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笨

小说:哨兵不乖 作者:晒豆酱
    宋石这个名字,最后是被光屁股的男孩打没的,变成了宋捡。

    宋捡刚没了爸妈,一时没法接受自己要跟着陌生人走,还被强行改名,只能哭。他眼睛不好,又是真的漂亮,可这种漂亮落在一个小半瞎的身上,就是灾难。

    6岁的男孩,五官开始往开了长,将来保准是个英俊的少年。但当他茫然地看向四周时,无论是走投无路的姿态还是对不上焦的眼神,都把宋捡的惧怕抖落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胆小的男孩,也不爱哭,哭多了眼睛更看不清楚,黑压压蒙着一团雾似的。只是本能对世界害怕。无论是战争、天灾还是野兽,能杀死自己的办法那么多,偏偏眼睛不争气。

    唯一能依靠的只有爸爸妈妈,偏偏被放弃了。

    但是宋捡对男孩哭,没用。

    男孩是狼养大的,看不懂他的眼泪,更听不懂他的哀求。每次宋捡说不想改名,自己叫宋石,他就打宋捡的手。

    打一次,没用,那就打两次。打到手背高高肿起来,宋捡再也不说自己叫宋石了,受不了这个疼法。

    可能以后再也没有人心疼自己了。

    当天下午,张牧作为一小群流民的首领,带宋捡回了营地。流民营类似游牧村落,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对新来的这个小瞎子,他稍稍动了恻隐之心。

    这个男孩活不过今晚。轮不到野兽或狂风暴里的巨大生物来吃,单单是人,就有可能把他分食掉。

    宋捡跟着走了一路,两只手都被打红了,生疼。他迷迷瞪瞪得犯困,不知为什么今天总睡不醒,还很渴。

    渴得嗓子眼疼。宋捡跟着眼前的人影,一步一瘸。他没穿鞋,以前是有鞋子的,可睡醒时太慌张了,就没有穿。或许鞋子已经被风吹跑,只不过自己看不见。

    毯子也没拿。他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男孩一直跟在自己身边,却不用人走路的方式,他四肢着地,动作又快又轻,几乎没有脚步声。有时突然一下子冲过来,呼哧呼哧地闻,然后再瞬间跑远。

    宋捡很怕他,这个男孩会打人,打人比爸妈还用力。他还有狼,随时能吃了自己。

    不知走了多久,身边逐渐有了人声、更多的脚步声。宋捡熟悉这种声音,应该是回到他们的营地了。眼睛不好使,很多时候要靠嗅觉、听觉、触觉,他拼命闻,闻出荒漠里特有的沙尘味。

    走着走着,还闻到了煮熟的土豆味。宋捡这才发觉自己已经饿了。

    “樊宇,又捡小孩儿回来了?”有人问,朝这边不怀好意地笑,“这个好看啊。”

    “好看个屁,瞎子!”樊宇来到自己的帐篷前,挺老大的一个帐篷,里面有不少东西,靠铁丝撑出四边形的蓬顶。

    “好看就够了,可别像那个狼崽子似的。”又有人说话,宋捡晃着头听,“狼崽子养不熟,长得就一副野人相,当心他哪天一口咬死你!”

    咬死?宋捡穿着破布似的衣服,浑身上下都疼,站在原地听他们说话。陌生环境是小瞎子最害怕的,一切都要重新熟悉,无论是人声,还是气味。

    所以当他听到樊宇叫他的时候,猛地打了个激灵。

    “宋捡,进来!”樊宇很瘦,两腮深凹,心狠手辣。

    宋捡没动,只探着脖子往前嗅嗅,闻出皮革味、血腥味,还有……火.药味。是枪粉的味道,以前闻过。

    “让你进来呢,听不见啊!”樊宇有点急。战乱末日没有法律,那些住进钢铁城市的哨兵和向导才会遵守规定,流民的法则就是活着。

    宋捡才不进呢,掉过头就跑。脚底下有石头硌脚,不知道哪里来的绳子一绊,宋捡又摔了。这一次摔得惨,磕得人直发懵,脑袋都震了一下。

    好疼,宋捡是下巴直接着地,混着土,实实在在摔了个大跟头。两只细长的脚划满伤口。

    脖子后面立刻热了,是鼻子喷出来的热气敷在上面,宋捡将身体蜷起,眼前一个小小的黑影。

    男孩披着一头过了肩胛骨的乱头发,在宋捡的脖子上闻。闻完了还不够,稍稍一用力,将宋捡翻了个面,闻他磕破了的下巴。

    “滚!”樊宇对狼崽子没好感,养不熟的东西。可是他确确实实有用,带着一群狼,总能捉到猎物。

    肉类、毛皮、骨头,都是最有用的。所以即便养不熟,樊宇也会分给狼崽子几口饭吃,让他学习怎么当人。

    力气大,身高腿也长,一脚把狼崽子踹出几米,樊宇弯腰抓起宋捡的小细腿,往自己的帐篷拖。

    宋捡只能看出一个高大的剪影,高得令他恐惧。身边不断滑过草皮和石头,他抓紧最后的机会,抓住了一块尖锐的。

    要是真没办法了,就拿石头砸死樊宇。手心里出了汗,宋捡紧握它不放,如同抓住最后希望。

    地面腾起一小片纱雾,流民营地帐篷扎堆,棚顶由皮毛或布料拼接而成。有人在做饭,有人做点手工,有人抱着膀子无事可干,消耗着生命。

    狂风暴就要来了,马上要迁徙。就算不被饿死,狂风暴里还要巨大生物,食人的沙蚺、寄生的沙蚊,还有一种被叫作追风者的虫群,随便哪一样都能灭了营地。

    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没人管,也没人敢管,生与死都是说不准的事,谁还管樊宇做什么。

