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第 9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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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默是在傍晚到家的, 与会试不同,殿试只考一天,考完以后只等结果就是了。

    沈默会试的时候中了会元,殿试就是再不济也应该出不了二甲, 所以林溪一点都不担心他的排名, 反而拉着他问可看清皇帝长什么样。

    “圣上没出现,殿试是谢首辅主持的。”沈默道,“所以圣上长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

    林溪原本是好奇当今圣上长什么样,如今听沈默这样一说,不由微微一愣,难不成当今圣上的身子已经开始不行了。

    她记得当今圣上是在三年后驾崩的, 而太子赵忱则是在他驾崩的前一年被废的,那时他已经病得起不来床,但是后来又撑了好几个月。如今算下来,距离太子被废只有两年的时间了。

    殿试过后的第二天,赵忱才听说了父皇生病的事。后宫在李贵妃的把持下, 被她经营的像铁桶一样, 这点消息还是先皇后手底下的一个老人悄悄传出来的。

    如果是从前,赵忱得知这个消息,肯定是要马上前往宫里探病的,不过他如今多了一重心思,听到这个消息并没有马上前往,而是去了太子妃苏氏的住处。

    关雎宫内, 李贵妃高坐其上,听到底下人说太子妃近日命人印了一千本的《地藏经》捐给寺庙。

    李贵妃百无聊赖的看着自己刚染的红指甲,“这算什么大事,也值当你们说给我听,太子呢,他最近有没有做什么?”

    底下人便将太子近日的动向一五一十的禀告给了李贵妃。

    听到最后,李贵妃有些不耐烦道:“好了好了,以后这些事不用说给我听。”

    李贵妃刚把人挥退,回头就见六皇子带着怒气走了进来。

    “母妃,你也不管管皇姐,堂堂公主竟然老往法华寺跑,这成何体统?”

    李贵妃一向最疼这个儿子,见他抱怨一母同胞的长宁公主,便走下来道:“你姐姐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早被你父皇惯坏了。我如何说得?”

    “可是堂堂公主整日与一个和尚厮混在一起,若真被人传出去,我可丢不起这个脸。”六皇子想想自家皇姐做的事,就忍不住生气道。

    可是李贵妃对骄纵的女儿也没办法,“我先找人把这件事压下去,回头我再跟你皇姐好好说说。”

    六皇子冷然道:“母妃要真想把这事压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派人偷偷解决了那个和尚。”

    李贵妃摇头:“你以为我不想,可是依着你皇姐的性子,要真是这么做了,她不得跟我大闹一场。到时她不管不顾起来,知道的人就更多了。”

    六皇子想想自家皇姐的性子,确实如此,便道:“难道就任由她这样下去不成?当初我劝母妃的时候怎么说的,那件事上若徐驸马有三分错,皇姐至少有七分错。可是你们没人听我的话,一心要给皇姐做主,这下好了,没了驸马,她更肆意妄为了。”

    李贵妃听着儿子的抱怨,也觉得头疼得很。

    殿试之前,林溪让方忠打听的铺子终于有了好消息。

    东大街附近的一间店铺到四月底刚好到了租期,而原来开店的东家因为要回老家,不准备再续约。

    林溪有心想亲自去看铺子,可是沈默却不放心,不过沈默最后还是拗不过她,亲自陪着她去看了看店铺。

    店铺在东大街旁边的一条街道里,位置虽不及东大街好,可是店面宽敞,又临着街口,不仅出入方便,门口还有块空地可以停放马车。

    林溪看过位置以后,觉得很好,先就有了几分满意,再加上原来的店铺是家绸缎庄,里里外外收拾的都很干净,将来就是改成书坊,也不用费功夫收拾。

    而且这店铺后面还有个小院子,虽然不大,可是有东西厢房四间,倒座两间,正好能用来当书坊的印刷室,多余的房间还能留给伙计住。

    林溪便决定租下这个店铺,将来开办书坊。

    与牙人打交道签订契约的事,自有方忠去办,林溪只需要付租金即可。不过京城的租金远比晋城要贵得多,林溪付租金的时候,很是肉痛了一会儿,这一年的租金都快抵得上在晋城买一间店铺的价钱了。

    因为这一点,林溪早前想把玲珑阁搬到京城的念头也消退了。还是先把商队经营起来吧!

    不过林二老爷那边迟迟没有回信,林溪只好先把精力放在未开的书坊上。

    自从她有了身孕,诗社后面举行的诗会,林溪便都告了病假。现在她想到将来开办书坊,便想起了自己加入的这个诗社,觉得可以跟薛晴柔这个社主商议一下,看能不能把诗社的诗集交给她开办的书坊印刷。桃花诗社的诗集在京城还是很受欢迎的,如果能接过这一单生意,对打响书坊的名气会很有好处。

    林溪忙着开办书坊的事,不知不觉日子就到了四月二十六日,按照惯例,这天是贡士们进宫的日子。

    一大早,沈默在林溪的哈欠中穿好衣裳,用过早饭,便进宫去了。

    这次进宫直接关系着新科进士的排名,林溪虽对沈默有信心,可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安,因此等对方走后,便没了睡意。

    初升的阳光照在三百名新科进士的身上,尤以站在前面的沈默最为显眼。他本是新科会元,加上容貌气质都是万里挑一,这一来便吸引了大多数人的目光。

    这其中就包括太子赵忱,他颇有些复杂的看着对方,但是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慢慢把头转了过去。

    沈默却不知道赵忱的复杂心思,他和其他新科进士站在当地等了良久,直到得了圣上觐见的圣旨,方才跟着文武百官和公卿勋贵到了举行朝会的大殿前。

    文武百官和公卿勋贵们鱼贯入了大殿,沈默等人却要在大殿外面等候殿试最后的结果。

    不知道等了多久,大殿内终于传来太监独有的唱喏声,“宣众位贡士进殿。”

    金銮殿里,当今圣上元洪帝高坐于宝座之上,略显苍白的脸上透出一丝笑容,满意的看了一眼下面的三百名新科进士,方才用不高的声音问道:“哪位是沈会元?”

