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chapter4

    刚刚从生病引来的梦境当中醒来的时候,兰庭玉整个人都是懵逼的。

    毕竟,自己睡觉之前还是在西方魔教总坛,下一刻,自己却在破漏的屋子里和一群奄奄一息的小孩绑在一起。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怎么在这里?

    在人生三问自问之后,回过神的兰庭玉又在心里面问自己:我这是被人从西方魔教的总教坛里面偷出来了?

    不对,先不说有没有人能够突破西方魔教的重重机关和人手,能够找到他这个教主家的小少爷并且成功的在便宜父亲玉罗刹附近的屋子里偷走,应该不太可能吧?

    他努力挣扎着,却感到全身酸软无力,头晕晕沉沉,身上却发冷得很。

    发烧了。

    兰庭玉眨了眨眼睛,意识回到了大脑当中。

    啊......

    我的阿狸,死了。

    被我便宜父亲,当着我面前亲手杀死了。

    我把阿狸埋了,立了一块小墓碑。

    然后我就病倒了。

    阿狸,阿狸。兰庭玉想起自己这养了半年的小猫,闭上眼睛,压下眼眶里的眼泪。

    他没有办法不去痛恨,痛恨着父亲扭曲的三观,也痛恨无力弱小的自己。

    从来没有如此痛恨过。

    我什么都保护不了。

    我什么都护不了。

    人在生病的时候内心是脆弱的,而刚刚经历了爱宠死亡,醒来之后又四顾没有熟悉的人的兰庭玉更是如此。甚至他脑子里都冒出这样的想法:我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在这个世界上活着?

    死掉了,说不定还可以回到我上辈子的世界,那是有缺点有不足却有法治有人性的世界。

    我所深爱的世界。

    于是,在没有药,没有人管的情况下,兰庭玉病得更重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查获这个拐卖儿童的人贩组织被捣毁,破门而入的时候,其他小孩子都动了,那么那个唯一一个一动也不动的就格外的明显。

    看着脸颊红红的小孩,杨逸飞伸出手摸了摸这个孩子的额头,一片惊人的滚烫。

    “我先带这个孩子去医馆。”温度太高了,若再放任不管,恐怕有生命之忧。这样想着,杨逸飞他抱起孩子,用起轻功带去了医馆。

    兰庭玉晕晕沉沉的睁开眼睛,嗅着淡淡的熏香,又晕晕沉沉的睡去。

    昏迷当中的兰庭玉并不知道这些种种,当他终于从反反复复的高热当中彻底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距离被救过了好几天。

    兰庭玉忍着高烧退去之后的虚弱与恶心,忍着身上的酸疼,艰难的坐了起来。

    不是之前迷迷糊糊醒来时见到的尸骨与雨水,也不是自己在西方魔教见到的宝气珠光,而像是船上,从窗户往外看,又隐隐约约可见江南水乡柔美玲珑。

    他这是,又穿越了?

    “这,这是哪里?”

    兰庭玉听着自己虚弱得不能更虚弱的声音,暗暗在心里面腹诽。回想一下自己上辈子高烧的时候该去上课去上课,该写作业写作业,轻伤不下火线说的就是他这一款的。结果现在呢,娇气得恨不得立马躺下。

    啧啧,真的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这样想着,兰庭玉挣扎着坐起来。

    “你高热数日,又水米未进,还是快躺下吧。”一只手放在他肩上,头顶传来一个男子低沉儒雅的声音。兰庭玉看过去,愣了。

    面如冠玉,目若朗星,一身青白两色的衣服更是飘逸出尘。

    不过......

    看着这服饰,完全不像自己生活的大明朝呀!

    倒是有几分像记忆里的阿芝玩的古风游戏的画风。兰庭玉想,还是认认真真的行礼:“庭玉多谢恩公相救。”

    小孩子的声音虽然带着几分病气的虚弱,但是听起来脆生生的,很讨人喜欢。杨逸飞坐在他的床边,自己之前从十五岁起跟着师父周墨学习经商之道,今年二十岁,自觉自己入世修心亦渐渐圆满,便返回千岛湖。路上,听闻人贩团伙拐卖儿童,便出手相助,见这个自称庭玉的孩子病得厉害,就好人做到底的救了,并带着回来。

    “你叫庭玉?”

    “是,小子名叫兰庭玉。”

    “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杨逸飞轻声说出《世说新语·言语》里的话:“好名字。”

    兰庭玉笑了笑,他也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只是在他询问今天是哪一天的时候,心里面“咯噔”一下。

    四月十七日。

    这种小问题,对方是不可能说谎骗小孩子的,但是,但是兰庭玉很清楚,自己之前在西方魔教的时候,时间是十二月份!

