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第 39 章

    李丽颜是个相当能言会道的人, 她做过茶娘子,最擅长察言观色,死的能说成活的, 活的能说成神仙,总之, 只要她招待过的茶客, 就没有讨厌她的。

    这也是她营生好的原因之一。

    现如今她不做茶娘子,跟着沈怜雪一起卖煎饼, 依旧是热情开朗,言笑晏晏。

    即便她做煎饼慢一些,没有沈怜雪那么流畅,但依旧有食客愿意在她这边等, 而且也喜欢同她聊天。

    她接待过的茶客南来北往,东来西去,什么样的人都有,因此见地颇高,同什么样的食客都能谈得来。

    一时间,原本因为沈如意而热闹的摊子更是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沈如意时不时还能同她耍个杂戏,你一言我一语讲个评书, 让冬日里等候煎饼的食客们,感受到了发自内心的欢乐。

    而团团煎饼的生意,也越发好起来。

    李丽颜那边的煎饼,从第一日的一百份逐渐上涨,待到四五日之后, 她已经可以卖出两百份煎饼了。

    而沈怜雪的煎饼摊, 依旧是三百上下, 煎饼的口碑渐渐发酵开来,团团煎饼已经形成了属于它自己的招牌。

    如今的沈怜雪,大抵再也不怕旁人摆摊卖煎饼了。

    因为有了麻利的李丽颜,沈怜雪的压力大大降低,早晨她们可以多睡两刻,下午调制面糊,炸制脆饼时,也有李丽颜搭手,只要一个时辰差不多就能忙完。

    如此一来,不仅生意更好,赚得更多,人也竟是没有那么疲惫,反而多了几分精神。

    在上午的生意趋于稳定之后,沈怜雪便正式同李丽颜商量“我们开始准备肉夹馍吧。”

    李丽颜对此没有意见,原本做茶娘子时,她就是个拼命三郎,许多茶娘子忙一会儿歇一会儿,也不会一直背着茶水四处售卖,但她却能从早挺到晚,就为了成为余七郎茶坊售卖最好的茶娘子,为了赚月末的一百文赏金。

    这钱看似不多,但对于李丽颜来说,这是证明她自己最简单的方式。

    她从来不肯比别人差。

    不熟悉她的人可以说她命不好,可以说她太倔强,但不能说她不够勤勉,瑟瑟缩缩过一辈子。

    面对任何事,她从来都不会妥协,只会抗争。

    现在她同沈怜雪一起做摊子,拿钱办事,她也很努力做好自己能做的一切。

    对于生意,她也在思索要如何做好,如何让她们赚到更多钱。

    李丽颜听到要开始做晚食生意,立即摩拳擦掌,瞧着比沈如意还兴奋。

    “好,咱们这就做。”

    沈怜雪看了看自家狭窄的厨房,若有所思,然后便道“咱们先试试,看看收入如何,若是能成再说其他。”

    要售卖肉夹馍,其实准备比售卖更繁杂一些,要先把肉卤汁好,也要提前做好馍饼,待到售卖的时候一边吆喝一边卖,直接用现成食材制作肉夹馍,很快就能呈给食客。

    因此而言,倒是不需要两个人一起摆摊,一个人售卖就可。

    这么算来,她们还需要两把菜刀、一个菜墩子、一个可以放置烤饼的挂炉,直接装在炉灶中便可。

    这些几乎都是现成的,沈怜雪把肉炖上,让李丽颜看着火,然后便领着女儿出了门。

    她现在已经熟悉那些采买食材、香料和厨具的地方,很快便可买好所需之物。

    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下,她们特地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在申时左右出了摊。

    位置依旧是卫月娇家的灌汤包铺席边上,这个位置沈怜雪提前同卫月娇谈好,上午三十文,下午三十文,这一日整日几乎都算她的,出半天给半天,出一天给一天,当日结清。

    她们依旧推了两辆车,只是其中一辆换成了肉夹馍的摊子。

    李丽颜照例卖煎饼,而肉夹馍则由沈怜雪和沈如意售卖,肉夹馍要用的炖肉是早就做好的,但馍饼要现做现烤的才好吃,因此沈怜雪需要揉面烙饼,这活儿对于李丽颜来说有些过于复杂,她如今还没上手,只能由沈怜雪操持。

