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要光宗耀祖2

    傍晚,在田里劳作一天的洛青松,洛明德与李氏归来,上午回了娘家探望哥嫂的小婶吴氏也早已备好饭菜。

    这个时代,吃饭还以分餐制为主,相比于城内的富贵人家,农村的普通百姓便没那么多讲究,人丁稀少,便围坐在一桌前,共餐。

    洛家便是如此,除了洛炎,只有爷爷洛青松,奶奶李氏,小叔洛明德,小婶吴氏,还有一个一周岁的堂弟大树,堂弟的大名还没有取,眼下只唤他的小名。

    这时代虽然看中人丁兴旺,但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

    自洛明远考中秀才之后,家境便改善不少,原本老洛家破屋也换成了砖瓦房。

    镇上还有一处小院,自洛明远去世之后,便由洛炎的外祖家陈家帮忙租赁出去,每年收上一笔银子,给洛炎积攒下来。

    洛明远开班私塾期间,虽然时间不久,但到底也攒下了些许收入,况且陈氏的嫁妆,即使逝世,陈家也没有前来讨回,放置在洛家,等洛炎长大之后交给他。

    洛青松与洛明德虽说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父子俩却做得一手还算不错的木工活,时不时的还能赚上一笔外快。

    总的来说,洛家的钱财还算充裕,不是大富大贵人家,但也小富即安,供给洛炎读书科举,绰绰有余。

    只是财不露白,洛家在小林村,也只是过着和村人差不多的日子,除了小孙子依旧在读书,偶尔能吃上两顿肉。

    洛炎的小婶吴氏,是在其父洛明远走后不久嫁进来的,吴氏是隔壁黄梅村人,父亲是镇上的屠户,不能说不缺肉吃,但到底是比同龄的女孩看起来丰满一些,李氏便是看重了她屁股大好生养,希望能给人丁萧条的老洛家,多添几个子孙。

    在原身的记忆中,这位小婶自嫁过来以后,孝敬长辈,爱戴丈夫,最初对他这个侄子也是很不错,对他考科举一贯支持,即使耗费了家里大量的银钱。

    可时间长了以后,原身屡试不第,又待在家里只知道死读书,不做活,二十几岁的人尚要依靠家里供养,又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是人也会对此有微词。

    只是家中还是奶奶李氏当家,吴氏就算心有怨言,也只能和丈夫洛明德发发牢骚,洛明德性格憨厚老实,又对父母言听计从,对自己早逝大哥唯一的儿子心中只有怜惜,虽然知道洛炎花了不少钱,但对洛炎始终蜜汁自信,坚信他能考上。

    对于吴氏的话语,他起初并不在意,可时间长了,吴氏变本加厉的带上了他父母,早逝的大哥大嫂,父母偏心如何,便渐渐的与吴氏离了心。洛明德不善言辞,吵架时也只有吴氏一个人在撒泼,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一次,忍无可忍的洛明德忍不住动了手,吴氏惊呆了,嚷嚷着要和离,洛明德仍在气头上,虽然打了自家婆娘有些愧疚,依旧挺直腰板,“和离就和离。”

    当然,两人终究没有和离成功,但争吵依旧不断,洛炎的堂弟大树,对他的态度也及案件发生了变化,从羡慕,敬佩,崇拜,到厌恶,这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知道死读书的堂哥就是害得这个家变得如此的罪魁祸首。

    ......

    剩下的事情,洛炎已经不想去回忆了。

    “柱子,来吃饭了。”小婶吴氏将饭菜一一摆在桌上,从婆婆的手中接过儿子,拿着一碗熬出油的米粥,一点一点喂孩子。

    晚饭是蒸的红薯,就着腌制的葵菜,分量不多,毕竟晚饭后也不用再做农活,不必吃得太多。

    这新下的红薯虽不如后世经过改良品种那般软糯清甜,吃起来微甜,易饱腹,也算是不错的粮食了。

    吃完了晚饭,天色仍有亮光,洛炎从屋中拿出了书,又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屋外温书。

    九月份的天气,所谓秋高气爽,正是收获的时节。

    根据洛炎记忆中,此地所属的永安府,应属于北地,一年四季分明,夏有酷暑,冬则严寒。

    爷爷奶奶和小叔在地里忙活了一天,正是收获新下的红薯。

    红薯含水量高,收获之后不耐贮藏,吃多了容易胀肚,洛家的田里并没有种太多,只种了少量以供自家食用,十亩水田,五亩旱地,还好家里有头牛,洛青松和洛明德算是壮劳力,再加上李氏和吴氏在农忙之时会去帮忙,才能把这十五亩田种完。