    沈默就站在最前面,闻言上前两步,“学生沈默参见圣上。”

    元洪帝饶有兴致的打量了他一眼,见他身姿挺拔,五官端正,眼睛清澈有神,神态很是沉稳,便笑道:“果然和谢爱卿说的一样,丰神如玉,是个翩翩佳公子。谢爱卿有意想让朕点你为探花,不过朕觉得有些可惜。太子,你怎么看?”

    赵忱站在文武百官的前面,此时正光明正大看着沈默出神,如今听到父皇的问话,他第一反应便是心中一惊,觉得父皇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但是很快他又觉得就算父皇知道也没什么,他只是在乡试之前无意和魏东平提过两句,而这次会试,他连对方参加不参加都不知道,更不用说私下会面。所以他很快稳住了心神,从容道:“儿臣看过沈会元的文章,文采斐然,大雅天成,的确可称得上是字字珠玑之作。”

    元洪帝笑道:“太子说的一点不差,那篇文章朕也看过,可称得上是方严正洁,清真雅精。”

    对于太子和元洪帝的这番夸奖,沈默表现的很镇定,“学生愧不敢当。”

    元洪帝笑道:“朕记得还是先帝爷的时候,有位叫冯京的老臣连中三元,被世人引为佳话。朕自问论文韬武略及不上先帝,但是三元及第乃是难得的殊荣,既如此,何不成全了这段佳话。传旨,本次新科进士,殿试一甲第一名为沈默。”

    沈默深吸口气,将心中的喜悦压下去,便跪下来谢恩。一番三跪九叩,便有司礼官把他引领到相应的位置站定。

    状元之后,便是榜眼和探花。

    榜眼张又新三十来岁,带着一口福建口音。元洪帝与他说了几句话,总是听不太清这位榜眼回答了些什么,便有些兴致缺缺。

    探花崔晗二十多岁,是浙东人士,生得虽不及沈默出众,但是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也可当得上一句风流倜傥。

    元洪帝问了他几句话,崔晗答得都很有条理,而且官话说的极好,一看便知是世家出来的子弟。元洪帝本来因他生的俊俏,方才把他点为了探花,如今观他言行举止,不由多了些满意,觉得没选错人。

    一甲的名额既已定,接下来谢首辅便宣布二甲的人选。

    当谢首辅念到二甲第十二名的时候,沈默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虞炜也看到了沈默,不过大殿之上,容不得他们有多余的动作,因此虞炜只是飞快的看了沈默一样,就立到了二甲第十一名进士的身后。

    等唱名完毕,文武百官公卿勋贵及在场三百名新晋进士再次向坐在龙椅上的元洪帝三叩九拜,整个仪式便结束了。

    元洪帝乘舆去后,文武百官公卿勋贵也三三两两的散了。

    不过对于沈默等新晋进士来说,却是刚刚开始,他们接下来要进行读书人一辈子最为荣耀的一件事,就是御街夸官。

    所谓御街夸官就是由一甲的状元、榜眼和探花骑马为首,其余进士走路随行,一行人在礼部官员的率领下在皇城御街上走过,接受万民朝贺的过程。

    这样的盛会,三年才会有一次。因此每到御街夸官的时候,中途经过的街道几乎可以说是挤满了看热闹的人,有些高门世家的女眷还会特地在必经的路上定下包厢,观看这些新出炉的进士。

    往年,人们的注意力虽也会被状元吸引,不过看的最多的还是年轻俊俏的探花郎,毕竟探花郎多是年轻英俊的进士,这已经是一种惯例。

    但是今年,人们的注意力几乎全被状元所吸引。本来状元已经是读书人一辈子渴求的荣誉,更何况是三元及第这样的殊荣,再加上沈默的容貌气质又是万里挑一,几乎是一出现就把人们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去。

    有些大胆一点的姑娘,还把早已准备好的鲜花扔了过去。

    年纪大一些的榜眼张又新看到沈默身上落了不少花瓣,不由调侃了一句,“看来沈状元颇受姑娘们喜欢啊!”

    沈默淡淡笑了一下,伸出手刚把身上的花瓣抖落干净,忽然鬓边一沉,一朵开得正好的茶花被人从不远处掷来,刚好插到了他的左鬓上。

    人群中有不少人将这一幕看的清楚,有几人还忍不住发出喝彩之声。

    沈默心下却忽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下意识的抬头看去,这一看,却刚好对上了一双漂亮的凤眼。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单曲循环的地雷,么么哒!!!

    看到有读者在给我提一些剧情上的意见,我想说一下,当初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只是有大概的大纲,然后就是有十几章存稿。当初并没有想过要写多少字,只是前二十来章比较侧重前世的人物剧情,然后埋下伏笔。二十来章到七十多章的时候,比较侧重男女主的情感描写。

    而现在则比较侧重朝堂之上和原书剧情的一些描写,因为大纲只写到一百多章,后续的还没补充好。这本书我是想写七八十万字左右的。男女情爱只占一部分,不可能每章都有男女主互动,为了埋伏笔,情节可能没那么快。

    当然读者们提的意见,我也会认真听取,补足不足之处。

    这里问一下你们的意见,你们觉得男女情爱占多大比例,这本书才会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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