    两个人一出现在街上,就有熟悉的食客问“老板,怎么晚上也出摊了还卖煎饼”

    沈怜雪如今已经能招待食客,闻言便道“一边卖煎饼,另一边卖肉夹馍。”

    她顿了顿,补上一句“是新研究的吃食,一会儿客官可尝尝。”

    沈如意大声宣扬“非常好吃的,又香又顶饱。”

    老食客便笑起来,跟着过来一起排队。

    她说话的工夫,李丽颜已经把两辆车都停好。她熟练地热锅烧炭,不一会儿摊子便就温热起来。

    卫月娇这会儿正忙,待到她忙完一茬,才探头问“团团,你们卖什么”

    李丽颜正忙,沈怜雪也在收拾摊子,她便只问万事通沈如意。

    沈如意蹦过去,特别神气说“我们卖肉夹馍,一会儿送月婶婶尝尝,有肉有饼,很香。”

    卫月娇随手拿了个灌汤包给她,点了点她的小鼻子“团团老板,你家生意真好。”

    沈如意眼睛一转,看了一眼卫月娇摊位里的食客们,笑着说“承让承让。”

    她这词用得有点怪,但又似乎没什么大差错,卫月娇便没多说什么,正要问她吃不吃水饭,就听边上一道清亮的少年声音响起。

    “这位妹妹,你说错了,”少年一本正经道,“不应该是承让,应该是彼此彼此。”

    这小郎君的声音异常悦耳,远似泉水叮咚,近则环佩叮当,清润动听。

    沈如意好奇偏过头去,只见得一名十岁上的小小少年郎,他挺直腰背坐在她身边的椅子上,手上的筷子已经放回桌上,正认真看着她。

    他眉眼精致,清隽如松,挺拔的鼻子之下,是微薄的嘴唇。

    少年年纪确实不大,却颇有些小大人的架势,很是有些一本正经。

    若是旁的小姑娘,被如此提点定要尴尬,但沈如意自觉自己是十二岁的大姑娘,不同这些小郎君置气,竟是彬彬有礼拱手“多谢小郎君提点。”

    说话的小郎君微微一愣,随即便冲她抿嘴笑笑。

    这少年郎端方时如琼脂白玉,温润如君子,如今展颜一笑,却仿若春日冬雪消融,青松复绿,颇有些春意盎然之美意。

    他长成这副模样,沈如意只看了两眼,便不由红了脸蛋。

    这小郎君,忒是漂亮了。

    小郎君同她颔首致意,然后便不再多言,重新拿起筷子慢条斯理吃起来。

    沈如意这才发现,他面前竟已经放了两个空盘,他正吃的是第三盘。

    沈如意“”

    这么瘦的人,怎么这么能吃

    在她身后,沈怜雪已经招呼她,沈如意就没多盘桓,蹦蹦跳跳回了自己摊位,开始跟李丽颜一起吆喝生意。

    灌汤包铺席里,褚津味刚给赵允宁端来第二碗水饭。

    “郎君,您慢些吃,吃多了仔细噎着,”小厮褚津味劝他,“您今日要是吃撑了,回去王夫人又要训斥。”

    赵允宁捏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顿,少倾片刻才叹了口气。

    “人生怎么如此艰难我每日都吃不饱饭。”

    褚津味“”

    “郎君,您的日子真不艰难了,”他放下水饭,指了指边上正卖力吆喝的小姑娘,“你看那小囡囡,小小年纪就要同母亲出来讨生活,人家那才叫艰难。”

    赵允宁抬起头,那双如同玉石般的眸子看向刚刚说话的小姑娘,少倾片刻他又长叹一声。

    褚津味以为他终于明白了人生疾苦,不料他一张口,却在感叹“原还想再吃个如今颇有名气的鸡蛋煎饼,看来今日是不能了。”

    “郎君,您这些东西都吃哪里去了”

    褚津味偏过头来,纳罕地看着自家的小世子。

    赵允宁的母亲当年是汴京第一美人,美得让人惊心动魄,他继承了母亲容貌,却因年纪偏小,还是个男孩,因此倒未有如何妖艳之感。

    但他依旧皎皎如同天上月,如是青松照影来。

    他个子很高,身量挺拔而修长,再加上那张清隽至极的面容,在一众亲贵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未来的翩翩佳公子,却颇为能吃,还是个热衷品尝美食的老饕。

