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红在天尺泽泡了两个时辰, 总算游到了岸边。
她双手一撑,爬上了最近的礁石,随后, 她伸出一只脚,快准狠踩在一颗漆黑头颅上。
魏殊恩“”
绯红的体力消耗剧烈, 胸脯起伏,轻微喘着,嘴里还含着一两缕乌黑发丝, 如同引诱渔人的海妖, 但她的动作一点儿也不妩媚, 脚心拆着魏殊恩的脸跟肩膀, 直把对方踹了回去, 泛起一片水花。魏殊恩又换了个地方靠岸,无一例外被绯红踹翻。
他冒出了个半身, 顺便把踩脸的脚抬到肩膀上, “还请女王高抬贵脚, 放奴一马。”
绯红双手支在岩石上,似笑非笑, “现在是女王了”
魏殊恩的脸庞被海水泡得发白,唯有一点唇色不褪,殷红得惹眼, “当然”
他忽然暴起,驮着绯红的脚踝, 蹿上了岩石。
“嗯”
魏殊恩气息不稳,单手撑在石块上缓了一下。
湿漓漓的乌发之下, 女王被他困在胸膛, 那搭在他肩上的脚踝也随之滑落, 她自然且娴熟勾住他的腰身。俩人衣衫湿透,弥漫着一股咸腥的海水气味,又被猛烈的日光蒸发,他整个后背都是又热又疼,伤口崩裂之后,就像是爬上了一窝蚂蚁,咬得发麻。
“瞧够了没”
绯红用膝盖顶他,“狗奴。”
魏殊恩一个松手,整个人如山岳压了下去,嘴里还柔弱无比地嚷着,“奴不行了,奴晕了”
绯红柠了他翘臀一把。
没用。
于是她摸向自己的腰,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那寒意抵着小腹,他一骨碌翻了身,还将绯红扶了起来,整个过程衔接自然,“此地酷热,不宜久留,奴扶您去阴凉的地方歇着。”
不消一会儿,岸边架起树枝细架,簇火燃起,两条小鱼随之翻滚。
外衣早就铺开,晒在了一旁的树桩上。
绯红穿了一件金线抹胸跟亵裤,皮肤是蜜色的,仿佛镀着一层乌油,而魏殊恩比她可克制多了,里外穿得齐整,就脱了一件外袍跟一对靴子,任凭自己被湿热闷得发晕,也绝对不在野外裸身。
绯红斜了他一眼,“装得跟贞洁烈男似的。”
贞洁烈男翻着烤鱼,声音沉稳,“奴是您的人,可不得把自己包裹得严实一点万一被别人占了便宜,您就亏了。”虽然他跟绯红经常在外头放浪形骸,但骨子里那一丝的矜持庄重犹在,他偶尔也会捡起自己的操守,装得像个正经端庄的公子。
绯红啧了声,“一股子唱戏的味道。”
魏殊恩“”
他沦落到今天的地步都怪谁
魏殊恩拆了树枝,故意递上熟鱼,烫了一下绯红的嘴唇,听到对方叫了,他这才装模作样用手扇风,“都是鱼不好,都烤熟了,还唱什么大戏呢。”
这指桑骂槐的,绯红笑着踹他心窝一脚。
“滚”
那脚掌放在石头上,也被烫得发热,魏殊恩摸了一下绯红的脚心,就往怀里揣。他的体质特殊,冬暖夏凉,越是燥热的天气,越是静得下来,因此绯红被他拢住了脚心一瞬,就微凉得舒适。
他拆解了鱼肉,一小块一小块放到叶片上,待肉块稍凉,才递到绯红唇边。
这些活儿魏殊恩原先也是不会的,但伺候得多了,他又是耳聪目明的,琢磨得更加精细,手段也愈发老辣。
魏殊恩问,“您什么打算”
他原本想要趁乱离开,或是跳进海里,不知所踪,谁知道她也跟着跳下来了,这下魏殊恩又走不脱了。
真是个麻烦。
他这么想着,又见她嘴唇裂开了一道血丝,抬手碰了碰。
“怎么伤了这么一条大口子”
魏殊恩连那一条千辛万苦抓来的鱼也不吃了,他赤着双足,饥肠辘辘,在边上采摘草药。
绯红支着腮看他。
魏殊恩随意扎起一束黑色马尾,那颗驰魂夺魄的泪痣点缀在眼尾,随着他的低头,被一丛丛斑斓野花淹没。
没了帝王的权势加身,他也像是从枷锁中脱离出来,峻丽轻灵得像是邻家少年,举手投足还泛着一点辛辣的腥气,他将草药放在嘴里嚼碎,再涂到绯红的唇上,眉梢眼角晃过得意的笑影。
也许是仗着绯红没有私军在手,魏殊恩的恶劣本性逐渐显露。
“我年岁应当是比你大的,叫一声哥哥,不过分罢”
“我这胳膊又是劈柴又是搬石头,已经累得干不动活了,除非有人叫我哥哥。”
“叫哥哥,今晚让你睡洞里头,一点风都吹不着。”
“大哥哥。”
魏殊恩正弯着腰,铺着干草,冷不防听见她那一声,双膝软得跪了下去,脸也贴在了草梢上。
年轻男人就那样撅着屁股,不可置信看她。
“叫我什么”
绯红将晒干的外袍收了进来,正束着金泥蹀躞带,含笑道,“大哥哥。”
