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草原, 日晒强得人怀疑人生。
程丹若拒绝了马车,戴上皂纱帷帽遮阳,一路骑马过去。为此,甚至专门做了一副防晒手套, 覆盖住持缰的手背。
因为从头到脚都包得严实, 一天奔驰下来,除了大腿有点酸痛, 倒是没有晒黑。
“我骑马越来越熟练了。”到了得胜堡, 程丹若也不像过去马上休息, 反而要来水和草料,给春可乐喂水梳毛。
沙尘“噗噗”往下掉,全是土。
谢玄英也在给冬夜雪梳毛, 她享受地甩甩脑袋,趴在了阴凉的草堆里。
春可乐看姐姐这样, 也吧嗒吧嗒走过去, 贴住冬夜雪,躺倒在她的背上撒娇。
程丹若看着想笑, 一扭头,却见谢玄英严肃地看着自己的马,眉头微皱。
“怎么了?”
“小雪岁数不小了。”他缓缓道,“上次进贡到宫里的公马,她一个都没看上。”
程丹若:“……”
他说:“我在想, 要不要放她出去跑跑, 万一呢。”
相亲不成, 就自由恋爱?倒是挺开明的家长:“嗯。”
“但我又怕她被欺负。”谢玄英拧眉, “得胜堡没有什么好马啊。”
程丹若:“……嗯。”
“我不在乎马的血统, 但是, 肯定要一匹好马。”他说。
“嗯。”程丹若往屋里走,马厩还是太热了。
谢玄英把目光投向长城之外:“不知道那边有没有什么好马。”
“晚上吃什么?”她问。
他说:“石榴粉。”
“也行。”
石榴粉不是石榴拌粉,而是将藕切成小块,染色成红,然后与绿豆粉一起放在鸡汤里煮。
“你吃什么?”
“鱼片粥,再吃点红糖凉虾。”她说,粥肯定是厨娘做,但她不会做凉虾,还得她亲自掌勺。
“那我也要。”他说。
程丹若:“好。”不多他一份。
凉虾是用米粉做的,她路上带了一小袋,这会儿自己先吃也未尝不可。
随意吃过晚饭,李伯武来了,回禀说:“鞑靼来了贵人,支着好大的帐篷。”
夫妻俩正在院子里吃晚饭,闻言对视一眼,各有所思。
谢玄英问:“知道是谁吗?”
“不清楚。”李伯武问,“要打听吗?”
他思考两秒,摇摇头:“来都来了,总会知道的,我们不要插手太多。”
知府毕竟是父母官,不是军事官,插手太多,容易破坏和聂总兵的关系。
“明天就知道了。”
天色渐暗,凉虾也凉透了。
程丹若和谢玄英吃了顿饭后甜点,早早上床睡觉。
次日,天晴无雨,又是炎热的一天。
程丹若不想早起,可外头吵得很,只好起床,冷水洗把脸。这种天气,她是绝对不会上妆的,头发也必须盘成发髻,以狄髻罩住。
但额角鬓边的短发,没有用发油抿起,甚至刻意留了几缕碎发下来,微微修饰脸型。
谢玄英:“不觉得黏吗?”
“离我的镜子远一点。”她推开他,叫玛瑙拿了伞,准备趁着日头没到头顶,先去逛一圈互市。
这回更热闹了。
集市门口,当地的妇女摆了好些个摊子,不止卖茶水点心,还有她们自己做的针头线脑。
因为没有铁、硫磺之类的违禁品,把守的士兵也就睁只眼闭只眼。都是一个地方的,说不定自己的老婆、女儿也在其中,谁没事找事。
这边不禁,就有不少胡人过来,挑挑拣拣,买些小玩意儿回去。
程丹若沿着阴影处走,没一会儿,就看到了在集市门口张头探脑的甘珠儿。
她好像换了打扮,已经是成亲了,但性子没变,一见到人,立刻跑过来,开门见山:“羊毛还要吗?”
“要啊。”程丹若给出她想听的答案。
甘珠儿说:“你拿什么换?快到冬天了,我们要粮食。”
程丹若:“没有。”
她露出失望之色:“那你有什么?”
“药材。”她平静地问,“要吗?”
“要!”草原的药材很少,懂治病的大夫更少,甘珠儿想也不想就答应了,“明天晚上在这里交换?”
看来,这次来的人比六月更多。程丹若点点头:“好啊。”
甘珠儿急匆匆地走了。
程丹若也进入互市,明显感觉到货物变多了,交易量成倍增长。
胡人那边,同一个棚子,货物却分成几堆,由不同的人负责。显而易见,他们来自不同部族,只是临时组队合卖。
大夏这边的商人则要更机灵:他们直接贿赂把守的官兵,车里的货堆得老高,车轮摇摇欲坠,一车货卖出了两车的量,还有卖麦粒的,一堆麦粒代表一石,谈妥就私底下交易。
人类的创造力和钻空子的能力,着实一绝。
但这也侧面表明了,双方都有迫切的交易需求,一个月一次的互市,已经无法满足他们。
再这么下去,早晚出现黑市。黑市不受监管,反而要出事情。
可进一步开放互市,也行不通:谢玄英没法和朝廷交代。
官府允许的集市上流出太多的粮食,他承担主要责任,可要是黑市卖出去的,最多只是失察之罪。
做官,无过就是有功,有功等于有过。
真难啊。
程丹若一面思索着,一面继续行走。
但不到一刻钟,她就想回去了。
畜牲的体味,人的汗味,各式各样的灰尘味,还有无处不在的排泄物的味道,在烈日下烘烤出挑战嗅觉极限的诡异气味。
哪怕她为了防晒,蒙着一层皂纱面衣,此时也有点坚持不住。
“回去吧。”程丹若决定不委屈自己了。
中午,天气太热,吃了汤绽梅。
这是把去年的梅花保存下来,留到今年夏天吃,梅花重新绽放在汤水里,还能保留着幽幽的清雅之香。
再加上汤水里的梅花状的面片,似能消暑。
吃过午饭,小憩片刻,醒来的时候,谢玄英进来和她说:“金光夫人来了。”
程丹若敏锐道:“怎么了?”
