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胜很清楚的知道, 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人。
创梦外的同行都厌恶她。
外界皆传,她视手下签约的作者为“禁脔”,把每个作家都看得死死。没有一个和她签约的作者能逃出她的“魔爪”。
从出席活动到衣食住行, 她监控到方方面面,哪怕是手底下作者写在白纸上写的几个字, 都是作家经纪部代理的范围。
创梦文学的作者们也不见得喜欢她。
因为“大内总管”的存在,头部作者的资源被整合,底部作者的资料也被摸排清楚, 整个创梦的资源也因此被“合理化分配”,告别了过去小作坊时的经营模式。“大作者”的路子越走越顺, “小作者”除非惊才绝艳或者非常勤奋, 否则越来越难以冒头。
没有几个人会自省, 承认是自己才能平庸或者不够努力,他们只会责怪她,怪她为了赚钱只知道捧手底下的人。
创梦的读者们,更是都在背后称呼她“老妖婆”。
在他们的心目中,她就是个日复一日地逼着作者们“更新”的冷血资本家、但凡有了点成绩的作者一断更,必定会被她挥舞着小皮鞭催文。
她就是哈利波特里的“youknoho”,那个名字都不能在创梦论坛里提起的老妖怪, 只能用“大内总管”来代替, 以免一谈及就被删帖。
没有人喜欢被人讨厌, 连胜也一样。
她也想走一条满是鲜花铺就、人人热爱的平顺道路。
但是这条路如果她不走,也许就会有更多的人和“迷路的雪”一样, 永远迷失在路上, 根本不清楚自己能走多远。
现在, 连胜手中握着所谓的“合作协议”, 再一次被那种“不受欢迎”提防目光审视着。
如果眼神能说话, 那此刻她的耳边一定在不停地被碎碎念着快点滚蛋。
“这份买断合约对一般的作者大概有点吸引力,但是对天在云端老师来说太掉价了。而且,如果是前几年的市场,想用买断来捡漏不稀奇,现在这种合同,除了急着用钱的,谁愿意签”
连胜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目光,目光只在前几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上扫过就放下了合同。
著作人身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天然不可剥夺,能分割的只有“授权时间”。
所谓的“买断”,实际上就是将著作权所含所有权利的授权时间约定在一个你死了都拿回不来的时间范围内。
这种买断,卖出版权的作者不能参与后期运营的任何分成,也无权干涉自己版权的任何运作,属于一锤子买卖。
有些作者,是真的有潜力,一眼能看到未来成就不可限量的那种。
有些作者,是真的有野心,从一开始出成绩,就能看出他们对于写作事业的在乎和认真。
这些作者,在写出第一本书时可能寂寂无名,他们卖出去的第一本书也许是被人“捡漏”,用很便宜的价格买走。
但是过几年,到了他们的创作高峰期,当他们其他的作品知名度起来了,就会带动之前卖出去的书的价值。
很多出版商、网文平台和影视公司愿意出高价“买断”他们的作品,买断的根本不是他们的书,而是他们的未来。
那些一上来买断到“死后五十年”的,在作者水涨船高之前,根本不会被开发,一本书可能被囤上五年、十年都不会被出版或是拍成作品。
一旦作者“水涨船高”了,这些被买断的“捡漏货”就会被当做“无形资产”被高价转卖,再一次次经手下去,很可能连原作者都不知道最后自己书的版权究竟在哪里,更别说话语权了。
譬如天在云端,之前就被出版商利用协议陷阱夺走过一本书的“授权时间”。那本书所有的版权都在签约的三十年后才能收回。
就因为他第一次签出版合同时签的是“著作权”转让,而不是“简体出版”权转让。
如果是现在的天在云端,可能不会被骗。
但七八年前的天在云端很缺钱,甚至要为每个月的租房费和生活费发愁。
那时候,科幻小说出版的首印和售价都不高,就算每年能出一本书,拿到手的钱也就两三万。行业惯例是书上市了才能拿全版税,所以就这两三万块,经常还要被拖稿费。
出版商用高版税和高首印、以及在当年来看是科幻小说圈内天价的价格,诱惑天在云端签了三十年的约。
现在,天在云端已经是知名科幻作家了,他的这本早期作品书都给人拍出来了,他自己才知道。
等再去找出版商,白纸黑字,他当初自己签的合同,一点办法都没有。
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不仅在科幻小说界,甚至在整个文学行业都堪称惨绝人寰、振聋发聩。
因为几个字的“区别”,一个头部作家三十年的版权,只卖了三十万,而且还是全版权。
也是因为这件事,自那以后,几乎没有什么作家愿意签超过十年的合同了,七八年的都少。
也因为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导致天在云端明明有更高的商业价值,但总是被其他合作方评估成“性价比很高的作者”。
俗称,“很便宜”。
就比如面前这些人。
“而且,从去年开始,国内的影视方和动漫公司已经开始尝试科幻题材,科幻题材在国外是最热门的项目之一,国内迟早也会追上国外的水平”
连胜再一次给天在云端一剂定心丸,“千字一万的价格,根本不需要买断,我也能帮他谈出这个价格。”
“您再看看,这个合同对于一些条款其实很宽松的,不需要”
马鑫怕连胜有钱赚都拦着,连忙提醒。
“不需要他自己写,是吗”
连胜把合同往桌上一放。“我知道你们什么意思,但是我在手下签约的作者,在签约合同里都有过约定,不准找枪手,也不支持工作室创作模式。”
这话一说,马鑫的脸色变得极难看。
“所有吗”
玉叶也忍不住问。
