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肴界其实也有着森严的等级。
在华国,这种等级在某种程度上和文化是相呼应的。从古至今,不管是摆盘的呈现还是口味,位于贵族阶级的士大夫们都会更加偏爱清雅的菜式。比如开水白菜,看着普通素淡,实际别有乾坤,讲究底蕴,藏而不漏。而像杂烩头碗这样的菜,香气甘醇浓厚,霸道的在揭盖的一瞬间就能引爆所有人的嗅觉,极具侵略性。它会因为太过直接被美食评论家们嫌弃不够高级,但却绝对能够第一时间虏获食客们的芳心。
大概这就是“口嫌体正直”的美食版本。
“好了。端上去吧。”叶夭迅速的把盖子盖上,那一刻她看到唐祁风向来没什么表情的冷脸上出现了失望的神色,不由得偷笑。
四个人的晚餐,当然不止杂烩头碗这一道菜,只不过这是道硬菜,其他几道她就做了简单的家常菜——拍黄瓜、炒时蔬、双椒牛肉,担心老太太肠胃羸弱而做的山药羹。
“小叶太能干,这一桌菜色香味俱全。”老太太忍不住夸奖道,看向叶夭的眼神更加有爱了。
叶夭毫不谦虚的接受她的夸奖,笑眯眯道:“您尝尝,看合不合口味。”
一旁的杜望早就忍不住揭开了摆在正中间的砂锅盖子,砂锅里,汤色奶白中带着点焦黄,一层层的码着冬笋、香菇和木耳等素菜以及肚片、蛋肉卷和肉丸等,丰富琳琅,最重要的是,刚刚闻到的那股香气立刻扑鼻而来!
真是太香了!甘醇浓厚,让人的唾液分泌量呈现几何级的上升,心里有无数只小爪子挠啊挠,只想马上就能尝到它的滋味。
老太太原本有些浑浊的眼神忽然亮了亮,喃喃自语道:“这个香味。。。这个香味。。。”
有点像是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唐祁风见状,赶紧给她盛了一碗,又给叶夭和在一旁早就吞口水的杜望盛了一碗。
老太太迫不及待的用小勺子舀了一勺汤,手都有点颤巍巍。这几年,她的五感渐渐的消退,味觉已经完全的失去,而嗅觉和听觉也大不如前。之前吃饭的时候,可以闻到香味,但每一次送到口中后却味如嚼蜡。她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加上并不是很注重口腹之欲,之前并没有太在意。但这半年前,却无比的怀念某些让人印象深刻的片段,包括曾经一起携手度过大半生的人,一起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一起吃过的菜肴,尤其是这道杂烩头碗。
她唯一的外孙子,唐祁风,很孝顺。知道了她的心愿后,这半年带她吃过无数次的餐厅、去好多朋友家吃过饭、还请私厨上门来做过这道菜。但不管在哪儿,她都依然吃不出味道,可也并不很遗憾,因为每次闻到香味都觉得,差一点,和记忆中的味道还差一点。
这次不一样!
唐外婆无比的期待,这次她能够尝出来味道,即使只是一点点。
将汤勺送入口中,一开始依然如白开水一般,她有点失望,但下一秒,味蕾却给她传递了不一般的感觉。咸鲜、带着一点点的焦香,从淡到浓开始慢慢的加重。
嗯?她好像尝到了。
不敢相信的,她又舀了一颗炸过的小肉丸,一口咬下去,肉质丰腴,浸满汤汁。
果然不是幻觉,自己的确是尝到了味道。老太太有点停不下来,一下子就将眼前的小碗给吃得七七八八——蒸丸子入口即化、小鲍鱼和墨鱼带着海的鲜味、肚片脆爽弹牙。吃一口肉,再夹一筷子冬笋片和云耳片,清爽又解腻。
而其他的人,杜望早就将头埋在了碗里,唐祁风看着外婆有点目瞪口呆。他外婆,大家闺秀,年纪大了后这些年尤其注重养生,晚上向来不多吃,他好像都很少见过老人家这样大快朵颐的情形。
等等。。。。。。
“外婆,你吃出味道了?”他语气有点惊喜。
察觉到自己有点失仪,唐外婆清咳一声,恢复了点自己原来的矜持,然后将碗递给外孙:“再给我盛一碗。”
一切皆在不言中。
叶夭莞尔:“看来很合您的胃口。”
唐外婆忽然叹口气,看着眼前的菜,眼神都有点温柔:“我生在随城,从小吃头碗菜长大。以前随城有家很有名的酒楼,我很爱吃他家的这道菜,不管家里有没有做酒席,都会缠着我爹和我姆妈叫这道菜。可惜后来这家酒楼不在了,就再也没吃过了。小叶,你做的这道菜的味道,和我吃过的那家酒楼做的,简直是一模一样。”
叶夭心中一动,问:“您说的这家酒楼叫什么?”
