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Chapter 161

小说:位面超市 作者:蜀七
    马车在颠簸的路上晃晃悠悠的行驶着, 斯坦坐在马车内,谄媚的跟坐在他对面的大商人聊天。

    车前车后, 都是长得几乎看不到尽头的队伍。

    大商人是个看起来比斯坦还要体面的中年人, 他留着一撮小胡子,用羊油精心打理过,甚至还做了一个朝两边翘的造型, 即便是酷暑时节, 他依旧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甚至扣上了衣领最上方的纽扣。

    而他全身的纽扣都是水钻制作,切割的恰到好的水钻在被阳光照到时折射出璀璨光芒。

    他的胸口别着一个陶瓷胸针,这令他甚至不敢做大的动作, 毕竟谁都知道陶瓷易碎。

    易碎的,稀少的,美丽的东西,它本身就是奢侈的代表。

    “这儿真是荒凉。”大商人看向车窗外,一路走来,他甚至没有看到一个像样的村庄,这里的村子都是东一座房, 西一个屋, 彼此的距离很远, 甚至没有一条街道。

    斯坦点点头,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 甚至不敢相信这里竟然有可以买卖瓷器的商店, 他顺着商人的话往下说:“不过这样也好,如果是在热闹的地方, 恐怕就没有我的机会了。”

    繁华的城市都有地头蛇, 别人吃到嘴里的东西不可能吐出来。

    大商人:“也对, 不过这里的人没有想过出去卖瓷器?”

    斯坦笑了笑:“这里的年轻人都很聪明,他们只往外卖水钻,茶叶和瓷器他们不敢碰。”

    这让大商人来了兴趣,他见到过不少小商人,多数都只能看到眼前利益,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他自己还是小商人,没有找到靠山和组建自己的关系网时,他也不敢去和大商人争利。

    商人们会在贵族面前卑躬屈膝,但对着和自己卖同样东西的同行时,是绝对不会给好脸色的。

    如果他们给了对方好脸色,那只能证明对方很快就要死了。

    钱就是他们的信仰,任何阻碍他们挣钱的人都是异教徒,对待“异教徒”,商人会用的手段比教会更可怕。

    “最近我缺几个能用的人手。”大商人说,“能管事,能用脑子的人手。”

    斯坦明白了,他笑道:“如果那群年轻人还在的话,说不定这次就能带走,他们要是出去了,那就只能等下次了。”

    大商人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城门。

    但这一次,商人和斯坦都变得神情恍惚,不可置信的张开了嘴。

    和斯坦记忆中的镇子不同,这一次镇子不再冷清。

    矮人和地精们进进出出,他们穿着不够体面却干净整洁的布衣,也不再像山里的野人一样留着奇怪的胡子,或是背着石斧石刀。

    他们甚至还穿上了鞋。

    还有尖耳朵的精灵正提着行李朝镇子里走,精灵们拖家带口,老人和孩子都有,他们甚至会和矮人地精们打招呼。

    城门吵吵嚷嚷,比起大城市似乎都不差什么。

    毕竟大城市里都见不到这么多精灵。

    精灵因为美貌,一直都是奴隶市场里的“紧俏货”,许多贵族都希望把自己的奴仆都换成精灵,更别提情人了。

    大商人很快发现了商机,他问斯坦:“这些精灵能买吗?”

    斯坦不太确定,他说:“可以问问老板,说不定他愿意卖。”

    车队不能进城,马车停在了城门口,斯坦先一步下了车,然后谄媚的扶着大商人离开马车。

    他们刚刚下车,就有矮小的地精小跑着过来,他戴着一顶羊皮小帽,虽然热的他不断流汗,但显然他喜欢这顶帽子,再热也不愿意取下来。

    “斯坦先生。”小地精脱帽行礼,先跟斯坦打招呼,然后又看向旁边的大商人。

    斯坦介绍道:“这位是哈姆先生。”

    小地精又冲哈姆再脱了一次帽。

    哈姆没把这个地精看在眼里,甚至认为自己被小看了,他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

    能被斯坦捧着商人当然不是普通角色,哈姆常年和王室做交易,在他背后站着的不是普通贵族,而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一批人。

    就连普通贵族看到他,都得放下高傲的姿态,跟一个商人把酒言欢。

    小地精还是有眼色的,他立刻看出哈姆看不上自己,于是他只是冲斯坦说:“斯坦先生带哈姆先生进去吧。”

    斯坦点点头,小地精弯腰退下了。

    走远后,小地精才翻了个白眼,但他不生气,以前当奴隶的时候,这样的商人甚至看都不会看他,他根本没有机会走到对方面前。

    “从这条石板路过去就到了。”斯坦带着哈姆走上石板路。

    哈姆的脸色依旧不太好,他嘴角下耷着:“这里的老板就让一个地精来接我们?”