    褚津味总是想不透,他都把东西吃到哪里去了

    赵允宁淡淡看他一眼,重新捏起筷子慢条斯理吃起来“我吃得不多。”

    褚津味看着桌上那一摞空碗碟,轻轻啧了一声。

    胡说八道。

    大抵是因为亲随劝过,又想起了自己“美丽和蔼”的母亲,赵允宁今日到底有些收敛,没有再要一斤灌汤包。

    他吃了个半饱,颇为遗憾地起身,背着手往前踱步。

    此时已临近傍晚,百姓们有的刚下了工,有的则从家门出来,拖家带口觅食。

    这条平静的汴河两岸,却即将来到一日热闹的顶点。

    人声鼎沸,繁荣幸福。

    赵允宁往前刚走几步,准备再买个点心压压口,鼻尖一动,突然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

    那香味仿佛被人牵引,如同漫天大网迎头扑来,让他躲闪不及。

    赵允宁微微一挑眉,转头看了过去。

    映入他眼帘的,不是摊子前排的长队,也不是摊位后忙碌的厨娘,而是架在铺席上,正咕嘟冒泡的大锅。

    那绵密的、浓郁的香气从锅中奔涌而出,钻进每个人的肺腑中,勾起了他们空落落的馋虫。

    赵允宁的眼睛亮了。

    摊位后,看到漂亮小哥哥的沈如意,眼睛也亮了。

    “小郎君,”她奶声奶气喊,“吃肉夹馍吗”

    赵允宁的目光艰难从那锅上拔出,往上一瞥,对上了那双葡萄般的黑眼睛。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不,才不是。

    那是两个小吃货,隔空比拼,摇旗呐喊。

    沈如意卖力吆喝着自家的肉夹馍,而赵允宁也想知道,这浓郁的肉香到底是何物。

    于是他主动迈开步子,朝前走了两步,排到了队伍之末。

    这是肉夹馍摊位第一次摆摊,也是赵允宁记住沈如意的开始。

    一切都从美好的肉香开始。

    可喜可贺。

    排肉夹馍的队伍其实并不长,因为沈怜雪动作利落,不过电光石火间就能做好一个肉夹馍。

    赵允宁默默排在了队伍后面,又偏过头去看隔壁的煎饼摊。

    两个摊子的摊主都是女子,且衣着相近,推车也相仿,赵允宁便猜到她们是一起的。

    褚津味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张清秀的脸都狠狠皱起来“郎君,可不能再买了,吃多了容易被夫人发现。”

    赵允宁面无表情看了他一眼,几不可查地叹了口气。

    他娘总是不肯让他吃饱,他好痛苦。

    人生好艰难啊。

    赵允宁不过站了一会儿,就排到了他。

    沈如意看刚才的漂亮哥哥当真过来买,笑得特别甜“小哥哥,我家的肉夹馍十五文一个,二十九文两个,你要买几个”

    沈怜雪做的肉夹馍馍饼又大又薄,外皮酥酥脆脆的,里面却松软弹牙,待到塞满红烧肉,几乎比成人的巴掌还大,这么大一个肉夹馍,售价十五文,是一点都不贵的。

    在汴京城中,但凡有鱼有肉的吃食售价都要翻倍,就比如冬日清晨百姓们喜欢吃的灌肺,便是用羊的肝肺做的浓羹,配上炊饼来吃。

    这一份大约要二十文,还是寻常价。

    沈氏这一个都是五花肉的肉夹馍只要十五文,确实是很吸引人了。

    赵允宁倒是没急着要数,他瞥了一眼褚津味“回家去知道如何说吗”

    褚津味偷偷咽了咽口水,然后陪着笑脸“知道知道,郎君放心。”

    赵允宁这才对沈如意道“要两个。”

    沈如意冲他咧嘴一笑,脸蛋上的红晕荡漾开来,在阳光下晃了赵允宁的眼睛。

    “好嘞。”沈如意大声吆喝,“肉夹馍两个,出锅”