    就算是自己再不受宠,作为明面上西方魔教唯一的小少爷,未来的少教主,他也不可能一丢丢五个月无人问津!

    最重要的是,自己再怎么生病,也不可能一个高烧烧了五个月啊!

    难不成,我真的又穿越了?

    然后,接下来在杨逸飞询问中,兰庭玉一问三不知,杨逸飞也知道了小孩不记得父母不记得家乡,也没有说什么。事实上,之前大夫也说了,小孩子高烧没有久,救回来也很有可能脑子烧坏了。

    现在看来,脑子没有烧坏,就是失去了些许的记忆。

    看着兰庭玉可怜又乖巧的模样,杨逸飞觉得就算是小孩子无家可归,带回长歌门收做弟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儒门有志羁风雨,失鹿山河散若星。

    千古文人侠客梦,肯将碧血写丹青。

    长歌门,位于千岛湖当中,是大唐著名的三大风雅之地。

    没错,你没有听错,是大唐著名的三大风雅之地,不是大明的。

    当兰庭玉从杨逸飞的口中听到关于长歌门的简单介绍之后,整个人就处于一种红红火火恍恍惚惚的状态,尤其是在知道今年是开元二十六年,正是开元盛世的时期之后,更是恍恍惚惚红红火火。

    大唐耶!

    那个有着“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李白的大唐耶!(兰庭玉还不知道李白现在就在长歌门)

    那个将整个中国推到封建社会顶端的王朝耶!

    兰庭玉有点小激动,什么大明啊,什么西方魔教呀,什么偏心眼又三观不一样的便宜父亲啦,重要吗?一点都不重要,分分钟抛到脑后啊!

    兰庭玉好感度+50。

    尤其是在兰庭玉委婉的表示自己不想杀人之后,杨逸飞表示,他们长歌门是一个正经的门派,门派武学是琴与剑,至于杀不杀人,这是兰庭玉自己将来的选择,长歌门的态度就是不放过一个恶人,却也不误伤一个无辜人。

    很好,这是一个正经的门派,不是歪门邪道。

    兰庭玉好感度+300。

    玉罗刹:老子是你亲爹,也没有见你对我有这么高的好感度!

    就这样,兰庭玉满怀期盼的,来到了长歌门。

    坐在船上,兰庭玉看着渐渐靠近的长歌门,只一眼,他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里。

    ——————这是和西方魔教那种华丽中带着挥之不去的血腥冰冷不同的地方,这是属于阳光下的门派。

    我喜欢这里,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兰庭玉想着,眼睛也格外的明亮起来。不得不说,兰庭玉的模样和他的生母很像,但是眼睛又和玉罗刹生得酷似,这样的综合,让才不过6岁的他看起来格外的玉雪可爱,精致漂亮得就像是洋娃娃一样。而此时,杨逸飞低下头,看到这副长相的小孩子亮晶晶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长歌门,扬起嘴角笑了笑,只觉得这个叫兰庭玉的孩子生得实在是漂亮讨喜。

    “喜欢长歌门?”

    “嗯嗯。”兰庭玉仰起头,声音清脆如孩童:“庭玉喜欢。”

    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呢。

    不过等到了地方诸侯,兰庭玉才知道,自己来到的,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地方。他也瞬间觉得,之前以为长歌门只不过是书院的他,真的是弱!爆!!了!!!

    作为长歌门现任门主杨尹安次子,杨逸飞从十五岁时离开长歌门出门历练,时隔五年才回来,得到了众人的迎接。自然而然的,也有人注意到站在船上的杨逸飞旁边的小豆丁。

    于是,之前收到杨逸飞的信的众人,立刻想了起来,对啊,逸飞在回来的路上从人贩团伙的手里救下来了一个重病的小孩,大概,就是这个孩子吧。

    而船上,听着杨逸飞说着长歌门有李白,说着长歌门之前有前辈骆宾王的时候,兰庭玉整个人都震惊了。

    卧槽!

    诗仙李白!

    骆宾王!

    麻麻幸福来的太突然了,我居然有幸可以和李白大大呼吸同一处的空气了。兰庭玉幸福的想,虽然他平日性格很是安静内敛,但是涉及到自己的偶像,他还是和这世间任何一个小迷弟一样,恨不得立刻冲到自己的爱豆身边求签名求合影。

    就这样,在知道李白大大现在就在长歌门之后,兰庭玉什么西方魔教呀什么大明朝啊都不去想了,现在的他里里外外就一个念头:

    我要加入长歌门!

    我要成为李白大大的徒子徒孙!!

    谁都不要想着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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