    斯坦连忙打哈哈:“这个小地精一直待在城门口,谁来都是他接,超市里的人不会出来。”

    哈姆的脸色这才恢复了正常。

    两人踏上了石板路,身边一个人都没带。

    哈姆倒是不担心,他当了十多年的人上人,不觉得有人敢对他动手。

    两人慢慢走到了超市门口,城里进进出出的矮人地精们并没有对他们侧目相待,虽然超市的顾客少,但偶尔还是会有人族进出,这些住在深山老林里的矮人地精们也看不出斯坦哈姆的衣着有多高贵。

    站在台阶下,和第一次来到超市的斯坦一样,哈姆也被瓷砖地面震住了,但他没有趴下去,也没有像斯坦一样不愿意离开,他只是强装镇定的咽了口唾沫:“这就是你说的瓷砖地板?”

    如果能把这样的地板运走,卖给王室……

    哈姆不能自抑的粗|喘起来。

    “对。”斯坦有些得意,“我第一次看到瓷砖地板的时候可不像您这么镇定。”

    哈姆轻咳了一声,装模作样地说:“这样的东西确实少见,不能怪你。”

    光是一套瓷器碗碟就能卖出天价,更别说用来铺地了。

    铺上这样的地板,哪怕是最普通简陋的木屋都会立刻变得奢侈高雅。

    他们说话的时候,超市的自动感应门已经打开了。

    斯坦上次来的时候因为顾客不多,叶舟让人关闭了自动感应,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门自动打开的样子。

    哈姆在瞬间的惊奇后就看向门框,他冲斯坦说:“这是用了什么机关?”

    斯坦摇头:“上次来的时候是伙计给我开的门,可能是这次您来了,所以才有了这个。”

    哈姆被这明显的马屁讨好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

    斯坦松了口气,他之所以选择哈姆,也是因为哈姆在商人中间的权势最大,哈姆吃肉他能喝点汤,不用担心别人来抢,让他连汤都喝不了。

    “斯坦先生。”穿着蓝色长裙的女人从超市内部走出来。

    她有一头光泽的卷发,皮肤白皙,穿着一双平底鞋,走路姿势大方,跟时下贵妇们矜持的动作截然不同,她有着贵族的长相,却又有着普通平民女人的举止。

    这次哈姆倒是没觉得自己被慢待了。

    毕竟不少贵族比起男人,更愿意用美貌的女仆。

    冯玲看向哈姆,微笑着问斯坦:“这位是?”

    斯坦:“这位是哈姆先生,他可是一位伟大的人。”

    嗯,比斯坦有钱,冯玲明白了,于是她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真诚:“还是和之前一样只看瓷器和茶叶?要看点别的吗?”

    她一边说,一边把二人迎进去。

    这次不等斯坦说话,哈姆开口说:“除了瓷器和茶叶,还有什么没被别人买过的东西?”

    冯玲:“不少呢,老板之前还跟我说,你们这次过来还可以给你们看看香水。”

    现在市场里已经有香水了,但留香不够持久,也不够香,并且只有几种香味。

    但香水对贵族们来说是刚需,他们需要香水掩盖自己的体味,增加自己的魅力,香水是他们的第二件衣服。

    尤其是夏天,参加聚会的时候不免会流汗,如果不用香水,那就是一屋子的臭男人,足够把人熏出去,更别提贵妇人们了。

    哪怕是质量不好的香水,都是只有爵位高的贵族才能买到的奢侈品。

    毕竟从花瓣提取香水的过程繁复,工具也不够高效,产出太少。

    哈姆听到香水后看了眼斯坦,斯坦连忙说:“我认识的贵族太少了,买了也没有地方能卖。”

    哈姆点点头:“那就带我们去看看吧。”

    一路上哈姆被不少东西吸引了目光,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冲什么来的,这些东西就摆在那,等他做完正事再看也行。

    超市里买的香水当然不是什么好香水,都是叶舟用批发价拿的,和平价化妆护肤品放在同一个区,平时这个区根本没人来,毕竟之前的几个位面也没人在乎自己的皮肤好不好,身上的味道香不香。

    就连来了这里,之前的顾客都是农户,根本没几个女客户进来,就算进来了,买的也是必需品。

    这些东西叶舟还一分钱都没卖出去过。

    超市里的雇员用这些的也不多,大约是看叶舟只用大宝,其他人也最多用积分换点大宝去用。

    冯玲觉得这是个机会,于是在介绍在香水之前,她微笑着对斯坦和哈姆说:“除了香水之外,这里还有香皂和护肤品,护肤品能让皮肤保持滋润,也能抗老,防晒霜能让皮肤不被阳光灼伤,不被晒黑,哪怕晒了太阳也不会变黑。”