“请我们晚上去塞外赴宴。”他一脸凝重。
她颔首:“猜到了。”
云金桑布上次说,下次再请她喝酒,她就有预感,也许有一场宴会在等。
“去吗?”她单刀直入。
“当然,岂可堕了我朝威名。”谢玄英叹口气,看向程丹若。
她才睡醒,发髻松垮垮地坠下,温情脉脉,叫他忍不住坐到床沿,轻轻摸着她的脸孔:“怎么偏叫你也去?”
程丹若道:“又不是我一个人去。”
话是这么说,但谢玄英明知道宴无好宴,如何忍心,抬头看看太阳,试探道:“天这么热,容易中暑气。”
程丹若知道他在想什么,却道:“你很清楚,于公我要去,于私我也要去。”
谢玄英何尝不知,只不过再多理智,也抵不过担心罢了。
他有点烦躁:“给我端碗酸梅汤来。”
玛瑙识趣地奉上冰冰的酸梅汤,让他冷静一下。
程丹若则打开箱笼,临时换衣服。既然赴宴,就不能随便穿了,哪怕不像京城的宴席那么打扮,也得收拾一二,体现上国的气度。
等到她梳完头,换好衣裙,谢玄英也冷静了。
他找出一个狭长的匣子,取出一把短剑,约成人小臂长。剑鞘是明艳的红色,鱼皮所制,剑柄鎏金,镶嵌多色宝石,华丽而明艳。
“这你带上。”他解开她腰间的荷包,随手丢桌上,反而拿了玉带,把短剑配在她的腰际,“他们最多解我的兵刃,不会解你的。”
程丹若没有拒绝,冰冷的金属带给她莫大的安全感:“你带吗?”
“带。”谢玄英拿出匣中的佩刀,同样是鎏金错银的造型,刀鞘是黑色的,刀刃偏窄,显得轻巧敏捷,美观度远胜普通长刀。
“这是?”
他道:“绣春刀。不太实用,吓吓他们。”
她:“……这样会不会太夸张?”
“不会。”谢玄英道,“看着吧,他们肯定会吓唬我们。”
又担心地看向她。
程丹若谨慎地求证:“怎么吓我们?总不会让我们生吃羊肉吧?”
谢玄英认真道:“我也不知道,只能静观其变。”
程丹若想想,也不敢小觑,谁知道是不是鸿门宴,便吩咐丫鬟:“拿些点心来,再煮一壶牛乳给我们。一会儿我们走了,煮点绿豆汤,凉牛乳也放着。”
她转头,和谢玄英说:“如有不好,回来吐。”
他反而安慰起她:“不至于,只要他们还想继续开互市,就不会与我们为难,最多给个下马威罢了。”
程丹若点点头,心里却想,我是怕他们卫生习惯不好,吃了腹泻啊。
她倒罢了,有金手指的药能吃,他肠胃弱,这才刚好没多久,再来一次,怎么折腾得起。
集市即将结束的时候,程丹若与谢玄英骑马,一道去往塞外的帐篷。
在城墙上看不觉得,进入一望无际的草原,天地就变得无比辽阔。一座座毡包像是小山,错落有致地遍布开来,它们看起来相似,却不相同,各有其独特的装饰物,似乎暗示着他们不同部族的身份。
路上,谢玄英简单说了一下鞑靼的情况。
就好像瓦剌与鞑靼同属于北元,却是不同的部族,鞑靼的内部也分为各个不同部落。不同的部落之间,有不同的信仰,因此为便于辨认,常以他们的信仰来称呼其部族。
如今的鞑靼王,属于高山部,他们崇拜的就是草原上的神山,所以,金光夫人所在的帐篷上,顶部有一层又一层的彩色幡布,就如同山一样层次分明。
但云金桑布本人来源于黄金部落,当然,这不是意味着他们信仰黄金,而是崇拜成吉思汗的血脉,他们这一支是成吉思汗的后裔,被称为黄金血脉。
不过,他们也确实喜爱金属黄金,以佩戴黄金饰物为傲。
除了这两大部落,还有崇拜猛狮、雄鹰和狼的,或多或少都能在毡包的装饰物上分辨一二。
不过,草原部族没有清晰的部族之分,小部族遇到灾难,就会投奔大部族,大部族内斗,可能会分裂为数个小部落。
所以,一个部族可能有不同信仰,两个部族也可能是同一个信仰。
“这次值得注意的,只有四个部落。”谢玄英竖起手指,“高山、黄金、猛狮、雄鹰,其他都是小部族。”
程丹若:“各自的首领你见过吗?”
他道:“鞑靼王本人应该不会来,可能来的是他的大儿子宫布,黄金部族那边,自从云金桑布嫁给鞑靼王,她本人就是首领,两个部族密不可分,才能压服其他部落。
“其他两个,他们的首领通常也能用部落名来称呼,猛狮部叫阿尔斯楞,雄鹰叫布日固德。”
她努力记住这两个拗口的蒙古名字。
“到了。”谢玄英勒马,眺望前方的大帐。
此时,太阳已经沉入地平线,云层疏淡,天空依旧明亮。
微风吹过草坡,茂密的牧草像海浪一样,泛出连绵不断的碧光。
大帐门口,罗列着数个挽弓带刀的壮汉,其中一个体型壮硕的汉子,慢吞吞的举起了手里的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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