    赵允宁觉得这小姑娘实在有趣,不过他一贯喜欢装小大人的架势,这会儿也努力板着那张漂亮的脸,不让自己笑出来。

    不过,随着红烧肉出锅,他的目光立即就追随上去,再也挪不开了。

    被炖煮得油光软烂的五花肉被从锅中捞出,沈怜雪取了两个豆腐块放到案板上,然后拿起菜刀便咚咚咚切起来。

    随着肉块被切碎,混合着浓郁香味的肉汤被切进揉肉碎中,红白相间,纹理清晰的五花肉很快便混到一起,香气散得更快了。

    赵允宁刚吃过灌汤包,这会儿竟又觉得口中生津,腹中的馋虫似乎也要跟着一起咕咕叫起来。

    他微微垂下眉眼,在沈怜雪轻声询问的时候,回答自己要香菜。

    “多放点。”他彬彬有礼地说。

    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是不可以挑食的。

    沈怜雪先做好一个,在赵允宁的示意下递给了褚津味,褚津味便从袖中取了二十九个钱,放到了沈如意捧着的笸箩里。

    沈如意冲赵允宁咧嘴一笑“谢谢惠顾,明日再来哦。”

    赵允宁点点头,接过第二个肉夹馍,立即就被扑面而来的浓香吸引。

    他从来没见过做得这么好的五花肉。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被切得很碎,带着浓汤塞满馍饼,馍饼原本洁白的内芯也被肉汤浸染,氤氲出让人挪不开眼经的纹路。

    赵允宁忍不住,就着这股热乎气,轻轻咬了一口。

    然后,沈如意就看到他那双已经略有雏形的长眉微微一挑,漂亮的黑曜石眼眸中闪过满意的光。

    沈如意对他嘿嘿一笑“怎么样小哥哥,好吃吧。”

    赵允宁很满意地点点头,他一本正经道“肥而不腻,软而不烂,浓而不咸,脆而不硬。”

    “甚好。”他如此说着,又咬了一大口。

    在他边上,褚津味已经没工夫念叨郎君贪吃了,他这会儿就跟没吃过饭一般,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吃着肉夹馍。

    赵允宁矜持地看了他一眼,微微摇头像什么样子。

    主仆两个这就要捧着肉夹馍走,却听远处传来一道熟悉的嗓音“宁哥儿,你怎么不在书院”

    赵允宁张大的嘴僵硬在脸上,那一口肉夹馍还没咬下去,就被这一声天雷打住。

    他一点点抬起头,就看到自己父亲那张儒雅的脸。

    赵祈正跟身边的同窗说话,他原本正在议论如何治理街市铺席杂乱之相,不经意间便瞥见了正大快朵颐的儿子。

    赵祈又好气又好笑,好气的是这小子又不好好上学,从书院跑出来玩,好笑的是他根本不去乱七八糟的地方玩,每次偷偷溜出来,都只为了吃。

    这一整条街,还没他没吃过的美食。

    赵祈就想不明白,自己跟王妃都是淡定优雅的性子,口腹之欲似乎也没那么重,怎么生了个贪吃鬼,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道。

    赵允宁看到父亲,下意识想要把手上的肉夹馍藏到背后,可手上一动,那满满当当的肉碎就要掉出来,赵允宁一下子就舍不得动了。

    同挨训相比,显然美食更重要。

    赵祈两三步来到儿子面前,低头看着他。

    “宁哥儿,青云先生知道你逃学了吗”赵祈问。

    赵允宁抬头看了眼父亲,又看了看手里的肉夹馍,最终向权贵低头。

    “不知道,我错了,父王别告诉母妃。”

    论说父亲母亲他最怕谁,那一定是母亲,因为父亲也怕母亲。

    赵祈伸出手,在他额头上敲了一下“你说你随了谁府里是短你吃还是短你喝了竟然要逃课出来大吃大喝。”

    他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倒是好脾气地没有同儿子置气,还吓唬他“仔细你晚上要是吃少了,你母妃定要罚你。”

    赵允宁无所谓地点点头,自觉过了难关,继续吃他的肉夹馍。

    “不会的,我还没吃饱,晚上肯定照常发挥。”

    赵祈“”