    冯玲闭着眼睛一通吹,她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西方人是更崇尚美黑还是美白。

    哈姆来了兴趣,冯玲立刻拿出试用装,哈姆的手保养的很好,毕竟现在很多事都不需要他亲力亲为,也不用他在太阳下工作,涂上护手霜之后,他自己揉了揉手背,又把手背凑到鼻尖嗅了嗅。

    现在贵妇们用羊油的比较多,但即便浸了香料,也没有护手霜的味道好。

    至于滋润度——哈姆觉得其实差不多,但只要味道足够就行了。

    “这些都给我一样一千件。”哈姆财大气粗,觉得这些都是小钱。

    等他把护肤品全部买了一遍后,冯玲才心满意足的带他去摆满香水的货柜前。

    香水都用形状各异的玻璃瓶装着,虽然都是批发货,但包装跟大牌也不差什么,至少看起来很唬人,至少哈姆被唬住了。

    冯玲在他的手腕上喷了一点,让他一个个闻。

    最开始哈姆还觉得惊喜,兴致勃勃的慢慢试,还会跟斯坦讨论哪种味道更好闻。

    但闻了十几种香味后,哈姆的鼻子已经什么都闻不到了。

    但他还是大手一挥,把超市现有的所有香水包圆。

    哈姆从始至终都没问过价格,他带的车队里那么多箱子,装的全是金币。

    斯坦一边脸上带笑,一边嫉妒的咬牙。

    卖出了这些囤积的护肤品和香水,冯玲的态度更好了,她看向哈姆的目光不像是在看一个人,而是像在看一座金佛,还不能是贴金箔的那种,必须是全金打造。

    “茶叶也分几种。”冯玲带着哈姆来到了茶叶区,“有些产量少的价格就贵,不过这不意味着便宜的就难喝,只是每个人口味不同,有些人可能就喜欢便宜的……”

    她还没说完,哈姆就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她的话:“便宜的东西当然比不上贵的,难道我是只能买便宜货的人吗?”

    哈姆面无表情地说:“便宜货只有低贱的人才会买。”

    冯玲:“……”

    我忍。

    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哈姆总算挑完了他要买的东西。

    至于其它一些商品,要等第二天再继续挑选,哈姆也不准备在没见过超市老板前离开。

    他大手笔的掏了住宿的钱,并且强烈要求自己住的房子周围不能有地精和矮人——精灵倒是可以,至于他带来的人,随便安排住宿就行,他身边只留两个仆人伺候他。

    斯坦没能和哈姆住一起,他另外住一栋楼。

    两人分开以后,斯坦才悄悄去见了叶舟——哈姆当然需要讨好,但相比较之下,还是叶舟更重要。

    毕竟是大客户,即便天已经黑了,叶舟也只能打起精神来接待他。

    叶舟让草儿倒了两杯浓茶,还不等斯坦坐下就自己先喝了一大口,感觉自己提起了点精神后,才看向斯坦。

    叶舟的脸上没有笑容,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见斯坦,双方勉强算是熟悉,合同也是早就签好了,互相之间也没有必要再演出热情模样。

    “今天我带来的哈姆先生可是位大人物。”斯坦轻车熟路的坐到叶舟对面,他也端起了茶杯——他自己的茶是不舍得喝的,就算泡茶,用的也是里面的碎末,好茶叶都拿去卖钱。

    斯坦享受的嗅了嗅茶香,然后才慢慢了抿了一口,回味无穷的闭上眼睛。

    “他不缺钱。”斯坦给叶舟透了底,“但他缺地位。”

    斯坦笑呵呵地说:“像我们这些商人,刚开始都只想要钱,有了钱就想要靠山,等有了靠山,就想自己也能当靠山,钱买不来爵位,越是没什么,就越想要什么。”

    叶舟看向斯坦:“我可给不了他爵位。”

    斯坦的身体微微前倾,微低的头表达了他此时的臣服:“可您能给他让他可能拥有爵位的东西。”

    叶舟笑了笑:“糖?茶叶?瓷器?”

