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第 141 章

    杰森终于麻爪了。

    虽然经历了三段感情, 但他的第一段感情开始的懵懵懂懂,迪克说交往吧,他说好, 然后两人直接就吻了,轻率又青涩, 第二段感情是算先婚后爱,孩子都能跑了两人才终于因爱而吻, 第三段感情是和巴基自然而然的在互相安慰与治愈中的相拥。

    他从来没有过这种被人默默追求的经历,更别提应对了。

    失踪了大半年的娜塔莎再次出现时难得约小徒弟去酒吧喝酒, 杰森就将她视作感情顾问, 一股脑将自己的疑问倒了出来。

    “你说他到底是不是在追我还是我只是单身久了所以会错意我明明才空窗8个月, 而且平时忙到根本没有精力产生需求”

    娜塔莎“等等, 等等,你和巴基分了8个月,然后你一直都没有需求吗你有做身体检查吗”

    大家都是身体倍儿棒的超级英雄,就连今年九十多的她都会有需要的时候, 杰森才25岁啊, 这就清心寡欲了

    他该不是忙出毛病了吧

    杰森犹豫一下,还是诚实的回道“也不是没有啦,毕竟巴基是超级士兵,你知道的, 他很棒, 我也算由奢入俭, 但还没到一定要找伴儿的程度。”

    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 他现在对于找对象的渴切都不高。

    娜塔莎面无表情“我不知道,还有,我没见过提摩西是怎么对你的,仅凭你的描述,我并不能准确的判断他是不是在追你。”

    为什么她好不容易回来度个假,还没来得及和杰森说说她和自己姐妹一起冒险的经历,就要先给徒弟处理感情问题

    她叹了口气,将一杯天蝎座推杰森面前“喝酒吧。”

    别说了,老师我自己也是个对象失踪到外太空的单身人士呢。

    然而娜塔莎忘了,杰森的酒量并不好,所以这小子最后醉了。

    娜塔莎思考了一阵,摸出杰森的手机,从里面调出提宝这个名字的号码,打通,一秒不到,那边就接了。

    “杰伊,有什么事吗”

    娜塔莎看了眼手表,现在是晚上10点,对于义警来说正是开始夜巡的时间段,就算不夜巡,那位总裁也应该和工作相亲相爱,大概率没有闲着。

    电话接得挺快的。

    她说道“杰森喝醉了,你能来接他吗”

    “罗曼诺夫女士”

    “是我。”

    “我马上过去,请问地址是”

    娜塔莎报出他们的地址,10分钟不到,提姆就赶了过来。

    他穿着白色的西装衬衫,梳着背头,像是才从什么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出来,身上还有着香槟与香水混合的味道,黑发蓝眼,神情温文尔雅,气质卓然,身材修长,衣袖挽起露出结实的胳膊,让人明白这具年轻的躯体藏着一股爆发力。

    提摩西德雷克是个英俊非凡的男人,一路走来吸引了无数异性的目光。

    他一路目不斜视,直直走到吧台边,对娜塔莎点点头,道了声“感谢您的电话,女士”。

    娜塔莎应了一声,打量着对方,她头一次见到没有红罗宾打扮的提摩西,却能一眼判断出这是个成熟稳重的年轻人。

    她指着趴吧台上的杰森“带走吧,这小子酒量真的不行,6杯酒就倒了。”

    提姆笑笑,架起杰森的动作很细致轻柔。

    杰森睁开眼睛,模模糊糊喊了句什么,提姆应了声。

    “我在,怎么了”

    杰森懒懒的在他脸上蹭了蹭,嘀咕着“我想回家”,提姆怔了怔,就问他“是有爸爸和祖父的家吗”

    “嗯,就那个,巴基走了,我没别的家了。”

    听到巴基的名字,提姆表情没变,只是待他的动作更加温柔了些。

    “好,我带你回家。”

