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 22 章

    当然, 就算其他人都忘了,奥利弗也不可能忘。

    在夏集举办的夏十二日这天,首支抵达莱纳城的, 是来自近邻格雷戈城的尼斯商队。

    为首的那两名商人, 当然是整支车队里最醒目的存在不仅是因为他们行在最前, 也因为骑着的马最为雄健,穿着更是绣有精致纹饰的漂亮衣服。

    二人年纪相仿, 并且面部轮廓相似, 一看便是有着血缘关系的,更别说他们还故意蓄着如出一辙的络腮胡子了。

    初夏的正午已经称得上炽热了, 他们头上却还戴着从地中海商人处购入的海狸毛皮兜帽, 上面镶嵌着10颗白色米粒般的珍珠。

    背上披着淡绿色的披风, 簇新的马裤下那被扣紧的皮靴干干净净,针脚细密得看不出接缝处的靴底,甚至没沾上多少泥渍。

    他们就是这支商队的主人, 尼斯和尼尔兄弟。

    “要不是听说莱纳城来了位公爵领主, 有了上次在那屎河旁边卖货的经历, 我是真不想来这个鬼地方了。”

    尼斯擦了擦额上的薄汗, 跟弟弟抱怨着“而且那里的人越来越穷,连饭都快吃不起了,根本没有闲钱买我们的货物。上次带的那六车货,最后竟然只卖掉了一车还全都是那个领主买的。”这还得亏了他们去得早,才从那眼高于顶的管家手里拿到了货款据晚到的那些商人说,他们的货款全是被那位贵族大人赊账买下的, 而随着前领主的突然过世, 也就注定没法要到了。

    最让尼斯记忆犹新的还是, 由于集市在臭气熏天的屎河边上, 他们的货物也不可避免地沾上了难闻的臭味,久久都未曾散去。

    他们兄弟在王国南部称得上是小有名气,是主要活跃在格雷戈城一代的巡回毛皮商。

    他们主营的商品类型,从最常见的野兔皮毛,到颇受小贵族青睐的狐狸和松鼠皮毛。这些能被灵活运用在服饰各处的小类毛皮,每售出一件都能给他们带来不菲的利润。

    当然,缺点也很明显哪怕是在被公认为南部最大城市的格雷戈城,对这类商品的需求量也不算大至少不是个能让尼斯兄弟感到满足的数字。

    比起缴纳高额的租金,在城中开设固定的铺子,他们宁可把时间花在危险的路上。

    从开春到秋末,尼斯商队都穿梭在不同的城镇间,赶赴一场场集市。

    当货物不断进行流动时,他们的利润才是最大的。

    即便是见多识广、早习惯了旅途的艰辛的这对兄弟,都对莱纳城的光景心有余悸。

    单从距离来看,去莱纳城的路对他们根本称不上遥远。

    但不论是那恶劣到极点的路况,还是沿途荒无人烟、根本无法获得补给,都是让商人们对莱纳城敬谢不敏的原因。

    “哈哈,”尼尔苦中作乐地说“放轻松些,至少我们不用担心路上会遇到强盗。”

    尼斯嘴角抽抽“那是因为莱纳城太穷了,连盗匪都不屑来”

    不管怎样,他们这次是充分汲取教训了他们出发前精简了车队,只带了三车货来。

    要不是从熟识的好友那听说,那座像是被诅咒过的城市迎来的新领主,是最近在政变里败出后、才被新国王放逐出王都的天使公爵的话他根本不打算跑这一趟。

    天使公爵的名号实在是太响亮了,连一向只活跃在南边的他们都略有耳闻虽然他们能听到的内容,不外乎是老国王有多宠爱这位幼子,又赏赐了什么奇珍异宝给他,或是他那被誉为天使般美好的容貌。

    作为唯利是图的商人,尼斯和尼尔当然对一个男人究竟生得有多美貌这点毫无兴趣。

    他们真正关注的是“那位这么多年来都深受陛下宠爱的公爵大人,即使是被驱赶出了王都,也一定有着比前几位领主都要丰厚的腰包吧”

    抱着这样的期待,他们提心吊胆地督促着仆人和车夫,让载着货物的马车车轮在凹凸不平的泥泞路面上缓缓碾过,朝已经能遥遥望见的那座城堡和钟楼靠近。

    首先让尼斯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在那熟悉的斑驳城门前,居然站了两名穿着轻铠的年轻男性。

    “莱纳城终于有卫兵了”

    在短暂的诧异过后,尼斯很快便觉得这在情理之中了。

    一穷二白的莱纳城,除非是要举办一季一回的大集,平日里连盗贼都不屑光顾这种地方。加上过去的一年里,它就如同被诅咒了般频繁更换领主,内部管理混乱不堪,更没有人会多此一举地在无人到来的城门处安排卫兵了。

