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
桑菲尔德庄园着火了!
消息伴随着镇上派人去救火的同时,传遍了米尔科特镇。
然而火势太旺,再多的人也没有将庄园救回来。罗切斯特家族数代传承的庄园在一夜之间化为灰烬。
大家都在说放火的是罗切斯特发疯的妻子,这样的传闻几乎点炸了人烟稀少的米尔科特镇。
爱德华·罗切斯特先生竟然有个妻子?他继承庄园十年了,谁也不曾听说过他结过婚。待到治安官又忙活了好几天,最终将桑菲尔德庄园谋杀案结案之后一切才真相大白。
原来罗切斯特先生真的结了婚,他的妻子伯莎·梅森是个疯子,藏在庄园阁楼上整整十年。
之前总是传闻桑菲尔德庄园闹鬼,客人仆从经常听到奇怪动静、房间还毫无缘由地着火,其实都是伯莎·梅森干的。
这次杀死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的也正是她,只是罗切斯特先生不希望自己结过婚的事实暴露,便将所有的客人仆人从庄园转移之后,仅仅留下了他最为信任的朋友登特上校,又雇了几名脚夫,想要他们协助自己将妻子绑到治安官那里,悄无声息地解决一切。
但或许是伯莎·梅森本能作祟,她察觉到了来自丈夫的敌意,于是伯莎在罗切斯特动手之前,又一次放了火。
这次她成功了。
疯女人点燃了庄园,恰好庄园上下无人,火势越烧越烈压根来不及扑灭,最终烧尽了桑菲尔德。而她自己也葬身火海,只留下一具焦尸,匆匆下了葬。
这样的故事让无数人感慨——好一桩悲剧啊!
而悲剧的主人公伯莎·梅森,其实在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便带着罗切斯特支付的七千五百英镑现金和支票,以及一份欠款合同,踏上了前往伦敦的火车。
罗切斯特多给了伯莎五百英镑,是希望她能照顾同行的简·爱小姐。
火车隆隆,沿路经过田野、村落,乃至几个不大不小的城镇。火车越是接近伦敦,伯莎就发现简·爱小姐越是紧张。
“你紧张什么啊,简?”伯莎饶有兴趣地开口。
“我……”
简·爱小姐攥了攥衣袖,并不否认伯莎的观察:“我自幼在寄宿学校长大,并未去过任何城市,伯莎夫人。”
仔细想来,简·爱小姐的人生经历真是单调的可怕:从寄人篱下,到严格的女校,再到荒凉的桑菲尔德庄园,她不仅没去过任何城市,甚至可以说都没同多少异性正经交谈过。
一下子离开安稳熟悉的环境和职业,前去她做梦都没梦见过的伦敦,对于简·爱小姐来说,可谓是大大的一步。
“不用紧张,”伯莎宽慰道,“其实伦敦也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
简困惑:“在你眼里,伯莎,连国家的首都也仅仅‘不过如此’吗?”
伯莎:“在你的想象中,它应该是什么样的?”
简:“至少它足够繁华。”
伯莎失笑出声。
她伸手打开火车的窗子,右手一挥,指向了远处雾蒙蒙的一片。
“现在你有机会亲自瞧瞧它了,简,”伯莎说,“欢迎来到伦敦,这个世界闻名的大污水坑!”
——这可不是伯莎对伦敦这座城市心怀轻蔑!
要知道“大污水坑”这个形容,可是来自于柯南·道尔笔下的记录者约翰·华生医生。
十九世纪中期的英国正处于第二次世界革命阶段,蒸汽机的发明使得伦敦这座古老悠久的城市发出隆隆轰鸣。火车的鸣笛、机器的旋转和日夜不休的码头发出高高低低金属的声响,于天空中交织成现代化的乐章。
繁华?是的。
但工业带来的除了繁华,还有难以治理的污染问题和藏在阴暗中的矛盾危机。伦敦地势低洼、气候湿润,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大污水坑”形容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空中挥散不去的雾霾,地面除不干净的泥泞,缓缓流淌的泰晤士河臭气熏天,熙攘的人群鱼龙混杂——伯莎敢肯定,诸多和乡村田野全然不同的模样,肯定会让简·爱小姐大吃一惊的。
甚至连做好心理准备的伯莎也稍稍有些惊讶呢。
她知道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污染糟糕,却没料到这么糟糕。
走出火车站,看到乌烟瘴气、行人接踵的街道,伯莎挑了挑眉:“格莱思?”
女仆格莱思应声:“夫人?”
伯莎:“……”
一口一个夫人、伯莎夫人的,是真怕她假死脱身的计划没暴露啊!这样可不行,谁知道今后是否会在伦敦碰见梅森家的熟人呢?
要么改个名字,要么改个称呼,总之要摆脱一切可能和爱德华·罗切斯特,还有梅森家扯上关系的可能性。
“去叫一辆马车吧,”伯莎开口,“请车夫过来帮忙搬搬东西,对外报我的名号,就说我姓马普尔。”
“好的,夫……马普尔小姐。”
伯莎忍俊不禁,看来还得花些时间习惯才行。
待到格莱思走远,简·爱小姐才小声询问:“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伯莎:“白马酒店。”
临走前伯莎多问了罗切斯特一嘴,他向她推荐了伦敦的白马酒店。说这家酒店坐落在治安相当好的富人街区,干净卫生不说、安保工作做的也很不错。
看到伯莎泰然自若的模样,简忐忑的心情略略放下心来。
她始终不知道伯莎在成为罗切斯特的妻子之前经历了什么,但面对车水马龙却无动于衷的神态,足以证明她确实去过很多地方。
“你也别心急,”不用简表现,伯莎就猜出了她的心事,“找工作一事也急不得。你若是觉得一路随行于我有所亏欠,待安定下来悉数归还也不迟。现在就——”
伯莎的话还没说完,街头冲过来一个穿着朴素的小男孩,像是和玩伴打闹急了,一个没注意撞到了简·爱小姐的身上。
“啊!抱歉,小姐,我不是故意的!”男孩匆忙忙道歉。
“没关系。”
简·爱小姐自然是不会就此恼怒,她甚至好心地扶了男孩一把:“你没事吧?”
