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雪菜春笋火腿丁焖饭

    请人来吃饭,自然不止一个菜。

    除了雪菜春笋火腿丁焖饭,叶夭还准备了一道腐乳春笋烧肉,一道鸡髓笋,和一例清汤。

    吃笋的季节,自然要好好的吃笋。

    她盛了一碗焖饭,连着筷子一起递给仲青。

    天上湖的灵修和妖怪们大抵分为两种,一种是不食人间烟火,已经辟谷的;还有一种是贪恋人间烟火,即使已经进入到辟谷期却也会时不时馋一馋放纵一下自己口欲的。而仲青则属于后者。他早已无需靠进食来维持生命,但在天上湖的时候还会经常打个牙祭,更别提来了人间界之后,诸多乱七八糟的美食,从此简直就和辟谷两字绝缘。

    当年叶夭还是叶瑶时,开的私房菜馆在随城甚至是整个省域内都是鼎鼎大名,仲青就经常来蹭饭。后来叶夭出国了,他还时常怀念一下。

    眼前的春笋小宴——

    焖饭,碗里冒尖的米饭,在吸收了汤汁后呈现出晶莹剔透的油色,一口吃下去,笋丁的幼嫩和火腿丁的鲜香在口腔里弥漫,偶尔还能感受到雪菜的脆脆的口感。

    好吃!

    再夹了一块腐乳春笋烧肉里的肉。叶夭选择的是半肥半瘦的五花肉,夹在筷子上颤颤巍巍,肥肉的部分看着已经呈现出半透明的胶质感。放入到嘴巴里一抿,入口即化。叶夭还放入了腐乳,口味层次更加的丰富鲜甜。

    这道菜用的是普通的春笋,但也只选用笋尖的部分,油色明亮,软嫩中带着脆口,完全没有过往所吃春笋的纤维感。

    仲青眼前一亮,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感觉这道春笋烧肉配上焖饭,他可以把这一锅都给吃干净。

    “再尝尝这道鸡髓笋,这可是当年我父亲的拿手菜。”叶夭给他介绍另外一道菜,眼里带着些怀念:“当年有一位客人请他做私宴,那位客人正好是忠实的红楼迷,非得让我父亲复原这道红楼里的鸡髓笋。我父亲尝试了很多遍,才做出现在这个味道,后来,也成为了叶家珍玉楼里的招牌菜。”

    鸡髓笋,用春笋剖开,去掉笋心,在鸡骨架和瑶柱煲成的高汤中炖煮入味。再用剁成茸的鸡腿肉和鸡髓一起搅拌成泥,填入到笋心之中,继续小火慢煨。出锅后,浇上用原汤勾出的薄薄一层芡。

    听上去做法也不算太复杂,其实关键在于那锅汤,用不带皮肉的鸡骨架和瑶柱来煲,最起码煲三四个小时,中间扫汤就要扫三四次。

    “这就是鸡髓笋的清汤。”

    叶夭给他盛了一小碗。

    天青碧色的小瓷碗,衬着澄明如水的汤色,显得尤为动人。说起来也奇怪,这汤看上去就和白开水一样,丝毫不带油星,但当小勺子伸进去,舀了一小勺后,这碗汤却像是被开启了封印一般,带着清淡却似有似无的香味扑鼻而来。

    一入口,仲青瞪圆了眼睛。

    叶夭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先喝完再说。”

    不等她说,仲青一勺又一勺,若不是顾及到自己大派子弟的教养,早就恨不得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等放下碗,依然意犹未尽。当然,心情也渐渐平复了过来。

    “这水?”仲青试探的问。

    刚吃焖饭和菜的时候还不是很明显,但喝到了这碗汤,与众不同的感觉一下子就跃出来了。

    叶夭知道他想说什么,摇摇头,“不是,这不是天上湖的湖水。”

    仲青面露怀疑。

    叶夭狡黠的指了指后院的井,“我只是在井水里放了一颗灵水珠。”

    两人来到后院,井水幽深,但却拦不住仲青的目光。他看到一枚嵌着珠子的玉玦静静的躺在井底,周围散发着泠泠的光芒。

    “这是法器?”他有点惊讶。

    叶夭不以为意的点点头:“我前几年去了一趟天上湖,偶尔得到了这颗灵水珠,就委托炼器师给我练成了法器,没想到后来有用得很。”

    这下连仲青都有点不淡定了:“灵水珠制成的法器,你就用来净化家里井水的水质?”

    要知道法器虽然不如宝器和灵器,但在修炼和斗法中能发挥出不小的作用。多少囊中羞涩的散修为了法器,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出入秘境去寻觅材料。

    叶夭耸耸肩,“这叫物尽其用,我也就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什么修炼,什么大道,对她来说都是虚妄。

    “难怪我觉得你的厨艺比以前更加精进。”仲青感叹道,用灵水珠净化过后的水来做饭,不好吃才怪。

    这水,虽然不像天上湖的湖心水,充盈着灵气,对修炼有益,但却也不是凡俗之水可以比拟。普通人可能尝不出其中的玄妙,只觉得用其烹制过的菜肴更为美味,但他却知道,若是常喝多喝,祛病去灾不敢说,强身健体却是可以轻松达到的。

    “不,这只是其中之一。”叶夭伸出手指在他面前摇一摇,语气自信:“我的厨艺的确进步了,这二十来年,我可没有一直在睡觉。而且,我可是叶家的女儿。”

    她从小懂事起,就跟着养父叶仕理在厨房和酒楼后厨出入,可以说她的厨艺是叶仕理手把手教出来的。

    仲青伸出大拇指,行,你厉害!