    他把外套盖杰森肩上,将杰森稳稳的背起来,又对娜塔莎说了声谢谢,就带杰森回去了,娜塔莎注意到他没用手掌托杰森的大腿,而是用手腕,手腕上的手表也摘了塞口袋里,应该是怕硌着杰森,是个很细致的孩子。

    就算杰森醉了,这个年轻人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轻浮越界,一看就知道不会趁着杰森喝醉趁人之危,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绅士的细节才让娜塔莎肯定,提摩西的确是在追杰森,而且追的很认真。

    娜塔莎在20世纪出生、又生活在21世纪,她太明白身处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们是如何躁动与轻狂,仅仅一个对视就能让他们开启一个夜晚,曾经的矢志不渝和承诺早已被大多数人忘却。

    她也不是说这样的做法不对,毕竟年轻人嘛,玩的开多正常,她也不是多么忠贞的人,为了任务与人是常态,这么多年也经历了不少。

    娜塔莎还看过、搜集过很多少年超英的情报,她知道那群年轻、外貌优越、实力强大、身体好、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们也是今天和这个人恋爱,明天就可以和另一个人滚起来。

    杰森的那位她以前就不看好的初恋大哥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包括杰森的养父更不是能在感情方面做过好榜样的大人,花花公子布鲁西绝非浪得虚名。

    然而既是少年超英出身,又是布鲁斯韦恩的养子的提姆在对待杰森时,却带着一份不自觉的慎重与爱惜,娜塔莎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对待别人的感情时随便,但他对杰森的态度是不带一丝一毫的随便的。

    他走进来时,四处灯红酒绿,到处是扭动的青春肉体,人们的眼中带着欲望,提摩西的眼里却没有任何杰森以外的人。

    娜塔莎坐回原位,又向酒保要了一杯长岛冰茶。

    酒保是个年轻的女大学生,她好奇的问道“那两个男孩都很帅,是你的朋友吗”

    “绿眼睛那个是和我学芭蕾的学生,蓝眼睛的不熟,是我学生的追求者。”

    女酒保摇摇头“我就知道,那个西装小子一看就对你学生有意思,d,他们可真帅。”

    娜塔莎举起酒杯,她是个俄罗斯人,喝酒时总爱说几句祝酒词,这次她的祝酒词是“祝我的学生这次能情路圆满。”

    至少现在看来,杰森的新任追求者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杰森的脑子被酒精搅得一塌糊涂,他并不知道提摩西背着他去了哪里,所以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看到正拿着笔要往他脸上比划的达米安,他直接被惊得滚床底下。

    地上铺了地毯,摔上去也不怎么疼。

    达米安有点遗憾的啧了一声“醒得真快。”

    杰森爬起来,看了眼周围,确定这是自己在韦恩庄园的房间,就连那把红吉他的位置都没变。

    “我怎么会在这里”

    “德雷克背你回来的。”

    达米安站起来,双手叉腰,用一种很嫌弃的语气说道“昨晚德雷克突然丢下宴会跑出去,然后把你背了回来,而且你还吐了。”

    “我吐了”

    杰森往手心哈了口气,发现自己口气清新,也没有宿醉后常见的头痛,而且他身上的衣服也换了,是很宽松的浴袍,腰带打了个蝴蝶结。

    达米安皱着眉头“你吐了我和父亲一身,德雷克给你灌了漱口水,喂你吃解酒药,阿福给你擦了手脚,还不许我揍你。”

    杰森“呃,抱歉”

    达米安握拳“你让我打一顿,我就原谅你。”

    “小饱饱年纪不大,想得挺美”

    杰森转身就跑,达米安拔腿便追,两人跑出房间,在走廊间追逐着,杰森身高腿长,但达米安有超级士兵的体质打底,很快就要追上杰森。

    就在此时,走廊拐角走出一个老蝠亲,杰森连忙刹车却还是差点一头栽倒,布鲁斯连忙接住他,杰森的鼻子就和他的胸肌来了个亲密接触。

    “嗷”

