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大事

小说:吾皇 作者:山中君
    雪光从窗纸上映进来, 屋子里亮堂堂的,每一面墙壁都很厚实,半点风都透不进来。

    屋子里点着暖融融的炭盆, 桌面上还养着一盆水仙,清水晶莹, 水仙刚刚冒出一小截绿芯子。

    “元元醒啦”

    笛笛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元元半靠在床上, 身上披着厚厚的崭新棉袄,回过脸。

    这些天被病痛折磨,瘦了不少,下巴变得尖尖的, 一双乌黑的眼睛显得分外大。

    笛笛手里捧着一碗汤, 小心地喂到元元唇边“这是娘刚刚熬的大骨汤, 里面还放了人参,来, 喝一口。”

    周大夫说了, 元元的腿能不能好全,全看元元自愈之力。

    自愈之力的高低,全靠每个人身体所获取的滋养。元元从小到大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也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自愈之力当然算不上多强。

    姜雍容坚持将元元接进城中照顾,也是出于这一点原因。这一次元元娘再也没有拒绝, 只是每天想着法儿做些好吃的给元元。

    邬氏富可敌国, 补品药材不计其数, 源源不断地供给元元使用。这碗汤里面放的可不单只是人参, 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浓重的药味, 早把骨汤的鲜美盖住了。

    但元元还是乖乖喝完了, 笛笛给他倒水漱口, 元元接过杯子,却没喝,望着窗外道“姐姐,你听。”

    “听什么”

    “读书声。他们在读书呢。”元元轻声道。

    这里离私塾确实很近,但街巷里更多的是叫卖声,人们的说笑声,至于读书声,笛笛仔细听了听,还真没听出来。

    “我就知道,元元想读书了。”笛笛坐正,肃容,“来,姐姐教你读。”

    “诶”

    姐姐向来是看见读书就想跑路,元元可是清楚得很呢。

    “不信啊你听好了,今天夫子讲的是诗,名叫免罝。肃肃免罝,椓之丁丁”

    把一首诗都背了出来。

    元元睁大了眼睛,蓦地反应过来“等等,我的书”

    笛笛帮元元把书拿过来,元元翻到那一页,让笛笛又背了一遍,又是欣喜又是惊奇“姐,你全背对了哎”

    那还用说,她可是跟着一群小屁孩们学了半天呢。

    她先教回了元元读,然后又一句一句给元元讲解。

    元元惊喜地道“姐姐,你可以当夫子啦”

    “还差得远呢。”笛笛捏了捏元元的脸。元元的小脸蛋儿以前还捏得到一截子肉,现在却是明显瘦了下去。

    她的心里有些酸楚,深深吸了口气,“不过,我想明白了,以后我也要好好读书,将来去考状元”

    她以前总觉得读书没什么用,既不能帮家里挣来吃喝,也不能帮善堂的孩子们换来衣食。她在很早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街串巷,弄来的银子不单可以养活家里人,还能接济邻居。

    她一直觉得自己很不错,很能干,直到这次元元出事,她才发现自己的时间精力全用错了地方。

    就算她一辈子这样小打小闹又有什么意义顶多只是让家人勉强糊口而已。真正的灾难来临,她根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和母亲抱在一起哭。

    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一世都当个小混混,永远不可能让家人活得更好,更不可能洗清父亲的污名。

    元元当然不可能明白姐姐的心事,只是哈哈大笑“姐,状元都是男的”

    这是他受伤以来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笛笛像是看着一枝珍稀的花朵在面前绽放一般,有瞬间的屏息凝神,然后夸张地“哼”了一声“那我就扮成男的好啦”

    元元好奇“就像戏文里那样”

    笛笛用力点头“对”

    “武小姐,”丫环过来道,“外头有人找。”

    笛笛嘱咐元元背书,回来考他,然后跟着丫环来到厅上,就看到了金伯。

    “小姐,少爷他现在怎么”

    金伯的话还没说完,笛笛冲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那个人是谁告诉我,那个出卖我爹,把我家害到这一步的人是谁”

    金伯痛苦地摇头“小姐,不要问了”

    “你睁开眼睛看看,我父亲死了,我母亲瞎了,我弟弟的腿断了,是不是要等到们都死在你的面前,你才肯吐露当年的实情”笛笛的眼眶酸胀,泪水瞬间涌出来,“我告诉你,到那时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金伯脸上的肌肉剧烈地颤抖,哑声道“小姐,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说了又有什么用”

    笛笛嘶声道“你不说怎么知道有没有用”

    “我什么都不知道”金伯剧烈摇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你还是不肯说。”笛笛松开他,泪水从眼眶里落下来,她抬手拭去,面无表情地道,“你走吧。”

    金伯拄着拐杖离开邬宅的大门,雪天路滑,他一不留神,摔倒在地,拐杖滑出了老远去。

    金伯试图爬起来,但光滑的地面对于他残缺的身体来说太难了,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把自己翻过身。

    拐杖在远处,直摔到了对面墙角下。

    一双厚实的棉布鞋在拐杖旁停下。

    紧接着,拐杖被一只小手捡了起来。

    那是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子,紧紧地裹着一身棉衣,戴着一只虎头帽,一只手揣在衣襟里,一只手把拐杖递给他。

