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五十二首诗

    白檬闻言, 脑海立刻涌现四个大字——花季少女,沦为人.母。

    她极力否认了元锦诗的猜想, 一口咬定自己只是肠胃不适。

    元锦诗说服不了她,只好拉她来到医院, 去肠胃科挂了号,女大夫拿着听诊器听了一会儿, 扶了扶鼻梁上的玳瑁眼镜, “你们来错地方了,出门右拐三楼,去妇产科做个检查。”

    白檬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只好勇敢接受事实, 从妇产科出来, 仿佛做梦一样不真实,“怎么会呢?我竟然怀孕一个月了?怎么就中招了呢!”

    元锦诗小心地挽着她走出电梯,看着手里的B超检验单,脸上喜悦的笑容几乎溢出来, 仿佛已经窥探到未来干儿子or干女儿的可爱模样。

    得知怀孕的消息后, 白檬第一时间给齐霄打了电话,

    齐霄正在DN开股东大会,接到自己要当爸爸的消息,颇有些手足无措。

    之前他向白檬的父母保证过,不会让两人的关系永远隐藏在地下,不会让白檬因为自己影帝的身份受一点委屈,现在白檬怀孕, 也是时候公开两人的关系了。

    他拨通经纪人电话,通知团队准备公关,联系媒体发出公布恋情的通稿。

    于是,元锦诗从妇产科出来,一打开手机,就看到#齐霄公布恋情#的词条挂在热搜第一名。

    齐霄发了一张打了马赛克的合照,配文说明了和白檬的恋爱关系,并说明女友是素人,不愿意私生活被打扰。

    齐霄的粉丝年龄层偏成熟,以事业粉居多,剩下的一小部分女友粉也很理智,看到偶像公布恋情,哀嚎者有之,但更多是对二人的祝福。

    元锦诗本来还担心白檬被齐霄的粉丝人肉攻讦,仔仔细细翻看了热搜,见没有什么过激的评论,才算松了口气。

    白檬把她的担心都看在眼里,调侃说,“锦诗,你和齐霄可不一样,你男友粉很多的,等你公开恋情那天,一定哀鸿遍野,不知道陆总看了会不会吃醋?”

    说起这事,元锦诗真是哭笑不得。

    上回,她的超话热度排名突然攀升到了第一位,点进去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男粉丝们在组团晒腹肌呢。

    随后,#元锦诗男粉腹肌#登上了热搜,还吸引了很多别家粉丝去超话围观打卡,在粉圈传为“美谈”。

    约束粉丝是艺人的美德。元锦诗没想到自己有那么多的男粉丝,刚开始看到他们的腹肌照还吓了一跳,后来见粉丝们只是自娱自乐,发的照片也都尺度得当,就没有对粉丝的行为进行干涉。

    陆尔整天忙于股票和投资,应该不会知道她有这么多男粉的事情。

    至于两人公开恋情……好像还遥遥无期呢。为了陆氏股价的稳定,股东和高层们应该不会同意大张旗鼓公开恋情的做法吧?

    陆尔刚刚出席完一场商业兼并收购会议,收到元锦诗的自拍照后,给她发了微信消息,却迟迟没等到回复。

    鉴于上次车祸惊魂的教训,他让陆氏的技术部人员在元锦诗的手机上安装了GPS导航,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点开地图,却发现元锦诗人在医院,陆尔脸色都白了,立刻推掉余下的行程,让林郁掉头赶过去。

    医院门口,劳斯莱斯轰鸣而至。

    “我没事的,是檬檬怀孕了,刚才太激动了,没顾得上看你的微信消息。”元锦诗不好意思道。

    陆尔握着她细弱的肩头,上上下下打量一圈,见她没事才算放心。

    听到“怀孕”两个字,陆尔也有些讶然,侧首向白檬道了句“恭喜”。

    齐霄随后赶来,当着两人的面儿,和白檬热情似火地拥吻了很久。

    陆尔看着齐霄高兴到仿佛失智的模样,无奈地挑了下眉。

    做好情绪管理是艺人的必修课,元锦诗第一次见到齐霄这么情绪外露的一面,笑着看向陆尔。

    齐霄来的时候心急如焚,连口罩和墨镜都没有戴,即使是半夜,公立医院的大厅依旧人来人往,不一会儿便有人认出了他。

    陆尔看了眼腕间的百达翡丽,微勾唇角,“你们先忙,我们没有被人当猴子看的爱好,就先不奉陪了。”

    说罢,他拉着元锦诗的手就往外走。

    白檬红着脸推开齐霄,两人随后走出大厅。

    孕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齐家的佣人和管家早早等候在医院门前,见两人出来,齐齐鞠了个躬。

    齐霄握住白檬的手,解释道,“我们回老宅一趟,奶奶她们知道你怀孕的消息,已经在家里坐立难安了。”

    元锦诗依偎在陆尔的怀中,看着两人的背影,真心为他们觉得高兴。

    陆尔的心情却很微妙。从刚才开始,就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堵在胸口,他后知后觉的发现,这种感觉叫做……妒忌。

    陆尔的字典里还是第一次出现这两个字。

    他年轻有为,深不可测,执掌陆氏权柄多年,是圈子里这一辈世家子弟里的佼佼者,一向只有别人仰望他的份儿,没想到风水轮流转,也有他百爪挠心的这一天。

    其实,自从萧南山的事情结束之后,陆尔就在考虑求婚的事情了。那天在电梯里被问到“什么时候结婚”,他的回答并非随口敷衍,而是发自肺腑之言。

    没想到一时不察,竟然让齐霄步步赶超,等他回过神来,人家连孩子都怀上了。

    某位总裁眉头一皱,觉得人生遭到巨大挑衅,急需把成家立业的事情提上日程。

    陆尔一向奉行高效率原则,看着元锦诗坐进车里,关上车门,转身叫住齐霄。

    夜风微凉,月辉清淡,他拢手点了一支细长的薄荷烟,慢悠悠问,“打算什么时候选婚纱?”

