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第 106 章

    伊莎贝拉在上辈子是个快餐成瘾者, 更是汉堡王的常客。

    要说快餐美味吗?那肯定还是正常餐厅的味道更好,只是在不知道吃什么又懒得想的时候,就会自然想起快餐。

    方便又便宜,是快餐店的最大卖点。

    喜欢吃快餐这个习惯就刻在美国人的DNA里, 所以伊莎贝拉倒不担心这门生意做不起, 但是怎么做?

    饮食业跟零售业不一样, 伊莎贝拉向供货商购入了货品后可以直接放在超市出售, 但餐厅却不可以, 食材可是要透过加工的,而她不是专业的厨师, 不知道食物要怎么做才最好吃。

    像麦当劳、KFC、汉堡王之类的传统快餐店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味和配方,麦当劳的薯条看似做法很简单, 那却是经过许多研究才得出来的黄金配方——比如要用哪里的马铃薯、油要调较至多少度、炸的时候需要多久……

    虽然现在还没有连锁的快餐店, 但汉堡包和薯条之类的快速食品其实很早已经出现了,只不过它们被定义为街头食品, 极少在正式的餐厅里面出现, 就算有那也是家庭餐厅。

    所以她的想法是,从全美各地有名气的家庭餐厅请来他们的厨师组成一队食物研发队, 依照伊莎贝拉提供的菜单去研发出最美味的配方,但是这个过程不知道需要多久。

    另外, 流水的生产线是快餐店能够应付庞大客流量的关键, 但因为现在的科技还比较落后, 真正操作起来肯定不如现代那样快捷方便。

    不过问题不大, 快餐店这个点子一定是可行的, 一百年后开满大街小巷的麦当劳证明了这一点, 她只需要像经营优活一样, 将现代那套的营运模式搬过来再根据现时的情况去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

    1920年的一月十六日, 禁酒令在美国正式生效,因应政府的要求,优活超市闭关了酒类饮品区,不再向市民提供酒精。

    就在同一个星期,《纽约时报》放出一个消息:伊莎贝拉·布朗特的公司收购了优活超市!

    等等,是他们所想的那个伊莎贝拉·布朗特吗?希莱尔的那个?

    当人们看见报纸时,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想法:她一个时装设计师来凑什么热闹?

    这件事在很多人眼里看来是匪夷所思的,就好像埃隆·马斯克收购麦当劳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这跟她所擅长的东西压根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啊?

    《纽约每日邮报》如此评价:“伊莎贝拉·布朗特表示她很看好优活超市的前景,认为它有潜力发展成为大型连锁店——的确,优活超市向我们证明了薄利多销这种经营模型是可行的,这家新型的杂货店改变了纽约市民的购物习惯,也令自助式购物的风气向周边城市散播。看来伊莎贝拉·布朗特并不满足于设计师的工作,作为布朗特公司的CEO,她已经能称得上是一名资本家了,还是一名相当年的女资本家。”

    “只不过,她此举可能为自己树立了不少敌人,自优活超市开张后因实惠的价格而深受纽约市民欢迎,这对纽约市的传统杂货店造成严重打击,更有周边的商店因此而倒闭……”

    似乎是《纽约每日邮报》带起来的风向,特别是在优活超市的皇后区分店开张后,越来越多的媒体称她为“资本家”。

    布朗特公司也因此第一次走进人们的视野里,在这之前他们都不知道原来希莱尔是有母公司的,虽然好像没什么差别,因为希莱尔的老板是她,布朗特公司的CEO也是她,掌握着实权的由始至于都只是她一个,但实际上还是有着很大的分别。

    这样说吧,如果她只是希莱尔的拥有人,那么她充其量只是个时装设计师;现在就不一样了,布朗特公司拥有希莱尔和优活的所有股份,是一家控股公司,而作为这家公司的CEO,她的影响力比以前更大,从劳动阶级晋升为资产阶级。

    媒体一连议论了好几天,毕竟这么年轻的女资本家可不常见,何况她还是公认的女权支持者,而资本家向来都只有男性,因此这次也被视为是对父权的一次挑战。

    就在伊莎贝拉的公关团队忙得要加班的时候,伊莎贝拉邀请尼克过来吃饭。

    艾伦要开学,几天前就回到了芝加哥,这别墅又剩她自己住,所以她常常会喊好友过来作客,不过这回的最主要目的还是亲口告诉他一个重要的消息。

    “离开纽约?要离开多久?”尼克明显的一愣。

    “半年、一年?我也不清楚。”伊莎贝拉切开牛排,“等西岸那边的业务稳定了就会回来。”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决定去洛杉矶还是今天早上的事情。

    希莱尔的业务重心向来都在东岸,虽然在西岸也有三家分店,但由于伊莎贝拉本人在纽约,希莱尔所推出的时装都是根据东岸人的时尚审美去设计的,再者两岸的气候相当不一样,适合在东岸穿的衣服又未必适合在西岸穿。

    所以伊莎贝拉这次过去是为了将希莱尔的重心稍微向西岸偏移,多吸纳一些潜在的客户,特别是高级时装及高级定制的客人。

    而另一样促使她去洛杉矶的原因就是她的快餐店计划了。

    即便西岸没有东岸发达,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那里的租金、劳工、原材料都比纽约来得便宜,能够大大的减低成本。

    就算伊莎贝拉对自己的计划有信心,她也不能毫无心理负担的把大把金钱投放进去,那么在西岸试水温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万一做不起来也不算太亏。

    尼克看着她好久,然后才试探性的开口:“你不打算跟盖茨比先生说一声吗?”

