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审问丹娘

小说:京华子午 作者:樱桃糕
    这个时候的平康东回三曲与头午不同,街曲中车马喧喧,人来人往,楼宇里丝竹袅袅,娇声笑语,热闹得很。

    周祈、谢庸、崔熠三人带着几个侍从行在各种各样的寻芳客中,裘马轻狂的五陵年少、士子打扮的年轻人、穿绸袍的大商贾,偶尔也能见到便装而来的朝中同僚,少不得要打个招呼,寒暄两句。

    周祈扭头看一位正上车的娘子,虽戴着帷帽,看不清真容,但就那身形也算是个美人儿了,她身后一个婢子抱着琵琶,一个婢子提着包袱,想来是去别处赴宴的。

    “嘿,你这样盯着人家瞧,小心人家以身相许。”崔熠笑她。

    周祈斜睨,“难道我还养不起她?”

    崔熠:“……你真养得起?”

    想想自己这个月剩下的薪俸,周祈抿抿嘴,熄了气焰。

    难得让她吃瘪,崔熠心里愉悦,劝她:“好在你又不用真……”

    那车从周祈等身旁过,迎面一个挎着食盒的小奴只顾低头数钱,抬头突见马车近前,赶忙一闪,却撞到了谢庸身上,几枚铜钱都掉了。

    护卫侍从们连忙去挡,又吆喝:“乞索儿!看着些。”

    小奴不过八.九岁年纪,瘦黑脸,一双眼睛很是灵活,趴在地上求饶,“是奴走路不长眼,求贵人放过奴吧。”

    侍从们要去拎他,却见谢少卿弯腰捡起那几枚钱,递回小奴,“以后走路看着些。”

    小奴千恩万谢地接了,满嘴“贵人文曲下凡、升官发财、娶个娘子赛神仙” 的滑稽吉祥话,想是在坊里伺候客人说熟惯了。

    周祈和崔熠都笑起来。

    侍从们也笑了,“赶紧走吧。”

    小奴笑嘻嘻地爬起来,拎上食盒一溜烟地跑了。

    周祈看着那小身影,又侧头看看谢庸,不知怎的,突然想起自己小的时候。那时候可没有这小奴乖觉,有点愣头青,嘴也不甜,被大一些的小宦者们欺负。大约七八岁的时候,让一个小子狠揣了几脚,晚上咳了血……

    “想什么呢?”

    周祈扯过那小奴的话来说:“能想什么?不过是想崔少尹和谢少卿什么时候‘娶个娘子赛神仙’呗。”

    崔熠每日被长公主催婚,一脸的“你怎么回事,哪壶不开提哪壶”,谢庸则似没听到一般负着手往前走。

    这么顺嘴耍贱捅了他们一刀,周祈心里舒服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娶新妇有什么不好的?若自己是个汉子,三间房,四亩地,一头牛,娘子娃子热炕头,不知道多开心……

    三人行至管理乐籍的外教坊,教坊头目和平康坊的里正早已恭候在门外,见三人过来,赶忙行礼。

    听崔熠说要找叫丹娘的,教坊头目和里正都要上前回话。两人对视一眼,里正停住。

    教坊头目笑道:“确实有一个叫丹娘的,姓吴,住在南曲最靠里的一个院子里,擅琴,也能做几句曲子词。”说着把手里的乐籍册子翻到吴丹娘处,双手捧上。

    侍从接过,呈给崔熠。

    崔熠看了看,与谢庸、周祈轻声道,“罪臣家眷,原宜州刺史彭阳春之子媳,二十二岁。”

    谢庸看向里正,“北曲呢?”

