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番外共毡揽山雪
江湖出了件大事
东洲第一世家的小少爷走丢了。
据说, 是突发奇想,要试试西洲的极原天雪酿酒什么味道,结果遇上万载一遇的大寒潮,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消息一出, 众议哗然。
要论西洲人冬天最怕什么, 非寒潮莫属。这西洲, 本就是十二洲中地势最高峻孤寒的一洲,一到冬天千山覆雪万河冰结,刀子风呼呼啦啦, 能把城门从初冬封到春中。而雪潮一下, 刀子风就成了白毛风。
白毛风一起, 天是白茫的, 地是白茫的,天地之间成了雪毯, 驭舟之术再高超的修士也不敢在这种天气行舟。在山谷峰脊上赶路的旅客, 冻僵的尸体,过上百八十年都不见得能被人从雪里刨出来。
“前些年,倒不是没人打寒潮里活下来, 这小公子, 运气好一点, 未必就不能活下来。”小酒肆里, 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仇家什么时候能把他们小少爷的尸骨刨出来, 一位茶贩子听不下去, 插口道, “寒潮没个定数, 谁也料不到, 大伙儿还是积点德吧。”
他劝得诚恳,其他人却看傻子一样看他。
把他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旁侧有人道“这位兄台,怕不是没听说过这仇家小少爷”
见茶贩摇头,那人了然,笑道“往常从寒潮下逃生的,哪个不是能忍常人不能忍之寒痛的大毅力之辈可这仇家小少爷,那就是泡蜜罐长大大黛梅绸知道吧一尺百金的布。比大姑娘的脸蛋还滑,人仇少爷硬是穿不了太糙皮都被磨红了”
茶贩目瞪口呆“这、这”
“这种细皮嫩肉的娇少爷,第一天就得被冻成冰渣,仇家动作快一点,倒还有可能找个全尸。慢一点的话”说话的人一耸肩,“骨头渣都找不到。”
落单的小少爷还没变成冰渣。
不过也不远了。
雪沙沙沙地从头顶的冰谷缝隙打下来,挤在狭窄裂谷里躲避白毛风的羚羊驯鹿雪狼等动物偶尔抖一下身,把堆高的积雪抖掉。仇家的小少爷裹了件火红的毛氅,缩在几头巨大的雪狼中间取暖。
小少爷的运气其实很不错。
飞舟被大寒潮冻得坠毁后,先是走狗屎运地被一只有救助雏鸟习性的红凤接住,没直接摔成摊烂泥。后边虽然被发现不是同族,但大抵是看在他生得小的份上,寻了处雪原上的冰谷把他放下。
堪称“帮人帮到底”的典范。
换个普通修士,在冰谷中躲一躲,挨一挨,十有八九,能捡回条命。
问题是
仇家小少爷不属于“普通修士”的范畴。
他金贵到惊天动地,娇气到无人能敌。
东洲丝织业有个玩笑,说是仇少爷穿了,肤上红痕鲜明的,可以算是上等布料。红痕浅淡的,可以归入上上等布料,红痕几不可见的,就可以算作极品布料。轻柔无痕的,方为天字好布料玩笑未免有调侃夸大之处,但这仇家小少爷的娇贵也可见一斑了。
眼下,仇小少爷距离冻成冰渣,也就还差一两天的功夫。
冷。
真的冷。
冷得他连把大氅裹紧一点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拼命把精致的脸往毛领里埋,白瓷一样的脸颊冻出一层不正常的红,小扇子一样的睫毛盖了一层细细的白霜,看上去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早知道,还不如直接摔死呢
仇薄灯悔得肠子都青了。
摔死要痛也就是一闭眼的功夫,说不定连痛都还没感觉到,就直接魂归西天了。哪像现在,细细密密的冷气,打四面八方针一样钻进骨头缝里。要是能直接冻到失去知觉倒也还好,偏生他虽然是个不成器的纨绔,但好歹也是世家出身,血脉相传的几分灵气在那里。好死不死地吊着他的灵识。
凌迟都没这折磨人。
