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是一位相当幽默的英国老先生, 衣品很好,气质也有一种说不清的优雅,总是穿着一身价格不菲的休闲西装, 头发精细到发丝都向后梳理得十分整齐,背脊挺直,步伐沉稳。不论从哪方面看,这位先生都不像一般人。

    “这座城市孕育着邪恶与黑暗。”在他人眼中独自在街道上行走的潘尼沃斯先生的身边, 其实还跟着一位气息消弭的Assassin。山中老人无声的跟在阿福的身边, 看着周围的行人瞳孔中的幽蓝光芒暗淡了些。

    “他们为何不选择离开这里?趋利避害、逃离危险应该是人类的本能吧?”山中老人疑惑道。被召唤至今已经过了一天半了, 时间虽然短暂,但足以让他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已经有些了解了。

    哥谭是一座混乱、黑暗的邪恶之城,这里有太多的罪人, 人类的阴暗面在这里随处可见, 但是尽管如此,生活在哥谭中的一直被邪恶的犯罪者迫害的普通人也从未想过离开,哪怕这座城市有着超级英雄, 每天都会在黑夜中守护着这座城市、守护着城市中的人, 但是仍有人会悄无声息的死在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中……

    “有钱人不会离开哥谭, 是因为他们财富的根基在哥谭。穷人不会离开哥谭, 是因为他们没有在其他城市生活的财力……不止一个人曾问过这种问题,答案千篇一律总是绕不过‘金钱’一词。”阿福笑了笑,“但是, 不少家境尚可、哪怕去其他城市也能生活的很好的哥谭人并非没有尝试过离开这里,但是他们大多数人最后都选择了回到哥谭。”

    “恕我说话直接, 但哥谭人的确都是些疯子, 哪怕是街边行走的普通人。”阿福难得用了稍显不礼貌的形容词, “几年前, 美国曾遭遇了一场世界级的灾难,外星人入侵了地球,第一站就是美国,那些来自外太空的生物无孔不入,整个国家差点为之瘫痪,超级英雄们艰难的抵抗着他们,不少城市已经沦陷了,但是只有哥谭,所有的哥谭人不论是邪恶的罪犯还是无害的普通人,他们都拿着各自的武器来到了街道上,为了守护他们的城市而与外星人战斗着。最后你猜怎样?”

    “哥谭成为了整个国家战损最小的城市,成为了伤亡人数最少的城市。”阿福的语气中充满了自豪,“哥谭的混乱黑暗造就了疯子般的哥谭人,也造就了疯子般的超级英雄。”

    “照汝所说,哥谭并不是一座需要被拯救的城市?”山中老人道。

    “她不需要被非哥谭人拯救。”阿福道。

    “这就是魔术之徒选择成为蒙面英雄的原因?”

    “……您、”阿福眉宇皱起。

    “我看到了魔术之徒的记忆,御主与从者能够通过梦境看到彼此过去的记忆。”山中老人的语气中充满了对布鲁斯为人的赞叹,“何等坚韧之人啊,像魔术之徒这般的存在,死后一定能成为英灵!”

    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沉默片刻,抬头看着远处高台上的滴水兽雕塑,仿佛看到了每天夜晚都会站在上面的那道身影。

    卫宫拖着一辆沉重的拖车来到了厨房中,拖车上放着一只重达一吨的鸽子,此时这只鸽子身上的羽毛已经被全部拔干净了新鲜的肉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柔润的光泽。

    亨特拿着一把大的砍肉刀站在厨房中,看着拖车上的肉眼睛闪闪发光:“终于来了!奶鸽的肉真的超级柔软好吃的,一口咬下去是入口即化的口感,因为肉质柔软的原因,各种香料调料很容易浸入肉中,一旦料理好了,其美味程度可以瞬杀绝大部分的肉类食材!”

    卫宫看向帮着他在后面推着车的斗狼泰利,道了声谢后,看向亨特道:“这么大的肉你确定你能都吃完?”

    “可以啊,轻轻松松嘛!”亨特拍了拍自己平坦的肚子道。

    半个小时前,陪着御主和御主的家人们用完了早午餐的卫宫突然被御主叫到了一个训练室中,拜托他帮忙捕获一种食材。

    卫宫一开始也没多想,顶多是有些疑惑于亨特奇怪的说法,但是当他看到了亨特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本厚重的‘魔法书’后,事情的走向突然变得离奇起来。

    他的御主从‘魔法书’中抽出了一张卡放在了远处的地板上,跑到他身边后用让他感到十分亲切的日语低声念了一句类似于‘我开动了’的话语,然后,一只通体奶白,身长足足有八、九米,翅膀展开后阴影能完完全全将他们笼罩的巨大鸽子出现在了卡牌之上的半空中。

    “这是……”

    还未等他惊讶完,那只鸽子就冲他们扑来,卫宫立刻投影出自己惯用的双刀直接砍向了鸽子的脖颈出,随着奶白色的液体喷涌而出,空气中弥漫起浓郁的奶味,鸽子也扑倒在了地上,最后颤抖了两下彻底断了气。

    “啊糟糕糟糕,”亨特连忙拿着一个大的木桶将涌出来的液体全都收集了起来,“辛苦你啦,卫宫先生!”

