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除妖

小说:谪仙 作者:九月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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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方是长安北边的军镇, 南接壤关中,北尽唐之北境,军屯数量占全国四成之一, 算是唐朝最强大、最发达的军镇区了。朔方本该是长安最坚实的堡垒, 可是永徽十二年, 却险些成了覆灭大唐的危难。

    朔方节度使勾结妖道, 意图攻占长安,拥兵自立,因为当年李家就是这么搞的。按理李唐已经统治中原近六十年, 建朝后轻摇赋税, 鼓励农耕, 米价从前朝末年一斗三千文, 降到一斗六十文,这时候造李唐的反, 和当年李家反隋截然不同。然而朔方节度使一帆风顺,势如破竹, 近乎摧枯拉朽地逼到了潼关外。

    长安大乱, 皇帝和朝廷匆忙离开长安,赶往益州。益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再加上周围有天然屏障,是最适合保存实力的地方。朔方节度使能把皇族逼成这样,并不是朔方的军队如何强盛,或者朝廷的驻军多么腐朽,而是因为朔方勾结妖道,有鬼兵鬼将助阵。

    据当年幸存的前线将士说,叛军攻过来时本来是正常的, 朝廷军按照阵法抵抗,两军相接时,对方阵营里突然响起幡铃声,一些轻飘飘的纸兵、纸兽飘落在地上,突然变成活物,不怕死也不怕痛,疯了一般攻击朝廷军。这些怪物虽然是纸做的,可是咬合力不比真正的虎兽小,而且被他们咬住的人,伤口会泛出黑气,没过几天就全身而死。

    朝廷军大哗,士气一落千丈,节节败退。很快,潼关就失守了,皇帝带着后妃仓皇南逃。在逃难路上,李朝歌落入叛军和纸兽乱潮中,就此音信全无。

    皇帝当时痛失爱女,又适逢烽烟四起,家国不在,心情十分抑郁。他本以为李唐江山就要断送在他这一代,没想到李朝歌丢失后没多久,那些诡异的纸兵纸兽突然消失了。朔方节度使暴毙帐营,被叛军尊称为国师的妖道也不知下落,朝廷军绝地反击,逐渐开始占领上风。

    从一开始,这次叛乱难缠的便是纸兵纸兽,而不是朔方之军。妖道消失后,叛军群龙无首,没过多久朔方之乱平,李泽带着朝廷后宫,回到长安。

    叛乱平息了,可是他们走丢的女儿,却再也回不来了。多年来皇帝一直心存愧疚,为此他将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李常乐身上,以此弥补对大女儿的亏欠。天后也对李常乐宠溺非常,想来,她和皇帝是一样的。

    一别十年,宫中所有人,包括皇帝也觉得李朝歌已经死了。身强体壮的士兵都在纸兵纸兽手中活不下来,何况一个六岁的孩子呢没想到,她竟有如此机缘,被一个隐士高人所救,并且隐姓埋名十年,习得了一身好本领。

    皇帝唏嘘当年,并没有注意到天后垂着眸子,不曾表态。皇帝说完后,满身劲儿无处使,一腔父爱蠢蠢欲动“她这些年流落在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她明明是公主,本该锦衣玉食,众星捧月,结果却在民间蹉跎了十年。既然她回来了,那么一切待遇理该比照广宁,甚至还要更高些。她的封号已经有了,继续用安定就好,公主府也是时候修建了。对了,她的封邑是多少,要不要再加点”

    天后听到这些话,眼神动了动,说“圣人,公主封邑不过三百五十户,安定这些年累积的食邑已经一千户了。她刚刚回来,正要熟悉人脉,慢慢融入到东都。你若是再封赏她,让其他宗室怎么想广宁又怎么想”

    天后处事要比皇帝圆滑的多,皇帝一想也是,李朝歌本就是突然出现的,要是再给她搞特殊,只会替她树敌,不利于让她融入环境。皇帝打消了这个念头,说“那就从其他地方补偿她吧。如今我们一家团聚,日子还长着呢,不急。”

    天后也这样想,过犹不及,这种事还是循序渐进、春风化雨为好。母亲的关注点到底和男人不同,天后忆起一件事,问“现在是二十二年,朝歌今年十六岁了”

    “是。”皇帝点头,感慨道,“岁月不等人,都十年了。”

    天后见皇帝还是没听到点子上,只能再一次提醒“圣人,国法有规,女子十七岁当嫁,她今年已十六岁了。”

    这回皇帝终于想起来了“对啊,她都十六了,该招驸马了。”

