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要上床睡觉了,它紧紧抓着大兔子的长耳朵,要大兔子好好地听它说。
“猜猜我有多爱你?”小兔子问。
“噢!我可猜不出来。”大兔子笑笑地说。
“我爱你这么多。”小兔子把手臂张开,开得不能再开。
大兔子有双更长的手臂,它张开来一比,说:“可是,我爱你这么多。”
小兔子动动右耳,想:嗯,这真的很多。
“我爱你,像我举的这么高,高得不能再高。”小兔子说,双臂用力往上撑举。
“我爱你,像我举的这么高,高得不能再高。”大兔子也说。
哦,小兔子想,真糟,他又比我高。
小兔子又有个好主意,它在树干上倒立了起来,说:“我爱你到我的脚趾头这么多。”
大兔子一把抓起小兔子的手,将它抛起来,飞得比它的头还高,说:“我爱你到你的脚趾头这么多。”
小兔子大叫:“我爱你,一直到过了小路,在远远的河那边。”
大兔子说:“我爱你,一直到过了小河,越过山的那一边。”
小兔子想,那真的好远。它揉揉红红的双眼,开始困了,想不出来了;它抬头看着树丛后面那一大片的黑夜,觉得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天空更远的了。
大兔子轻轻抱起频频打着呵欠的小兔子。小兔子闭上了眼睛,在进入梦乡前,喃喃说:“我爱你,从这里一直到月亮。”
“噢!那么远,”大兔子说,“真的非常远、非常远。”
大兔子轻轻将小兔子放到叶子铺成的床上,低下头来,亲亲它,祝它晚安。
然后,大兔子躺在小兔子的旁边,小声地微笑着说:“我爱你,从这里一直到月亮,再……绕回来。”】
阖上绘本,我看着周围绕了一圈的小孩子,默默叹了口气:“结束啦,说好的午睡前只读一个?”
“呵。”
远远躺在病床上的初中男孩子嗤笑一声,视线没有落过来,反倒有些傲慢地靠着枕头翻着自己手里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顾一群小不点吵吵嚷嚷要再听故事的叽叽喳喳声,我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季北,你现在这样子跟你表哥某些时候还真像。”
男生被平白无故噎了一下,摆摆手最终什么也没说,认命似的重新垂下头看自己的书了。只不过嘴里轻声嘟囔些什么,看口型大概是“你还真……了解……干脆……结婚……”之类的。
不用脑子都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话,等和颜悦色劝走了赖在身边的小朋友们后,我立即拎着绘本一屁股坐在他床边,皮笑肉不笑:“我今天要出院了。”
“是吗。”
“你就没什么要说的?”
“嗯……”他终于舍得抬头,简单瞥这边一眼,“是我哥来接你吗?”
我面无表情地对上他的目光,两人同时沉默了几秒,旋即小男孩移开视线,了然道:“啊,看来不是。”
一时房内无人说话。
片刻后,他再度开口:“那么,你要回家了吗?”
“或许是的。”我点点头。
“行,你走吧。”
男孩子下了逐客令,他头都不抬,漫不经心地重新看起书页,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比手里的探案集还重要。
瞥一眼他一直未翻动的页面,我站起身,没再多说,直直走向1702的房门,指尖刚刚搭上门把手,冰冷的触感通过神经传达——
“对了,我上次问你的,百里奚,除了在年少不懂事的时候,你未来还会说……吗?”从背后传来的稚嫩童音带着刻意的口齿不清。
压下门把手,拉开一条缝。
“会。”我转身,难得笑得露出牙齿,重复一遍,“of course,又不是什么没有感情的杀手?”
门关上了。
季北耷拉着眼皮呼出一口气,捏着页脚的指尖慢慢放松,他摇了摇头:“看来那谁还是有希望的?”
那姑娘只留下来疑似反问的句子就跑了,真狡猾啊。明明看起来一副厌世的样子,若是谁告诉他,说她下一秒就要去自杀,他说不定都会相信。
应该让浅野学秀给自己咨询费。
季北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神态模样跟某个黑发少女学了八成像,看起来意外得和谐而欠抽。
她大概和太宰治会很合拍吧,约着一起探讨人生和死亡之类的。初中男生如是想着,不负责任地耸耸肩,将手里的书页往后翻动,露出最后封皮里的字迹。
[武装侦探社]
什么中二性质满满的名字啊,还生存于白昼世界与黑夜世界的夹缝之中,你以为你们是少年侦探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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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的顺序很简单,刷卡,收拾,顺丰快递,原先的住院费好像是张昀目垫付的,我找了台ATM果断转账了。
然后便开始啃苹果。
“嘿,夏目!好久不见啊。”
浅发少年背着小包,怀里还捧着白色的康乃馨。他闻声抬头,眉眼温柔,有浅金色的流光自发顶闪过,溢出的太阳折射到视网膜内侧,映出眼前摇曳的秋景。
在注意到我的那一瞬间他就开始笑了,整个人陷入一种翻卷奔涌的境地,生命力的优雅与灿烂令其他事物黯然失色。
默默拽下嘴里叼着的被啃了大半的苹果,我偷偷把它丢进垃圾桶里,擦了擦手,假装无事发生:“准备好了吗?现在让我们重新上演之前没完成的旅行!”
