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第 172 章

小说:我力能扛鼎 作者:宣蓝田
    而遥远的北境,和林格尔草原上,有一稚子蓦地抬头,仰望着浩瀚苍穹。

    他坐在丈余高的星宿四象车顶,一身法袍上,千百道银线绣成经纬纹,像把天地间的秩序公理都披上身,长辫盘于头顶成佛塔,呈现出不辨性别的神性来。

    北方夜空之上,一大片星星似曳了尾,迸发出惊人的光辉,朝着四象车涌来,像在他头顶下了一场星雨。

    如此神迹降临,几百边民行着各族畸零古怪的大礼,山呼海啸般唤着。

    “圣子降世圣子降世”

    “把咱们的活畜带过来,献给圣子”

    几百头牛羊在猎狗迷惑的目光中,被民屯里的壮年驱赶着,顺从地走向西辽人的队伍。

    三天没吃过热食的西辽兵提刀一捅,还没长大的小羊羔发出最后一声哀叫,血从脖颈喷溅出二尺远。

    “哈哈哈,好肥的羔子”

    那西辽兵手捧了一把滚烫的羊血,几乎要在这刺鼻的羊膻味中重新活过来,干涸的嗓子、饿得绞痛的胃都受到了慰藉。

    车底下安起了梯子,一个胡子拉碴的壮汉却喝道“不必”,朝着四象车顶张开了双臂,笑着吼了声。

    “下来”

    高坐在车顶的圣子垂眸看了他一眼,又朝着地上几百道跪拜的目光,还有更远处、朝着他奔来的流民望去。

    这是位于大同府关外的民屯,排号为丁,甲乙丙丁的丁。

    沿着盛朝的边防线,有五十多所这样的民屯。

    此地为金、西夏、蒙古与盛朝交界之处,有几十万流民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苟活被蒙古和金人铁蹄踏破的百余部落,四国的逃兵,戴罪流放到边关筑城墙、却不堪苦役逃跑的罪民,还有被掳劫了货物的商队、没路费回国的。

    失去部族的人是没有家的,他们信仰混乱,家与国、情与仇,在百年间的混居中分隔得不是那么鲜明,渐渐融合成新的流民队伍,在草原上厮杀,争抢资源。

    这地方深处内陆,无山无泽,常年干旱,方圆三百里没有一条像样的河,闹荒灾的时候,能让一个找不着水源和食物的部落绝种。

    四国谁也瞧不上这地方,所以成了个三不管的地带。

    盛朝怕边关生乱,又为彰显圣德,沿着长城外布下五十多所民屯,收容了十万流民,还派遣农学家和小股军队,帮他们开垦荒地,教他们种粮食。

    百年前盛隆帝开此策,流民视盛朝为天神使者,一百年里,终于明白这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一片草地,头年烧草种粮,庄稼能活;第二年,收成不足一半;第三年,倒拔干地下水,使这一片成为荒地,绿草变成枯草,连牛羊都养不活。

    盛朝怀恩,便会每年送给他们许多粮食,算着各民屯的人头数,配好粮食斤称。

    民屯里存放了大量粮食,一跃变成了草原上最肥的牛羊,每到秋冬,缺粮的异族会如恶犬一般,闻着味儿来烧杀抢掠。

    这些民屯便成为了盛朝边关更外缘的哨塔,一边彰显着盛朝国威,一边沉默地驻守在关外哪里的民屯被劫,盛朝的边将便知这附近有敌对部落;哪里民屯死绝,便知金人与蒙古在筹措粮草,大战在即。