    按照唐律,女子十七岁必须婚嫁,要不然朝廷就会遣派官媒,强行给未婚男女婚配。到时候嫁给瞎眼的瘸腿的,可由不着自己。自然,没有官媒敢指点公主,可是李朝歌年纪已经不小,是时候考虑婚嫁的事情了。

    正巧今日裴大夫人向李常乐提亲,天后一起说给皇帝,道“刚才裴大夫人也在,和我说了裴大郎君和常乐的事情。依我看,她们姐妹俩没差几岁,干脆好事成双,将朝歌的婚事也一起办了吧。”

    皇帝一听到两个女儿都要出嫁,本能地皱眉“怎么两人都要嫁人她们才多大”

    “常乐今年十四,朝歌更是十六岁了,是时候筹备了。要不然等十七八还嫁不出去,岂不是叫百姓笑话”

    行吧,家里的事皇帝一向听皇后的,于是点头道“好,这些事,天后你来安排吧。裴大郎和常乐一起长大,品行信得过,反倒是朝歌,你一定要好好把关,务必给她挑个十全十美的驸马。”

    天后应下,笑道“天底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人。圣人,你只叮嘱朝歌却不管常乐,要是被孩子们听到,恐怕要说你偏心了。”

    皇帝摇头。他自然对小女儿更有感情,可是李朝歌刚刚找回来,还在民间受了许多挫折,他这个做父亲的自然要加倍补偿。他没能护着她无忧无虑长大,那给她找一个好夫婿,保护她下半生安稳无忧,便是他这个父亲唯一能做的了。

    皇帝说“朝歌和常乐不同,常乐心地纯善,仁义大方,她会明白的。再说,裴纪安是长安洛阳数一数二的人物,常乐招了他做驸马,日后有裴家帮衬,婚后已经比朝歌强了一大截。如此,更要给朝歌好好挑一个驸马,就算比不上裴纪安,也不能差太远。要不然以后姐妹两人越差越大,那才是真的埋下祸患、离间姐妹感情呢。”

    “我明白。”天后说道,“圣人担心的这些我都懂,我定好好把关,给朝歌挑一个不逊于裴纪安的驸马出来。”

    皇帝道“朕自然相信你。朕刚才那些话,不过是有感而发、言之所至罢了。这么多年来,你办事滴水不漏,面面俱到,从无一次偏差。朕就是不相信自己,也不会不放心你。”

    天后抿唇轻笑,道“我们夫妻多年,哪还用说这些。圣人,时候不早了,过一会该开宴了。你快去前面忙吧,我去看看朝歌。”

    皇帝十分放心天后,当即如释重负,毫无忧虑地出门了。天后静静在千秋殿中坐了一会,叫来宫女,问“大公主呢”

    “公主在后殿更衣。”

    天后轻轻点头,吩咐道“你们好生侍奉,勿要怠慢了公主。”

    “奴婢遵命。”

    千秋殿后殿,宫女们鱼贯跟在李朝歌身后,手里捧着瓶瓶罐罐,要为李朝歌沐浴更衣。女官知道这位刚回来的安定公主是江湖人士,恐怕不喜欢别人近身侍奉,为此特意说“公主,一会有晚宴,礼服复杂繁琐,须得多人配合才能穿好。奴婢等人奉天后之命侍奉公主沐浴,之后,再伺候公主更衣。”

    李朝歌明白宫廷的规矩,就算她不在乎形象,也不可能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青衣去参加宫廷宴会。她点点头,说“我明白。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你们按最常用的章程安排就好。”

    女官微微吃惊,听说这位公主一身匪气,能孤身杀熊,她本以为这是个蛮横凶悍的主,没想到,竟意外的好说话。女官应是,招呼宫女们放水、熏香,引着李朝歌沐浴净身。

    李朝歌沐浴出来时,宫女们为她拿来中衣,要亲手为她穿上。李朝歌没有拒绝,由着她们在自己身边忙来忙去,将她身体胎记看个明明白白。

    李朝歌前世和天后相处了那么久,最是明白这位女皇的秉性。李朝歌知道天后已经相信她就是李朝歌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天后会再三取证,屡次试探。这些宫女里必然有天后的眼线,查看她身体上的胎记或者小痣,回去和天后禀报。天后自己生的孩子,当然知道一些细微特征,到底是不是真的,一对就知。

    而且,天后也会派人去剑南,和当地人核查李朝歌的身份。不过,天后势必要无功而返了。这些年周老头怕被人找到,行踪格外小心,除非天后的人能穿过黑森林,找到黑林村,不然,必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