    这一下差点把他的眼泪都撞出来了,杰森捂着脸蹲地上,达米安站在他身后,满脸解气。

    “你这是活该,陶德。”

    布鲁斯握着杰森的手臂将人拉了起来,别看老蝠亲今年快五十了,他依然能一只手拉起一个170磅的杰森,而且近距离接触时,杰森发现就算多出些皱纹,他也依然俊美迷人。

    难怪媒体都说“布鲁西宝贝有一副不老神颜”。

    他给杰森提了提快要滑落到肩膀的衣角“杰森,去换衣服,吃早饭。”

    直到布鲁斯离开,杰森才回头问达米安“所以,老家伙刚才来就是为了叫我们吃早饭吗”

    达米安反问一句“你是脑子都被酒精腐蚀了吧”就扯着杰森的胳膊,把他扔进房间里,指着床头。

    “穿衣服,快点”

    接着饱饱就自顾自的坐一边翻着从杰森书架上拿下来的君主论,他直接翻到了第35页,看起来不是第一次翻这本书了,杰森发了一阵呆,缓缓换上衣服,白色的短袖,黑色的长裤,简单而舒适,清清得体。

    杰森工作时穿西装,在家里就是t恤加大裤衩,要么就是穿带有卡通图案的睡衣,出门做义警时穿皮夹克和皮裤,此类衣物是没有的。

    走进餐厅时,布鲁斯坐在主位上看着报纸,提姆安安静静的剥着一个水煮蛋。

    杰森完全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觉得这一幕简直久违到了让他思念的地步,他想走过去,又畏惧向前。

    他曾一度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可他现在就站在这,一切仿佛是做梦。

    阿福对他笑了笑“杰森少爷,早安。”

    杰森不自觉的勾起嘴角“早安,阿福,我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

    “不,恰恰相反,因为您,早餐的餐桌第一次聚齐了这么多人。”

    老管家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某个经常赖床到中午的一家之主,布鲁斯更加认真的看着报纸,一言不发。

    达米安站在杰森身后,抬手在他腰上推了一把,差点让杰森从楼梯上滚下去。

    这小子的力气真是越来越大了。

    杰森回头,用口型说道“傻饱饱。”

    达米安瞪他,同样无声的回道“醉鬼。”

    两人同时别开脸,朝餐桌走去,这时提姆将那枚剥好的鸡蛋放在身边的盘子里,看着杰森拍了拍旁边的座位,示意他坐那里,然后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提姆好整以暇的回视众人,神情坦然。

    “怎么了”

    布鲁斯沉默不语,达米安眯起眼睛,老管家神情不变的给杰森倒了杯热果汁。

    杰森走到他旁边,伸手往兜里一掏,拿出一个窃听器,提姆对他微笑,正要说话呢,窃听器就扔他头上。

    提姆捂着脑门,心想肯定红了。

    接着杰森又从鞋底摸出一个定位仪扔达米安的脑门,腰带里的另一个窃听器扔向布鲁斯的脑门,布鲁斯伸手抓住。

    提姆提醒杰森“腰带里那个才是我放的,鞋底那个是布鲁斯的,口袋里那个是达米安放的。”

    杰森“ho care反正你们都不无辜”

    餐桌气氛就此回归正常,杰森气哼哼的坐下,抓起鸡蛋塞嘴里两口吃完,又拿着三明治,一边吃一边提醒布鲁斯。

    “那张报纸上有关那帮海盗的新闻不正确,他们不是逃掉了,而是在逃到里加湾的时候被拉托维尼亚的军舰击沉了。”

    布鲁斯嗯了一声“谢谢。”