    可男孩扑了上去。像动物一样,黑黝黝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他扑上樊宇的手臂,用力咬住了那只手。

    “啊!”樊宇本能地叫了出来,剧痛袭来,让他的喊叫声冲破了营地的范围。狼崽子果真是动物,咬住就不肯撒手,尽管只有8岁多,正处于人类换牙的阶段,可细小的密齿活生生啃破了他的虎口。

    于是樊宇放开了宋捡,和狼崽子滚在了一起,一拳将他的小脸打偏,这一口才松下来。

    虎口上,一个血糊糊的窟窿。

    居然被咬穿了。

    “妈的……妈的……我毙了你!”樊宇甩着满手的血,拿出腰包里的枪。男孩四肢爬行着跑开,比人用两只脚跑得还快。脸被打肿了,左腮帮子上一个大鼓包,他一边逃跑,一边朝外啐了一口人血。

    像是在示威。

    樊宇瞄准了他,也能看到密麻麻的狼群冲他这边过来。但手伤实在太疼,疼得他失去理智,今天必须要毙了这他妈狼崽子。

    “樊宇!”张牧及时赶到,一把压下了樊宇的枪口,“你干什么?”

    “我毙了他!”樊宇瞪着一只血红的眼睛。

    “不许,营地里不允许自相残杀!”张牧说。他是推选出来的首领,每个营地里的领头人都有绝对领导力。这是大家活下去的方式,听从最得人心的那个,总比一盘散沙要好。

    樊宇费了好大劲才收回枪,压着虎口的伤,进帐篷里清理伤口。天色已暗,温度在继续下降,到了晚间会降到零度左右,张牧看了看惊魂未定的宋捡,从自己的帐篷里,拿了一条毛毯给他。

    宋捡已经完全吓呆,下巴还滴着血。当毛毯裹到他肩上的时候,猛地往后一躲。

    “是我。”张牧摸了摸宋捡的头,“看得见我吗?”

    宋捡吃力地摇了摇头。

    “能看出光吗?”张牧又问。要是连光暗都分不出来,这孩子绝对活不到成年。

    宋捡还抓着石头,上下齿列咯哒咯哒地打颤,磕碰。他点了点头,小脸满是灰尘和汗,就连哭出来的两道泪痕都因为沾了沙土变成黄色。

    “去那边吧,晚上营地会生一堆篝火,暖和。”张牧把他扶起来,板着小孩的肩,给他转了个方向。

    营地里的流民太多了,他不能哪个都管,能不能长大全靠命了。

    篝火,篝火……宋捡经历完巨变的小脑袋,只剩下这一个词了。毯子很长,很厚,他一步一步朝光亮处走,顾不上毯子拖着沙粒。爸爸妈妈走了,没带上自己,他们觉得自己是累赘。樊宇要杀自己,或者对自己做什么事,宋捡感觉到危险,但又不知道是什么危险。

    冷,宋捡想找爸妈,想念家里那顶帐篷。他朝着最亮的地方走,越近,越温暖。

    直到被人狠狠地拉了一把,宋捡一个趔趄,摔倒了。

    “哎呦。”疼得他倒吸冷气,宋捡揉着屁股坐起来,突然脸上又被喷了热气。他知道是男孩又过来了,能感觉到男孩的体温,还有一股血味。

    “别打我了,你别打我了。”宋捡朝他直摇手,要闻就闻吧,他管不了那么多,“我改名了,我不叫宋石了,我叫宋捡。”

    男孩在宋捡的脸上闻来闻去,腮帮高高肿着,嘴角挂着血。他又闻宋捡披着的那条毯子,皱着眉,闻出上面有其他人的气味。于是他用嘴叼着那条毛毯,往下拽,直到完全拽离宋捡的身体,把它扔进篝火堆里。

    “近。”男孩光着,却不觉得冷,更不懂别人为什么穿衣服,他闻宋捡的眼睫毛,用唾液舔湿自己的手掌,往宋捡哭花的脸上抹。

    宋捡不敢躲,毯子没了,缩着单薄的身体,觉得冷。

    男孩再闻宋捡,确认他身上全是自己的气味了,才说:“近,火烧。”

    宋捡摇了摇头,听不懂。男孩急了,绕着宋捡跑了几圈,在他身上狠狠抓了一下。

    “火,烧。”男孩很着急,狼群会教幼崽如何捕猎,可面前这只幼崽怎么都教不会,“火,烧。”

    “啊?”宋捡用手摸了摸磕破的下巴,胳膊被抓疼,“你……你是谁啊?”

    男孩歪着头,没法解释自己是谁,狼从来不考虑这种问题。自己是狼,只不过和别的狼长得不一样,宋捡应该也是狼,但是他太笨了,离火很近。

    野兽天性怕火,狼群更是怕篝火,宋捡朝篝火走,可能是因为笨,男孩想着,又用力地挠了下宋捡:“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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