“最好不要吧。”好听的少年音传入耳内,带着笑音,“那我还要再心惊胆战一次?”
“……对不起是我措辞不当。”仰头看着男生秀气的面容,我想了想接过他怀中的花束,“既然我是主角,那这个就不麻烦你了。”
他松手,顺从地走在距离我大概三十公分的位置,不近不远,就像夏目贵志这个人,永远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保持和别人恰到好处的距离。
这一次和一个多月前不同,天气晴好,无风,日光耀眼,树影斑驳。少年的侧面辉映着午后太阳的光斑,让我想到《春雪》,在其中被描述为远方的水晶,远方的琴声、远山的襞皱,洋溢着距离酿就的幽玄美。他在日色渐浓之中,透过树木间的天空下,如同黄昏时分的富士山一样呈现出清晰的轮廓。
江口大坝再无抱着孩子的单身母亲,林前斜坡也无不断冲刷的雨水。我收回视线,神情平淡无奇,走入墓园中。
“带路就到此为止啦,谢谢你,夏目,你可以先回去?”
少年却执意跟随:“你刚刚出院,还是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万一出事了怎么办?我会自责的,就像上次一样。”
他意有所指,我愣了一下,也想到之前某次不太好的分别,又抬眸和一脸认真的男生对视片刻。
“好吧。”最终无奈同意了。
被排列的整整齐齐的墓碑一条条地坐落在起伏不平的地势上,空空荡荡的道路越走越窄。说来也好笑,如果人死后还有灵魂,依旧附着在这些尸体上,那么他们会不会像阅兵仪式上的军队等待我们经过呢。
这么一想又有点瘆人。
我忽然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陀螺,刚开始转动的时候,很不容易稳住重心,歪歪扭扭的,想着总之先转了再说,就这么倾斜陀身,快速旋起来,随后逐渐站立,漫无目的地旋转。
或许等到什么时候,陀螺累了,就会自己慢悠悠地停下吧。
脚步停在最终目的地前,我蹲下身凝视大理石墓碑上那副并不眼熟的照片,老人望着镜头无所适从地睁大双眼,那样子竟令人感到发笑。
“你也就落到这种下场。”将花束轻轻放到碑下,没管身旁少年突兀惊异的神情,自顾自地说,“看看这里的灰尘,烂到只剩黑乎乎枝梗的花,还有早就被不知名家伙拿走的水果糕点,也许是流浪汉,也许是老鼠……算了,李明涛那个女人啊,你就不能相信她那张嘴。”
太阳很大,应该说过于泛滥了。
“你这个人,到死前都是傻的,那一家人,个个都是利己主义者,嗯,兴许除了弟弟吧。”
真是蠢啊。
我现在觉得这种自言自语的行为也很蠢了。
止住话头,用纸巾擦干净碑壁和基石,顺便拔掉几根杂草,拍了拍手上的灰就站起身走了。
“现在后悔了吧,让你不要跟着进来,看见这种大逆不道的场景会折寿的。”皱着五官,我有些嫌弃地挥了挥手。
夏目的脸逆着光看不太清楚,他的嘴角平直,但周遭气场依旧是温温柔柔的,张嘴似乎是想说什么,又开不了口。
“你就是人太好了,想说就说,我又不会打人?”
扪心自问我还算是一个不怎么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
他倒是认认真真做完了一系列跪拜的礼仪,和我这种随随便便磕磕碰碰,到处捣鼓乱搞的大不敬行为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是个懂礼貌的好孩子。
浅发少年抿唇低头看我,语调清越,像极了那个会撒娇的红眸男生:“不是,我只是在想……如果能更早一点认识你就好了。”
那一瞬间,他浅色的瞳仁在日光下竟如同水准器的气泡从倾斜到平衡,从茫然若失到聚精会神,目光并非孤独凄静,只能说是一双容易受到伤害的眼睛。它在这刻,同我印象中的那双红艳艳的瞳眸重叠了。
我认为自己在做梦,大约是由于最近的梦境过于泛滥,记忆翻涌,陷入太深,梦溢出到现实的领域,终于造成梦的泛滥吧。
该不该说,其实我们高中就见过面?比如“哇,你不就是当初那个被按在墙上打的转学生嘛,我还救了你记得不?”