    杰森又咬了一口三明治。

    吃完早饭的时候,提姆又主动提出要送杰森回东区孤儿院,杰森说了一句不必了,走出韦恩庄园后,就自己开了传送门。

    提姆站在落地窗旁看着他的背影。

    杰森依然没有选择停留,但是没关系,提姆认同杰森的自由与对梦想的坚守,但只要杰森想回来,提姆总会带他回来。

    提摩西德雷克从小就是个独立又理性的孩子,父母常年为了工作在外忙碌,一年回不了几次家,他就自己照顾自己,即使年纪很小,他也过得不错,在父母眼里他是不让人操心的乖儿子,在老师眼里他是成绩优秀的好学生。

    他第一次做出的超出“好孩子”的事情,就是在哥谭的夜晚追逐罗宾的身影。

    在哥谭于晚上出行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而且他那时候还是小孩子,提姆很清楚这一点,但他还是那么做了。

    年少的杰森陶德身上聚集了所有让青少年追逐和崇拜的特点,他性格直率,嫉恶如仇,善良勇敢,拳脚强硬,活力十足。

    而当他立于高处俯视哥谭时,小罗宾的眼中有着对这座城市的热爱,还有对其中发生的种种不幸的悲悯。

    他就像是火焰般耀眼、温暖,一双绿松石色的眼睛偏又清澈干净,这样一个孩子追随在蝙蝠侠身边,就好像给灰暗的哥谭也增添了一份亮色。

    如果要提姆为那时的杰森下一个定义的话,他会说,罗宾时代的杰森是哥谭的烛火,更是蝙蝠侠的明灯。

    虽然超英里有代号为“星火”的女性超英,但少年时代的杰森,才是他的“星火高悬”,他那时候还很小,却已经能很笃定的说,至此一生,他都不会再遇到如杰森陶德这样的人。

    他们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好到杰森在学校里找人一起吃午饭的时候,只想得起提姆的名字,杰森会跑到小学部找提姆,然后拉着他的手跑过铺满了枯叶的小路。

    杰森有一年上台当着全校的面唱圣母颂,当时也是提姆陪杰森练习,他弹钢琴,杰森唱歌,窗外有一棵高过三楼的女贞树,风一吹,上面的叶子就纷纷落下。

    提姆非常珍惜这段友谊,并为杰森将摄影技术磨炼的越来越出色,等到杰森参加普莱西德湖的比赛时,那少年穿一身洁白的纱堆砌的考斯腾,身上缠着主办方喷出的金丝带,提姆对他大喊“杰森,快来这里,我给你拍照”,小烛台就笑着带着金丝带,在洁白的冰面上做起了躬身转。

    14岁的杰森美好的就像是普莱西德湖的雪。

    等后来杰森死了,蝙蝠侠开始失控甚至是步入疯狂,提姆就主动找上门提出要成为新的罗宾,等杰森回来,他又认真考虑自己要不要换个代号,把位置还回去。

    他当然对罗宾这个代号有感情,毕竟问遍所有做过罗宾的人,从迪克、杰森、提姆、斯蒂芬妮现在的达米安,没有人做罗宾时是不快乐的。

    然后杰森就毅然决然的走上了和蝙蝠家背道而驰的道路,他没有成为超级反派,而是成了超级反派的猎杀者。

    说实话,知道红头罩和蝙蝠侠斗起来的时候,提姆简直惊呆了。

    知更鸟在成年后选择离开蝙蝠侠单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杰森绝对是离开的方式最为决绝和惨烈的那个。

