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买房

    013.

    若说之前短篇小说的发表让郁格桑在青竹镇小火一把,这次的《慕九》则是彻底引来了关注,家里的杂货铺日日有人登门不提,便是镇上镇长,也来拜访。

    郁有文和蒋大丫很是骄傲自豪,连带着郁桃枝郁杏甜和郁从墨都是骄傲又羡慕。

    然而郁格桑没有多少高兴情绪,反倒觉得烦扰不堪。

    甚至想立刻离开这里,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去。

    她不喜欢也不想要这样的关注,若是想,上辈子凭借她的人气家世,混进光鲜亮丽的娱乐圈就行。

    但现实不允许,目前她才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女,没有独立户帖,想在外地居住是不行的。

    空桑国对户籍的管制不算特别严格,想要外出别省,到衙门管理户籍的地方登记,办个类似出行证的东西就行,二十文铜钱就能办一份,不需要打点什么。

    拿着这出行证,想出省就出省,甚至能合法逗留一个月。

    但以上都是满十六岁成年人的福利,郁格桑不在此列,她想出省也可以,让同个户帖的户主郁格桑或者蒋大丫拿着户帖亲自去办,然后再有个他们指定的成年人,那就可以出省。

    而在省内,要求倒是没这么严格,但是那些家规范的客栈规矩是没有独立户帖是不能住下的,而且什么都没有就出门,被管户帖的抓到了,不仅要遣送回去,还得罚款。

    郁格桑是宅得住的性格,尤其是写文的时候,可以连续三个月到半年都不动弹,聚会什么通通不去。

    当然,也会偶尔兴致来时四处溜达,最后溜达完,就说她的咸鱼时刻。

    她想离开青竹镇,目前是不可能的,郁有文和蒋大丫的工作事业都在这,不会轻易随她折腾离开故土。

    倒是在镇上买房子可以考虑一下。

    《慕九》的稿费是千字四百文。这个稿费标准,对于《相思》日报新人来说不算低,上次她的短篇小说上了半月刊《鸳鸯》,折算下来也差不多是千字五百文,而《相思》日报平均稿费是一篇六百文,因为那时候发表的都是短篇小说,短篇小说通常按篇计算,加之投稿《相思》的有名作者不多,就拉低了整体平均稿费。

    《蒹葭》和《桃夭》的平均稿费要高一些,达到了一篇□□百文,从这也可以反映这两家的稿子质量比较高,因为在空桑国,稿费基本是与名气和质量挂钩。

    之所以给《慕九》开了千字四百文,还是冯雅君拍板的,在日报上连载是开先例,周明霞不敢做主也做不得主。冯雅君是看《慕九》质量给了千字四百文,在三花书社,千字四百的长篇连载是正常的,最高的话可以开到千字一两六,这是竹闲省大神的稿酬水平,当然,大神还会有其他收入,比如出版后的版税,刊物分成等等,一般写完一部十万左右的长篇,大神的收入就不会少。

    《慕九》比不得大神的小说,不过看在这是第一篇在日报上连载的厂拍小说,冯雅君还是给了较高的稿酬,并且商定若是反响好出版,也不会直接买断,会给一定分成。

    眼下《慕九》不止是反响好,还是大爆的趋势,为了留住人才,也为了给作者动力,冯雅君做主又给《慕九》涨了千字一百文的稿费(发表过的也补),还因为《相思》销量上涨而包了十两的奖金。

    由于郁格桑说不清还要写多长,三花书社是事先付了十万字的稿费,等《慕九》连载超过之后,便按照每周付稿酬。截止目前,《慕九》为郁格桑带来的稿费是五十两,加上奖金,总计六十两。

    不说直接暴富,但是这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在青竹镇再买一个不带铺面的房子,是可以做到的。

    郁家的杂货铺是前面卖货后面住人,面积其实很狭窄,但这是当初郁有文花了将近上百两银子买来的,还是拖他老同学的情,可欠了不少外债,这些年才陆陆续续还清。

    六十两 ,别追求位置顶好,别追求带铺面,可以在青竹镇买个房。

    前提是,蒋大丫愿意把这六十俩给郁格桑自由处置的话。

    上次的一两多银子全给了郁格桑她都有点心疼,不觉得小孩子家家手上能拿那么多钱,更何况这次六十两呢?