男孩:“我没事,谢谢你。”
说完他给了简·爱小姐一个笑脸,退后两步——
“站住。”
伯莎面无表情地拎住男孩的衣衫后领,一把将准备离开的男孩拖了回来。
原著中形容伯莎身材高大、神情癫狂,发疯的时候能以一名女性的身躯刺伤自己的兄长、和强壮的罗切斯特搏斗,这是何等的力量?
“呃……还、还有什么事吗,女士?”
她牢牢抓着男孩的脖颈,这叫男孩彻底受制于伯莎,只得仰起头,看向高挑且美艳的女士。
“当然,”伯莎扬起一个美丽的笑容,“你走可以,把手帕还给这位小姐。”
简:!
男孩:“……什、什么手帕?”
伯莎笑吟吟道:“你若不还,我就只能报警了。”
男孩大惊失色。
“还,我还!”
一提到“警察”,顿时不用伯莎多言,男孩立刻投降:“我还就是了,千万别报警,女士!”
说着,他就像是变戏法一样从口袋中掏出了白色的手帕还给简·爱。
简·爱小姐早就愣在原地了,她惊疑不定地看向貌似无害的男孩,又看向笑容满面的伯莎,只觉得说不出来的震撼。
被抓了个正着的男孩也很震撼——这位女士好可怕啊!
平心而论,除了警察之外,这些街边小偷几乎无所畏惧。这人来人往的街道就是他们的地盘,只要手脚麻利、跑得够快,别说是穿着裙子的夫人了,连拿着拐杖的绅士也追不上他们。
但眼前的女士却一眼识破了他的把戏不说,力气还大的很。她不轻不重地捏着男孩的脖颈,拇指还停在他的大动脉处。虽然女士看起来那么、那么好看,精致的面庞上还挂着笑容,但他毫不怀疑,一旦自己有多不配合,交给警察都是轻的。
她随时随地可以扭断自己的脖子!
“现在,现在我可以走了吗,女士?”男孩弱弱地问。
“待会。”
伯莎脸上的笑容多少真切了一些。
在她面前行窃?伯莎暗访过的盗窃团伙估计都比面前这小子见过都多,而且她可是屡次谋杀未遂的“杀人犯”,也算这男孩倒霉,撞到了枪口上。
“你叫什么名字?”伯莎亲切地问。
“呃。”
她的亲切却换来了男孩瑟瑟发抖的神情,见对方不回答,伯莎稍稍弯腰:“你要不告诉我,就只能告诉警察咯。”
男孩都快哭了:“我说、我说!我叫杰克。杰克·道金斯!”
伯莎这才稍稍松了松手,满意道:“好,杰克,你看这是什么?”
她从口袋中摸出一枚十便士的硬币。
“想要吗?”伯莎问。
“……想,想!”杰克的眼睛都直了。
“那我放开你,你不许跑,好好回答我几个问题、帮我个忙,我不仅保你无恙,你还能白赚十便士现钱,如何?”
伯莎说完,又笑着补充道:“但你若逃走,不仅拿不到一分钱,我还知道从哪儿抓你。”
杰克一个激灵,小鸡啄米般拼命点头。
别人威胁,他从来不怕的。但面前这位笑容满面的女士,看着没什么杀伤力,但杰克就是感觉心里发虚:“我绝对不跑,我向上帝发誓!”
伯莎嗤笑一声。
向上帝发誓?上帝若是长着眼睛,怎么会眼睁睁看着这么年幼的孩子沦落为街头小偷?
“你们这些孩子机灵的很,在街头游走,什么都知道,”伯莎慢条斯理地说,“而我呢,初来乍到,对伦敦很是不熟悉,又急需代为跑腿办事的人。你有没有什么门路,能找到这样的人?”
“那……那你需要办哪方面事的人?”
还不错嘛,是个聪明小子。
伯莎想要的,肯定不是帮忙搬搬东西、跑跑腿的普通人。
但她刚下火车,随便拦了个小偷帮忙找人跑腿,要求提太高也不现实。于是伯莎露出一个你我心知肚明的笑容:“其实就跑跑腿,谁都能做。但你找来的人,他要是足够机灵也很好,你懂我的意思吧?”
“他?”
“女士也行,只要有能力,性别不拘。”伯莎笑道。
“我知道了,”杰克心领神会,“我肯定能找到这样的人!夫人你一说,我心底已经有几个人选啦——但是我找到候选人后,去哪儿联系你呢?”
“去白马酒店,说找一名叫伯莎的女士就行。”
“没问题,伯莎女士!”
杰克他拍拍胸脯,许下承诺:“这一先令等到我把人带去再给我也不迟!”
真够上道的,伯莎心情大好:“你带去的人要是符合我的要求,我就再给你一先令。”
杰克双眼闪亮亮:“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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