    北曲住的是下等娼妓乐人,多而杂,都是散妓,教坊没有造册。里正长居此坊,对北曲熟悉。

    里正上前行礼道:“北曲,某知道的有两个丹娘。一个姓邹,三十上下,擅歌,酒令行得好,住在常春院。”北曲不似南中两曲,有才情的少,这个邹丹娘算是其中很不错的。要不是长相不佳,兴许也能搬去中曲。

    “还一个,姓常,十六七岁模样,去年来的,住在杨柳楼。”里正赔笑道,“至于还有没有叫这名子的——就不太好说了,某得去查查问问,北曲的人来得走得都太快了。”

    “这常丹娘,擅什么?以何招徕客人?”谢庸问。

    里正再赔笑道:“这倒不曾听说。年轻小娘子——这个,大约随便唱唱、舞舞,都是好的。”

    谢庸点头。

    周祈道:“走吧?先去这常丹娘处。”

    谢庸点头,崔熠跟上,里正和教坊头目在前引路。

    走了一会儿,崔熠到底忍不住,轻声问周祈:“为何不是南区吴丹娘,我懂,那赵大,一个小商贩,进不得南区的门,入不了曾经高门女子的眼。可为何不是邹丹娘呢?”

    周祈笑着看看他,从前便知道小崔可爱,但不知道这么可爱……

    崔熠抿嘴,用眼神要挟她“你说不说”。

    “男人嘛,找小娘子,会不会唱曲作诗行酒令有什么打紧?什么都不如年轻的——”周祈以手掩嘴,轻咳一声,“皮肉重要。”

    崔熠皱眉,想了想,不敢苟同的样子。

    谢庸则严肃地回头看她一眼。

    周祈也看他,不是……我不就说了句实话吗?你让二十岁的小郎君们选,他们会选刚及笄的小娘子,让八十的老叟选,他们还选刚及笄的小娘子。在这一点上,郎君们还是很专情的。

    难道你们觉得年轻美丽的皮相不那么重要?周祈想了想,觉得有些明白了。崔熠,不用说,贵胄子弟,谢少卿,就这瞎讲究的德行,想来也出自高门,都是从小见过不少美人的。见得多,便觉得年轻貌美不算什么,总要于皮相外再有点什么才好,看不上这种单纯爱年轻漂亮皮肉的。就类似吃惯了八珍美食的,不明白为何有人见了大肉片子馋得流口水一样。

    想至此,周祈突然有些想吃崇仁坊刘家米粉蒸肉了。最近太穷,成天吃公厨,嘴里淡出鸟来。公厨的那帮庖厨也是本事,不管什么鱼肉菜蔬,烹出的都是一个味道……

    说话间,已经行至杨柳楼。

    进了院子,周祈四处打量,这里虽不似南曲中曲那般雅致,倒也干净,还带着些家常的亲切。

    二楼一个小娘子凭栏而立,突然她手里的罗帕落下,飘过谢庸的头、崔熠的肩,被周祈一把接住。

    周祈仰起头对那小娘子一笑,小娘子大概从没被一个女子调戏过,张张嘴,没说什么,只神色不太自然地一笑,转身走了。

    崔熠笑话周祈,“枉你还是长安城里混的,窗下掉撑窗的叉杆,栏下丢手里的帕子,走路掉随身香囊荷包,这种八百年不变的伎俩都识不破……”

    周祈:“……你怎么这么懂呢?”

    “不光我懂,老谢也懂啊,故而我们都不接。”

    周祈:“……”看看崔熠,又看向谢庸的后脑勺。

    杨柳楼管事的杨氏迎了出来。这杨氏四十余岁模样,是这院子里众妓的假母。杨氏见了教坊头目和里正,面色一变,又看到后面的谢庸崔熠等,神色越发小心,听说是贵人找丹娘问话,赶忙道:“丹娘就在楼上,奴这就去叫她。”

    来的竟然就是刚才掉帕子的那位。这小娘子约莫十六七年纪,虽说不上多漂亮,但白白净净的,看着很是乖巧老实,就如邻家小娘子一般,再想想带些雅致矜持气的赵家娘子卫氏,嗯……周祈觉得自己又有点懂了。

    杨氏带着她给众人行礼。

    周祈把帕子递给她,笑眯眯地道:“可见与小娘子有缘。”

    丹娘伸手来接,却被周祈急色地握了一下,笑道:“小娘子穿得太单薄了。”

    被她这一握,丹娘的手抖得更厉害了,再也藏不住。

    周祈面色一冷,“说说吧!”