    慈悲是真,计谋也是真。

    而西辽就是其中的一条恶犬。

    “乌都跳下来父汗接着你”底下的大汉喊着。

    圣子闭上眼,从丈高的木车上纵身一跃。

    那大汉臂膀健硕,稳稳当当接住他,反手夹在咯吱窝下。他身上一股汗臊味,混杂着牛羊血气。

    这是西辽的太阳汗子。

    十年前,西辽被蒙古的铁蹄踏破,皇宫被烧,皇室斩首,女人作奴。

    嫡系里边只逃出耶律烈一个,他的父亲还睡在女人床上,就毫无防备地被灭了国,连遗诏也没留下。耶律烈于逃亡途中匆匆继了位,成为了西辽后主。

    残余各部损兵折将,今只剩十六万多人,各部分散在广阔的草原,伪装成流民部落。耶律烈顶着全族人的希冀,做着他的复国大梦。

    乌都张嘴想让他放自己下来,一开口,彻骨的冷风刮进嘴里,他被冻得打了个嗝。

    耶律烈大笑“饿了吧哈哈哈,狗崽子神神叨叨费精神,跟爹喝奶去。”

    说罢,将他丢到了一个正逢哺乳期的奶娘怀中。

    一群辽兵纷纷侧目出来掠夺的途中还带着奶嬷嬷,这是大王子都没有享受过的殊荣。

    乌都却不领情,一挥手,想喝退那奶嬷嬷,嬷嬷却照旧解怀迎了上来。乌都差点被她捞住,灵巧地从她怀里钻出去,躲了开。

    他恼火地瞪着耶律烈“我三岁了不是畜生,喝什么人奶”

    西辽习俗,王族的孩子要五岁以后才断乳,如此,才能比常人更勇武。

    二王子耶律兀欲在马上看着,眼里几乎滴出血来,气得骂了声“杂种”当即要拔刀斩了这半道儿冒出来的“弟弟”。

    少年人气血上头,如一头小豹子,几个伴当摁他不住,这个搂那个拖,才勉强抓住他。

    乌都无波无澜地看了他一眼,眼里像被纯净的冰雪洗过那是一双蓝眸,跟耶律烈的棕眸一点也不一样。

    这轻飘飘的一眼像极了挑衅,耶律兀欲气得再次拔刀“我砍了你”

    刀锋扬到最高点的时候,父汗转回身,冰冷地审视了他一眼。

    “你闹什么”

