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014章节

    第十四章节

    谭米雪这个人到底坏不坏,对着她那张精致漂亮的小脸蛋,于瑾还不能妄下定论,但她有点傻是毋容置疑的。    对待一个小傻子,再怎么没良知的人,偶尔也会动一动恻隐之心。    临放学前,于瑾叫住了她,“等一下,这个给你。”    “什么东西呀?”    “这两天的学习笔记,数理化都有,给你量脑定制的。”    “量,脑?”谭米雪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颇为困惑,“怎么量的?”    于瑾又忍不住笑,“就是说你一定能看懂。”    “哦……你想要什么东西吗?”    前有于瑾明确提出的交易法则,后有刘思雨田佳等人在耳边不厌其烦的加深印象,谭米雪现在已经牢牢记住有“所得必有所付出”的道理。    这样很好。    于瑾想了想说,“那,明早给我带一个苹果吧。”    ……    从学校出来,于瑾打车直奔金源商业区,先到金饰品回收店卖了那对耳钉,又去手机店买了一部最便宜的诺基亚,办了一张最便宜的手机卡,出了手机店的门,转个弯就是银行了。    一通手续下来,终于解决了她的要紧事。    想到用不了两天挖洞赏金就会打进账号里,于瑾感到分外愉悦,怎么说这也算是她穿越到这本小说后来路正经的第一桶金。    不知怎么,于瑾忽然想起自己原先的第一桶金,那会可没有现在这么轻松干净。    记得也是高一,家中积蓄大多被用去给爷爷治病和丧葬事宜,所剩的根本不够负担她日常生活。    而那时的于瑾还不像现在这样成熟,将尊严看的极重,不愿弯下腰来接受老师同学出于怜悯的捐助,就在放学后去家附近的烧烤店打工,从傍晚五点一直到半夜三点。    白天上学,夜里工作,只一周时间,钱还没有赚到,她的身体就先吃不消了,狠狠地生了一场病,花光了手头上仅有的钱。    那是于瑾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也是一生中最清醒的日子,她知道学习才是让自己真正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无论如何,不能为了赚钱而断掉这条路。    可没有钱,她实在很难生存下去。    在饥寒交迫时,于瑾想到了拿爷爷的房产去银行做抵押贷/款,但银行方面碍于她未满十八周岁,又没有一个能做主的监护人,最终还是不允批款。    于瑾沮丧之余,发觉银行里每天都有许多像她这种情况的人,这些人大多有燃眉之急,需要一笔数目可观的贷/款,就因为看起来潦倒落魄,没有不动产和工作,被银行定论为没有还款的能力,磨破嘴皮子也贷不到款。    那是不是可以将这些人组织起来,伪造一些让银行信任的包装?    很多年后,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在酒桌上感慨,“于瑾真是个做坏蛋的好材料,天生的高智商,冷静又擅长伪装,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她能本本分分的做人,不干违法乱纪的勾当,绝对是人民和警察的福气。”    可谁也不知道,于瑾早就利用自己的天赋做过坏蛋。    她通过网络,隐藏在暗处,组织那些陷入困境的人骗取银行贷/款,再从中抽取一部分提成。    因为成功率极高,越来越多的人慕名找她帮忙,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眼红这灰色地带里惊人的利润,明面上甘愿做她的追随者,背地里却悄悄抢生意。    于瑾很清楚,一旦银行的款项有太多收不回来,经侦一定会察觉到她的存在,干脆放权给手底下的人,并悄悄的转移证据,彻底抹去自己的痕迹。    后来那些人被逮捕时,还把冤枉挂在嘴边,哭着喊着让警察去抓正主,可于瑾早已抽身的干干净净,任谁也想不到,这桩经济诈骗案的幕后大BOSS是个成绩拔尖的高一女生。    这件事就此成了于瑾心中永远的秘密,她真正的第一桶金也成了不能宣之于口的恶浊。    ……    回到家中,伊红梅正哼着歌炒菜,一副心情很好的模样。     