    周祈腥风血雨里不只走过一遭,虎起脸来,作奸犯科的彪悍汉子都怕,更何况一个小娘子。丹娘直接坐到地上,哭了起来。

    周祈一拍桌案,刚想说什么,谢庸抬手止住她。

    周祈演完了自己的角儿,便功成身退。

    “不过是找你问一问,只说你知道的便好。”谢庸口气中带些安抚,温和得似一个好脾气的兄长。

    周祈隔着袖子轻抚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传奇中说,黄鼠狼诱哄小鸡仔子从窝里出来会吹一种和缓悦耳的口哨……

    丹娘拿开捂着嘴的手,哭问:“他,他,真的死了?”

    周祈和崔熠对视一眼。

    “谁真的死了?”谢庸轻声问。

    “方,方郎君方斯年。”

    周祈再和崔熠对视一眼,怎么又蹦出一个方斯年来?也失踪了?周祈想起郑府尹来,看来老郑真是难过这个年。

    “你如何知道是方郎君出事了?”谢庸接着问。

    “他原说这两日要来赎我,没有来。我托人去他赁的屋子找,几次都没有寻到。又前两日,说坊里有个无头男尸……我便怀疑,怀疑是他出了事。他性子有些不合群,那些人又嫉妒他学问,怕就是因此被人害了。”

    “不一定是他。你且说说,这方郎君是个什么样的人,年龄几何,做什么的,当日是如何跟你说的?都细细说来,我帮你核查。”

    丹娘被那句“不一定是他”安抚住了,擦擦眼泪,细细道来。却原来这丹娘另有一个相好,寿州方斯年,二十五岁,前年的贡举,可惜礼部试不第,流连京城两载,一边等着朝廷制科考试,一边又常去达官显贵府上投文,希望能入了贵人们青眼。与丹娘认识也一年多了,在丹娘眼里,是顶有学问、日后必然为官做宰的人。

    丹娘瞥一眼旁边杨氏的衣角,“说好了他这两日筹了银钱来赎我的……”

    杨氏面上带着冷笑。

    “如何这个时候为你赎身?这方郎君莫非想年后回乡去,或去别处谋差事?”

    丹娘再瞥一眼杨氏,啜泣着小声道:“奴另有一个客人,叫赵大,想为奴赎身。奴便求方郎先赎了奴去。”

    谢庸点头,很是通情达理地道:“既你与那方郎君两情相悦,求他赎身,倒也是常理。那赵大却显得横插一杠子了。他是什么时候,又是如何跟你说的?”

    “就是前几天,他来看奴家,说要给奴家赎身。奴,奴不愿跟他去。”

    “那赵大——”谢庸咳嗽一声,“腿上有痣,你可知道?”

    丹娘有些木然地抬眼,对上谢庸好看的眉眼,忙低头道:“并不记得有什么痣。”

    又问了这丹娘几句,谢庸便让丹娘回去。

    周祈黑脸扮到底,拿马鞭磕一磕桌案,不阴不阳地看着杨氏。

    杨氏瞬间懂了,赶忙躬身道:“奴一定看好了她。”

    周祈点头,“若她伤了,死了,跑了,到时候少不得要劳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杨氏苦着脸笑道:“是,是。”

    谢庸温言道:“如此,就辛苦你了。”

    杨氏忙赔笑:“不辛苦,不辛苦,应该的,应该的。”

    “这方斯年,你想来认得?”谢庸微笑着问。

    “认得。这姓方的,总冷着一张脸,说话刻薄,又穷又无赖,没钱还要霸占着丹娘,长得虽高大体面,却全无读书人的体统。有一回他来了,还跟点丹娘陪酒的客人打了起来。”

    “哦?该不会是和赵大吧?”

    “那倒不是,他们倒是没有碰过面。”

    ……

    从杨柳楼出来,已经到了敲暮鼓的时候了。崔熠留了人手在这院子周围蹲守,又不顾夜禁,让衙差拿着京兆符牌去这方斯年的住所找人。

    三人出了平康坊,且走且说话。

    崔熠道:“刚才那杨氏说方斯年长得高大体面,那男尸便定不是他了。虽丹娘说不记得赵大腿上有痣,但仍不好说他腿上就没痣……这个男尸身份仍是难以确定。对了,你们觉不觉得,那小娘子说话不尽不实的?”