    李朝歌对此并不担心。她是真的李朝歌,查千遍万遍也不怕。她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的五官,肖似武家女子的脸,便是最好的证据。

    宫女们给李朝歌换衣服时,发现这位公主虽然看起来纤细,其实脱了衣服后身材特别窈窕。该细的地方细,该鼓的地方鼓,而且因为多年习武,皮肤紧致,双腿又细又长又直,腰腹处甚至有漂亮的线条。

    换衣的宫女们默默红了脸。两个宫女给李朝歌系襦裙,她们一低头,见李朝歌胸口处有一道疤,长度将近有两寸。虽然颜色不深,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可是放在李朝歌白皙紧致的皮肤上,还是很刺眼。

    宫女见李朝歌从头到尾非常配合,看起来很好脾气的样子,于是壮着胆子问“公主,这道疤是什么”

    李朝歌低头瞥了一眼,这道疤是前世裴纪安穿心那一剑留下的,这一世重生,她身上很多痕迹没有了,唯独这道疤,跟着她来到了新世界。

    李朝歌浑不在意,淡淡道“以前不小心受伤,留下的教训。”

    这些宫女们虽然是奴婢,但也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她们听到李朝歌的话,纷纷叹道“这么长的伤口,那该有多疼啊公主,您以后可要小心,不能再受伤了。”

    李朝歌对喊疼的话置若罔闻,唯独听到后一句,她很认真地点头“以后再不会了。”

    吃一堑长一智,以前可以说不懂情爱,年少无知,这一世她要是再轻信男人,被男人害死,那就活该她死无葬身之地。

    其他人端来托盘,宫女环住李朝歌的腰,将叮叮当当的玉佩系到腰带上,面红耳赤地退下,俯首道“公主,礼服换好了。”

    “嗯。”李朝歌慢慢放下双臂,习以为常。她前世当了许多年的公主,刚回来时还不适应,后面时间久了,也能习惯由侍女帮她换衣。毕竟朝廷许多礼服,真的不是一个人能穿好的。

    另一波宫女上前,行礼道“公主,奴婢给您梳发。”

    李朝歌坐在镜子前,眼神微微一错,扫到一个宫女悄悄出去了。李朝歌了然,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就当自己没看到。

    千秋殿前殿,天后听完宫女的禀报后,彻底放下心。接下来,派人去剑南查一查,这件事便可以敲定了。天后心里其实已经认定,然而多年习惯使然,小心些总没错。

    另一边,李朝歌换好衣服,梳好妆容,镜子中的人如同拭去灰尘的明珠一般,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宫女们被李朝歌的容光所摄,纷纷赞道“公主真美。”

    类似的话李朝歌实在听腻了,她随意点头,说“我累了,想一个人休息一会。你们先退下吧。”

    宫女们齐齐拜首“遵命。”

    宫娥像是棋子一样整齐有序地退下。等人走后,李朝歌坐到塌上,给自己倒了杯茶,不紧不慢道“下来吧。”

    氤氲的雾气中,一个身影从房梁上跳下来,落地无声,唯有细微的灰尘轻轻飘落。白千鹤跳到地上,刚站稳,就说“事先声明一点,我刚刚才来,你换衣服的时候我不在。”

    “我知道。”李朝歌平静地喝了口茶,轻声道,“要不然,你活不到现在。”

    白千鹤一时无语,但又知道李朝歌并没有夸大其词。他要是敢动不正色的心思,都不需要施行,刚起意就被李朝歌一刀了结了。

    白千鹤见两人没有误会,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话,便自己找地方坐下,随便挑了个橘子剥开“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李朝歌淡淡瞭了他一眼,“我若不知,为何要来东都”

    白千鹤剥开黄澄澄的皮,随便丢了一瓣到嘴里。有点意外,但是回头想想,也在情理之中。

    他先前询问李朝歌姓名时,李朝歌不肯告知,想来就因为她是公主吧。她和身上衣着格格不入的用餐礼仪,对朝廷机构非一般的了解,以及看到皇帝皇后时奇怪的表现,现在都有了解释。

    白千鹤三下五除二将橘子吃完,拍了拍手,问“你真的是”

    “显然。”李朝歌放下茶盏,低头整理袖子。即便前世穿过许多次,再换上时,她依然觉得襦裙不方便极了。她一边和过分宽大的袖口斗争,一边平淡道“我若不是,以天后那样精明的性格,会允许我侵占她女儿的位置”

