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chapter 25

    电话挂了。

    杨上臣把手机丢进旁边一哥们儿的怀里, 脚从唐冬冬的脖子上拿走,他神情阴鸷,“老三不计较, 不代表我不计较。”

    “这些都是你们欠他的。”

    “你是傅斯冕的狗,你就是帮凶。”

    他一脚踹在唐冬冬的肩膀上, 身后的人一齐涌上来,唐冬冬也不是躺着任人打的, 他飞快爬起来, 抱着一个人的腿将他扑到在地,又飞速在地上打了个滚, 一个横扫踹倒了一个人, 但寡不敌众,他身上挨了好几下, 这群北城混子整天也不干正事, 最擅长的除了吃喝玩乐就是打架。

    孟擎也被迫参与进来, 他不可能看着唐冬冬挨打。

    杨上臣趁乱抓着唐冬冬的领口将他按在了车前盖上,两人脸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伤。

    “我不知道你来是想做什么,”杨上臣低声道, 咬牙切齿地恳求, “但我求你,也求姓傅的,放过老三。”

    杨上臣是在一个星期前才见到周时轲,之前是知道他回来了, 但见不到人, 他二哥说周时轲在调整生物钟。

    放屁, 都是一个国家, 还能有时差

    估摸着过了两三天, 杨上臣去翻了周家的院子,结果被院子里那几只杜宾发现了,还是几只三四个月大的,耳朵都没立,凶得要死。

    “回来。”男生有些低哑的嗓音在不远处响起,几只狗凶恶的眼神立马就变得欢快起来,摇着尾巴跑向他们的主人。

    杨上臣抬眼看向声音的来源处,他怔住。

    他从未见过那样阴郁颓然的周时轲,他穿着黑白配色的棒球服,黑色的裤管笔直,但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头发比之前在微博上看见的见面会那时候要长了很多,顺着眉毛下来遮住了眼睛,更显得他面容阴沉。

    周时轲坐在一把椅子上,懒洋洋地靠着,嘴唇苍白得宛如抹了一道白色颜料,眼下是浓浓的青色,像个患了重病的病人。

    “老三”杨上臣走到周时轲面前,看见他搭在膝盖上的手指像马路上掉光了叶子的树枝,又干又瘦。

    “你怎么,”杨上臣满脸慌乱地在周时轲脸上乱摸,“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快死了吗”

    周时轲不耐烦地拍开对方的手,“你才快死了,我好得很。”

    杨上臣也是在那一天得知了周时轲和傅斯冕的事情,知道这几年,周时轲是怎么过的。

    或许是从未向人抱怨过,周时轲那天慢慢地从头到尾,从相遇,到他追求傅斯冕,到两人在一起他有多开心,又说傅斯冕好像不怎么喜欢他,一桩桩一件件,就像是在挖杨上臣身上的肉。

    他听得浑身发抖,讲述人却很冷静,像是在诉说他人的故事。

    几只狗也懂事地趴在周时轲的脚边,时不时哼哼一声,动动耳朵。

    想到现在与当初判若两人的周三,杨上臣眼里浮现出痛苦,他狠狠甩开唐冬冬,“看在老三的份上,这次算了,以后别再让我看见你出现在北城,否则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一群富家子弟开着车高调离开了。

    孟擎跑过来,扶着唐冬冬把他塞回到了车里。

    一时无话。

    过了会儿,孟擎打燃了火,他揉了揉被捶了好几拳的嘴角,骂道“这群狗娘养的小犊子”

    见唐冬冬沉默不语,半边脸肿了起来,他叹了口气,说“要不就算了吧,我看傅斯冕也不是非周三不可,不然他怎么自己不来”

    “就算非周三不可,我劝你们也快点打消复合的念头,你刚刚也看见了,周三身边这群人是什么样子从小玩到大的,穿开裆裤都穿他妈一个牌子,玩泥巴都一起玩,被他们咬上了,不掉块肉算你有本事。”

    “尤其是杨上臣,就是周三旁边一狼狗,逮谁咬谁,他可不是就会吠两声,我刚刚瞅他那样子,他是真动了火。”

    唐冬冬眉心跳了跳,“他喜欢阿轲”

    直到这时候,他还是叫着阿轲,即使刚刚在见过对方之后,他发现,阿轲这个称呼就变得别扭起来。

    而听着周三,竟然无比顺耳洒脱。

    “不啊,”孟擎摇头,“这两人是过命的交情,两人家里都有钱,小学时候被绑架过,结果还没来得及报警,周时轲就背着一身是血的杨上臣回来了,送去医院,杨上臣伤的反而没有周三重,周三肋骨都断了两根儿,艹,当时都知道这家伙不简单,谁他妈肋骨断了还能背着个人跑回来”

