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兵临

小说:吾皇 作者:山中君
    大军向京城开拔那一日是个大晴天。

    旌旗猎猎, 烟尘滚滚,让姜雍容想起了当初在风长天率军北征那一日。

    希望这一战,也和那一战一样, 凯旋而归。

    一定会的。

    那一次她是站在城墙上遥望他出征,而这一次, 她手握缰绳, 策马并行在他的身边。

    放眼望去周身是斗志昂扬的战士,更远的前方是矗立在大地上已经千年的京城。

    风长天望着那静静俯在大地上的巨大城池,“我听说京城的城门从来没有被人攻下过, 真的么”

    “没错。”

    姜雍容的心情有些复杂,语气也有些感慨。

    她想起了去年从北疆回京时望见这座城的感觉。

    也许冥冥中有一只大手拔弄着人的命运,那个时候的她,已经觉得她不是回家, 而是来征服这座城。

    她当时便觉得,在那儿她将有一场战斗。

    只是,她当时以为那只是一场朝斗, 勾心斗角云谲波诡,原本就是她拿手的。

    没想到,她真的会对它发动一场大战。

    “那我们风家的老祖宗是怎么给前朝换代的”风长天问道,“难不成是用大爱感化了前朝最后一任皇帝, 让人家自动献城投降”

    “对。”

    风长天吓一跳“真的假的”

    “前朝的昏君厌帝死在了西山, 他的儿子们忙于争夺皇位,自相残杀死得差不多了, 只剩一个八岁大的孙子,被宦官们扶上皇位, 是为灵帝。”姜雍容道, “后来太祖围城, 城中粮草断绝,灵帝便出城献国了。”

    “哎我想起来了,”风长天一拍大腿,“这段我听过那说书的还说,当时是姜家的先祖姜炎献的计策,说从来没有攻得破平京城,但也没有人挨得住饿,所以只围不攻,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京城。”

    “陛下还有空听书”

    “嗐,花仔拉我去的。”

    一阵闲聊,倒是冲淡了姜雍容心中那阵异样的感慨,她再次在马背上眺望京城,心情已经平静了许多。

    “平京的城门从前没有、以后也不会被攻破”,乃是每一个京城人生下来就有的信念。

    这个信念坚实得就像“天是蓝的水是绿的”一样万古不移。

    但越是坚信的东西,被打破的时候,人心便越容易涣散。

    风长天天生克门,姜雍容相信世间没有任何一扇门挡得住他,包括平京的城门。

    当千百年来屹立不倒的京城城门被攻破,不管姜家的府兵有多么强悍,也难免会有一瞬的惊慌。

    那就是风长天的机会。

    只要抓住这个机会一举攻入京城,与姜家的对抗他们就不算输。

    这也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城门高大厚重,城墙上同样是旌旗迎风飞舞,箭矢与刀刃在阳光下反射出阵阵寒光。

    最坚固的城墙,最精锐的兵力,就是他们要面对的最后一战。

    “雍容,看我怎么攻破这扇门”

    风长天在冲锋之前,回头向她道。

    她深深点头,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地老天荒不想挪开。

    他是世上最好的先锋,刀枪不入,一骑绝尘,三州兵马紧随在他身后,冲向那道高价巍峨的城门。

    这是姜雍容第一次上战场,万马奔腾之际,整片大地仿佛都颤抖起来。

    一战定乾坤,成王败寇,在此一举。

    永州将领带着一小支队伍守护在姜雍容身边。

    这是风长天的命令,也是姜雍容选择的人。

    三位大将之中,通州的沉稳练达,擅于控守军心,长州的锐意进取,很能配合风长天的猛攻势头,有这两人刚柔相济,定能将风长天的战术发挥到极限。

    永州将领在三个人里头大有中庸之风,能冲能稳,攻守得宜,于是被安排镇守中军,护卫姜雍容。

    风长天带着大军像一团浓云,杀向城门。

    就在距离城门还有十丈的时候,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城门从内打开,城内的人马冲了出来。

    冲在最前面的是姜家最为精锐的府兵,然后是御林卫与南山卫,城中的守兵几乎是倾巢而出,直接迎着风长天。

    这些人比谁都知道风长天的神勇,明明的城墙之固,竟不依凭,反而冲出来正面交锋。

    论战力没有人挡得住风长天的冲锋,她不知道指挥这场战役的是谁,竟能想得出这样的滥招,这不是送死么

    照这种打法,风长天必胜无疑

    两股兵马交汇在一起,就像两股巨浪轰然对撞,杀声四起,血光四溅。

    就像姜雍容所预料的那样,风长天似长龙入海,没有一个人能挡住他手中的刀。

    姜雍容用手挡着阳光,极力想去看清城墙上是谁。

    她没有风长天的眼力,这么远的距离里当然看不清城墙上的人脸,但有一袭紫袍异常醒目,那是父亲的官袍。

    心头像是猛然被插进了一支冰棱,刚刚涌起来喜悦瞬间被冻结。姜雍容发现自己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

    父亲决不可能出这样的昏招。

    一定有什么她尚不知道的东西在后面等着

    像是专门为她答疑一般,纷乱的战局中起了奇异的变化。

    烟尘滚滚,杀声震天,姜雍容一时间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

    风长天一往无前,通州军紧随在后,永州军和长州军殿后,这样的阵形原本像锲子一样钉进敌内的心脏,将城内冲出来的人马分成了两截,眼看就要围而攻之的时候,后面的永州军和长州军像是突然间齐齐发狂,将手中的矛头对准了身边的通州军。