    也是。白千鹤东西吃完了,话也问完了,再没有什么留下的理由。白千鹤站起身,抱拳道“我白千鹤纵横江湖十载,见过许多英雄,也见过无数宵小。妹妹智勇双全,当得起少年英才这一句赞。能遇到妹妹是白千鹤之幸,但是,江湖人士不和官府打交道,妹妹既是朝廷中人,那我们就此别过。后会若有缘再见,只要妹妹还愿意和我们这些人来往,为兄亲自赔妹妹和未来驸马一顿喜酒。”

    白千鹤说完,就要离开。李朝歌没有阻拦,在他出门的时候,突然问“你替人跑腿偷东西,不过是为了钱财。若我能给你更多呢”

    白千鹤没有回头,轻轻笑了笑“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承蒙公主看得起,我一介小贼,不敢入公主的法眼。”

    李朝歌点了点头,随意问“江湖是什么,朝堂又是什么”

    这一句话把白千鹤问住了。他呆了片刻,道“江湖就是江湖,朝堂自然是官府。”

    “江湖行侠仗义,官府亦为民伸冤;江湖打打杀杀,朝堂之上,杀人不见血的战争亦无处不在。当江湖侠客,救得是一人,一物,一方百姓。唯有朝堂,才能救天下。”

    白千鹤被说的笑了,他转身,看着李朝歌,挑眉问“之前不知姑娘是公主,多有失敬。如今你如愿以偿,父母也认了,公主也当了,以你的武力,以后无论宫廷还是后宅,再没人能伤你。你已经得到一切,为什么还要留着我你到底想做什么”

    对此,李朝歌只是轻轻一笑。她慢慢抬起眼睛,她眉眼如画,眼角飞扬上挑,颇带着一股艳劲儿,而眼睛里的光芒,却明耀灼目,悠悠不绝“谁说,我要回归后宅了”

    她费尽心机当公主,竟然不是为了荣华富贵白千鹤正要说什么,外面忽然传来走路的声音。白千鹤一凛,立刻要施展轻功离开。李朝歌冷冷瞥了他的位置一眼,毫不留情道“回来,把你的橘子皮拿走。”

    白千鹤跑都跑远了,又颠颠返回来,收起橘子皮继续跑。

    白千鹤走后没多久,门外传来笃笃笃的叩门声。几个宫女站在外面,低声问“公主,您在里面吗”

    李朝歌不紧不慢地把茶喝完,说“我在。进来吧。”

    宫女们推开门,低头对李朝歌行礼“公主,天后请您过去。”

    李朝歌知道她这边换完衣服,天后肯定很快就会来传她。李朝歌并不意外,她放下茶盏,起身道“有劳,走吧。”

    李朝歌出门,去见天后。前殿中,天后正在看一本册子,听到宫人禀报,天后合上册卷,抬起头笑道“朝歌,你来了。”

    天后先前看到李朝歌的脸,就知道她换一身衣服一定会极美,但即便早有准备,眼前的景象还是大大冲击到天后了。面前的女子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她眉眼如画,乌发雪肤,眼角下的泪痣若隐若现。柳叶眉加泪痣,这样的长相放在别的女子身上应当是极苦情、柔弱的,然而李朝歌眼角上勾,瞳仁极黑,她的气质又冷淡强势,瞬间显得明亮耀眼,美艳的咄咄逼人,连泪痣都变得杀气蓬勃。

    天后目中生出赞叹之色。她再一次在心中感叹,她已经老了呀。

    李氏有胡人血统,可是武家却是并州人氏,纯正的汉人。武家几个姊妹,清一色鹅蛋脸,柳叶眉,樱桃唇,观之温柔可亲,妩媚娇艳。也正是因此,天后才能从昭仪做到皇后,和皇帝育有两子两女,始终盛宠不衰。

    她能走到今日的位置,自然是因为聪明的头脑和出色的政治能力,然而最开始得宠,却是靠了长相。

    天后的几个子女中,太子李善、赵王李怀全部随了李家,连身体、性情也如他们的父亲一样,大病小病不断,特别容易疲惫。小女儿李常乐体质像天后,天生精力充沛,活泼健康,但长相却像姑姑,完全没有遗传到武家这边的特点。唯有李朝歌,是各方面都最像天后的。

    天后越看越喜欢。一别十年,如今大女儿平安归来,天后也恨不得加倍补偿这些年缺失的母爱。她示意李朝歌坐到自己身边,握着李朝歌的手,轻声问“刚才仓促,没来得及问你这些年的经历。这几年,你住在哪里,有没有受苦,有没有被人欺负”

