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总套路虽老,但的确有用,巫渺渺听后果然没有再拒绝,高高兴兴的应了下来:“那我就一个礼拜吸收一次吧。”
一个礼拜一次,也就是说自己一个月只能安稳的睡四天?
常年失眠的季朗脑神经一直处在崩溃的边缘,他从不怀疑自己最终会失控爆发,彻底变成神经病。就像玄学界的那帮大师说的一样,一旦自己彻底失控,整个世界都会危险。他一直觉得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是多余的,努力的活着被所有人戒备,彻底沉沦又会危害世界。
但他努力撑到现在,并不是为了挽救世界,而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失控后的自己。
昨晚那一夜实在太美妙了,那是他从未体会过的,让他觉得,他活着所求不过是一个安眠,哪怕一个月只有四天。
想到这里,他决定对巫渺渺要更耐心一些。
“我要开始工作了,你是待在这里,还是出去再买些东西?”季朗扯出一个微笑。
“我待在这里。”当务之急自然是要和未来相公多培养感情了,买东西什么的,只要手机里有钱,哪里不能买。
季朗下意识的蹙了蹙眉,他不大习惯有人和他长时间待在一间屋子里,想了想道:“那你要不要去楼下看会儿小说?”
“小说?”
“嗯,我写的,你要看吗?”季朗问。
“要。”巫渺渺眼睛一亮,想不到未来相公还挺有才华。
“我带你下去。”
季朗带着巫渺渺从楼上下来,路过办公区的时候,忽的脚步一顿,有两道声音在脑海中不期然的响起。
“老板娘好小,也不知道成年了没?”
“居然喊相公,老板真会玩情趣。”
季朗蹙眉,目光刷的落在三个伏案工作的员工身上,随即脑海里的声音也跟着消失了。这两道声音,一道是易观的,一道是单俊毅的。这两人又没有在睡觉,也没有引起梦境的共鸣,为何心中所想会被自己听见?
难道是我的能力又进化了?
季朗是梦魇,梦魇的能力是基于梦境存在的,也就是说他只有当人们入睡后做梦,才能进入到人们的梦境中。这种能力随着季朗的成长也在发生着变化,比如,三天内,如果他去过某个人的梦中,那么他在现实中再遇到这个人,而这个人脑海中想的事情又恰巧和这件事情有关的话,便会引起梦境共鸣。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没有睡着,季朗依然能够听到对方脑海中的想法。
但是他并没有进去过易观和单俊毅的梦中,怎么会忽然听到他们的想法的?
“相公,相公?!”
“嗯?怎么了?”季朗回神,见巫渺渺正用手扯着他的袖子。
“你怎么站着不动了?”巫渺渺问。
“没事,这边走。”季朗镇定下来,带着巫渺渺往工作室一角的书架走过去。
对于一般的作家来说,一本小说完结,必须找到新的灵感才能动笔,而连续写了很多本之后,更是需要休养重新找到新灵感。但是季朗完全没有这个困扰,人类世界的黑暗和噩梦,复杂庞大的难以想象,所以他的著作一本接着一本,几乎只要他不停故事便不会停。
后来他渐渐有了自控的能力,只有在失控的时候才会进入噩梦,小说的数量才渐渐少了下来。不过即便如此,一年也有好七八本。于是许多年下来,各个国家,各种字体的出版,他的小说林林总总的摆了一整面书架。
“这全是相公你写的吗?”巫渺渺望着那一整面墙的书,惊了,这比她一辈子读的书都要多啊。
“嗯。”季朗从不觉得自己写的书多,恰恰相反,他写出来的只是他梦境中的一小部分。
“这么多,我不知道从哪一本开始看好,相公有推荐吗?”巫渺渺问。
推荐?季朗望着那一排书架,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推荐了。他的书,在网上连载都是限定十八岁以下限制阅读的,阴暗,深沉,大多是反应人性丑恶的。但巫渺渺,看起来很干净。
想了想,季朗抽了一本自己艺术加工过的书,给巫渺渺:“看这本吧。”
这本故事的主角其实是一个真实的人类,但是季朗把他做过的事情神话了,在主人背后刻画出了一个恶魔,写成了一个玄幻恐怖故事。
现代人大多是不相信世界上真有鬼神的,所以只要加上一个恶魔,读者在看书的时候恐惧便会被弱化许多。
“好。”巫渺渺接过书便迫不及待的翻开。
季朗还想要说什么,但是转念一想,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巫渺渺迟早是要知道的,从书里看到,回头自己还能说是艺术创作,让她对自己的恐惧有一层削弱。
如此想了后,季朗便没有再阻止,继续回楼上办公室工作去了。他离开后,东永元又非常机灵的过来送了一叠零食和茶水,这才回去和另外两人八卦。