不过,仇薄灯估摸,就自己那三猫两脚的灵气,顶多也就撑到今夜子时。
子时一过,就能走个痛快了。
正琢磨,身边几头小山一样的雪狼抖了抖背,哗啦啦,砸下一大堆的积雪。
仇薄灯“”
挺好的。
一步到位,直接活埋。
仇薄灯冷静了一下。
开始估算大概多久自己就能拥有一口纯天然无污染的白棺材。
比起等雪过,命丧狼口,这死法多多少少更符合仇少爷一生风流爱浪漫的美学别看眼下羚羊和雪狼挤在同一条雪沟里,要多安宁静谧有多安宁静谧,等雪一停,风一过,这峡谷立刻就得血流满地仇小少爷本人对周边的狼群来说,跟送到口边的小甜点没什么两样。
眼下的祥和无害,不过是外边天威浩荡,把狩猎者和猎物一同震慑住了。
正揣度着,身边的狼群出现了骚动。
刚刚时不时看他一眼,舔一下獠牙的雪狼忽然站了起来,猛地从咽喉里发出低沉的吼声。仇薄灯略微一愣,勉强把头抬来,迎着冷气朝外边看去,心顿时沉了下来不远处的斜石上,有头怀孕的羚羊,好巧不巧,在这个时候分娩。
狼的嗅觉极其敏锐。
血腥气打破了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平衡。
十几头小山一样的雪狼一起低吼,仇薄灯只觉得跟有片闷雷在头顶滚动,心脏、血管连同颅骨,都被震得一起颤抖。
雪瀑劈头,岩石震动。
猎食者的怒吼惊动谷里的所有猎物,羚羊驯鹿全都站了起来,撒开蹄子就往谷口逃。逃到一半,又被外边的雪暴驱赶进来,前后相撞,冰谷瞬间陷入一片混乱。
血腥气与野兽的咆哮同时炸开。
棒、极、了
又是万年不遇的大寒潮,又是野兽混战,他这运气就该去抽山海庄江湖人称“千载无人中”的洗彩尘转轮奖如果没中,绝逼是山海庄那群黑心商人压根就没设中奖的概率仇薄灯咬牙切齿地为自己的运气喝彩。
眼见雪狼群俯身,肌肉紧绷,索性一闭眼。
活埋是死,踏死也是死。
横竖都是一闭眼的事。
刚一闭眼,就听见耳边群狼怒吼如炸雷,隆隆巨响间,狂风拔地而起。
不对。
念头掠过脑海,仇薄灯陡然睁开眼。
狼群不是被血腥刺激,要提前展开狩猎,是迎敌
咚咚咚
雄浑厚重的鼓声穿透狂风,撕开暴雪,一下一下,都像有蛮荒的巨人抡起巨锤,狠狠撞击地面。
的确有巨人。
裂谷的两侧谷顶的风雪中,出现一道道魁梧至极的身影。他们撕开雪雾,带着巨大的鹿骨面具,披着厚厚的,沉重的皮毛大衣。天光勾勒出他们脖颈,手腕上串起来的兽牙链。每一次扬手,就有一声压倒过狼吼的沉重鼓点。
与其说他们是人,倒不如说他们是原始蛮荒的化身。
小山一样的巨狼蹬着倾斜的岩石,近乎垂直奔跑,猛地高高跃起,扑向那些在狂风暴雪中击鼓的魁梧勇士。
天光,狼影。
箭鸣。
一枝枝箭破开风声,钉进巨狼的眼睛、咽喉、胸口、脊柱从擂鼓勇士背后迈步向前的弓箭手沉稳地抽箭,撘弓,拉弦。极原的雪狼小山一样的身躯转瞬间就钉满了密密麻麻的肩,纵使它们皮糙肉厚足媲锻体武士,也只能接二连三地饮恨砸落。
咚咚咚咚
擂鼓的勇士重重砸杵,扯着嗓子,放声大吼。
吼声炸开茫茫白雪。
雪云被短暂地撕开一条裂缝,金子般的阳光洒了下来,贯穿整条大裂谷。残余雪狼高高跃起,迎上最密集的箭雨。比所有更大更可怖的狼王从狼群组成的盾牌后跃出,扑向峡谷。狼王披着金光,肌肉在厚厚的皮毛下虬结爆发
雪花定格在旋转的瞬间,细密美丽的枝状冰凌折射亮光。
巨狼王轰然砸回地面。
震起一大片雪尘。
温热的血溅在脸颊上,隔着茫茫雪尘,仇薄灯看见,峡谷的高处,立着一道瘦削的身影。那是一个人,一个很危险的年轻男人。斜提一张弯弓,风雪从他深黑的衣袖边沿滚过,露出线条锐利的腕骨。
男人带着苍白的,镀银的鹿骨面具。
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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