    “两家人到现在关系都特别不错,别的不敢说,但周三人缘这块,真没得说,”孟擎感叹道,“他要是这几年在北城,就我,都得叫他一声三哥。”孟擎比周三要大一岁,他跟唐冬冬还有傅斯冕是一届的。

    唐冬冬心里五味杂陈。

    阿轲到底,为了傅哥牺牲了多少东西啊。

    周时轲的确度过了浑浑噩噩的半个月,他以极快的速度消瘦下来,吃了也不见长肉,让洛露的嘴角急得长了一串燎泡。

    他需要时间走出来,六年他可以说不要就不要,但做不到说忘却就忘却。

    这半个月,他一闭眼,就是傅斯冕的脸,要么就是对方坐在自己面前神情冷漠地丢过来一沓合同。

    他经常发呆,觉得自己好像还身在江城,回过神的时候,看着四周熟悉的景象,才想起自己早就回家了。

    心里那股憋闷和不舍几乎把他折磨疯了。

    周时轲想到自己和傅斯冕已经彻底断了,他痛得死去活来,他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头,咬着手腕闷声哭。

    这是他第一次去爱一个人,遍体鳞伤,血本无归。

    他既痛,又恨。

    他希望傅斯冕和自己一样痛,和自己一样恨。

    周时旬作为家里唯一的知情人,还目睹过傅斯冕是怎么轻描淡写说要继续合同推进,他跑进周时轲的房间,把门反锁,把人从床上捞起来。

    气急败坏地问他是不是过不去了

    周时轲抱住周时旬的腰,哭得像个孩子,一直喊疼。

    周时旬顿时什么教训的话都说不出口了,他跟着一起哭。

    之后过了一周,周时轲开始愿意出门了,但活动范围仅限于院子,周时萱见他无事可做,叫人抱了几只双血统的德系杜宾过来给他训。

    周时轲小时候很喜欢狗,但周时萱不让他养,怕狗不小心伤到他。

    这次为了哄周时轲开心,全家人可谓是绞尽脑汁。

    不过这几只狗来了之后,周时轲笑的次数明显多了起来,气色也跟着好了,家里人都跟着一起松了口气。

    周时萱见状,直接把隔壁两栋别墅买了铲了,准备修成狗的游乐场,让周时轲用来训狗遛狗玩儿。

    周时旬觉得就他妈离谱。

    周时轲看着家里人欣慰的神情,他想,即使是为了他们,他也得振作起来。

    为了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给脸不要脸的缺德玩意儿,把自己整得落魄狼狈,又让家里人跟着一起担心,确实不值得。

    但他没想到唐冬冬会来北城。

    看见唐冬冬的那一刻,他是有些懵的,随即就觉得挺好笑,他都不用想,就知道唐冬冬是自己来的。

    傅斯冕是不可能来北城找自己的。

    所以他把人赶走了,并且让他带话给傅斯冕。

    不是他自恋,而是为了以后不必要的纠缠与麻烦,他实在是不想再看见傅斯冕了,哪怕看到傅这个字,都会让他想起自己那愚蠢又卑微的那六年。

    从郊区到市区,周时轲找到当初纹身的那家店,把车停好后,他戴着口罩沿着楼梯下到负一楼。

    店面不大,还挺乱,门帘上画着张牙舞爪的墨黑章鱼。

    周时轲掀开门帘进去的时候,里边正好有几个人在,看见有人来,目光一齐看了过来。

    迎着这几个人打量的视线,周时轲摘下口罩,其中一个男的立马滑下了高脚凳,“艹,周三你你你真回来了”

    “你不是去江城唱歌了不唱了”有人问。

    来这家店的都是熟客,老板也是二代圈子里的,在场的人就算不熟也都认识,看见周三后皆是一愣。

    自周三高中,高二还是高三来着,自请要去江城,之后都是寒暑假才会回来一趟,出来玩的次数也少了,不一起玩儿,知道的消息就少,关于周三,最后都只剩下了一个听说。

    而这六年,圈子有些人因为家里破产而销声匿迹,也有些人借着好几股东风发起了财,多了不少生面孔,这么一来,知道周三的人见过周三的人越发少了。

    只有在微博上刷到的时候,认识的人会说一句“这就是周家那个老三,唱什么几把歌嘛”。

    他们觉得周时轲变了很多,瘦了些,也冷漠了许多。

    老板戴好手套,看着趴在床上的男生一眼,无奈道“当初你跟我说你要把纹身洗掉的时候,我就说考虑好,洗的时候多疼啊,现在又来纹。”

    “还是那只凤凰”

    周时轲想了想,说“不要凤凰,要乌鸦。”

    老板微微惊愕,“乌鸦”这可不太吉利。

    周时轲扭头看了老板一眼,“我说纹,你纹就行了。”

    他眼里有着隐约的不耐烦,老板一愣,立马举起图纸,“好嘞三哥”