    李朝歌不擅长处理感情关系,天后提问,她就认认真真地回答“小时候的事我记不清了,听周老头说他六岁捡到了我,十二岁之前我们居住在屏山,后来遇到一些事情,他带着我搬到十里大山黑林村。习武难免要吃苦,但山里生活不便,危机四伏,吃苦是应该的,不肯吃苦才要丧命。被人欺负这倒没有。”

    李朝歌说的是实话。周老头从小秉行一个原则,被人欺负就是自己无用,练强了重新打回去,哭哭啼啼请家长出面,简直是绝世大孬种。李朝歌很小的时候被人嘲笑无父无母,后来她武力变强,谁敢惹她她就把谁揍成猪头,小时候的仇自己一一报了,也不算被人欺负。

    天后听到这些话,心中又酸涩又感慨。李常乐和太子兄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而李朝歌又过着什么日子。相较于洛阳公卿子弟,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天后记得李常乐八岁的时候不会写字,被夫子打了下手心,哭了三天三夜,皇帝、太子、赵王还有武家、裴家、长孙家,轮番送礼,千方百计哄李常乐开心,好容易让李常乐重新笑了出来。而李朝歌呢,能坦然地说出“吃苦是应该的,不肯吃苦才要丧命。”

    天后心中叹息,她又问“听说今日是你救了圣人。你为何力气这么大,能徒手扛住妖熊的攻击”

    “它不算什么厉害妖怪。”李朝歌语气十分不在意,说,“我们居住的小山村,外面怀绕着黑森林,背后靠着十里大山,家家户户都靠打猎为生,五岁小儿都可杀狼。剑南雾气重,山里多精怪,我从小跟着周老头进山,见过不少危险的妖怪,那个黑熊精只是力气大而已,算不得什么。”

    天后再一次叹息。不过李朝歌的话她是信的,朔方之变时他们选择去剑南,本就是看重了那边倚仗天险,道法昌盛,有不少隐士大能。听李朝歌的话音,她被高人收养,还从小在一个与世隔绝、武道非凡的山村长大。村子里自己人可能察觉不出来,但是放到外面,恐怕各个都是绝顶高手。

    五岁杀狼,这绝不是普通孩子能实现的。

    天后试探问“不知收养你的侠客和村庄在何处他们收留了你,还庇佑你长大,合该赐下封赏。”

    李朝歌摇头,说道“周老头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消失了。村子被山林围绕,黑森林是不毛之地,多年来少有人能活着出来。外面人进不去,而村子里有祖训,除非天罚否则不得离开故土。所以,赏赐恐怕送不到他们手里。”

    天后本是随便问问,听到李朝歌的话,她知道这样的异人最难拉拢,便打消了招揽的念头。不过,天后倒注意到一些细节“你非但会武功,还会杀妖”

    李朝歌细微颔首,诚实道“不算会,勉强能杀而已。”

    天后早就听侍从转述了后山的事,依侍从的描述,天后可不觉得李朝歌“勉强”。天后心中隐约生出一些念头,然而现在还太早了,天后温柔笑着,对李朝歌说“有一技傍身是好事。我虽然心疼你吃苦,但是看到你能保护自己,放心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又觉得欣慰。女子天生势弱,离了后院和丈夫,什么都不是。但是你不一样,以后无论你嫁给谁,阿娘都不必担心驸马欺辱你。”

    或许,反而要担心驸马被李朝歌欺辱。

    李朝歌没有接话,可是神色十分认同。她就知道天后是不一样的,天下女子中,李朝歌唯独佩服天后。有些话李朝歌只愿意和天后说,也唯有天后,能理解李朝歌的想法。

    剥离母亲身份,李朝歌是真的钦佩这个女人。李朝歌后来称帝是靠了武力,而天后称帝,每一个脚印每一次推进,都是靠自己的头脑和政治能力。

    百年一明君,千年一武氏。李朝歌也不知道,如果她的母亲没有自己称帝,如果母亲没有迈出那一步,给她展示一个女子能够达到的高度,创造的风光,她还会不会生出入朝为官、自立为帝的想法。或许她的一生,也只是夫贵妻荣,相夫教子,和李常乐、裴楚月并没有区别。

