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赶过来的时候,查尔斯医生正在洗手。
“他现在非常虚弱,我建议让他卧床休息几天。房间里的通风要做好,最好再派一名护士过来照顾他。”
格蕾丝顺手把一条挂在门边的法兰绒毛巾递给他,“我不太明白,画家病具体是什么样的?”
查尔斯医生的眉毛活泼地抖动了几下,“这可不好说,实际上,医学上把画家们不知缘故的不适症状都归结为画家病,因为目前还没有人能找到这种病的真正原因。”
他把毛巾放回原位,转身对格蕾丝继续解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患病的画家确实有相似的症状,而大多数的其他职业的从业者,并没有如此多类似的病症。”
“那么,具体症状是什么呢?我今天听伯爵夫人说,得了画家病的人会咳嗽、脸色苍白。”
“伯爵夫人?哦,你是说诺森伯兰伯爵夫人吧!她说的没错,不过病人的症状远不止这些。”查尔斯医生把自己的行医笔记翻开,递给格蕾丝,“看看吧,我认为科斯塔先生的症状已经有些严重了。”
笔记上面记载,科斯塔先生平时时常咳嗽、吃饭也没有胃口,偶尔还会出现幻觉,像今天这样眼前一黑,短暂失明和昏阙倒是第一次。
“你知道吗?我时常怀疑,这和画家用的某种染料有关,但是我并不能时常接触这些。作为医生,我首先需要让自己身体健康,才能有精力给别人看病。”
格蕾丝看向他,“让科斯塔先生这段时间不要接触染料不就好了?如果他的病情好转了,就说明你的假设是成立的。”
她相信,伯爵夫人不会反对的。
毕竟贵族们最在意名誉,伯爵夫人是不会希望有人病死在伊登庄园的。
……
在晚宴之后,仆人们终于有时间吃个晚饭了。
不过这些仅限于高级仆人,中下级的仆人们,可还有的忙呢!
由于现在是伊登庄园待客的时节,宾客们带来的仆人,也能成为座上宾。
只不过他们当然不会坐在宴会厅里,而是在格蕾丝的总管餐厅用餐。
不论他们在雇主家地位如何,只要来做客,作为伊登庄园的仆人,格蕾丝就要拿出待客之道,让他们在总管餐厅吃饭。
布置自然没有宴会厅那么豪华,但对仆人们来说已经很好了。
格蕾丝坐在主位,旁边还有莱斯利先生和沃克太太作陪。
下午茶时发生的变故,仆人们都看到了全程,因此都有些排斥布莱克先生的侍者亨利。
上流社会总是如此,不仅主人有阶级意识,甚至仆人们的阶级意识更强。
他们以服侍高贵的雇主为荣,因此也不大看得起中产阶级家庭的仆人。
布莱克先生虽然最终做了乡绅,但他长久的商人身份,仍旧为人所诟病。
亨利坐在一群势利眼中间,愈发局促起来。
这在格蕾丝眼里简直是夸张。
这狐假虎威的样子也有点太明目张胆了。
都是仆人,谁又高贵到哪里去了?
更何况要不是为了赚钱,格蕾丝也不会觉得贵族们有多高贵。
毕竟他们大多数人,不过是出生在一个好家庭罢了。
像诺森伯兰伯爵那样的人,其品质更是和高贵八竿子打不着。
“亨利,是牛排太硬了吗?”她看亨利迟迟没有动刀叉,温和地出声询问。
“亚当,去切一些羊腿肉过来。”
关切的话给了亨利一些勇气,他的脸色终于不再那么苍白了。
用过晚餐后,仆人们有短暂的休息时间,很多人都会跑去后面的小门偷偷抽烟。
不过亨利似乎没这个习惯。
他忐忑地接近格蕾丝,想和这位年轻的总管说说话。
“我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差劲了,布莱克先生一定很生气。”
格蕾丝被他的声音打断了思绪,转过头礼貌地安慰了一句,“布莱克先生看起来是个温和好相处的绅士。”
“没错,只不过这样我反而更加愧疚了。我有一个好雇主,可我却不能为他赢得荣誉。”亨利羡慕地说道:“克里斯蒂先生,您这么年轻,却能临危不乱,真让人钦佩。”
“我要怎么做,才能像你一样?”
格蕾丝被问住了。
实际上,她之所以那么淡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对上流社会的人没有感情。
应当说没有特殊的感情,她既不嫉妒他们的好出身,也不仰慕他们的高贵,更无所谓的主仆之情。
对她来说,这是一份工作。
既然是工作,就不应该掺杂太多个人情感。
可其他仆人多数不是这样。
他们看到科斯塔先生晕倒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哦,天哪!一个可怜的苍白的画家!”