    纹身的过程很疼,周时轲却眉都没蹙一下,好几个小时,老板说好了,又说下周要来添色,周时轲慢条斯理穿上外套,挽起衣袖,他左手手腕上有很深的咬痕,已经结了疤,留了痕迹。

    “手腕上帮我纹一丛荆棘吧。”他扬起眸子,“疤痕太难看了,不是吗”

    已经意识到周三可能是遭遇了什么的老板避开周时轲的视线,只应好的。

    直到全部结束,周时轲结账离开,老板放好工具从房间里出来,外边好奇心爆棚的一群人立马围了上来。

    “你有没有问他为什么突然回来”

    “你问了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没有,我有个趴。”

    “他纹了啥啊”

    老板烦死了,他到现在还心脏砰砰跳,如果说以前的周三只是发火的时候令人害怕,那现在的周三就算一言不发地看着你,都让你心里发憷。

    “有本事自己去问,妈的我去个洗个手,一手的冷汗。”

    周时轲开上了自己的车,肩后和手腕还隐隐作痛,他觉得痛,又觉得爽快,什么高不可攀的凤凰,他就要做那无情冷血、食烂肉饮污血,来即是不详的乌鸦。

    他曾把自己伪装得单纯无害,结果呢,还是被人一脚踩进烂泥里。

    妈的又想起了傅斯冕。

    周时轲眼眶一酸,脚下油门直接踩到底,没劲透了。

    他回到家里,周时旬正在逗他的狗玩儿,三只狗,按照年龄,分别叫阿周,小时,颗颗,完全就是跟着周时轲的名字谐音取的。

    周时旬正在给阿周喂桃子。

    周时轲走过去把阿周拎开,“它现在还不能吃水果。”

    阿周不满地跳起来,周时轲把它推开。

    “哟,布加迪回来了”自周时轲得到了那辆布加迪之后,周时轲只要开着这辆车出门,回来之后一准能看见周时旬这副阴阳怪气的嘴脸。

    周时轲夺过他手里的桃子,自己啃了一大口又塞了回去,“你喜欢借你开两天”

    “借你跟我说借”周时旬边说边已经伸手在周时轲口袋里去摸车钥匙了。

    接着他余光不小心看见了周时轲手腕的纹身,周围皮肤还有些红,他翻身起来,“你不怕老头子揍你,我可告诉你,自你走后,书房的鞭子棍子都落了灰,你回来别就为了挨打吧”

    那丛荆棘,鲜活无比,从手腕内侧破出,生根疯长,看着有些渗人,像是扭曲发狂的蛇信子。

    周时旬有些心疼。

    “你不会是为了”周时旬欲言又止。

    “不是,”周时轲放下衣袖,垂着眼睑淡漠道,“那天咬得太狠了,留了疤,就用纹身遮一下。”

    周时旬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

    他继续在周时轲口袋里摸钥匙。

    杨萧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己男人压在周时轲身上上下其手,他头皮一麻,奔过去把人拎走,“你干嘛呢”

    周时轲顺利脱身。

    周时旬见周时轲跑了,立马急眼了,在杨萧手里扭得像条虫子,“我的布加迪我的布加迪”

    约摸着过了几个月之后,周时轲家里家外都被哄着,多的是人陪着他玩儿帮他解闷哄他开心,傅斯冕这三个字在脑海中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他做噩梦的次数也慢慢变少了。

    他在院子里晒太阳,丢了球让阿周他们捡着玩儿,傅斯冕好像真的已经成为了可以过去的过去,他心底有些不甘,又有些庆幸,更多的是感叹。

    原来没有傅斯冕,他竟然可以活得更好。

    事实告诉周时轲,爱上傅斯冕,是个彻彻底底的错误。

    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是吴全华。

    他在一个星期之前联系上了吴全华,因为他有稿子落在之前和傅斯冕的家里了,他什么都可以不要,稿子不能丢,作品就跟他的孩子一样。

    电话一接通,吴全华就说“阿轲,公司已经决定在今天晚上宣布解散oon了,粉丝都在问你去哪儿了,之前还能用乱七八糟的理由应付,昨天,有人拍到了你在北城一家餐厅吃饭的照片,粉丝已经闹翻了天。”

    吴全华语气沉痛不舍,“你真的,不回来了”

    实际上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吴全华自己心里就有了答案。

    谁会放着好好的周家三少爷不做,来这里当个小组合的成员呢

    周时轲没有回答,就是回答。

    过了半晌,周时轲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微博了。”

    “那你以后还唱歌吗”

    周时轲想了想,“为什么不唱”

    吴全华松了一口气,还唱就行,说不定在北城,阿轲可以发展得更好。

    “还有”吴全华欲言又止。

    “你的稿子,我估计是拿不回来了,”吴全华小声说,“傅总说,你想要,就自己回去拿。”

    周时轲笑了一声。

    “老子不要了。”他的语气,无情的人听着有情,多情的人听着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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