这也太贱了。
口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打断我的沉思。一看是张昀目,只见她先是三言两语提及转账的事情,而后话题突变——
【百里,快帮我写个情诗!你不是最擅长吗!】
……谁告诉你的?!我自己都不知道这回事好吗?谣言不可信,止于智者啊!
【对了,记得要有内涵一点。】
我抽了抽嘴角,随手发了一条:【月亮转动他齿轮般的梦。最大的星星借着你的双眼凝视着我。当我爱你时,风中的松树要以他们丝线般的叶子唱你的名字。】
张昀目:【……不怎么接地气,话说你直接就把聂鲁达的诗照搬上来我还要你有何用!】
妈的这人要求真多。
不耐烦地揉揉太阳穴,我对夏目比了个抱歉的手势,继续回复:【当勺子挖起第一口麦旋风,西瓜中间那块的果肉入口,珍珠果掉进奶茶摇晃,草莓尖尖在口腔炸开,巧克力融化在蛋糕夹层,可乐的气泡从瓶中升起。然后靠近你,听见心跳如擂鼓,比起以上这些,更容易感到喜悦与甜蜜】
张昀目:【emmm……有点土味。】
啧。
【我对他说,先生您多么可爱,而心里却在想,我多么爱你。】
张昀目:【都说了让你不要直接引用别人的句子啊】
靠,见鬼的张昀目,让她自己看着办吧,说起来给手冢国光写情诗用得着这么文艺吗,直接说个我爱你之类的不就得了,简单,易懂。
这么想着,我最后打上几个字:【再见!自己的情诗自己写!】
不顾那家伙哭唧唧的嚷嚷和不停抖动的小企鹅窗口,我装作什么也没看见,转身去看夏目,一本正经开口:“如果说,我是说如果,有人这么跟你告白的话,你会感动吗?”
少年疑惑地歪了歪头,似乎是想问。
“我爱你,像王尔德照写不误的信,水木真一患得患失的试探,像雪莱的黑夜追逐黎明,泰戈尔的满月居住天空,像春天的熊和代替太阳行走的无形之物。是从这里到月亮再绕回来,是因你而起的梦境,是眼中燃烧的万千霞光,是凌晨四点的海棠花,是细数至38岁的前半生,是银河倾泻心坎。”
他看见,那姑娘站在太阳下,黑漆漆的发顶反射出千万道柔和的闪光,侧脸模糊,她念诗的样子,简直像火焰在高座郡夜间的平原上映现出各种色彩,宛如壮烈的死与毁灭并存的盛宴般的篝火。
他听到,这里面至少包含了《古都》《挪威的森林》《双城记》《失乐园》等数十本名著诗集的暗喻,仿佛所有的爱而不得、深深爱恋的句子统统现于眼前,那些或凄美或震惊的爱情主人公一一闪过。像世间一切美好之物被双手捧上,献给她自己的神明。
他觉得,自己伫立于透明的白色大茧中,在跟太阳面对面打交道。然后个人的内心骤然捕捉到一个天体,这个熠熠生辉的金色球体被他灵魂的捕虫网逮个正着,少年开始担忧网眼是否太大,它会悄悄溜走。
“我对这几句还算有信心,而且是原创,张昀目应该不会再啰嗦什么了吧。”黑发少女嘟嚷着,她再度抬头,看见身旁同伴呆愣的样子,“……夏目?”
浅发少年眨了眨眼睛,迷茫又不明所以地重新找回自己的焦距,仍带着水泽的瞳孔微微放大,耳根有些发红。
“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他还没反应过来。
“刚刚那首情诗啊,百里奚自创,请叫我写诗鬼才。”
“我觉得……挺好的。”
他垂下头,用鬓发遮住自己红通通的脸颊,余光瞥见少女开开心心开始打字发消息,不知怎么又突然改口:“不是,我是指,这个有些冗长而且比喻太多了,繁琐复杂,可能……不太适合。”
“这样啊。”我失望地叹气,把手机揣回口袋,“那好吧,算了。”
他忍住嘴角上扬的冲动,偷偷撇过脸才敢呼出一口气,眼角末梢都洋溢着自己不知晓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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