层的纱布。
“这是几?”
医生在他面前伸出五根手指,他乖乖如数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还记得么?”
“罗夏至。”
“他呢?”
医生指了指一边殷切地看着他的小少年,那少年长得一般,只是一双眼睛异常灵动,透着喜气。
“不记得了……”
罗夏至实话实话。
“少爷……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的贴身小厮阿乐呀!”
少年的脸顿时跨了下来,一双大眼睛顿时湿-漉-漉-漉-漉的,像是受伤的小动物,“少爷,我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罗夏至摸着脑袋,很是为难地朝着大夫投去求助的眼神。
“没办法,病人毕竟是伤到了脑袋……”
大夫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爱莫能助。
“不过你的脏器并没有受严重的伤害,除了脑袋,也就是右手小臂骨折这个硬伤了,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只伤成这样,并且恢复的如此之快,已经算是福大命大了。”
医生掏出听诊器在他的身上听了一会儿,又摸了摸他胸肚胸和胸口,确认没有大碍后说道。
是啊,从四楼的露台上摔下来,居然只是断了条胳膊,加上磕着脑袋,简直就是奇迹了。
罗夏至低下头冷笑道。
什么“奇迹”?
如果不是他“重生”而来,现在这副身躯已经是一具冰凉的尸体了,谈何“福大命大”呢?
“等你好的差不多了,还是要来医院做一次详细的复查的。”
医生说了一堆的嘱咐和告诫后起身离开。
罗夏至正好也倦极了,吩咐阿乐送医生离开后,又沉沉地睡了过去,继续做着来时做了一半的那个“梦”。
“我要走了,罗家就交给你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投胎到你的那个世界里。那个没有列强欺凌,人人有书读,人人有工作的世界。”
“请你为我好好活下去。”
梦里,那个温柔的少年笑着说道,然后转身走进了一片迷雾中。
“对了。”
在踏入那虚空之门之前,少年突然想到了什么,苦笑着回头说道,“在罗家,不要相信任何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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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为身体过于疲乏,或者是那医生开的针剂起到了效果,罗夏至睡到第二天早上才醒来。
那个叫做阿乐的少年一早就站在床边,问他今天是要下楼和大家一起用早餐,还是让他把餐盘端上来,躺在床上解决早饭。
罗夏至靠在柔软的靠垫上,先是用左手摸了摸自己层层包裹住的脑袋,然后又低头看了看被绷带吊着的右手胳膊。
想着伸头是一刀,缩头还是一刀,决定还是尽早下去面对事实吧。
罗夏至在阿乐的伺候下,艰难地换上了西装,然后准备下楼吃早饭。
对着镜子刷牙的时候,罗夏至很庆幸自己是重生回了上世纪的上海,而且是生活方式颇为洋气的罗家。这让他不至于完全手足无措。
对镜穿衣的时候罗夏至很是仔细地打量了一番他如今的身体。
这个据说今年才十八岁的青年就像是春天的柳条一样抽长了身样。目前大约有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比他原来的那副身体略矮了些,不过还小,说不定还能再长长。
少年长得还真算是不错,眼睛秀气,鼻梁挺直,嘴唇饱满。只是眉毛略细了点,弯了点,未免有点女相。因为不怎么锻炼,平日里恐怕因为念书也少见阳光,不免显得有些单薄,沪人谓之“白斩鸡”身材。
罗夏至看着衣袖下空荡荡的一节腕口,决定等伤势痊愈后,一定要好好吃饭,锻炼身体。
至少不能长的比他“上辈子”矮小!
他想起那“梦”里小夏说话温温柔湿-漉-漉-漉-漉-漉-漉的模样,又看了看自己在镜子中有些凌厉的眼神,暗叫一声不好。
他做现代人习惯,让他无意识地肆无忌惮地看人,没有正派罗家三少爷那种温良恭俭让的派头。
罗夏至将本来往后梳的头发拉了几丝下来散落在额前,多多少少挡住了些眼睛。一边想着以后要千万注意这一点,最好有个什么办法遮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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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每天早晨全家都要一起用餐。
因为晚饭的时候,罗老爷和罗家大少爷都有忙不完的应酬和饭局需要赶赴,所以早餐是他们一家人在一天里唯一可以聚在一起的时光。
罗振华罗老爷,也就是这具身体的爹,虽然他生活方式,行事做派时髦洋气,骨子里还是带着中国大家长的作风,喜欢看到一大家子人整整齐齐在一起,哪怕只是一起吃个早饭也好。
对于他这个习惯,本来就要上班和上学的两个儿子而言算不上什么,就是苦了几位要睡美容觉的太太小姐们。
他听阿乐多嘴说了一句,太太们一早起来化妆梳头,争奇斗艳。等老爷少爷都出了门,又立刻回去卸妆睡回笼觉,直睡到午饭前再起。
每天如此,乐此不疲。
“不要背后议论人。”
看阿乐眉飞色舞,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罗夏至虽然也爱听这些八卦,不过他谨记着“小夏”的叮嘱,还是出言打断了他。
他停在楼梯的转角处,看着早晨的阳光从七彩的玻璃拼画中透出,投映在了梨花木的地板上,照射出了绚丽的光彩。
罗夏至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毅然决然地朝楼下大厅迈去。
走下这一步,他从今往后,就要以这百年前的罗家三公子的身份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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