而格蕾丝脑子里只有一句话,“麻烦来了,大家都看着,赶紧解决它。”
她总不能告诉亨利,她的诀窍就是冷血无情吧?
于是她只能给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话,“在工作的时候,摒弃个人情感,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摒弃个人情感……”亨利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格蕾丝掐着时间,估摸着男仆们已经抽完烟了,才让亚当把人都叫过来,一起去确认门窗是否锁好。
伊登庄园的门窗多到不可思议,睡觉之前不仔细检查的话,很容易出问题。
总管的职责之一,就有带着仆人们一一确认门窗之后,才能熄灯的规矩。
一大群仆人端着蜡烛,第一层由格蕾丝带领,第二层是莱斯利先生,仆人们居住的第三层由沃克太太带领。
门窗一一锁好,格蕾丝才任由仆人们熄灭楼道里的壁灯,各自回房休息。
在狩猎季,伊登庄园的仆人们每天都会十分劳累,且睡眠不足。
但也不是没有回报。
这里的宾客非富即贵,为他们服务,可以得到不菲的小费。
尤其像格蕾丝这种级别,每次收到的,不是纸钞就是金币。
在公爵府做客,恐怕拿银币给总管当小费的人,自己都会觉得脸红。
但这种劳累,格蕾丝仅仅希望它持续一个月,再多的,恐怕身体就有些吃不消了——即使小费再多,也不能任由别人拖垮自己的身体。
格蕾丝端着烛台,独自往总管套房走去。
口袋里的金币和腰间的钥匙叮当作响,在空旷的一楼显得有些诡异。
这时候,她眼看着一个黑影摸进了总管办公室。
“!!!”
格蕾丝吹灭了蜡烛,从一楼的枪室拿了一把带有子弹的左轮,这才蹑手蹑脚地往总管办公室走去。
她在门口站住,贴着门板听着里面的动静。
“哎呀!明天不会变色吧?”
“染料会不会刷得有点不均匀?要是搞砸了可就完了……”
听到这些,格蕾丝没好气地把左轮又放了回去,一把拉开总管办公室的大门,“乔治,大半夜的,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哦!哦!克里斯蒂先生,您吓了我一跳!”乔治作为公爵的侍者,身高有六英尺(181cm),在黑夜里看着还挺唬人。
格蕾丝:“……”
真不知道是谁吓唬谁呢。
“明天就是猎狐会了,我在为公爵大人打理粉装。”
粉装是猎狐会上的一种高级礼服。
说到这,就不得不再次提到英国人奇怪的命名规则了。
因为粉装实际上是红色的。
就像晨访是下午拜访一样,这些名称的起源简直是人类未解之谜。
不同于其他礼服,粉装讲究的,是恰到好处的老旧感。
上流社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穿着崭新的粉装参加猎狐会,还不如直接穿着黑色的克拉夫礼服去参加。
作为侍者,乔治要在猎狐会之前,亲自为公爵清洗粉装,把染色不均匀的地方,重新上色。
因为关系到公爵大人的面子,即使他自己做这事已经有好几年了,仍旧是每次都夜不能寐。
几乎是每过一个小时,就要溜过来看一眼。
要不是他提醒,格蕾丝还没注意这小子在她的办公室里晾衣服呢!
大概是总管办公室的采光好?
格蕾丝摇了摇头,不再理他,拉开办公室内部的门往自己的卧室走。
只是每当她要睡着的时候,乔治就像和她作对似的,咣当一声打开总管办公室的大门,活像一个老座钟。
“真是要疯了……”格蕾丝烦躁地用枕头捂住耳朵,如果不是穿着睡衣不方便,她都想冲出去揍乔治这小子一顿。
想来他也不敢还手。
就这样,第二天一早,看着公爵大人穿着打理得相当不错的粉装,顶着两个黑眼圈的格蕾丝满腹怨念。
约瑟夫接收到这种目光的时候,还觉得莫名其妙,“你昨天睡得不好吗,格雷厄姆?”
乔治心虚地咳嗽了一声,“我猜可能是外面有偷猎的声音吧?您也知道,狩猎季的时候,本地总有农民浑水摸鱼。”(①)
格蕾丝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拉着脸就离开了约瑟夫的卧室。
总管也是有脾气的。
猎狐会(hunt)不同于猎鸟会(shoot),猎狐会不使用武器,而是通过骑马的方式追逐狐狸,最终由猎犬来把追到的狐狸活活咬死。
因此猎狐会结束时的场面一度十分残忍。
女士们往往不会参与,只是在场地边缘喝酒吃点心。
偶尔会有几位淑女骑几圈马,但大多数都不会真的去追狐狸。
格蕾丝在照顾女宾客们的时候,发现科斯塔先生今天也来了,只不过他没有骑马,而是和女士们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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