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黑锅

小说:嫁给权臣以后 作者:归去闲人
    冬至过后昼短夜长, 不过酉时而已, 暮色已是昏黑。

    这时节天寒地冻,晌午时浓云堆积, 到了傍晚寒风凛冽,刀子似的刮在脸上, 冰凉入骨,眼看是要下雪了。北朱阁各处都烧起了红萝炭, 厚重的暖帘隔开呼啸的风, 围炉坐在窗边,往炭盆里埋上栗子慢慢剥着吃, 着实是人生乐事。

    软糯甘甜的栗子哔哔啵啵地裂开口子, 香气溢出来, 勾人馋虫。

    抹春和画秋爱捣鼓这些,拿小铁钳夹出烤熟的板栗,也不怕烫手,嘻嘻哈哈地抢着剥。

    院里传来动静时,魏鸾并没留意。

    ——反正酷寒逼人, 盛煜想必不会冒寒而来。

    直到门帘缀着的金铃轻响, 抹春的笑凝固在脸上, 她才觉出不对劲。诧然回过头,就见屏风旁不知何时多了个人,墨色织金的大氅罩在身上,颈间一圈乌黑油亮的风毛凭添贵气。屋里暖烘烘的炭气扑面,他解了大氅丢向近处的长案, 露出里面石青的圆领锦衫。

    魏鸾呆了一瞬,赶紧站起身。

    “夫君今日得空了?”

    “明日有事出京办事,得好些天才能回来,走前过来吃顿饭。”盛煜淡声说着,近前瞧了眼炭盆里香气扑鼻的栗子,“有熟的么?”

    “有的,有的。”画秋赶紧捧了碟中剥好的给他。

    盛煜伸手去取,瞥见旁边魏鸾的馋相,修长的手指稍稍迟疑后,留了两粒给她。

    魏鸾趁热取了吃,示意抹春将剩下的剥好,而后吩咐画秋,“去小厨房瞧瞧,饭做好了就早些端来。外头冷,先端碗羊肉汤給主君暖身。”说着笑瞥盛煜,“夫君来得巧,晌午时送来的羊肉,新鲜着呢,待会尝尝。”

    “是么。”盛煜唇角勾起,“你这儿菜做得一向很好。”

    他冒寒而来,满身冷冽被屋里熏暖,神情倒难得温和。

    魏鸾遂命人备水,待盛煜洗手后经内门进了抱厦,热腾腾的羊肉锅便端了进来。

    晚饭很丰盛,有魏鸾爱吃的酥骨鱼和酸菜小笋,又拿板栗炖了野鸡,软糯入味。那鲜羊肉切成细丁,拿小茴香炒得酥香诱人,才出锅没多久,肥嫩出还滋滋地冒着油。笼屉里是盏蒸羊,煮熟的羊肉片混了葱姜蒸得烂熟,当中的铜锅里羊肉汤鼎沸,加了肉片和菜。

    凛冬天寒,满桌皆是温补养身的佳品。

    魏鸾吃得心满意足,盛煜显然也颇爱这味道,吃得有点撑。

    屋外风动树梢,剐在窗上唰唰作响,雪砧子纷纷扬扬地落下来,仆妇掀帘入门时,漏进来的风都像卷了冰渣。盛煜难得犯懒,不想刚吃完饭热烘烘地钻进风雪,索性回了正屋,随便找本闲书翻看消食。

    魏鸾跟在后面,心里敲起小鼓。

    ……

    提醒春宫图的事她其实还没准备好。

    但盛煜既要出京办差,这阵子怕是无暇回北朱阁。她既已答应祖母,就得说到做到,且这东西接二连三地被捡到,未必没有漏网之鱼。跟他问个清楚,若有遗漏的赶紧找回来,也能扫清后患。

    虽然尴尬,但这事儿宜早不宜迟。

    魏鸾迟疑片刻,咬牙进了梢间的书房,踩着椅子将搁在架顶上的书匣取下。银锁打开,里面装着的笔盒和锦袋完好无损的放着,她阖上盖子,鼓了好大的勇气才迈开脚,捧着重若千钧的巨石似的,慢慢往里间挪。

    到得那边,却见盛煜不知何时已做到了拔步床上。

    灯架上明烛高照,男人两条修长的腿搭在床沿,背后靠着软枕,放松惬意得很。

    魏鸾作难地看着他。

    盛煜察觉目光,淡声道:“圈椅坐着不舒服。”

    ——像是解释他为何会半躺在床榻上。

    魏鸾作难的可不是为这个。

    她站在原地不动,待盛煜诧异的目光投过来,才硬着头皮道:“有两样东西得还给夫君。”

    “嗯。”盛煜答得漫不经心。

    魏鸾只好将书匣捧过去,见那位搁下书卷来接,目露疑惑,愈发觉得难为情,将东西交给他后迅速转身,到桌边佯装倒水喝。她虽年少初嫁,因自幼出入宫廷,跟着宫廷嬷嬷学规矩,嫁入盛家后一直举止合度,甚少如此扭捏。

