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首诗

    第二天早上。

    元锦诗睡得正沉, 突然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吵醒。

    金毛狗狗孤独寂寞地过了一夜,用前爪扒着主卧的门, 不断弄出响声,想引起主人的注意。

    元锦诗反应了一会, 听出是Loki在低声呜咽,才缓缓支着身体起了床。

    今天周六, 陆尔不用早起去公司, 元锦诗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走出房门,揉了揉金毛狗狗的脑袋, 给盆子里加满水和狗粮, 也给自己倒了杯蜂蜜水。

    休息了一晚上, 也许是白粥功效显著,也许是药膏发挥疗效,元锦诗身上的酸痛减轻了不少,心情也好了很多。

    初夏的早晨, 阳光明媚, 透过玻璃窗照进来,连尘埃也快乐到跳舞。

    手机铃声响起,元锦诗拿起放在耳边,仰头喝了一口蜂蜜水。

    电话那头,白檬蔫蔫的声音传来,“锦诗,齐霄带我见家长了……”

    元锦诗猝不及防, 一口水差点喷出来,轻咳了两声,才试探着问,“是我理解的那个「见家长」吗?”

    白檬闷闷说,“是。”

    那天在盥洗室门口遇见齐霄,他说要请她吃个饭,白檬也没多想。

    昨晚齐霄准时去老城区甜水巷接她,跑车一路驶入别墅区,下了车,进了门,白檬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顿「家宴」。

    齐父和齐母很和蔼,对她的到来表示热情欢迎,没有对她问东问西,也没有对两人的关系提出什么质疑。

    白檬虽然神经大条,可也不是傻子,一顿家宴吃的沉默而漫长,她明显看出,齐霄和父母的关系有些疏离。

    原来他要她盛装出席,只是陪同他演戏。

    元锦诗听她说完前因后果,沉默了片刻,“那他是怎么和父母介绍你的?”

    “他说……我是他女朋友,”

    电话那头,白檬紧紧捂着滚烫的脸颊,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我知道,他是在拿我当幌子,搪塞父母的催婚。我对他来说,就跟租来的女友差不多,只不过我是熟人,连租金都省了。”

    元锦诗听出她失望的语气,连忙安慰她,“你不是他的粉丝吗?这次就当帮他一个忙了,下次你想要签名照合影什么的,让他还你人情就行啦。”

    白檬想了下,觉得这一顿饭还挺划算的,“行,那我下次多问他要几张签名照。锦诗,我在超市,过两天岚姐咱们就要进组了,我还得采购点进组拍戏要用的东西,不和你说了,拜拜!”

    元锦诗说了再见,挂掉电话,望着黑下来的手机屏幕,无奈笑了笑。

    傻丫头,以前遥不可及的人,现在就天天在你面前晃悠,还要什么签名照啊?

    ……

    陆尔公务繁忙,上班的时候一日三餐还算准时,一到双休日,饮食就变的很不规律。

    元锦诗从冰箱拿出麦片牛奶和鸡蛋,打开面包机,准备做点简单的早餐。

    冰箱里蔬果调料齐全,唯独没有芥末。

    上次和齐霄白檬一起在外面吃饭,那道芥末明虾陆尔一下都没碰,元锦诗暗暗记在心里,后来忍不住问了陆尔,他果然对芥末过敏。

    60秒时间到,面包机“叮”的一声响,一片片吐司完成「美拉德反应」,变的外焦里嫩,松软可口。

    陆尔从主卧走出来,穿着件简单白T恤,俊脸满是惺忪,眉眼也蒙着一层雾气。

    刚刚他一睁眼,发现元锦诗不在身边,连懒觉也不想睡了,立刻起床出来找人。

    厨房传来香甜的味道和忙碌的声音,陆尔正准备走过去,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

    元锦诗正在煎蛋,探出头说,“你醒啦?我在忙,帮我看一下消息。”