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各家网文平台挖那种有潜力、但是还没有大红大紫的写手,作家有没有和创梦签约可以在网站上看到标记,但具体连胜手底下签约的作者有多少,只有三十层自己知道。
如果连胜说的是真的,他们的挖角就必须要排除三十层签约的人了。
“是的。”
天在云端在一旁点头,“一旦签约到连总手底下,是不能引起任何著作权纠纷的,小说的著作权必须是签约作家个人所有,不能以工作室或者公司名义拥有。”
坐在天在云端对面的酱汁鸭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大概觉得连胜这是在断人财路。
“我知道现在圈子里乱像频生,我也不管其他人是怎么做的,反正在我这里,写作不能是集体模式。”
这条路不好走,所以她只在乎路上和她一起走的是什么人,“天在云端老师作为科幻小说领域的标杆人物,他可以不写,但绝不能滥竽充数。”
连胜看了眼天在云端,目光里鼓励,也有警告,“他在这个领域走了十年才走到现在,必须得珍惜羽毛。”
天在云端默默点头。
连胜笑着扭过头,重新向马鑫伸出手,“不是说还有一份驻站的分成合同吗给我看看。”
畅快看书是来挖角的,如果这时候再说“不买断我们就不谈了”,势必要得罪天在云端,更何况还有连胜这么个狠角色在这里。
哪怕马鑫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从公文包里拿出第二份合同。
这是一份“a类作者”的合同,也就是行业内常说的“a签”,属于每个网站头部作者才有的特殊合同,并不是制式的,每一份的约定条款都不一样,数量极少。
历来,只有比较有影响力的作者才有底气去和平台谈条件。
“a签”被交到了连胜的手上后,玉叶和马鑫都有点坐不住了。
他们来之前到处打听过,知道天在云端平时和社会接触很少,生活单纯,全职之前还生活在小城市,之前被无良的出版商骗走了五年的版权自己都不知情,是比较容易“攻克”的头部作者类型。
原本难躲过的“大山”连胜,也被他自己得罪了。
所以他们不但在“买断签”上比较苛刻,给天在云端准备的“a签”也比较坑,只在“给钱”这一点上写得特别大方。
连胜并不是学法律和财务出身,但是这么多年来,她手底下审过的合同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实在看得太多,什么样的陷阱都见过。
所以她合同一到手,还没看几行,就似笑非笑地抬起头,看了玉叶一眼。
“保底费用加固定分成五五分”
这是很多挖人的平台使用的方式,既先预付一部分保底的签约费用,如果后续这本书能够赚到钱,收入部分就扣除这部分预付费用,剩下的部分按固定的比例分成。
如果这本书成绩不好,连这个保底的签约费都赚不到,那这个费用就是一锤子买卖,也不必退了。
除此之外,小说的电子阅读分成以及后续出版与其他版权的费用,也要按这个比例分成。
对那种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的作者来说,这么合作是很合适的,平台方也能规避掉对方灌水或者拿大纲请枪手糊弄钱的商业风险,如果书“火”了,后续分成也是两赢。
就算新书扑街了,平台也就损失个预付费用,有“完本”条款在,哪怕扑街,作家也必须正常写完。
而有预付费在,作家也不至于白忙活一场。
“是是是,这种合同在我们畅快看书也是很少签的,只有最受重视的作者才能看到这份合同。一般作家我们都给不了这么好的条件。”
马鑫挤着笑容解释,“而且两百万的预付费用,已经很能表现出我们的诚意了。”
连胜没理他,仔仔细细地逐条看着合同。
天在云端现在写的这本书在创梦,也是只签了单本。
他这种国内外都获过奖,在传统文学行业已经知名度极高的作者,早就已经可以提条件了。
只是之前他一直闷头写书,没有请经纪人也没请律师,也不关心网文圈,是真的佛系。
如果比照创梦给天在云端的条件,当然是畅快看书的更好。
毕竟创梦绝不会先支付哪个作者“预付费用”,在这一点上,对所有作者是一视同仁的。
“预付费用可以不要了,不过分成比例要改。”
连胜陡然开口,“畅快看书最厉害的是渠道,我们这边可以不要预付费用,五五分改为三七,我们七,你们三。而且,我需要你们保证每个渠道都要给天在云端老师的新书做推荐。”
她顿了顿,很认真地强调“不要王妃吊墙头、十万大军抢码头那种。”
在一旁默默听他们唇枪舌剑的酱汁鸭再一次噎住,有点羡慕地看着天在云端。
“这个我们做不了主。”
这次先开口的是玉叶,“a类签本来就已经很宽松了,我们的电子阅读五五分都是极少的,咱们做的是渠道,每个渠道也要各个环节的费用,如果三七的话,我们还赚什么钱”
在畅快看书的a上能看到的书,几乎能在所有手机阅读软件上看到,甚至论坛、微博和朋友圈付费也能这么广的渠道推广,都是拿钱砸下来的,走的就是个“量大”的路线。
但也因为他们的宣传引流方式,畅快看书在行业内是出了名的“没逼格”,除了想赚快钱的作者,挖人都不太容易。
他们签天在云端是为了他的名气,为了提升逼格,是图他“性价比”高。
“那就找能做主的来谈。”
连胜站起身,用眼神示意天在云端和她一起走,“谈合同这种事,本来就不该在这种茶馆里随便地谈。”
天在云端乖乖地站起身,还很直觉地帮她提起放在椅子上的包。
“建议你们下次和作者谈合同,最好还是找个有见证的地方,并且请好律师或经纪人在场。”
连胜在天在云端手里接过包,目光一一扫视过其他人,气场全开。
“就算挖人,也要讲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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