    这一眼,耶律兀欲一身滚热沸腾的血,倏地冰冷下来,从头到脚寸寸僵在寒风中。

    他记得这个眼神。

    大兄忍不了大漠的穷苦,带着部下叛降于北元父汗骑马追上,隔着二里地,张开重弓射杀大兄之时,就是这样的眼神。

    狼群的首领是从不容忍背叛的,哪怕背叛者是他的儿子。复国的道路上,父汗会这么一步一步杀过去。

    耶律兀欲忽然想嚎,想放声大吼,吼尽胸中的郁气,契丹史上从没有像他这样狼狈的王子。

    他们像一群野狗,从西边一路东逃至此,逃了十年,损兵折将,捡草原上饿死的牛羊与尸体吃,天亮不敢近河,天黑不敢生火。

    茹毛饮血的日子过多了,渐渐也学聪明了,这一万万亩的草原上,最富饶的就要数盛朝的民屯了,有米有水,有菜有肉。

    但民屯里聚居的这些人,也都是收起了爪子的野狗,人人手里有武械,都是从过路的商队、叛逃的散兵手中抢下来的。

    他们每回来掠食,不光要提防壮汉,哪怕七十岁的老妪、几岁的丫头片子也不是善茬,冷不丁地就会从鞋里、裤腰里抽出匕首攘你一刀。

    抢他们的粮食,总是要见血的。

    直到乌都来了以后。

    他本是盛朝边将葛循良的儿子,葛循良和一个胡姬生的杂种。那蠢大个儿被父汗设计弄死了,父汗瞧这小崽子有趣,就带回了部族来。

    三岁大的小东西,长得没男人手臂长。乌都来的那一天,父汗把他当个皮球耍了一通,想剥了这小崽子面皮,做个人脸狗,看看能活多久。

    刀尖刚落在他侧脸三年没见过雨雪的草原上,下起了头一场雨。

    一场地地道道的,瓢泼大雨。

    各部族、各流民部落祈雨祈雪的神巫从来不灵验,无颜面对部落,他们会自己跳到熊熊烈火中自焚,以祈求上天降雨。

    而乌都来的那天,下了一场真正的雨。

    一群人光顾着跪地哭神了,全忘了这小崽子。半夜办过庆典、酒足肉饱之后,耶律烈回头去寻他,这小崽子差点被冻死在雨里。

    这孩子是被父汗脱了衣裳、裹在怀里、贴着胸口暖回来的。烧了十来天,找最好的巫医日夜祈求,侥幸捞回来一条命。

    打那天以后,父汗认了个儿子,把他当亲儿子养寻思这小东西才三岁,记不住事儿,什么杀父之仇都是上代人的事,养上两年就是自己亲儿子了。

    耶律兀欲恨恨瞧着,恨不能磨牙吮血。

    契丹族早年便是部落世选制,不按嫡长继承。几个弟弟不成器,却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崽子截了父汗的欢心,将来汗位未必能落到他身上。

    这小玩意没他腿高,心肝还没长全,却结了颗佛祖心肠。

    头回知道他们要来掠夺民屯,这小东西非要跟着一起来,看见他们烧杀抢掠,他好像头回见死人似的,又哭又嚎,鬼叫了一整晚。

    可转眼间,葛循良部下将士从赤城追出,疯狂反扑。西夏这条依附于盛朝的狗也结军阵杀了上来,西辽只得在草原上四处逃窜。

    人在夜晚的大漠里是辨不清方向的,偏那夜天上云遮雾绕,看不着指向星,根本辨不出东西南北。

    说也奇了,这小东西似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走过的草原、沙丘,他全记得路最初汉人兵离他们不过一里之地,纵马几个呼吸的工夫就能追上来。

    可这小东西,竟带着他们兜兜转转,愣是甩脱了追兵。

    他一路指路,写写画画,竟将他们带去了巴彦淖尔东侧,那是西夏防备最薄弱的地方。

    西夏人狡诈,奴颜媚骨,做了中原几百年的奴才,死死盘踞在贺兰山,向东霸占着巴彦淖尔,那里是“富饶的湖泊”,有一大片滩涂,是能种庄稼的。

    巴彦淖尔有肥美的牛羊,富饶的粮食,还能自产青盐,许多诗人称这里是塞上江南。

    西辽残兵补足了所需,平平安安地回到部落,再看这三岁就懂这许多的娃娃。

    当为神子

    草原民风剽悍,草原上的孩子,五岁能上马,八岁能挽弓,三岁能流利说话的娃娃并不少见。

    可稀奇的是,这孩子似会卜天时、占星象

    这里民族、部落复杂,各族各部落都有自己的天神和图腾,唯有一个共同的信仰在各族心中流传传闻圣子降世时,会带来丰沛的雨水,结束草原上年复一年的饥荒。

    这样的圣子,叫“乌都”,意为变暗的太阳。

    阳光变暗一点,这里的河流就不会干涸,荒漠就能变成绿洲,疯长的草丛就能变成金澄澄的庄稼地,树就能扎得下去根。

    圣子走到哪里,哪里就会下雨,遇上了这样的圣子,要把最肥美的牛羊、最丰盛的食物献给他。只有圣子健康长寿,让他的身材魁梧到顶天立地,可以遮住太阳,草原上才能雨雪不断。