    他的形容可怖,每个人看到都要被吓了一跳,他先别过脸,不让这善心的孩子看见,然后才伸手接过拐杖。

    孩子“啊”了一声,显然也被吓着了,只是下一瞬,他不但没有跑开,反而凑近了,圆睁着眼睛问道“爷爷,你打过仗么”

    男孩的面孔就凑在面前,眉眼不知怎地就让金伯觉得有几分稔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粗声粗气道“没打过,你快走吧。”

    “你骗人,你肯定打过”男孩一脸好奇,“我娘说男人上战场多半会带着伤残回来,伤残带得越多,说明打仗越拼命。爷爷你伤得这么厉害,一定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吧”

    金伯痛苦地闭了闭眼睛,喃喃道“我算哪门子英雄好汉,我只不过是个苟且偷生的缩头乌龟。”

    他拄着拐杖起身,男孩看他艰难,连忙在旁边扶住他。

    金伯很少离开善堂看见外人,外人都不喜欢看见他,他也不喜欢看见外人。但这个男孩不单心地好,还胆子大,生得也颇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眉眼,让他不由便生出点喜欢来,忍不住道“孩子,你叫什么家在哪里爹娘是做什么的”

    “我叫刘子义,家住北街,家里是开磨坊的”

    刘子义口齿清楚一五一十地答,还没说到自己爹娘,就见眼前这位老爷爷整个人好像都抖了一下,盯着他道“你、你说你叫什么”

    “刘子义”刘子义爽快地答。

    这位老爷爷长得已经够吓人了,这么盯着人就更吓人,但他可是整个天虎私塾胆子最大的男孩,他才不怕越吓人越刺激,越不怕。

    他还能侃侃而谈,“我娘说,这是我外公给我取的名字,那时候我娘刚怀上我,我外公就上战场去了,临走之前给我取好了名字”

    金伯的脑子里轰然一声响。

    他怎么说这双眉眼怎么越看越眼熟这对浓眉大眼,真是像煞了他那个爆脾气的女儿

    刘子义一脸好奇地看着他“爷爷你怎么哭了”

    “我我不是哭,我是高兴”受伤的脸仿佛已经丧失了笑的能力,他试图笑一下,只觉得半边脸都在抽搐。喉咙里好像有无数的话要说,却又一个字也吐不出。

    “我还有事儿,不能陪你聊了。”刘子义像个小大人似地跟他道别,“爷爷你走路要小心啊。”

    说着转身便要走。

    有马蹄声和车轮声从巷子里传来,金伯一惊,连忙将刘子义护到身后,“小心马车”

    刘子义探头一瞧,“嗐,没事儿,是我们姜夫子的马车。”跟着大声叫道“夫子夫子”

    马车停下,姜雍容掀起车帘“刘子义,现在还没有下学,你怎么跑到外面来了”

    “我跟傅夫子告过假的,马上就回去”刘子义说着,将那只始终严严实实揣在怀里的手掏了出来,里头是一张帕子,帕子里包着两只烤红薯,“傅夫子这两天天天给我们带这个,元元一直没来,一直没吃上,我想拿给他尝尝。”

    姜雍容在车内微微颔首,“子义长大了,很好。去吧。”

    刘子义躬身行了个礼,继续把红薯包上揣怀里,向邬家大门跑去。

    跑到半路,又折返回来,从怀里取出他的宝贝红薯,分了一个塞到金伯手里,“爷爷,给你一个,很好吃的,吃了暖暖身子,走路不要再摔跤了。”

    红薯一直被他小心呵护,犹散发出温暖的热气,并伴随着诱人的甜香。

    金伯握着这只烤红薯,看着刘子义奔跑的背影,手开始颤抖,视线一度模糊。

    姜雍容在车内,轻声吩咐叶慎“走吧。”

    马车缓缓驶出小巷,叶慎回头看了看,金伯依然站在原地,泪流满面,无声怮哭。

    “大小姐”叶慎忍不住道,“若是这时候去问,说不定能问出金伯的话。”

    是的,现在去问,比任何时候都有希望问出真相。

    就算问不出来,很明显刘子义就是金伯的软肋,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用刘子义威胁金伯说出真相。

    不计手段,只求结果。

    一段祖孙的情份哪里比得过北疆的大局

    这是父亲教她的、已经刻入骨血的东西。

    可她不要。

    她已经离开了京城,离开了姜家,过去已经是过去,永远是过去。

    “不要。”姜雍容放弃了以往任何时候都肩背挺拔的坐姿,整个人懒洋洋靠在了车内的软垫上,被马车甩在后面的仿佛不止是金伯,还有其它的什么东西,“我没功夫问,毕竟还有大事要办。”

    什么事比揪出内应还重要叶慎立刻打叠起精神“是,请大小姐示下。”

    “去接俏娘。”马车里传着一丝微带笑意的声音,语调十分轻松“张婶说它又在外面祸害人家母猫了,私塾的茶点都只吃烤红薯了,我哪儿来的余钱替它养崽”

    叶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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