    尼克·卡拉伟一向是个情商很高的人,连乔丹都看出来盖茨比喜欢伊莎贝拉了,那么作为伊莎贝拉的青梅竹马,他又怎么可能什么都没察觉呢?

    而且盖茨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话题总是离不开伊莎贝拉,哪怕他能看出盖茨比已经在尽力掩饰,可是他在说起伊莎贝拉的时候那闪烁的眼神骗不了人。

    虽然这两人还没有在一起,但尼克时常感觉自己快要被闪瞎了。

    “我会找个机会跟他说的。”伊莎贝拉在沉吟片刻后道,她别开目光,看来不太想延续这个话题,“抱歉,你不容易来纽约了,我却要到美国的另一端去。”

    盖茨比也算一个原因。

    当伊莎贝拉察觉到自己对他的感情产生了一种叫“占有欲”的微妙变化后,她感到很不知所措。

    一个人感到不知所措时,大脑里的自我保护机制就会自动开启,促使她去远离这陌生的状况。

    她相信这种感觉只是一时的,只要她离开纽约,就能得到清静,那种奇怪的感觉也会随之消失。

    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呢?因为她清楚得很,像她这样的工作狂人没有资格跟别人交住,而上辈子多次离离合合的经验也证明了工作跟爱情很难共存。

    不去付出,就不会受伤。

    当然,无论有没有盖茨比她都要去洛杉矶,只要恰好在这种状况之下有这个机会,更加坚定了她要离开纽约的决心。

    “不要说这种话。”尼克打住明显心不在焉的她,“你已经很照顾我了……”

    ……

    那天在酒店里偶遇后盖茨比曾经给伊莎贝拉打过一次电话,想约她到那天说过的酒店餐厅吃饭,但是那时她没有空,直到他第二次拨通了伊莎贝拉家的电话,他成功了。

    幸好餐厅的定位比较高级,来这里吃饭的至少都是中产人士,盖茨比感受到周遭的人频繁投来打量的视线,很明显打量的不是他,而是他对面的伊莎贝拉,不过就算把她给认出来了也没有人前来打扰他们。

    盖茨比能看出伊莎贝拉的心情有点低落,但她不是那种会主动向你诉说的人,只好找点希望能够令她高兴起来的话题:“恭喜你又成为老板了。”

    其实盖茨比看见新闻的时候心情还是挺复杂的。

    他曾经把优活视为对手,甚至还想过除掉这个对手,而伊莎贝拉现在成了优活的老板,这个发展是他没有想过的。

    即便如此,他还是认为伊莎贝拉很有惠眼,因为在商业的角度看来这是一笔很划算的投资。

    “谢谢,说起这个——”

    “什么?”

    “……不,没什么。”

    既然伊莎贝拉没什么心情,盖茨比也不好阻碍她的时间,去码头那边散步的计划亦随之告吹。

    他们一同离开酒店,伊莎贝拉在吃饭的时候一直找不到好时机去提起她要离开纽约的话题,可是再不说他们就要分开了,这会深吸一口气:“杰伊,我有话想跟你说——”

    “伊莎贝拉·布朗特?”

    酒店门外,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伊莎贝拉看了他一眼,以为是个在蹲她的记者:“抱歉,我现在不接受采访。”

    对方像是听不见她的话似的,继续睁着通红的眼睛道:“你认为自己是资本家吗?”

    盖茨比看他的精神状态不太稳定,眉头一皱,下意识的走前一步把伊莎贝拉护在身后:“先生,她说了不接受访问,请不要骚扰她。”

    “你知道你夺去了多少人的生计吗?!”对方突然激动起来。

    “先生,请你冷静一点。”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激动的时候叫他冷静一点是无补于事的,甚至可能激起他的更多怒火。

    比如,伊莎贝拉看见他一边呢喃着“我已经一无所有了”,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枪来。

    她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声“该死的”。

    人不比子弹快,但对方显然不是训练有素的杀手,在开枪的时候明显犹豫了一下,换是以前那个当过兵的伊莎贝拉,这会已经趁机夺走了他的枪。

    但因为工作的关系,她这一两年哪有锻炼的时间,身体素质及反应都远不比之前好。

    伊莎贝拉眼中只有那个对准自己的黑漆漆的枪口,以及一脸慌张的将护在她怀里的盖茨比。

    砰!

    男人的身躯挡住了她的视线,她什么都看不见,只听见那响亮的枪声在黑夜里回响。

    回神过来,盖茨比倒在她的肩膀上,伊莎贝拉的大脑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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