    淑女发出求助信号,绅士当然乐意帮忙。

    她的手机锁屏没有密码,一滑就能打开。

    陆尔看了眼聊天界面,说,“白檬问你,防晒霜要哪个牌子的。”

    元锦诗回答了一个常用的牌子,陆尔帮她回复了,正准备摁锁屏,手指不经意地往上一滑,看到了元锦诗和白檬几天前的聊天记录

    ……

    「先不说你和陆总这个搭配有多诡异,我太了解你的审美了,你喜欢那种满满少年感的男生,陆总那种杀伐狠戾、斯文败类型的,绝对不是你的菜」

    「那个,我得去刷牙了,回聊」

    ……

    陆尔震惊的回不过神,下意识想起陈度那种瘦弱的白斩鸡身形,脸色一点一点的沉了下去。

    难道……她真的喜欢单薄细弱的男人?

    元锦诗端来两杯燕麦牛奶,看到他的表情,觉得很奇怪,“你看什么呢?”

    陆尔双臂一伸,把她困在餐桌和身体中间,声音低沉,“喜欢少年感满满的?”

    元锦诗没反应过来,他又说,“不喜欢杀伐狠戾、斯文败类的?”

    元锦诗回忆起这段聊天内容,立刻打了一个激灵,“你你你别听白檬瞎说!”

    陆尔欺身逼近,定定凝视,“到底是不是?”

    元锦诗在心里把白檬翻来覆去拷打了一遍,讪笑着看他,“当然不是啦。”

    堂堂陆总做事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感情问题当然也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于是,陆尔一把脱掉白T恤,拉着她柔弱无骨的手摸遍腹肌和人鱼线,贴着她的耳畔问,“想清楚再告诉我,到底喜欢不喜欢?”

    薄荷味的热气洒在耳际,手下的腹肌触感紧实,元锦诗脸红的不敢睁眼看他,被逼着说了三遍「喜欢」,这件事才勉强算翻篇。

    一顿早饭吃了整整两个小时,吃完饭,元锦诗脸上的潮红才退下去。陆尔看她气色不太好,把她抱回床上躺着,才去书房开视频会议。

    元锦诗已经把《千金令》的剧本看的差不多了,躺在床上觉得无聊,索性拿过平板,打开某漫画APP。

    上次白檬说要以陆尔和她作为原型画漫画,她点头答应了,没想到白檬行动力迅速,当晚就把第一话漫画创作出来了。

    白檬从小学习美术,基本功扎实,以陆尔和元锦诗为原型,加上一些杜撰的情节,巧妙地模糊了三次元的真实背景。

    漫画连载了半个月,保持每天两话的更新频率,没有读者猜出漫画的男女主角是元锦诗和陆尔。

    白檬的漫画画风唯美,语言风趣,加上情节又苏又甜,成功吸引了一大票读者捧场。因热度居高不下,成功登上了国漫排行榜前十名。

    这完全出乎白檬的意料,也出乎了元锦诗的意料。

    观看漫画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开始有读者催更,读者们还自发组成男女主角的粉丝团,就连漫画中那只助攻的金毛狗狗,也有一大票粉丝拥簇。

    元锦诗捧着iPad看的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竟然把三十多话漫画看完了。

    金毛狗狗凑到iPad旁边,看着漫画里那个金黄的犬类,呜咽了两声,抬起水润乌黑的大眼睛看元锦诗,仿佛在可怜巴巴地说,「铲屎官小姐,漫画里的本尊就在你面前,为什么不宠爱抚摸我?」

    元锦诗被它的眼神逗的乐不可支,金毛狗狗又呜咽了两声,委屈地转身跑掉,迈着小腿去了书房。

    陆尔正在书房里开视频会议,元锦诗偶尔能听到他低沉的讲话声,看到Loki跑向书房,害怕打扰陆尔工作,急忙跳下床,追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撒花、评论哦~

    今天短小了点,明天上大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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