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蝙蝠精阿伟恐惧到心肌梗塞去世前,谢听雨终于到了。
她用了一秒钟停好自行车,再用了一秒钟爬楼,站到了视野最好隐蔽性最强的位置,用最后的58秒来观察局势。
阿伟,很帅气啊——谢听雨稳定发挥,关注点照常不对。
他们闪耀的舞台,是这个小区里两栋相对而立的高楼。
一个黑色人影出现在十楼外,居高临下,他的披风在凌冽寒风中摇摆,大半张脸被面具遮挡,身影却宛若刀削,承载着深沉与坚毅。
这形象太神秘了,跟谢听雨所欣赏的超级英雄同出一辙,仿佛就是同一个人。
他踩在某家住户的防盗窗上边,稍微不留神就会踩空,当然了好歹是个大妖,不可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谢听雨(意外):“啊,滑了。”
努力摆POSS的阿伟不知是累了还是怎么,此时突然摆不住,一脚踩空,很丢面子地卡在了两条铁栏的中间。
阿伟在铁栏杆间挣扎,即使没有交流,谢听雨也看出了他的痛苦与心灰意冷。
“真的这么棘手吗。”谢听雨神色微沉,虽然完全没察觉到哪里有危险,但还是稍稍提起了一丝认真。
头顶的鬼气在她看来少得可怜,感知直接屏蔽了,也就等同于不存在。
她无声无息上了楼,打量了一圈后,准确地进了厉鬼所在的屋子。
厉鬼才是什么都不知道,压根没发现自己的领域进来了一个人。
在现在的它身上,已经看不太出生前的模样了,浑身血肉模糊,脑袋那儿碎了一大块,映入眼中的又是红红白白,厉鬼可能生前是摔死的。
它长得这般丑,鬼飘到哪儿血就掉到哪儿,严重污染了环境,偏生自我感觉还很良好。
阿伟平白摔那一下被厉鬼看到了,让它心中更加得意:“嘶哈哈……不过如此。”
就这,还是大妖?
来到蝙蝠精的地盘时,它还忌惮了一下,不确定蝙蝠精的底细。那么现在它知道了,所谓的大妖连过来与它正面交战都不敢,实在很让鬼膨胀。
厉鬼最开始吃人,是为了报仇,毕竟都要有这种设定才能变成厉鬼。但后来就不是了,它不想去冥府,去了也要受刑罚,不如留在人间逍遥自在。
它喜欢吃嫩得滴水的漂亮小姑娘,这些小女生没有生前的它好看,偏偏还能幸福地活着,光是想想就让厉鬼嫉妒得双眼流血。
嘀嗒,嘀嗒,血泪真的从厉鬼的脸上滑下,滴在地板上,发出空灵的声音。
“真……漂亮……”
它尖利的指甲在少女的脖颈间摩挲,留下一道道骇人的血印子。
少女被鬼气侵蚀得小脸发青,意识差不多模糊了,只剩身体条件反射地抖动。谢听雨一来就能认出来,这个倒霉透顶的女生还是熟人,就是她们班的班长薛莹。
厉鬼想要慢慢把青春少女折磨死,此时摸来摸去,似乎是在思索从哪里下手好,头颅呢还是脖子呢还是胸口呢……
摸摸摸,它的另一只手也抬起来,却是冷不防碰到了什么东西。
啊不是东西,原来是个人啊。
被抓住的薛莹在左边,此时居然还有一个少年在右边,就站在厉鬼的身前。
少年戴着眼镜,打扮得极其朴素,看不出长得有多好看,仿若大街上最常见的路人。但他默不作声地盯着厉鬼,就是盯,居然也不显得害怕。
厉鬼:“?”
忽然间感到一丝不安的居然是它。
不得不说,厉鬼在此刻陷入了一瞬间的茫然:这人是哪来的?它不是只抓了一个小女生吗?这个少年是哪里来的?
完全没印象,好像从刚才开始就在这里了……咦,是这样吗?
厉鬼很迷茫,而少年,也就是林宇,面无表情地扫了厉鬼一眼,然后低头。
他的鞋面被血水弄脏了,还好是皮鞋,污浊液体浸不进去,顶多看着有些恶心。
“你很有勇气。”林宇说。
厉鬼:“……???”
什么情况,这个人类少年明明看得到它,却连眉毛都没抖一下,首要关注点居然是——鞋脏了?!
厉鬼觉得自己被侮辱了,它身为反派的尊严遭到了玷污。
“小……鬼……杀了……你……!”
厉鬼尖啸一声,丢开无辜的薛莹,屋内的设施顷刻间被血污覆没,阴风作响,唰啦将杂物毁成了灰烬。
它故意想要让林宇害怕,把声势能弄得多可怕就有多可怕,蓝盈盈的鬼火冒出无数团,室内温度陡然降低了十几度,血爪伸向了少年干净修长的脖子,仿佛轻易就能将之撕成一片片。
——哼哼哼哼这样如何,怕了么?
林宇:“没有。”
厉鬼:“?”
爪子已经到了少年的脖子边儿,硬是没抓得下去。厉鬼震惊,这小兔崽子怎么可以不怕它?