    眼下旱地的作物,玉米,大豆,还有些许蔬菜都已经成熟,待到下个月水田的稻子也到了该收获的时候。

    第二日,洛炎早早起床,吃了早饭后,按照原身记忆中的路线,前往村学。

    摇头晃脑地诵读:“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子曰:“不占而已矣。”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清风徐徐,和一群小萝卜头坐在一起上课,诵读四书中的经典别有一番韵味。

    洛炎虽然感觉有些怪异,倒也是种新奇的体验。

    夫子带着孩子们温了一遍书之后,便让他们自行诵读。

    又让孩子们一个一个把自己的描红字帖拿过来,予以指点。

    轮到洛炎时,老夫子抚了抚胡须,道:“不错,还算工整,仍要加紧练习,不可懈怠。”

    老夫子又指点了一些练字的窍诀,洛炎一一记下来,点头称是。

    上午的教学内容只有诵读诗书,背书,描红字帖,从辰时到午时之前,整整四个小时。

    午时休息,待到下午未时,夫子会讲解经义的含义,有不解之处也可以找到夫子进行释疑。

    换做现代的算法,便是早上七点到十一点,下午一点到三点上课。这强度,和小学也差不多了。

    到了申时,孩子们瞬间如鸟兽散,收拾东西迫不及待的离开。

    洛炎慢吞吞的收拾东西,夫子还没走,他打算加快自己读书的进度,不过按照原身本来的表现,要循序渐进,给夫子留下印象。

    他找到还没走的夫子,继续向他请教问题,不过,这次请教的问题却不是夫子教过的,而是还没学习过的《中庸》中的内容。

    夫子闻言眉头一皱,并没有解答问题,道:“洛炎,读书并不是一蹴而就,就像吃饭,要一口一口吃,你刚刚开始学习《大学》,不要贪多嚼不烂。”

    洛炎听了夫子的话,果然,这般回答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又开口道:“夫子,我已经将《大学》与《中庸》背熟,只是不懂其释义,您尽可考我。”

    夫子看着如此认真的洛炎,心道,罢了,考考他吧,若真的如他所言背熟了,倒是个难得的好苗子。

    老夫子说上一段,洛炎接下一段,反应快速而准确,没有丝毫的迟疑卡顿。

    随着洛炎的背诵,老夫子的眼神越来越亮,这真是,好孩子,好孩子,怕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用了多少功,和村里那群皮猴一点都不一样。

    “好了,够了,你背的很好。”老夫子一向刻板的脸上也带了几丝笑意。

    “以后每天下学,你可以单独来问我不懂的内容,我给你开开小灶。”

    听了老夫子的话,洛炎的喜悦溢于言表。

    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加快进度了。

    恭恭敬敬的和夫子道谢之后,他慢慢悠悠回了家。

    不出他的意外,家中只有小婶吴氏带着堂弟大树。

    不知怎的,洛炎心生恶趣味,坐在缝制衣服的吴氏身边念书,说是让大树也听听,以后越长越聪明。

    却想不到以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吴氏觉得此言非常有理,日后常把大树赶到洛炎的屋子里,和哥哥一起读书。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四年之后,依旧是村中的学堂。

    老夫子听了洛炎的问题,却沉默下来,“洛家小子,老夫活到今天五十余岁,只是一介童生,未曾考过院试,四书五经你都背的滚瓜烂熟,研读细致,现在,我也教不了你什么了。”

    “你有天赋,有毅力,假以时日,至少也像你那老爹一般考中秀才,在我这村学里继续呆着,只会埋没了你,等下我随你回家,找你祖父商议一番,送你去镇上读书。”

    十一岁的洛炎身高明显见长,收拾了东西,老夫子和他一大一小,向着洛炎家走去。

    正是三月,春耕时节,奶奶李氏带着堂弟大树在家,看到洛炎与老夫子一通回来,很是意外。

    听了老夫子的来意,李氏急忙让大树去把忙着种地的洛青松从田里喊回来。

    洛青松回来,与老夫子交流一阵,微黑又带着皱纹的老脸笑得乐不见眼。

    洛青松高高兴兴地,又招呼着李氏捡了些家里的鸡蛋,果子给老夫子带回去。

    待到吃晚饭,洛青松等着人齐了,向大家宣布,村学的老夫子已经教不了柱子,家里准备送柱子去镇上的私塾读书,根据老夫子所说,柱子现在的水准,明年就可以参加县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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