    这东西还真是很香啊,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赵祈轻咳一声,同身边的同窗道“启之,让你见笑了。”

    赵允宁刚才一门心思都是肉夹馍,这会儿才瞧见父亲身边还站了个高大男人,忙上前行礼。

    “裴叔,小侄这厢有礼。”

    他形态恭谨,言辞诚恳,只要不看他手里握着的肉夹馍,端是一副少年公子的优雅端方。

    而被他行礼的蓝衣男子则毫不在意这些,他冲赵允宁颔首,道“允宁有礼。”

    不过,他遥遥看了一眼前面热闹的铺席,眸子在其中两个人身影上一闪而过,然后才低下头,状似不经意地问赵允宁。

    “允宁,这是什么”

    赵允宁规规矩矩道“裴叔,这吃食名叫肉夹馍,外面是馍饼,里面是红烧五花肉,很香。”

    “我是从那里买的。”

    赵允宁回头一指,一行人望过去,刚好看到沈如意笑得灿烂的小红脸。

    她背后是波光粼粼的汴河,身前是热气腾腾的摊位,安静祥和的烟火气从她身上袅袅而声,让人一瞬便心神共安。

    仿佛世间的一切磨难都不复存在。

    裴明昉看着那小丫头,唇角不自觉扬起弧度,他道“王爷,不若我们也去尝一尝”

    赵祈爽快道“好啊,我再买几个,带回去给王妃尝尝。”

    于是,赵允宁就看着自己优雅清隽的父亲和从不沾烟火气的裴叔,一起走到小摊位前面,开始默默排队。

    他飞快吃完手里最后一口肉夹馍,叹了口气“长辈们的心思好难猜。”

    他用帕子擦干净手,然后也过去乖乖等了。

    父亲买得多,说不得他明天还能继续吃。

    沈怜雪一共就炖了一锅肉,因是第一天生意,没有准备太多,只拿过来先招揽生意。

    却没想到,因为肉香味太过浓郁,很快便卖出七七八八,还不到落日时分便只剩十几张饼。

    她刚叮嘱完女儿,告诉她没剩多少饼时,便听到一道清朗的嗓音。

    对方声音是陌生的,可陌生之中,却又有着光阴抹不去的熟悉。

    那是曾在绝望之中,拉扯过她的金石之声。

    沈怜雪抬起头,就看到裴明昉那张英俊的侧脸。

    这是两人第一次离得如此近,近到即便隔着热气腾腾的锅灶,沈怜雪也能看清裴明昉的面容。

    她突然回忆起那一日在东角楼街,她站在白矾香楼之下,仰头那一望。

    顷刻之间,云蒸霞蔚、气象万千。

    她也回忆起那一日,她被囚禁在绝望的牢笼里,是他一句话把她从深渊中拉扯出来。

    他似乎救过她两次。

    第一次救了她的命,第二次挽回她的心。

    沈怜雪很清楚,那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举手之劳,但对于她来说却如同再造之恩,让她彻底从泥潭里挣脱醒悟。

    那是她第一次清晰意识到,沈家那些人欺辱她,践踏她,王氏夫妇诋毁她却又效仿她,并不因她劣迹斑斑,行为不齿。

    相反,只因她太好。

    那些人见不得她过得好,见不得她生来便拥有沈家的一切,见不得她靠自己赚钱养家,他们不过是嫉妒她罢了。

    从那以后,一切都云开雾散。

    那么多次偶遇,沈怜雪都未曾记住他的面容,却对他说的那几句话念念不忘。

    那是她坚持下去,战胜困难的铭文。

    而现在,他们又偶遇在这里。

    沈怜雪怔怔看着裴明昉,而裴明昉却有些不明所以,他不动声色地回望着她,似乎不知道这个年轻的摊主为何突然看着自己发怔。

    “老板,”裴明昉轻声问,“还剩多少肉夹馍”

    他如此说着,目光在她略微发红的指尖扫过,然后便落到她身边的小囡囡身上。

    沈如意穿着厚实的小袄子,外面披了个斗篷,头上戴着可爱的兔儿帽,遮住了她的小耳朵。

    但她露在外面的脸蛋上,依旧有着被冷风拂过的红晕。

    裴明昉垂下眼眸,道“还剩多少,我都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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