    现在的话,毕竟有全国唯一的一位公爵殿下坐镇着啊。

    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眼高于顶的贵族,即便再落魄,也不可能连这点排场都不讲究。

    大约十天前才被诺亚骑士长抽调出来进行训练,这时临时上岗的两名卫兵,对尼斯等人的到来并不意外。

    尽管经验丰富的商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动作间的青涩和紧张,但还是仔细地查看了他们的身份文件,然后予以放行。

    “我还以为那位公爵大人安排卫兵守门,是为了征收入城税呢。”尼斯与弟弟低声说着话“没想到他们连一个铜币都没要”

    尼尔乐呵呵地说“看来公爵大人看不上那点小钱。”

    “这可不一定是好事。”尼斯表情严肃“希望他不会看不上我们带来的货物才好。”

    城门开启后,又一件让他们意外的事情出现了之前全靠人用双脚走出来的泥巴路,被一条整洁宽敞的砾石路所取代,一直延伸到了一处栽种着许多金黄色的花盘、远看去是一片亮澄澄的花圃。

    “真是不可思议。”尼斯瞪大了双眼,起初并不认为那处花圃与自己的生意会有任何关系,只当是重视享受的贵族特意开设的花园“我第一次见那么大的花一定是海的另一边买来的奇异种子吧。”

    在过去的十年里,他每年至少都要来一趟莱纳城,对这里不说熟悉,起码是有着大概印象的。

    但莱纳城的情况,与其说是一成不变,倒不如说是越来越糟了杂草丛生的田野,散发着恶臭的河沟,破败不堪的房屋,面黄肌瘦的城民。愿意来这里做生意的商人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少,进一步掐灭了莱纳城人与外界接触的机会。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那位公爵殿下来到莱纳城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吧”尽管见过比这要恢弘富丽上十倍的大城市,尼斯还是被它短期内产生的变化而震惊到了“这对我们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他或许愿意看一眼我们的货物嘿,尼尔,你看那是什么”

    随着马车愈发靠近花圃,散落在田野间的房屋的全新样貌,也逐渐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奴隶们居然全在盖新房子他们难道都不用下地劳作吗”尼斯惊呼着“虽说只是用一些烧坏了的木头,看起来倒是挺不错的哦,哦,我的天呐他们的玉米怎么那么快就要熟了”

    尽管尼斯家往上数三代,都是不折不扣的商人,但他还不至于无知到连常见作物的成熟周期都不了解的地步。

    玉米这种作物,少说也要种上三四个月才能收获啊

    可呈现在尼斯眼前的田地,这大片大片的全是已经抽穗灌浆、即将进入成熟期的玉米

    “是我眼花了吗,尼尔”尼斯忍不住翻身下马,亲自走进了玉米地里,瞠目结舌地确认了玉米的状态“这怎么可能”

    “把你的手从玉米上拿开,商人”

    一道语调沉稳有力、措辞却毫不客气的声音,突然从不远处响起。

    尼斯下意识地收回了手。

    他只朝声源看了一眼,就心神一凛,毫不犹豫地行了一礼“十分抱歉,大人。”

    刚才出声呵斥他的莽撞举止的,是一名身形高大、器宇轩昂,穿着一看就价格不菲的簇新铠甲的年轻骑士。

    最重要的是,他所佩戴的那柄长剑的剑鞘上,刻有带铭文的精致盾徽。

    这是一名贵族出身的骑士。

    对方微皱着眉,锐利的目光在他身上审视一周后,才略微放松,沉声解释了句“这些是由神赐下种子、并且由尊贵的公爵殿下亲自栽种的作物,不可随意碰触。”

    尼斯毕恭毕敬地躬着身,正要再开口乞求原谅时,就被这话吓到了。

    “大人,你刚才说”尼斯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结结巴巴地问“这些是殿下亲手种下的公爵殿下”

    得到神情严肃的骑士的颔首肯定后,领主居然亲自下地、亲手栽种农作物给尼斯带来的震愕,在这一瞬间,甚至远远超出了神赐下的种子和玉米在短短半个月里、就已经接近成熟期的程度

    不等精神恍惚的尼斯一行人反应过来,这位骑士便淡淡地看了愣住的车夫一眼,主动解释了句“从这次夏集开始,集会的地点就要更换了沿着这条路走到尽头,被太阳花围住的那个广场,就是你们可以囤放货物、开设摊位的地方。”

    接踵而来的震惊,已经让尼斯和尼尔变得麻木了。

    他们从刚刚起就大张着的嘴,直到现在都没合上。

    尼斯眼睁睁地看着那位语气听似冷淡、却仁慈地给出了指示的骑士渐渐走远,突然想起什么,赶紧出声“请、请稍等一下,骑士大人我们是来自格雷戈城的皮毛商人,听说这里来了一位高贵的新主人,所以特意带上了一批上好的货物我们愿意献上礼物,请问,能不能为我们引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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