系统一阵窒息。
它见惯了绯红强势镇压的姿态,突然冒出这么柔软一句,把它吓得不轻。
显然,她的男奴也陷在了这一句离谱的称呼里,久久无法自拔。
魏殊恩直起了腰,发现他的确生得比她高大,手长,腿也长,他的力劲也是远超于常人的,骑马狩猎不在话下,大概是这些时日,他习惯被对方压迫,竟然忽略了她稍显稚嫩的年龄,他年长于她,身量也凌驾于她之上。
若她不是龙荒女王,手握重兵权势,她怎么能压得他一头
现在,他们在一处山洞里,没有美酒佳肴,亦没有尔虞我诈,像一对被追杀之后只能互相依偎的落难鸳鸯。
魏殊恩不禁走近她,像是着了魔,手指嵌入她的蹀躞带里,“再唤。”
龙荒女王权欲熏心,巧言令色,每一个经过她唇舌的字,魏殊恩都要抽丝剥茧,猜测里面的真正含义。唯独这个满含眷恋的称呼,他没听过。
像是认识了很久。
绯红说,“不唤。”
他就去吻她的眼,她的唇,她的颈,“再叫一声大哥哥,我给你做牛做马。”
他也不知是哪里涨破的春水,听见她叫大哥哥,就升起了一种隐秘的欢喜,好像雀儿归笼,落日归天。
绯红就笑,“你本该给我做牛做马的。”
“不一样的。”
魏殊恩眼底勾缠丝光,“被迫做牛做马,跟心甘情愿做牛做马,滋味是不一样的。”
绯红就问怎么不一样了呢
魏殊恩把她捞进自己的腿,“那你叫一声,不就知道了”
她就伏在他耳边,又唤了一声大哥哥。
很熟悉,很欢喜。
这个夜晚,魏殊恩使出了浑身解数来讨绯红欢心,竟然创造了一句脏话不骂的新纪录。
魏殊恩把人捧在胸前,睡得半梦半醒,思绪如云水般荡开,隐约好像梦见了一面庄严肃穆的寺庙白墙,分明是戒律之地,却飘下了粉嫩的桃花,纷纷扬扬,似雪般落了一地。
少年倚刀而坐,腿边卷着一条织锦披帛,露出两条小粉藕般的胳膊,少女趴着他腿间熟睡,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裙褶的柿蒂花又如流焰泛开。
他看见少年低下头,手指卷走了那泪珠,放在唇间轻尝。
那少年自言自语地说,“他们这般欺负我的小哭包,都是坏胚子,那就一个不留好了。”
少年眸如春火燃遍,心里盘结的,却是恶鬼的歹毒。
这世上只有我能欺负你。
旁的,触逆鳞,即死。
数日之后,两人走出了荒莽,来到了海市的一处偏僻小镇。绯红走得并不急,海市常年与世隔绝,她搜罗的情报并不多,这次故意落水,也是想要脱离海市使臣的监视,亲自来探查一番。
而魏殊恩自那一句大哥哥之后,好似打通了什么任督二脉,以年长哥哥自居,还照顾起了绯红的衣食住行。
于是就呈现了这样的情形
绯红混入世家大族时,魏殊恩正在成衣铺挑选她的冬装。
绯红结交权贵子弟时,魏殊恩已经跟四邻建立起了良好的邦交,还学会了腌制咸菜。
绯红借着自己的暗线,跟长公主取得密信时,魏殊恩手指灵巧,混在一群妇女当中,编起了百病节里的花灯,他学得又快又好,转眼间花灯成了形,是一盏精巧活泼的柿子灯笼。
系统
该说是男主吗这贤妻良母的劲儿真是令人害怕
绯红跟魏殊恩说,“今日百病节,我与长公主约见,你要谨慎注意周边的动向,发现异常,立即提醒我”
魏殊恩道,“没问题,这袜子穿得可还暖和大哥哥织的,这海市的花样可真不少,我学了很多。”
“很好。”
绯红敷衍他,又仿佛想到了什么,“近日来你在周边可发现了什么可疑人物”
经过数个月的深入敌营,他们现在已经在海市的王城之中了,离权力命脉也不过是一墙之隔。
魏殊恩想了想,回答说,“东边的陈夫人很喜欢我,想要为她的女儿招婿,我没有同意。西边的赵夫人也很喜欢我,想要我做她的情郎,她开价不够你高,我拒绝了她,并让她不要吃我这块天鹅肉,我贵,她吃不起。南边的钱小姐”
绯红深吸一口气,“我说的是可疑人物。”
魏殊恩看她,“这些女人不单觊觎我,还觊觎你,我觉得非常可疑,你要上心点。”
“”
绯红不欲与他纠缠,披起貂裘出门,临行前,她被人勾住了手腕。
一盏流丽的柿子灯递了过来。
“暗号”
“不是。”
他俯身过来,吻在她睫根上。
“告诉他们,你百病不侵,也是有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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