    盛煜愈发疑惑,瞥了眼她微绷的背影,掀开书匣。

    映入眼中的是狭长的白瓷笔盒,上面别无雕饰,只画了幅春宫图——画中是个近乎半露的女子,侧躺在繁茂的牡丹丛旁,身姿丰盈窈窕,有只男人的手从花丛里伸出来,搭在她纤弱细腰上。

    烛光映照在白瓷,粉绘的肌肤柔腻莹然。

    色而不淫,唯觉香艳。

    盛煜心中震动,下意识看向魏鸾,就见她背对着他,仍是喝茶的姿势,脊背却分明紧绷。

    他毕竟见多识广,缓了片刻后丢开笔盒,见底下压着熟悉的锦袋,愣了下,取出里面的纸笺来,上面是同样的画。窸窸窣窣的折纸声在安静的屋里分外清晰,魏鸾猜度着他应该是瞧过了,便小声道:“祖母说这种东西叫人瞧见了不好,请夫君往后收好。”

    盛煜原本抓了茶杯润喉,听见这话,差点被自己呛到。

    闷咳了两声,他才明白魏鸾的意思。

    “要还给我的是这个?”他开口问,声音不似平常清冷。

    魏鸾也终于回过身,颔首温声道:“祖母说这东西是夫君的,叫我归还。原本这是私物,我不该擅动,只是祖母有命不得不从。祖母还命我提醒一声,免得往后被人撞见了不好看。若是还有遗漏的,也该早点寻回来。”

    她的面颊微红,眸光瞥向别处,自是不好意思。

    盛煜压住唇角的笑,问道:“哪里捡到的?”

    “锦袋是母亲身边的仆妇捡着的,在咱们园子和西府中间的洞门附近。笔盒……是我捡到的。”她的声音更低,手指有些紧张地揪着腰间宫绦,“在垂花门附近,比锦袋早一天。就在雪堆里,不太显眼。”

    这两处地方都关乎曲园。

    而能够随意在曲园往来,用得起这两样质地的男人,别无他人。更何况,那锦袋是祖母亲赐,也难怪盛老夫人会托她交还。

    盛煜头疼地揉了揉脑袋。

    魏鸾心念微动,先前的某个猜测霎时冒了出来,“难道这不是夫君的?”

    “它……”盛煜将锦袋扔回书匣,罕见的语塞。这问题虽简单,他却不好回答,前狼后虎,怎么着都不妥。倒是她,那晚避开了亲吻都会在见面时不自在,今晚能把这东西捧到他跟前,着实勇气可嘉。

    盛煜唇角微动,觑着她不说话。

    正当妙龄的少女,翻过年便是十六,嫁进府里这数月间,身姿也似比最初长开了许多。这会儿罗裙束腰,锦衣娇丽,因屋里暖热,交领处露出纤秀锁骨,白嫩肌肤,柔软的唇微微抿着,那双神采流波的眼睛左顾右盼,就是不敢看他。

    盛煜决定避开回答,转而道:“这么说,你都看过?”

    “我——”魏鸾微窘,对上他戏谑泓邃的眼睛。

    “就只在捡到时看了眼。”她说。

    盛煜压着唇角的笑,目光在她眉眼间流连,“其实多看几眼也没什么。祖母既把它交给你,自是不怕你看。”他缓缓说着,目光从她眉眼挪到唇鼻、胸脯,而后到盈盈细腰间。夜深雪重,烛光朦胧,他身上没了玄镜司统领的威冷气势,那语气深晦暧昧,似有所指。

    魏鸾脸上烧热,惊异于他的厚脸皮。

    她虽说死过一次,前世却没能活多久,这是头回嫁人,连房事都不曾经历过。

    盛煜比她年长了十岁,在她还年幼懵懂时,怕是已然开了情窦。这些年身在玄镜司中,查探的案件里有酷烈手段、阴谋算计,也有温柔诱惑、色相互易,他定是见过极多。那是久经风霜的老江湖,见多识广,她根本不是对手。

    而他躺在夫妻俩的床榻上,如此堂而皇之地暗示,由不得她不多想。

    魏鸾被他瞧得心慌,索性背过身去倒茶喝,没理会他。

    盛煜闷笑了声,没再逗她,将那书匣托在掌中,欲往外走。迈出去两步,侧头觑她时,魏鸾恰也看向他,脑袋垂着,漂亮的眉眼微抬,有点含羞偷瞧的意思。撞见他的目光时,下意识垂颈低眉,柔白的指尖捏紧瓷杯,娇羞温柔。

    烛火轻晃,盛煜心跳微乱,强作镇定地指着拔步床的锦被,“没我的枕头?”