    前面是疾冲而来的敌人,后面是突然拔刀的同袍,通州军像是落入狼群的羊羔,被撕咬得鲜血淋漓。

    姜雍容如坠噩梦。

    她看到一支捅进了通州将领的心窝,枪杆握在长州将领手中,通州将领身上的血溅了长州将领一身。

    “不”

    姜雍容听到自己的声音,异常飘忽,异常虚弱,像梦呓。

    明明从通县离开的时候,他们还一起喝过同一碗酒,誓师出发,同仇敌忾。

    长州将领的枪尖还来不及抽出来,一只沾满鲜血的手已经扼住了他的咽喉。

    那是风长天的手。

    风长天浑身浴血,抬手将长州将领从马上拎了起来,高举过头顶,大喝一声,重重地掷死在地上。

    隔得远,除在庞大的喊杀声姜雍容根本听不清任何声音,但看着他大吼的样子,那一声仿佛就吼在她耳边,他的愤怒与失望,她全部都感受得到。

    城内守军和永、长两州的军队像两把巨刃,很低快将通州军绞杀殆尽,他们只剩下一个目标,那就是风长天。

    “去救他”姜雍容的声音颤抖,“快去救他”

    “请恕末将难以从命。”她身边的永州将领回答,“末家主大人一定不想看到大小姐受伤。”

    姜雍容如坠冰窖,全身的血液都被冻结。

    她一点一点回头,脖子几乎要发出咯啦啦声响,才将视线对准了之前沉默寡言的永州将领。

    “你们都是姜家的人”

    “不敢。”将领恭谦地答,“末将等是收到家主大人密函,才知道风长天是假冒天子的沙匪。家主大人与朝中诸臣已经共议推荣王承继大统,眼看便要登基了。”

    姜雍容的耳边嗡嗡响。

    是了,她怎么没有想到呢她和风长天落脚在通县,父亲也许一时未能预料到。可一旦知道他们在通县的消息,父亲立刻就知道他们打的是什么算盘。

    于是就在永州军和长州军赶来汇合的路上,密函送达,完成了一切部署。

    她的视线越过战场,向城头望去。

    战场上的烟尘混着血光,仿佛能遮云蔽日,令天地无光。城墙上,那一袭紫袍格外醒目,好像能与日月同辉。

    她看不到父亲的脸,但完全能想象父亲的表情。

    父亲清雅矜贵,负手站在站在城墙上,居高临下,俯视下方的战场,就好像在俯视自己亲自布下的棋局。

    从他的角度,姜家府兵、御林卫、南山卫、永州军、长州军全都是棋子,它们聚成一团庞大然物,吞噬了通州军,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吞噬战场上最后的敌人风长天。

    风长天是人,不是神。

    只要是人,就挡不住千军万马的围攻。

    他的胜利在望了。

    父亲,你赢了。

    她望着那道身影,无声地道。

    然后她猛地一抽马鞭,就要冲进战场。

    她一向觉得自己马术尚可,但到了这时候才发现,跟这些在战场上挣命的将士比起来,她的马术只能用来在郊野踏春。

    周围的士兵迅速将她包围,那名将领扣住了她的手臂“大小姐,得罪了”

    “放开我”姜雍容厉声道,“你会错了意,你的家主大人根本不会想要看到我活着”

    “家主大人在密函上写得明明白白,祸国乱民者是那名沙匪,大小姐只是受他蒙蔽连累”

    “他才是被连累的那一个”

    姜雍容拔下发簪,一簪子扎在将领的马上。

    马儿一阵惊跳,将领险些被甩下马,姜雍容脱出他的掌控,又一簪,狠狠扎在自己的马上。

    马儿长嘶一声,撞开了挡在她面前的兵士,向着战场狂奔而去。

    长天,我来了。

    是我将你带入这战局,是生是死,都该由我来陪你。

    马儿跑出了风一样的速度,这一段路,她觉得无比漫长,好像永远都无法抵达他的身边,又觉得无比限速,好像一瞬已经跑尽了一生。

    她看到了少年时候的自己。

    看到了初入皇宫的自己

    看到了和风长天相遇后的自己

    看到了在北疆的自己。

    看到在御座后的自己。

    一生如此漫长,仿佛已经活了好几世。

    一生又如此短暂,她甚至没能给这个男人一个心心念念的洞房。

    对不起,长天。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我希望我没有出生在姜家,而是出生在那条小巷。

    巷子的尽头有堵墙,巷子里种着杮子树。

    没有人要我去读四书五经,没有人教我论政理政,没有人一层又一层地往我身上套规矩礼仪我就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在小巷里无忧无虑地玩耍,有时候会去摘几个杮子逗猫逗狗,有时候则爬到树上晒太阳。

    我会一直等着长大,一直等到那个上元灯节的夜晚,在那堵墙后面,我会看到一个把自己喝趴下的大哥哥。

    我会赖在那个大哥哥跟边,跟着去走遍整个天下,去爬最高的山,去看最大的海,去喝最烈的酒,去吃最嫩的烤羊。

    那才是我们该有的人生,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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