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原来如此
“官家当初只是位居王爷,先帝唯一的孩子又太过于幼小,他在临驾崩前将皇位传给了现在的官家,免去了宋的动荡。”无情对着沈叶解释,“而官家在登基以后,非常护着先帝的孩子,更是在两年前立了他为太子。只是这两年来,太子的身子越发地弱了。”
原本无情倒是有想过太子的病体是否有他人在作祟,而如今看来,果然是有的。也许是官家的拥趸以为官家是为了安抚先帝的拥趸才立了太子为太子,而后想为他除去阻碍;也许是官家的孩子们,为了皇位做出的事情;也许是官家后宫中的那些女人。
她们都是各方势力的代表,入了皇宫就是为了能够爬上登天之梯。而现在却有太子挡在面前,想必是谁都受不了了的。更有甚者,这些人全都动了手。
只是无情明白,比起官家那些性情或过于纯良或过于残暴或过于幼小的孩子,太子才是明君之相。说句难听点的,太子其实比官家还会当皇帝。
他不止一次见过太子在官家的示意下决断国策的样子,他很像他的父亲,先帝。而官家,说句难听点的,他当初是被赶鸭子上架的,不太会做皇帝,做一个醉情于书画的富翁还差不多。
而今宋被各方势力虎视眈眈,若是下一个皇帝没有力挽狂澜的本事,恐怕国本动摇。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厚着脸皮向阿暖开口,希望她能够去治好太子。
“原来是这样啊。”沈叶点点头,“那皇帝和他哥的感情一定很好,连带着对自己的侄子也很好。”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到底着不着急,是看得出来的。
她想皇帝要是真的想要太子死的话,都不用做什么,冷眼旁观就行了。因为太子的身体实在是太差了,要是没有她的游戏技能的话,死对于他来说是一种幸事。
“是的。”无情点点头,他本也以为官家立太子是有阴谋的,却原来是他小人心了。“太子贤明,他不能有事的。”
沈叶说道“那就最好了,我不喜欢动荡,也不喜欢战乱。”
“嗯。”无情的眉宇之间带着迟疑,而后还是开口“阿暖为何方才都不等我把话说完,就同意和我去救人了。也许这其中另有算计,对你而言并非好事。”
沈叶笑了,问道“那无情你会算计我吗”
“往后自然不会。”无情的目光在沈叶手上戴着的镯子扫了一眼,难得有些心虚。
这要是叫追命知道了的话,一定要笑话上一整年的。无情心思深沉又才智过人,为了达到目的也不是没有算计过别人。心虚他可不会。
沈叶说道“所以啊,我相信你。”
无情笑了,眉眼之间的迟疑尽去,眼底暖意浓浓,“好了,时辰不早了,你先去歇息吧。放心,我会去催世叔,绝不会叫你的金子跑了的。”
“嗯”沈叶重重地点头,开心得不行。
她进了门,关上了门,脱了外裳换了亵衣就躺在了床上。好困哦。沈叶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准备睡觉。而后,她突然就反应过来了,“什么叫做往后难道以前骗过我吗”
沈叶虽然很想要回想一下自己是不是有被骗过的痕迹,可是她真的是太困了,眼皮子止不住地打架,下一刻就睡熟了过去。等到次日醒过来的时候,她就已经将这件事情给忘在了脑后了。
因为橘子给她端来了早餐,而早餐丰富的,叫沈叶根本就想不起来别的了。“好香啊。”吸溜,口水啊。
橘子说道“虾圆羹,虾卷,芙蓉蛋,烩肚丝,还有汤馄饨。这些都是大爷特意交代了厨娘为姑娘做的。”
“嗯嗯嗯。”沈叶不住地点头,双眸晶亮地看着桌子上的才,根本就没有心思去听橘子说了什么。
橘子无奈笑了,将碗筷摆好,“姑娘用饭吧。”
“好耶”用饭两个字她听见了,沈叶抄起筷子就对着看了好几眼的烩肚丝下手了,唔,好吃虾圆羹也好吃,虾卷超好吃,芙蓉蛋非常好吃,汤馄饨无比好吃
来自星际时代的没有经过美食洗礼的土包子不会形容,满脑子就只有好吃。吃干净它们,不然的话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等到她用过饭以后,休息了片刻,橘子又领着几个丫鬟拿来了许多衣裙和首饰。这些是无情早就命人做的,全都是给沈叶的。虽然不比她的镯子,是他亲自找了师傅亲自绘图,还用上了盛家留下来的宝石,却也都是他一一过了眼的。
沈叶问道“之前不是送了衣裙和首饰过来的吗怎么还送这么多。”
橘子笑着说道“姑娘家的衣裙首饰哪里会有多的,而且啊,这些是大爷为姑娘置办的。”
她在心里想着,姑娘心性单纯,生得动人还医术高超,和大爷站在一起的时候,当真是一对璧人呢。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看着他们站在一起,心里都觉得高兴。在知道大爷给姑娘送衣裙送首饰,比自己发了月钱还高兴呢。
如果橘子生活在后世,那么她就会明白,这种就叫做磕c的快乐。
“哦,我懂了。”可惜了,橘子说话有点隐晦,根本不往细里想的沈叶没有明白她话中的区别。在她看来,这就是神侯府给她做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之前诸葛先生说过的,她留在神侯府医人对于神侯府的好处是巨大的。
所以,这些是神侯府对于她的肯定。沈叶心安理得地收下了,伸手在这件衣裙上摸摸,又拿起了那件首饰看看。
漂亮的小裙子和首饰,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呀
在沈叶开开心心高高兴兴地被衣裙和首饰包围的时候,关于她的消息却是已经从汴京四处传开来了。当今江湖,不管是有伤痛的还是有残疾的,都多得是,治不好的更是不少。
现在他们听闻汴京之中出现了一位神医圣手,自然是心动的。只是也有人觉得可能神医是神医,却未必有那么厉害,就有些迟疑。
而有些人,却已经在前往汴京的路上了。他心想,不管是什么代价,他都得见到那位神医。他要问问神医,要如何才愿意帮他的好友治眼睛。
陆小凤扯着身上的红斗篷,日夜兼程赶往汴京。他先去问了,看看能不能治好,若是不能就不要告诉花家了,免得他们再失落一次。
幸好他三教九流的朋友多得很,消息来源也多,否则还不能这般容易知道此事啊。陆小凤喝了一口酒,准备继续赶路。
只是陆小凤的眼睛微微眯了眯,前面的那一队人马,怎么看都不像是宋人,更像是金人。金人的使臣已经到了宋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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