    打那以后,耶律烈就带着这个小神棍在草原上游荡,走上了骗吃骗喝的路。

    这半年来,他们不再损兵折将,为了配合“圣子”演戏,暂且放下了屠刀,装起了圣子的随使。

    半年下来,人与马都养得膘肥体壮。

    耶律烈渐渐壮了胆子,想联络当初四散而逃的西辽旧部。

    可乌都这鬼东西,每每等到部落吃尽了粮食,粮仓里没一粒米,全族的妇孺老人两日吃不上饭时,才会带他们出来觅食。

    别的时候想攒点粮食,他就冷冷淡淡来一句“法术不灵”。

    流星雨之下,牛羊满地。

    这场面实在壮美,催出一群人各自的鬼胎来。

    乌都沉默地蹲在地上,整理他那一堆零碎家当。

    那是用简陋的木头、铁片、蒸馏提纯过的烈酒,还有珍贵的琉璃做成的。

    耶律烈派了几个兵,专门给他背这些家当。几个大汉笨手笨脚站在一边,看乌都踮起脚,把比他还高的物什用皮子小心包裹起来,放进编筐里。

    别人都当这是他的法器,谁也不敢碰。

    却没人知道那是自制的气压风速风向仪、干湿表、晴雨计,以及用热胀冷缩原理做出来的u型管和酒精温度计。

    虽然气压和温度单位校不准,但建立气象模型、追着冷空气走、预测对流雨,却足够用了。

    他正收拾着,眼前,忽然伸过一双老树皮似的手。

    乌都茫然地抬眼,看见一个脸色枯槁的姆妈热络地笑着,把奶皮子往他手里塞,“不哈吉马”地说着什么。

    他们的语言,他本是听不懂的,这大半年下来,却也有一些常见的词入了耳,前半句他听懂了,这姆妈说的是“乌都好好吃饭,赶紧长身体”。

    乌都抿唇笑笑,很是珍惜地把那袋奶皮子塞进自己围兜里。

    他生着草原孩子少见的白嫩皮肤,生得细眉细眼,蓝眼睛似比星光亮。这一笑,恍若和各族石壁画上的圣子真的合到了一块去。

    耶律烈惜命得很,做的是偷鸡摸狗的事儿,布在外边的探子足有几百人,确保方圆十里地没有大军驻扎。

    忽有探子策马来报,喜出望外“大汗大汗东南五里处有一队盛朝的兵他们驾着镖车,还有好几辆马车,几十人护送”

    辽人奇道“会不会有诈探清楚了吗”

    探子信誓旦旦“绝不是周围十里就他们那一小撮人,大概是一群不辨方向的糊涂蛋,偏了十里地,竟走到了城外来。”

    耶律烈目光浮动,细听各路探子所说,挥刀大笑“劫了他们”

    云中关,为大同府下辖,大同乃是九边重镇之一,有重军戍守,也是冶铁制器的大府。

    盛朝有厉害的匠人,一旦造出什么稀罕的神兵利器,就会送一小波兵器作样,送至边城,边城再源源不断地把凶猛火器和各种军备造出来。

    这回,不知又造出了什么好东西。

    他们去得慢,前头的西辽兵已经杀过两轮了。盛朝小将机警,带着小兵速速逃走,只落下个不会骑马的翰林学士,和他两个小厮缩在马车里抖成筛糠。

    “哈哈哈,不会骑马的孬货”

    身旁那个镖车掉了一个轮,轻飘飘地歪倒在地。一个辽兵提刀劈了箱锁,里头竟崩出一大团白絮来,喷了他一头一脸。

    那辽兵眼前忽然一片茫白,只当自己中了毒烟,捂着眼睛惨嚎出声。

    耶律烈脸色大变“警戒四周有诈”

    他越想越不对,冷汗簌簌“要是贵重的火器,对方的将领拼死也会守着这东西,怎会逃走”

    夜色之中看不清是什么东西,胆大的兵点了火凑近去看,细瞧半天“哈鲁你鬼叫什么这明明是一车棉花”

    众人惊疑不定地上前去看,乌都也不由睁大眼。

    他们从棉花里刨出一个小木箱来。

    作者有话要说  五人小分队第三位就是擅长天文学、气象学,会开时空穿梭机的那个荼荼喊他师兄,38章有过描述。

    葛循良和北境民屯相关情节在23、24、54章。,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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