“老板娘真的在看老板写的书?”单俊毅迫不及待的问道。
“嗯,而且看得还是《夜魔》。”东永元道。
“凶残啊。刚才还夸老板聪明,谈恋爱走霸总风,这话落下才几分钟,他就开始走恐怖风了。”易观一脸的恨铁不成钢,“《夜魔》,不是那个和恶魔签订契约,专门诱拐小孩的变态吗?那本书里,把恶魔诱骗小孩的心理过程描写的不要太逼真,我当时看的时候都毛骨悚然。”
“也许老板是想在老板娘面前展示自己的才华呢?”单俊毅有不同的想法。
“是挺有才华的,吓人的才华吧。”易观吐槽道,“不瞒你们说,当初我来这里面试之前,特地去天桥底下算过命,算命大师说我八字硬,我这才敢来的。”
“你八字确实硬。”东永元附和道。
“是吧。”易观得意的一仰头。
“你得意个屁啊,八字硬是好事吗?古时候八字硬的人基本都是孤儿。”单俊毅没好气道。
“我本来就是孤儿啊。”易观不以为意。
“……”两人望着易观那嘚瑟的娃娃脸,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继续奚落好,还是为他忽然爆出来的孤儿身份表示几分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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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朗写的书,因为题材过于敏感,所以在国内只能以小说的形式出版连载,但是影视版权却卖的并不好。相反的,在国外却卖的异常火爆。他的第一本书《犯罪笔记》就是被隔壁棒子国买去,得了一个年度最佳悬疑片。
不过那部电视出来之后,季朗不满意编辑的一些改动,从那之后便直接自己改成剧本来卖,且在合同中要求购买方不得擅自更改。
一个月前,工作室卖了一个剧本出去,和对方约好的交稿时间就在这两天。但因为之前能力失控,他耽误了足足一个礼拜没有工作,这段时间便一直在加班,计划着今天完成最后的校对。于是投入工作后,没人来提醒,很快他便把巫渺渺忘记了,一直到他彻底修改完剧本才重新把人想了起来。
这时候已经快晚上八点了。
季朗蹙了蹙眉,也顾不得把剧本打印出来,起身往楼下走去。
“老板。”北繁这时候已经睡醒,正在电脑前工作,精神状态看起来异常的好。
“嗯,其他人呢?”季朗问。
“东哥下班了,小观和俊毅也已经改完了剧本,打印好在我这呢,我想着等我的改完了一起给你送上去。”北繁简单的解释道。
“嗯。”季朗没怎么用心听,脚步往书架的方向走去,却发现那里已经没人了。
“巫渺渺呢?”季朗皱眉,难道那丫头被一本小说吓跑了?
“老板娘去给你买晚饭了,一会儿就回来。”北繁道。
“给我买?”
也许是白天那一觉睡的实在香甜,北繁对巫渺渺印象极好,一个劲的夸赞道:“老板,老板娘虽然看起来小,但却意外的会关心人。下班的时候,东哥本来想上去提醒你的,老板娘说不能打扰你工作,没让去。后来小观说隔壁街的糯米鸡特别好吃,就是每天要排两个小时队才能买到。老板娘一听,就跑去了,说要买回来和你一起吃。”
我看是她自己想吃吧,做梦都是在吃东西。
季朗看了看表:“那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他话音才落,门口便传来了“哒哒”的脚步声,巫渺渺拎着两个饭盒跑了进来。
“相公,你工作完了?”一进门,巫渺渺便看到了季朗。
“嗯,你去买吃的了?”
“对,糯米鸡,他们说特别好吃。我买了两只,我们快吃吧,排队的时候一直闻着味,我都饿了。”巫渺渺说着,把手里的糯米鸡放在一旁的茶几上,两三下就撕开了袋子。
“咦,他们忘记放筷子了。”巫渺渺发现包装袋里没有餐具。
“拿回去吃吧。”现在全民环保,大多数的外卖都不送餐具了。
“好吧。”好在离家也不远,拿回去应该不会冷掉,巫渺渺把撕了包装的糯米鸡拿起来送给了北繁,“我买了两只,这只给你,赶紧吃,不吃就凉了。”
“老板娘,你真是小天使。”北繁刚刚闻着味就饿了,只是一直没好意思说,正暗搓搓的拿手机叫外卖呢,就见巫渺渺把糯米鸡送了过来,感动的差点哭。这家糯米鸡,可是要排队两小时的,他们就是好吃,也没力气排队啊。
离开工作室,两人开车回了华庭小区,停好车,季朗让巫渺渺在门口等着,他要去拿个快递。
从快递柜里取了快递出来,走了半路,忽然一道火烧般的疼痛从右肩袭来。季朗闷哼一声,还未转身便听到一个声音从后面响起。
“你个梦魇,最近海市人心惶惶,可是你在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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