    携带满心怒火回归哥谭的年轻气盛、锋芒毕露,是小辈中唯一敢和蝙蝠侠走到对立面,与之针锋相对的叛逆者。

    虽然家里也不乏青春期和老蝠亲杠起来的小孩,但不得不说孩子们大多斗不过老蝠亲,而红头罩却是真的让蝙蝠侠吃过大亏,甚至差点在蝙蝠侠眼皮子底下做掉小丑的。

    直到今天,杰森依然是历代罗宾鸟和老蝠亲掐起来时战绩最辉煌的那个。

    最让提姆敬佩的是杰森的坚定,蝙蝠家的其余成员不敢越过杀戮的界线,一是他们身为义警不能主动践踏法律,二就是他们都不确定自己越线后,能否还保持理智。

    杰森浸泡过拉萨路池,曾为刺客联盟工作,他在哥谭大开杀戒,可他保住了理智,从不曾真正的堕落。

    论出身,其实杰森是家里最低的,他在污糟的烂泥里出生,在犯罪巷成长,因为偷车而被蝙蝠侠带回了家,可就是这样的杰森,为哥谭付出了几乎全部,并在家人看不到的地方经历着痛苦、蜕变,最终走出了自己的路。

    平心而论,如果给提姆一个如杰森那般的家庭和父母,还有那样糟糕的成长环境,他无法肯定自己还能拥有现在的教养和性格,甚至不能保证自己能平安的长大。

    提姆还看过杰森的尸检报告,知道杰森的特殊之处,可是那又如何杰森的品性与实力,让提姆彻底抛开性别的层面去欣赏他。

    当时提姆只是将杰森视为曾经的朋友、不幸与家人站在对立面的前代罗宾、危险又强大的红头罩。

    直到某个平淡无奇的下午,大概就在杰森送完圣诞节礼物,临走前还看了一眼那张刺目的全家福后不久。

    提姆开着车从韦恩大厦下班,然后他看到了杰森,那时杰森提着一篮子菜,看着才从超市出来,穿着白t恤以及黑色的五分裤,踩一双黑色的拖鞋,白色的、流线型的小腿在走动时格外惹眼,手里拿着个电话,一边走路一边说着什么,笑得特别好看。

    提姆没上前打招呼,也没把这事看得多重要,结果晚上就梦到了小时候第一次和罗宾接触时,小罗宾开着机车送他回家,下车时在光洁的大长腿上搓了几下,双腿互相摩挲着,膝盖微微发红15章。

    梦醒的一刻,提姆先是发了一阵呆,然后就爬起来洗内裤,一边搓着那片布料一边唾弃自己没出息,不就是一双腿嘛,至于这样

    这么多年了,他看着蝙蝠侠的胸肌没弯,看到夜翼的屁股也没弯,看到一双腿就这么抛弃了直指一方二十多年的性取向真的好吗

    他也不是什么腿控吧

    好吧,没人能看着杰森的腿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不是腿控,提姆认了。

    这纠结也没持续多久,提姆就知道了杰森有了新男友的消息120章,对象是谁杰森瞒得很死,只有一点毫无疑问,那就是杰森和他的新男友把该干的都干了,感情好得很。

    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和迪克格雷森一样会和有主的女性滚起来,更何况提姆对杰森也没到非他不可的程度,所以他心里默默祝福了一下杰森,就将这段悸动埋了起来。

    经历了变种人维权的风波,和巴基在复仇者内战中分离,巴基为他杀死了小丑。

    看到小丑尸体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巴基的名字将会永远铭刻于杰森心头,无论他们是分还是合。

    然后杰森去了东欧留学,提姆和他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少,在少少的几次交流中,他看着杰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熟起来,太多的苦与艰难为他磨出了一把鞘,而杰森将锋芒藏于鞘中,等待着再次朝命运挥剑的时刻。

    提姆的直觉告诉他,挥剑过后,杰森将会遍体鳞伤的迎接胜利。

    总之,那时候提姆依然没有和杰森进一步发展的意图,毕竟大家都是很忙的,杰森要读博,提姆要做总裁,念书工作之余,大家还要一起做义警维护城市治安。

    谁知道稻草人又搞出了新版本的恐惧毒气,而提姆中招后又跌跌撞撞的跑到了杰森家里呢。

    在最恐惧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跑到杰森在的地方,这足够把提姆敲醒了,暗恋杰森一年以来,他一直以为自己将情愫控制的很好,但事实却是他正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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