    周祈点头,“一个穷士子,恐怕给她赎不起身。要么是方斯年诓她,要么是她诓咱们。”

    崔熠道:“我看是后者。那小娘子手段高得很,吊着两个要为她赎身的,却能不让他们碰着面。”

    周祈歪头,隔着谢庸看崔熠。崔熠也看她,“怎么了?这小娘子是手段挺高的,”又问谢庸,“是不是?老谢。”

    谢庸不看他们俩,也不说话。周祈笑起来。

    崔熠清清嗓子,接着道:“丹娘一个小娘子,单独杀赵大,又砍头抛尸……有些难;若他们两个合谋,今日丹娘算是把方斯年卖了,这种等抓住方斯年,倒是好审;若方斯年是凶手,那杨氏却又说他与赵大不认得……”

    谢庸淡淡地道:“不碰面不意味不认得。或许赵大不知道方斯年,方斯年却应该知道赵大——不然丹娘如何说服他赶紧筹钱给自己赎身?不过,若这赎身的说法本身就是扯谎,便不好说了。”

    崔熠想了想,拍手:“这么说,这方斯年确实有极大嫌疑。若丹娘和杨氏所言为实,这方斯年醋意甚大,曾为丹娘打过架,他又穷,筹不出赎身钱来,便干脆釜底抽薪杀了情敌,想来也干得出来;他是读书人,杀人当不是个熟练活计,所以那尸体脖颈切口上有犹豫的痕迹;那方斯年或许就是埋伏在杨柳楼附近一举杀了赵大,这凶犯们杀人之后,惯常远抛近埋,虽同在一曲,那发现尸首的地方离着这里甚远——”

    崔熠皱起眉:“只是,这平康坊晚间街上也常有人走,那方斯年想来没有车轿,他如何运尸呢?”

    周祈干的就是查探民间异常的活儿,颇知道些诡案,又遍阅东市传奇,脑子里多的是这类“偏方”,“这个简单——”

    周祈虚着手放在旁边谢庸的腰后,“这样半扶半架拖拉着走,如同两个醉鬼,保管走遍这东回三曲都没人管。”

    谢庸脚步一顿,后背似也绷了一下,接着若无其事往前走。

    周祈两只手又负到身后,那马鞭子在她身后晃荡出两份轻佻得意来。

    崔熠恍然大悟,“那传奇《幽冥马车》里便是这样的。”

    周祈点头,语重心长地道:“多读书,还是有用的。”

    崔熠:“……”这种三流传奇也算书?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这句不要脸的话,扭头恰看见她跳动的“尾巴”,“你又不骑马,拿得什么马鞭?”

    “主要是为了配今天的袍子。若夏日,我就拿扇子了。”其实周祈本是想骑马的,但从兴庆宫往外走时才知道谢庸住在崇仁坊,他们是走着来的,只好随着。

    崔熠一向觉得自己是这长安街头最不羁风流的郎君,这会子却觉得似乎应该让贤,“咱还是回来说这无头男尸案吧。如今看来,这凶犯很可能是方斯年了。”

    “不然——”

    “不一定——”

    谢庸、周祈同时道。

    周祈看谢庸,示意他先说。

    “还记得那个荷包吗?若方斯年是凶手,而那个尸体就是赵大,他砍下赵大的头,脱下其所有衣物以掩盖身份行藏,按照常理,他即便想顺手劫财,也不会在摆着尸体的抛尸现场倒空翻找他的荷包。”谢庸道。

    崔熠皱起眉。

    周祈接着道:“若不想顺手劫财,只是慌乱中掉了荷包,那这荷包为什么是空的?恐怕让丹娘搜刮去了这个理由说不大过去。”即便是北曲,也不兴这样。

    崔熠缓缓点头,“确实说不过去。还真有点扑朔迷离啊。”

    “哎?”崔熠突然看向谢、周二人,“你们这一唱一和的!还有讯问丹娘时,你们一软一硬,配合很是默契啊。”

    谢庸和周祈彼此看一眼,又都扭开头。

    崔熠笑起来,“嘿,我跟你们俩也都打过配合,回头咱们抓住真凶,一起三堂会审,肯定精彩!”

    对这样胡吹瞎扯的话,谢庸少有地“嗯”了一声,又道:“赵宅旧主程纬卿的事还得催着他们些。”

    周祈则忙着从脑子里驱赶“一软一硬”的事,看来,有些书也不能多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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