他怎么可以不怕它?!
“弱智,我的衣服脏了。”该“小兔崽子”不耐地啧了一声:“你知道被你毁掉的东西有多贵吗?你在地狱打一千年的白工都还不上。”
厉鬼愣了几秒,非常不服气:“就你身上这些破烂值几个钱?路边摊十块钱买一打,还敢跟老娘碰瓷!”
一提这,厉鬼立马口齿清楚逻辑清晰了。它生前能精准识别真大款和暴发户,区分各种奢侈品牌更是不在话下,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一道灵光当空炸响,带回了厉鬼的理智。
它迟疑伸爪,试探性地摸了摸林宇的白衬衫:“不就是普通的棉布……”
“不对!这份如婴儿皮肤般的顺滑,应该是丝绸羊毛,但柔和光泽中为什么又掺杂了耀眼的金色——这绝对不是普通的丝线,更不是普通的衬衫!!!”
林宇:“不贵,这么一点也就几十万欧元吧。”
“什……么……??!”
厉鬼不敢置信,空洞的眼眶里顿时飚出血泪,一下又在林宇的衬衫上留下两点血印子。
林宇没什么反应,反而是厉鬼心如刀割,衬衫上的每一块血斑,都是扎在它心口上的窟窿,让它难受得恨不得拿着肥皂冲上来手洗,洗不掉就挖掉心再死一次。
最恐怖的是这还没完,明知道前方比地狱还要恐怖,厉鬼已经停不下来看。
它强迫式自虐,一边飙血一边再仔细看他的裤子,他的手表,他的鞋……
都是最普通的样式,甚至没有名牌,乍眼一看可以完美融入地摊货大军,但最高级奢侈品的本质摆在那里,再朴实无华,也能在鬼气冲天的昏暗环境中闪闪发光。
厉鬼勉强认出了那双变成红鞋的黑皮鞋,未被染红的地方,有一个极小的英文字母标识,那是设计师的名字缩写。
它还活着时,曾有幸跟着自己能找到的最大的金主,见了那名设计师一面。它的金主在设计师面前极力讨好,设计师却态度高傲,没把金主放在眼中。
设计师亲手制作的作品万金难求,他自己就是贵族,只有真正的上层主顾才能让他出手,世界范围内的权贵,都以能让这位设计师为自己服务为荣。
厉鬼曾经也畅想过,做梦都想要得到出自设计师之手的鞋,但它没能实现。
这就是它生前死后无论如何都想触及、可无论如何都进不去的世界。
“让我……擦……干净……”
厉鬼沙哑的声音贪婪而渴望,如此珍贵的艺术品被血打湿了,她疯狂想要把碍事的血迹擦干,主要目的还是自己亲手去碰触。
可林宇一脚把它踹开了:“做什么梦呢。”
人不能主动碰到鬼魂,可林宇这一下结结实实将厉鬼踢飞,让它尖叫着撞上了墙。
鞋低敲击地面,发出不轻不重的回音,林宇还是那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他缓慢走近,冷漠地开口:“周来娣,终年32岁,C市彭县小桥村人。”
“十四年前为独自离村,在饭菜中下药,毒死了瘫痪的生母。十二年前作为金于民的情妇,将金于民怀孕的妻子推下楼,一尸两命。十一年前开车撞死一对年轻夫妇后逃逸……”
“直到今年,你因为流产手术的事故血崩而死,算上那个孩子,死于你手的共十二条人命。”
林宇每说一句话,厉鬼的表情都要茫然一分,什么母亲,什么金主的妻子,什么孩子,一个都记不得,重新回到了先前不复理智的状态。
直等到少年站到了面前,它匆忙地尖啸一声,方才显露恐惧而狰狞的凶光:“给我……给我……!!”
林宇摇头:“说起被你害死的无辜性命,你无动于衷,对金钱名利的执着到死都不知悔改。这种人,也是难得一见。”
眼底闪过厌恶之色,他没耐心了。
林宇本是不管这些事的,奈何冥府混乱,刚死直接被抓来上任的鬼差007到吐血,直接影响到了他打游戏的心情,才跟被这女的打掉的小鬼头天天在冥府哭——什么的完全没关系。
“下哪层地狱呢?算了,一层一层挨个下一遍得了。”他非常草率地决定了厉鬼的命运,打算打开鬼门关,把厉鬼踢进去。
恰在这时,厉鬼满脑子都是它求而不得的奢侈品,竟然无所畏惧地扑上来,想要抓住林宇——的衣服。
林宇:“啧。”
他的食指抬起了百分之一的弧度……
“哐!!!!”
背后传出惊天巨响,有人破门而入。身前的动静也不小,因为那人越过他,远程将厉鬼人工蒸发。
那人还该死的熟悉:“啊,林宇同学!”
谢听雨信了,阿伟说得果然没错,他解决不掉的角色果然很棘手,居然,有胆子对林宇下手!
所以她毫不犹豫,扔出了手中的冒菜。
厉鬼“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着,被泼出来的红汤冒菜当场消灭。
嗯,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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