    回到餐厅,风卷残云,桌上的盘子几乎全空。他瘫倒在座位上,形象全无。

    “说吧,这次找我是什么事情?”他又不是傻瓜,每次叶夭主动请他吃饭,必定是有所求,偏偏他还每次屁颠屁颠的就过来了。

    叶夭把座位拉近一点,把自己手机收到的余额短信给他看了看——还剩下九百九十块,连一千都不到。

    仲青:“借钱?”

    她斜他一眼:“你有钱?”

    仲青痛苦的摇摇头:“没有。”

    身为一个修炼者,是很悲催的。修炼用的灵药灵丹还有法器哪一样不要钱?即使他是出身于大门派,一通操作下来也经常是囊中羞涩。而且最近,他又斥巨资买入了新的手办,穷,没钱。

    反倒是叶夭,这百来年,从来就没有真正的体会过穷的滋味。

    她在懵懵懂懂的时期就被叶家收留,叶家虽然和民国那些顶级富豪比不了,但拥有本省多家酒楼,也称得上是随城赫赫有名的世家,可以说自小是在锦衣玉食中长大的。后来叶家没了,她从沉睡中醒来后已经是八十年代。虽然物质匮乏,但靠记忆里叶家留下来的几根大黄鱼,也没有穷过。之后,自己开了私房菜馆,更是赚得盆满钵满。

    夜妖天性随心,加上妖怪终究不是常人,只要脑子灵活,熟悉人类社会,赚钱的渠道多得很,这就更助长了她在钱财上的任性而为。

    后来去了国外,她若是想开私房菜馆了,就开一阵儿,犯懒了就关店到处溜达寻找美食,或者是找个好地方睡上几年休养身体,留下一堆食客老饕在原地捶胸顿足。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要吃好喝好玩好住好。心情好了再捐一笔给慈善机构,日子过得潇洒惬意得不得了。

    所以,她从来都存不住钱。只是没想到,回国后才一个月,忽然就成为了卡上连一千都没有的穷人。

    早知道在机场的时候就不买那个包和那条钻石手链了,六位数呢。

    不过,那条手链那么美,怎么忍得住呢

    “那你是要干嘛?”仲青问。

    叶夭勾起嘴角,宣布答案:“我要摆地摊!”

    这几天,她在随城到处闲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餐厅和新的小吃,一路看下来,倒是发现随城河边上的滨河广场特别有意思。那里是个小夜市,一到晚上就灯火通明,人们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夜市两边,摆了长长的两溜儿小摊子,卖各种各样的小吃;还有大排档,桌椅就摆在道路边,能够热闹到凌晨三四点。

    她在国内待着的时候是□□十年代,晚上大家都关着门在家睡觉。而这几年在欧洲转悠,本来人就少,乡村更是安静如水。自己的私房菜馆,虽然也只做晚上的私宴,但最迟也就营业到十点半就打烊了,哪里见过这番热闹的景象?

    这简直就是为了夜妖而生的事业啊!

    而且,她刚好喜欢热闹!这些年在国外早就无聊死了,这样的热闹怎么能不凑一凑?

    仲青惊讶的问:“你干嘛不直接把之前的私房菜馆开起来?”

    夜宵摊,和她的厨艺逼格完全不搭。

    “第一,本金不够。”叶夭把余额短信继续在他面前晃了晃,“第二,私房菜馆开腻了,想要换换口味。”

    夜宵摊子多好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对于刚沉睡了几年,正无聊着的夜妖来说,还能有比这儿更好更有趣的事情吗?

    仲青:“。。。。。。行吧。”

    叶夭直接提出要求:“上次我看到你给我的册子上有写,现在不是正好在发展地摊经济吗?超管局也在支持特殊生灵自主创业,还有一系列的福利政策,你帮我去申请一个摊位。”

    虽然现在随便推个小车子就能出去摆摊,没人会赶你,但以叶夭这些年在人间的经历来说,她觉得还是正儿八经的要个权限会比较好,也省了后续的麻烦。

    “滨河路吗?”那一块的夜市非常有名,仲青闲着的时候也经常去,“我可以帮你问问,不过那边不一定有地方。”

    “不用,青阳巷口那个拐角的地儿我看就挺好。”叶夭一口否决:“滨河路多远啊,懒得去。”

    那个拐角正好有一处空地,以前也曾热闹过,在附近的一条马路上全是大排档。但随着现在商圈逐渐的往新区和滨河路转移,这边的生意越来越清冷,很多店早就挂上了店铺转让的招牌,只剩下几家还在苦苦的支撑着。

    叶夭主要看中了那块地还算大,离居民区又有点距离,不用担心扰民,以及,近!这是最重要的。

    “这边可没什么人流量。”

    仲青担心她的选址,却见她漫不经心的挥了挥手:“没关系,等我的夜宵摊子开起来了,就有人了。”

    她在哪儿,食客就在哪儿。对于叶夭来说,这就是世间的真理。

    既然她都这么说了,仲青自然只能表示同意。

    三天后,青阳巷口那个冷清得可以养鸟的拐角处就多了一家简单但清爽的夜宵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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