    斯坦摇头:“您能给他的,可比这些东西都要贵重。”

    这下叶舟来了兴趣,他挑眉问:“斯坦先生直说吧。”

    斯坦坐回去,他小声说:“灯,能自己发光的灯。”

    叶舟没有立刻拒绝,他虽然不能卖接电线的灯,但可以卖用电池的。

    这样哈姆除了买灯,还必须从他手里买电池。

    灯和电池只有叶舟能卖,不像茶叶瓷器,不管质量如何,至少港口的商船会源源不断的送过来,可能少,但不是没有。

    化妆品和香水在这里也有替代品。

    但灯如果叶舟卖,那就是垄|断,不管是灯泡还是电池,这两样都找不到替代品。

    蜡烛可不能和灯比,哪怕只是台灯。

    斯坦:“教会会花大价钱买,只要教会点头,给他一个男爵的爵位其实不难。”

    “与其他自己提起,不如老板你卖他一个好,到时候他会给您带来许多好处。”

    他的话太有诱|惑力了,叶舟现在确实缺钱,并且缺的是一大笔钱。

    叶舟:“我会考虑的。”

    斯坦知道自己的劝说成功了,于是他看着叶舟,等待着叶舟说出他想听的话。

    做了这么久的生意,叶舟也不再是最开始那个愣头青,他脸上浮现出笑容:“斯坦先生离开的时候,带走的餐具会比我们谈好的多五十套。”

    一套餐具包括四个浅口盘子,一个汤碗,四个小碗和四个汤匙。

    这样一套叶舟卖出去价格是一百枚金币。

    斯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他站起来朝叶舟鞠了一躬,难掩激动的退了出去。

    五十套,等于他省下了五千枚金币,对斯坦来说这也是一大笔钱,而他卖出去,一套餐具也要卖五百枚金币,只有对方买的多,他才会降下来一些。

    叶舟目送斯坦出去,斯坦走后,叶舟才瘫倒在沙发上。

    本来他早就想睡了,结果喝了杯浓茶,又说了这么久的话,现在处于想睡却又数不着的状态。

    在沙发上躺了十多分钟,叶舟还是站起来,准备出去走一走。

    这段时间镇子里每天都有新气象,比起之前,现在更像一个真正的镇子了。

    可能是看到在镇子里买房的矮人地精多了,不少周围的农户也拿出了钱到镇子里买房,他们倒不会搬进来住,毕竟住在镇子里不方便,他们还有田地要照顾。

    夜晚跟白天跟温差大,叶舟随手拿了件挂在架子上的防晒服穿上,手里提着一盏从农户们那里换到的煤油灯,点亮之后就离开了超市。

    叶舟踩在石板路上,凉风吹过,叶舟放松身体,在风中深吸了一口气。

    虽然已经天黑,但精灵们还在搬家,他们举着火把,把堆放在街道上的行礼搬到房子里去。

    今晚群星璀璨,明天应该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叶舟走上街道,他漫无目的的往前走,偶尔会有认识他的人停留在原地鞠躬给他打招呼,叶舟也只是挥挥手,让他们别在意他。

    有不认识叶舟的人小声问那个鞠躬的人:“他是谁啊?”

    “怎么是个人族?”

    他们对人族都抱有敌意,在他们眼里,人族只会欺负他们,伤害他们,并且人族在他们面前格外自傲,根本不会听他们说话。

    被问到的人连忙说:“那位先生是超市老板!这个镇子都是他的!”

    询问的人不敢置信:“那、那他为什么会让我们住进来?”

    “是啊,人族愿意卖东西给我们的都很少。”

    被问到的都是之前被吸血鬼囚|禁后被叶舟救出来的人,他们回话的内容都很统一:“舟先生可不一样!他跟那些人族不一样!”

    “他不仅救了我们,还不收钱的给了我们房子,让我们能有工作的地方。”

    “如果不是他,你们根本买不到东西,也不可能在这里买房子。”

    这些曾经的“血奴”恨不得把叶舟捧到天上去。

    “希望他能永远留在这儿。”

    “血奴”们忧心忡忡:“舟先生如果走了,我们肯定不能继续留在这里,到时候我们能去哪儿?”

    新来的居民们被吓住了。

    他们都看向那个慢慢悠悠走在路上的男人。

    叶舟也察觉到了众人目光,他微微转身,煤油灯的昏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

    居民们呼吸一凛,对方是在太年轻,也太俊美,跟他们想象中的商人领主完全不同。

    叶舟朝看着他的人们露出了一个笑容。

    居民们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学着之前那个“血奴”的样子停在原地,遥遥地朝对方鞠躬问好,他们没有觉得屈辱,反而觉得很自然。

    叶舟也朝他们挥了挥手。

    他继续朝前走去。

    他其实没想把这里发展成真正的城镇。

    可现在,这个镇子正在慢慢恢复活力。

    它已经有了城镇的样子。

    叶舟也不知道它的未来在哪儿,但至少现在,他渐渐有点喜欢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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