    “这是什么?”卫宫皱眉疑惑道。

    “奶鸽,捕获等级1级,血液是上好的牛奶,肉的口感极其的柔软,入口即化,不论是炖肉还是烤肉都极其美味!奶鸽身上的羽毛十分的漂亮,是如同珍珠般温润的白色,大片的羽毛可以用来做礼服或装饰品,小小的绒毛可以做羽绒服的里子!还有,奶鸽的肉十分的大补,正好可以做些炖肉给一直都辛辛苦苦照顾我们的阿福爷爷。”

    亨特捡起那张卡牌和美食书一起递给了卫宫:“这就是我的能力啦!”

    卫宫看了看那张卡牌,又翻看起那本厚重的美食书,脸上的震惊的神情就没再下去过。

    原来上午御主对他说的那些话还真不是在忽悠他啊……这些食材长得是不是有些太随意了些?厨师在那个美食世界中真的有活路吗?毕竟好多食材都是即食的,连微波炉都不需要……

    收集完奶鸽的‘血液’,亨特开始快速的拔着毛,像奶鸽这种食材,只要将全身大部分的血液放光后羽毛就能很轻易的拔下来了。

    卫宫很快就放下了手中的美食书,与亨特一起拔了起来,虽然拔到一半小孩就没了耐心,将工作全部拜托给他后就离开了吧……

    “卫宫先生!麻烦你先把这些血奶煮沸杀杀菌,等会儿炖肉就用血奶来炖。”御主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卫宫回过神来就看到自己的御主拿着砍肉刀将奶鸽分割成了几块,然后拿到了案板上精细的处理着。

    “好……”卫宫将木桶中的奶倒入高压锅内,盖上盖子闷煮起来。

    知道自己的毛发可能会弄脏厨房的泰利蹲坐在厨房的外面,看着他们忙前忙后的工作着。

    “奶鸽的肉和蜂蜜会很搭吧,唔,蜂蜜、蜂蜜……对了,辉粉白花的蜂蜜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下午就去看看吧,午饭就先用这个蜂蜜好了。”

    亨特一边自言自语道,一边从调料橱中拿出了一坛密封严实的颜色成金色的蜂蜜罐子。

    坛子打开的一瞬间,淡淡的花香味扑面而来,亨特满足的吸了口气,用勺子舀了两勺蜂蜜倒在了空置的小碗中。

    “这是蜂蜜树产的蜂蜜果,不同的蜂蜜果味道也不尽相同,但是所有蜂蜜混杂在一起后的风味最佳!”亨特为好奇看过来的卫宫解释道,他将沾着蜂蜜的勺子递给了卫宫,“你尝尝。”

    卫宫用手指沾了些勺子上的蜂蜜,舔了一下,挑眉惊讶道:“好吃,虽然很甜但并没有让人感到齁嗓子,反而意外的有些……清爽?入口后口中还留有花香,感觉就像是花香糖果一般。”

    “嗯嗯,这种蜂蜜用来做蜂蜜蛋糕也很棒哦,虽然这种容易留香的蜂蜜不太适合料理肉类吧,但是奶鸽肉不同,奶鸽肉本身就带有奶味,又没有其他肉的腥气还十分的好入味,用这种蜂蜜腌制就完全没有什么违和感了!”

    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料理学习,但是对于天生就继承了母系家族的料理天赋的亨特而言,只要尝过一遍的味道他都能瞬间联想起数百种的食材搭配方法。

    卫宫一边搅拌着冒着小泡的牛奶,注意力却放在了韦恩宅大门的方向——管家先生和Assassin回来了。

    “好浓的牛奶味……”刚进门的阿福惊讶道,“是亨特小少爷和卫宫先生又在研究什么新料理吗?”

    “他们在厨房。”Assassin道。

    “看来我们有口福了,哈桑先生。”阿福笑道,通过一上午的‘哥谭之旅’,阿福和这位Assassin的关系也稍微拉进了些,称呼也从一开始的‘Assassin先生’变为了‘哈桑先生’。

    虽然哈桑不止有一个,但是这场圣杯战争中只存在他一个哈桑,所以这种称呼自然不会出错。

    初代哈桑·萨巴赫,也就是王哈桑点了点头,随着阿福走向了餐厅的方向。

    他们二人一上午不仅认全了哥谭的一些道路,还找到了提供给布鲁斯魔力的灵脉,出乎王哈桑的预料,哥谭的灵脉十分之充足庞大,完全足以支撑他这种等级的从者现世的魔力,甚至可以接连数次使用宝具,因此就战力而言他们这一方是完全不需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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