于瑾一边换鞋一边笑着问,“老师,你捡到钱了?”    “没有啊。”伊红梅说,“你梁叔叔要回来了。”    “真的啊!什么时候?”    “明天中午的车,不过下午要去医院报到,大概晚上能回家。”    这段时间伊红梅经常同于瑾说起自己丈夫的事,于瑾也跟这个梁叔叔通过几次电话,虽然没见过面,但已经称得上熟悉,深知他是个性情温和的男人,与伊红梅独断专行的作风全然不同。    可据伊红梅回忆,年轻时的梁玉生并非如此,他极其崇拜香港电影里的古惑仔,总爱模仿古惑仔的打扮,戴着黑漆漆的墨镜,穿着黑漆漆的皮夹克,爱好也不是书法,而是在当年人们看来很不着调的桌球。    他们的相识更让人震惊。梁玉生学医,毕业的比较晚,早就到了结婚的年纪,却还没有个稳定的女友,家人急的不得了,就给他安排了相亲,对象是伊红梅的表姐。    那会相亲的地点可不是什么咖啡厅茶馆,通常都是男方直接到女方家中去相看,正巧伊红梅大三暑假,在表姐家小住,作为预备役小姨子,伊红梅特别有眼力价,看预备役姐夫叼着烟翻找打火机,二话不说上前给梁玉生点了烟。    后来梁玉生去师范找伊红梅时说,他跟伊红梅的表姐早就相识,早就两看相厌,一到那就想走的,只是碍于两家人之间的关系,不能这么一走了之,媒婆又一个劲的在旁边撮合,他很不耐烦敷衍媒婆才想抽根烟,伊红梅给他点烟的时候,他就想,自己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娶回家。    提起这些往事,已到中年的伊红梅仍是一脸甜蜜。    于瑾能理解伊红梅的感受,却永远不能真切的体会。她的前任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可没有一个能让她牵肠挂肚终身难忘的。    别看她总是想起前女友,前女友在她的记忆里还没有物理公式清晰。    本性如此,她也无可奈何。    ……    翌日,白城降温,晨起时更是直逼零度。    要搁三十岁,于瑾早穿上秋裤了,可十七岁的身体实在火力旺盛,即便穿着一条校服裤子也没觉得有多冷,就是风大的时候有点打哆嗦。    年轻的身体,不要紧。    “谭米雪同学,早啊,我的苹果呢?”    谭米雪头也不抬的从桌堂里拿出一个大苹果,随手抛给她,并说道,“我妈妈让你到我家里做客。”    于瑾一听这话,就知道自己昨天抛下的鱼饵成功的钓到了鱼,她不禁笑起来,“好啊,什么时候?”    “今天放学后。”    “今天……明天不行吗?”    “明天我妈妈要去省城。”    于瑾忽然有些犹豫。    若非有丈夫的大力支持,伊红梅也不好让她一直借住,甚至动用夫妻俩的共有财产给她买那么多东西,按理说梁玉生第一天回家,她必须得正式的见面道谢才行。    可她之前已经拒绝了一次陈安娜的邀约,又收了陈安娜那么贵重的礼物,再拒绝一次就是不知好歹了,陈安娜很可能不会再轻易的邀请她。    理智告诉于瑾,唾手可得的财富和地位在等待着她,她应该选择后者,可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算了,反正有血缘关系在,也不急于一时。    “那就改天吧,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事。”    “哦,知道了。”谭米雪并不在意她要不要去自己家里,一门心思的翻看桌上的漫画,完全错不开眼。    于瑾微微抿唇,不知道为什么,谭米雪的无视让她很不满,她出于本能的想要引起谭米雪的注意,“你为什么总在学校里看漫画?是因为你妈妈不让你看吗?”    “不关你事,别打扰我。”    于瑾真的不高兴了,她把指尖按在其中一个漫画人物上,非常认真的说,“这集我看过,她是凶手。”    谭米雪愣了片刻,忽然抬起头,一双眼睛睁的又大又圆,奶凶奶凶的喊,“于瑾!”    于瑾这下舒服了。    她算知道为什么大人总爱欺负小孩,要欺负到哭才肯罢手。    是真的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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