    在教书匠郁有文看来,六十两也是挺大一笔钱了,全部交给十四岁少女处置,他也不放心。

    但最后还是被郁格桑说服,家里太小,又太吵,现在她根本没有心思写作,而且她想要自己的房间,单独的房间。

    这话一出,家里几个小的除了即将要出嫁的郁桃枝都心动了,哪个小孩子不希望有总计独立的房间?可从小打大,郁家的孩子都是跟兄弟姐妹一块住的,包括郁从书和郁从墨两兄弟,也就是郁从书考上了童声又去书院念书住校,郁从墨才有一个屋的待遇。

    但那屋子小,还放着郁从书的东西,等放假郁从书回来,还是要两兄弟共享。

    能有属于自己的房间,这绝对是大诱惑。

    蒋大丫一开始并不同意,她并不觉得兄弟姐妹睡一张床有什么问题,因为她没出嫁前就是跟姐妹睡一张床,别看农村地多可随意整,但得有银子啊,多的是一大家子挤在一块,然后每个小家占个一两间房的,他们家大人有一屋,小孩还能男女分开住一屋,哪怕屋子小了点,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郁格桑这六十两,她更愿意存起来以后用,孩子念书啊婚嫁丧娶啊孝敬老人啊,多的是用钱地,干啥现在就要拿去再买房子呢?

    而且房子还能买隔壁不成?到时候全家搬过去住,这杂货铺咋办?

    总之,蒋大丫是不同意的。

    最后还是郁有文出马,并许诺等买完房子,剩下还有稿费就给她存起来,蒋大丫才不得不同意了。

    郁格桑目的达成了,但心底算不上特别高兴,因为在这事情上她发现哪怕自己真的写文发表了,郁有文和蒋大丫提高了对她的关注和重视,也依旧没有把她当作平等的大人,她仍旧不能算得上真正做主,甚至对未来的稿费处置权力都无。

    理智上郁格桑明白这是因为她年纪小,又有原主之前给人留下来的温柔胆小印象,不经她的意见做她的主是情有可原。

    可郁格桑依旧感到一丝烦闷憋屈,甚至会忍不住和前世的父母做比较。

    或许前世她是个孤儿或者没有享受过那样充沛的爱意,郁格桑就不会有现在的烦闷。

    “呼~”

    郁格桑深呼一口气,她决定写完《慕九》,在离开青竹镇之前,就不再写文了。

    同时,也不会再用郁格桑这个本名来发文。

    这时空与前世不一样,写小说的太过受人追捧,影响到了现实生活,她不喜欢。

    而郁家,有五个孩子,郁有文和蒋大丫不是坏父母,可郁格桑担忧有一天自己会被‘均贫富’。

    郁格桑不是特别看重金钱的性格,但她讨厌成为‘均贫富’对象。

    所以,压着吧,一本《慕九》就够了,待到她长成,届时再说吧。

    要在镇上找一间合适的房子放在平日是没那么容易,哪怕这时代也有中人(中介),但也不是说得就得的。

    还是因为郁格桑现在的名气,倒是有本地富商愿意把放在自家门下不怎么用的宅子卖给郁格桑。

    说送,这是夸张了,《慕九》只算是刚冒出头,郁家也不是有底蕴的文学之家,本地富商觉得郁格桑十四岁能发表长篇厉害,但真没觉得未来郁格桑真有可能会成为大文豪,在镇上本地的富商再富,平白给出个宅子还是有点心疼的,因为青竹镇本身不算大镇子,也不是特别富裕,连十八线小城镇都不算。要是换成文风鼎盛的地方,或者真正财大气粗的,那倒是有送出的可能。

    不过本地富商倒是愿意卖给郁格桑一个情分,一个带着小院子的三房一厅房子,收八十两,都要打了半折了。

    房子虽然没人住,但是是空桑国小城镇比较流行的砖瓦房,还刷了白石灰粉的,地理位置也不差,离青竹书院步行十来分钟而已。

    郁格桑是满意的,但是不愿白拿别人人情,于是她决定加快写作速度,跟编辑商量再拿一笔稿费,这样便能买下来了,哪怕欠人情,那也不是大人情。

    郁家这回没扯她后腿,教书先生郁有文也不愿意随意欠人大人情。

    同时休假时候还带着家里孩子周围走走,想要自己再物色物色有没有更好的房子。

    很可惜,这个十八线开外的小城镇,买个合心意的房子也没那么简单,等郁格桑又肝了二十万字,稿费到手,都没看到比那家更好的。

    托中人去说,富商没卖成大人情也不介意,还是愿意全款把房子卖给了郁家。

    如此一来,郁格桑的稿费几乎花了个干净。

    但这都抵不上住新房子的快乐。

    就连郁格桑,原先的一些烦闷都消失了。

    三房一厅,其中一个屋子必须是她的!专属的!不跟任何人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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