    天后打量着李朝歌,越看越觉得这个女儿给她的惊喜大。当年丢失后,天后本以为此生母女情分已断,谁知,十年后竟然还能再见。

    天后给她整理一下臂弯的披帛,笑着问“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黄色,衣服要黄色的,连水果也只吃黄色的。今日怎么没穿黄色的那套”

    李朝歌拧眉,她小时候喜欢黄色完全记不清了。李朝歌如实说“我不记得了。如果母亲喜欢,我现在去换”

    “不用。”天后道,“我不过随便一提,哪儿还能让你去换衣服唉,我只后悔这些年不知你下落,没能陪着你长大,连你如今的喜好都不知道了。”

    李朝歌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她踌躇一会,试探地说“我走失后,六岁前的记忆很多都模糊了,要不然不至于这么多年流落在外。但无论如何,我总是母亲的女儿。”

    “也是。”天后很快看开,说,“你都十六岁了,喜好怎么可能和六岁时一模一样没关系,以后我们相处的时间还长,慢慢再记就好了。”

    李朝歌心生感动,她想起自己前世做的事情,越发愧疚。她正要说话,外面传来宫人的禀报声“太子殿下至。赵王、广宁公主至。”

    苍穹漆黑似墨,稀疏的星子散落在天幕上,光芒黯淡,时有时无。夜空之下,十里大山连绵起伏,盘旋不绝,密密麻麻的森林覆盖其间,如一只潜伏的巨兽,隐秘又危险。

    山里不同于城镇,一到入夜就没有声音了。唯有几盏星星点点的灯光散落在山脚下,那是十里大山仅有的村子,黑林村。

    黑林村外被黑不见底的森林包围,故而得名黑林村。这个村子里人不多,靠打猎为生,粮食、衣服自给自足,如果有什么实在做不出来的东西,比如灯油,就只能去最近的城镇买。去城镇要穿过黑森林,十分危险,所以夜里燃灯,在黑林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黑林村西南角,最靠近黑森林的地方,伫立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子。这个院子不大,围墙也是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看得出来日子并不富裕。此刻院落正房关着窗,房里黑漆漆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今夜无月,桌子上油灯早已干涸,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李朝歌躺在床上,眉毛紧紧颦着,睫毛剧烈地颤动。她忽然全身一颤,猛地睁开眼睛。

    李朝歌大口大口喘气,她睁开眼睛瞪了好久,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她慢慢爬起来,眼睛扫过四周,暗暗警惕。

    这是哪里她被人关押了吗

    李朝歌本能地调动真气护体,这样一调她吓了一跳,李朝歌连忙运行大周天,发现自己全身无伤,可是真气却没了。

    也不能说没了,只能说非常微弱。李朝歌伸出手,发现她的手指变细了,上面还有砍柴留下来的细小伤口,根本不是后世那双养尊处优、杀人如麻的手。李朝歌赶紧去地上找镜子,隔着粗糙模糊的铜镜,她看到一张熟悉,却稚嫩的脸。

    李朝歌惊讶,不可置信地抚上自己的脸。这时候她环顾四周,慢慢想起来,这是黑林村,她去东都恢复公主身份之前,和周老头住的地方。

    李朝歌觉得匪夷所思。她是练武之人,死前已经突破至臻境,非常明白裴纪安那一剑刺穿了她的心脏,她绝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可是,此刻她又真真切切站在地上,身体、脸庞都变小了,连武功也退回了年少时。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重新活过来了,而且重生到少女时期。看她体内的真气,估计现在只有十五六岁。

    李朝歌扶着桌子,缓慢地坐到塌上。她怔怔盯着镜子里的人,不无感慨地想着,原来只有十六岁。

    前世十六岁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公主,只以为自己是一个乡野丫头,父母不详,身份不明,没形没状地跑在大山里,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虫野兽打交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只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人在她耳边喊“朝歌”,她便以为,自己叫朝哥。

    周老头没说过她的来历,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也从来不问。小时候有孩子嘲笑她没有爹娘,被李朝歌打了一顿,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了。

    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地长大,从小挑水劈柴,烧火做饭,被周老头磋磨的特别糙。说来也奇怪,她从没有刻意练过武功,可是她八岁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还手,十岁就能跟着大人去黑森林打猎,十二岁起,就能独自进山了。

    要知道,打猎十来年的行家老手,都不敢一个人进十里大山。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纪就被周老头扔到山里砍柴,她最开始摔得鼻青脸肿,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

    十四岁那年,李朝歌已经可以独立放倒一头熊。她扛着熊皮回来的时候,发现周老头不见了。家里只留下一本没封皮的书,和十个脏兮兮的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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