“珍玉楼,主人家好像也姓叶。以前可以说是这片地区最有名的酒楼。”
没想到是珍玉楼的旧客,叶夭道;“您说的叶家,就是我家。珍玉楼是我父。。。我外曾祖父叶仕理创办的。”
唐外婆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说你做的这道菜,和珍玉楼的‘富贵满堂’一模一样。”
富贵满堂这道菜名都出来了,是老顾客无疑了。
没想到这么多年之后,还能遇到一个在人生最后阶段怀念珍玉楼菜品的老客人,叶夭有点唏嘘也有点高兴,也有点了谈性:
“难怪您还记得,‘富贵满堂’在珍玉楼也是最受欢迎的菜品之一。我还记得以前每到过节过年,不仅是酒楼里的席面都订满了,几乎是满随城的大户人家都定了这道菜,要仆人来拿。”
唐祁风有点疑惑的望过来,她心里咯噔一声,讪笑补上一句:“我听长辈们说起过。”
差点露馅。
唐外婆倒是没注意这个细节,她被叶夭勾起了回忆:“对,每次到了年节,像我们这样的人家虽然不会去外面吃,但也要从珍玉楼定菜,像过年这样的节日,还需要提前很长时间才能够预定得到。”
“有一年过年,大概是我七八岁的时候,按照惯例我家从珍玉楼定了几道菜,就包括这道‘富贵满堂’,差了在厨房做工的人去拿,厨房人手不够,正好厨娘的儿子那天来等他娘做完工后一起回去过年,就叫了他去拿。他当时年纪也很小,比我就大了一两岁,提着这么重的笼屉,又遇上大雪,结果在快要进门的时候跌了一跤,把笼屉给摔了,里面的菜全都洒了。他吓得不得了,生怕给他娘惹上祸。想着要不去珍玉楼再叫一份,但身上钱不够,又得知这菜要提前很久预定才能够有,又害怕又担心,就在门口偷偷的哭。被我瞧见了,觉得这个小哥哥很可怜,就和我姆妈说是我贪玩,非要亲自提着菜来炫耀邀功才洒的。”
“后来呢?”叶夭一爱热闹,二爱故事,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还是口述,都听得津津有味。
唐祁风也静静的在听,这些事情,之前外婆都没有说起过。
唯有杜望,还在不停的吃。。。。。。
“我姆妈听到是我惹的祸之后,当然不会再说什么。他很感激我,我们俩就这么认识了。后来我觉得这些菜只是洒了一半,碗里明明还剩下点儿,就这么倒了未免可惜,就让他偷偷的从厨房里拿了碗筷,我们猫在一个小院子里把这些菜给分着吃了。可能是偷吃的更觉着刺激吧,我一直觉得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也就念到了现在。”
老太太的脸上带着笑意,她拍拍唐祁风的手:“小风,这个小男孩就是你外公。”
她出身于官宦人家,而唐外公却只是厨娘的儿子,在世人的眼里,这两人的爱情注定会是无果的。但没想到,社会在发展,社会还在变革,曾经的王朝轰然倒地,只留下满地的硝烟。官宦人家变得不再那么的值钱,而穷人家的孩子可以通过读书出人头地。她的家庭失势,心上人却考上了新办的大学学堂,落魄的官家小姐和新晋的大学生终于实现了世俗意义上的门当户对。
人生似乎就这样的顺利起来。唐外公所在的革命阵营获得了最后的胜利,携妻带女去了京城,被安排在了某个实权部门,事业腾飞,家庭和睦。直到那一场十年浩劫的到来。
“那时候,我按照出身,是妥妥的□□和□□,被抓起来□□,也连累到了他。他们和他说,只要他指认我在生活中依然保留着官家小姐的奢靡习惯,作风不良,和我离婚划开界限就可以放他一马。不过,他没同意。”
于是,他陪着她一起去了牛棚。
“北方的冬天,你们现在是看着舒服,有暖气,一下雪觉得可美了。但在那个年代,就是最可怕的噩梦,没有暖气没有空调,甚至连生火的木柴都不会给你,穿的也是破破烂烂,到处漏风。你外公的脚趾和膝盖就是在那时候冻坏的。那时候也没有吃的,交给你的任务重得要死,都是脏活累活,但饭都吃不饱,每天只能吃两顿甚至是一顿。有的时候饿惨了,我们就窝在草堆做的炕上回忆以前吃过的好吃的,当时最想念的,就是这道一起吃过的‘富贵满堂’。”
“我们约好,如果有机会平反,就回随城,去珍玉楼吃,一顿吃不够就吃第二顿,直到吃腻为止。可惜后来真的回来了,却发现珍玉楼早就没有了。也去吃了其他家的杂烩头碗,但总感觉不是他家的那个味儿。”
“那是。”叶夭听故事听得高兴,这会儿就更高兴了,点头赞同道:“即使是同样的做法,我们家的也肯定更好吃。”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居然能吃到一样的味道。”只可惜老头子在那十年前身体受损严重,早几年就已经先走了一步,没来得及尝到这口记忆里的味道。
“所以您找的,其实就是珍玉楼的这道菜。”唐祁风明白了。外婆想念的,并不只是菜的味道,而是她和外公的初识以及他们一起携手走过的人生。
他看着叶夭,眼神复杂,感觉自己这次人情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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