    “枕套旧了,正换呢。”魏鸾搪塞。

    盛煜似笑了下,没再多说,背影清举颀长,很快消失在屏风后。

    ……

    出了北朱阁后,盛煜并未回书房,而是去了西府。

    夜色愈深,风雪交杂寒冷彻骨,他少年时四处历练,这般寒冷早就习以为常。回味方才屋中那片刻的独处时,气血翻涌,丝毫不曾察觉冷意,步履如飞,很快就到了盛明修住的玉瑞堂。

    谁知进了门,父亲盛闻天竟然也在。

    见他深夜冒雪而来,父子俩都颇诧异,盛闻天搁下手里书卷,见着救星似的,端方沉毅的脸上浮起笑,道:“来得正好。你瞧瞧明修这课业,真是愧对先生的教导。”说着取文章递给盛煜,转头又训斥盛明修,“回头把你二哥当年的文章拿出来,你才知天高地厚。”

    “二哥的才学连时相都夸赞,我哪比得过。”

    盛明修跟墙边青竹似的,被训了也不折腰,仍是嘴犟。

    盛闻天生气,抬手就想揍他,被盛明修迅速躲开。

    父子俩在那边闹,鸡飞狗跳的,盛煜瞧着失笑,迅速将看完的文章放回原处,“其实比起同龄人,明修还算出色。人都各有所好,三弟的心思也不全在读书,上回长宁公主来曲园,还曾夸赞他的画很好。”

    盛闻天听他提及周骊音,神色微动。

    见他面沉如水,当着盛明修的面也没多说,只哼道:“不务正业,读书也心不在焉!多跟你二哥学学。”说罢,也不穿大氅,抬步就出了屋门,冒着寒风往隔壁的院里去了——他这千牛卫将军当得勤恳用心,抽空查完儿子的学业,睡不了太久,就得到宫里上值去。

    剩下兄弟俩在屋里,盛明修松了口气,直挺挺躺回铺着锦罽的圈椅。

    “幸亏二哥来了,不然准得挨揍。”

    盛煜瞥他一眼,沉着脸将手里的书匣丢在桌上,“自己看。”

    兄弟俩虽非同母所出,感情却很不错,盛明修在父亲跟前顽劣,反倒能听盛煜的话。旁人不敢撄其锋芒的玄镜司统领,他也敢缠着闹腾,是仗着盛煜颇为宠他。不过盛明修灵透懂事,见盛煜沉了脸,知是有事,没敢再偷懒耍滑,赶紧站起身将那书匣掀开。

    而后,少年那张清秀如玉的脸便僵住了。

    “这……怎么在你手里?”

    见盛煜双目冷沉不语,盛明修的脸也涨红了,“当真丢在了曲园?”

    盛煜不答反问,“还有没找到的吗?”

    “没了没了,丢的就这两样!”盛明修赶紧安抚。

    盛煜遂冷嗤,“何时丢的?”

    锋锐的目光杀过去,盛明修立马变得老实,迅速将那书匣收好了藏进柜中,低声道:“就是长宁公主召见的那天。本来打算拿去还给人,半路被劫去了招鹤亭。原本都藏在衣兜里,谁知那天没注意,那兜竟是破的……”

    他没再说下去,但意思已然明白。

    见盛煜面露怒意,忙道:“我只是拿来观摩,学怎么画人物,真的!这东西虽然、虽然不好,但人物画得很有韵味,有许多值得揣摩之处。东西丢了我也着急,这两天都担惊受怕的。”

    他辩解着,见盛煜身形微晃,赶紧往外面跑——

    身为集宠爱于一身的幼子,虽能恃宠放肆,却也地位最低,家里的父兄都能教训他。盛闻天揍他的时候是莽打,半点不讲章法,盛煜却会使出擒拿的手段来制服,他学艺未精,可打不过玄镜司的镇衙人物。

    然而已经晚了。

    盛煜那般出众的身手,便是宫里最出色的武将都未必敌得过,何况盛明修?

    愣是被堵在门口揍了一顿。

    临行前,怒气未消的盛煜还冷着脸吩咐,“禁足五日,写十篇文章,我去跟父亲说。”

    盛明修苦着脸,连讨价还价都不敢,心里只是愤愤不平。

    借个春宫学画而已,至于如此严惩么!

    ……

    北朱阁里,魏鸾倒不知兄弟俩的这些事。

    她只是觉得盛煜脸皮忒厚。

    明明是他藏着见不得人的东西,最后却反客为主,拿这事逗得她不好意思,恍若无事地厚着脸皮扬长而去。害得她那两日不知如何开口,心里翻来覆去地琢磨了好久。

    不过事情总是有了交代,她也浑身轻松。

    魏鸾安心歇了一宿,次日清晨起来,命人添了只枕头。

    ——盛煜往来北朱阁这么多次,除了那只沉香木雕的骏马外,从不过问屋里的陈设。昨晚既专门提及枕头,想必是有点搬回来住的打算。她毕竟已嫁为人妇,即便夫妻间仍生疏,起居的事情上还是得做得周全。

    反正添个枕头也不影响她睡觉。

    如此独守空房孤枕逍遥,月底时盛煜还没回来,章皇后召她入宫的旨意倒是来了。

    魏鸾觉得,这回召见八成还是跟玄镜司有关。

    作者有话要说:盛煜:堂堂玄镜司统领,竟然也得背黑锅,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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