    这一问倒提醒了齐霄,白檬怀孕一个月,筹备婚礼的事情必须加快提上日程。

    他心头喜悦难平,只想陪在白檬身边,随口说,“婚礼的确要尽快筹办,选婚纱的事儿,这两天吧。”

    陆尔“嗯”了声,“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选吧。我看傅氏名下那家婚纱店就很不错。”

    陆尔是彻头彻尾的冷血动物,最关心的事情是上证指数的涨跌,齐霄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并不习惯他突如其来的关怀,而且……他突然关心别人婚纱的样子真的透着一股莫名的诡异啊喂!

    齐霄觉得不可理喻:“明天?陆尔,到底是你结婚还是我结婚!?”

    陆尔扫他一眼,弹了弹烟灰,“听说有位女演员对你投怀送抱,死缠烂打,如果我没记错,好像姓徐吧?白檬知道这件事吗?”

    他打蛇打七寸,齐霄咬了下后槽牙,“别听风就是雨!我和徐茉没什么,白檬还怀着孕,警告你别乱来啊!”

    陆尔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吐出一团朦胧烟雾,潋滟的眉眼在夜色下叫人沉醉。

    齐霄被他这幅老谋深算的狐狸样子镇住了,迟疑两秒,突然恍然大悟道,“我懂了,那就明天去选婚纱。”

    ……

    这个孩子来的意外,打乱了白檬的工作节奏,之前和出版社约好的漫画签售会也只能改期。

    白檬要结婚,伴娘的人选一定要是元锦诗。翌日,白檬要选婚纱和伴娘礼服,让元锦诗陪同她一起。

    这天一早,陆尔把元锦诗送到婚纱店,便去陆氏开会了。

    这家婚纱店占用整整五层大厦,外墙是一整面玻璃幕墙,华灯日夜不息。从外面看,不像婚纱店,倒像是公主居住的城堡。

    里面更加别有洞天,洛可可式装潢,大理石地面上镶嵌璀璨水晶,奢华程度令人咋舌。听陆尔说,这家婚纱店是他的好友傅总名下的铺面。

    傅氏是重工行业的巨鳄,产业涉及机械、能源、化工等领域,元锦诗略有耳闻,没想到傅氏名下竟然有这样一家梦幻到极致的婚纱店。

    店长已经提前接到清场的通知,今天一整天只服务白檬和元锦诗两位顾客。

    白檬的婚纱要量身定制,设计师为她量了腰围尺寸,才放两人去选伴娘礼裙。

    “听说这家婚纱店是从民国的时候就传承下来的,傅氏果然基业悠久。”白檬一边看礼裙一边说。

    元锦诗对傅氏的家族历史压根不感兴趣,对齐霄倒是有些微词,“你刚怀孕,胎儿还不稳定,说两句话就要孕吐……这个时候选什么婚纱啊,就算齐家再急,也要过两天再说啊。”

    白檬吐了下舌,“选婚纱也是我的意思啦,现在不选的话,过两天孕肚像吹气球一样变大,到时候穿婚纱多难看啊。我才不要。”

    元锦诗无语摇头。

    婚纱的种类颇多,伴娘礼裙的种类亦眼花缭乱,鱼尾、A字、吊带、抹胸……元锦诗看到眼前发晕,也没选出个所以然,白檬把她推到衣帽间,笑道,“行了,我来做决定,我选什么你就试什么。”

    婚纱店的试衣间大到不可思议,帘子被拉上,服务生小姐捧上来一件白色礼服,等元锦诗穿的七七八八,才上前为她整理礼服的细节。

    等服务生小姐退出试衣间,元锦诗对镜自照,才发现有些不对劲。

    巨大镜子里,女人水润杏眸微微上挑,瓷白的鹅蛋脸上晕出抹胭脂色。肩颈线条笔直,气质浑然天成,简直好看到完美。

    身上的礼裙是收腰设计,衬托的细腰盈盈一握,后背的蕾丝布料透明镂空,纯真又不失性.感,只是……长达六米的蓬松裙摆,以及裙摆上闪烁细小碎钻,怎么看都太隆重了些,不像是伴娘的礼裙,倒像是新娘的主婚纱。

    新娘才是全场最耀眼的焦点,伴娘只是配角。在婚礼上抢风头,不是元锦诗会做出来的事。

    “檬檬,我觉得这件礼服太隆重了,不适合伴娘穿,还是换一件吧……”

    她提起裙子转身,头顶的吊灯却突然熄灭,外面一片漆黑,连服务生小姐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灯怎么关了?”

    元锦诗一愣,“有人吗?”

    话音刚落,试衣间的帘子缓缓拉开,服务生和白檬统统不见,刚才空空如也的大厅仿佛变了个样子——

    上万多白色玫瑰,汇聚成漫天无暇的香海,数百只银色气球漂浮半空。如梦似幻的国度里,元锦诗看清面前的男人,整个人彻底愣住。

    陆尔单膝跪地,牵过她的手,紧紧握住,周身冷冽退却,只剩下无尽的柔和。

    一枚钻戒在昏暗的灯光下熠熠生辉,他嗓音低沉,深黑的眸子里盛满她一个人,“这些日子,一直在想怎么和你开口……迟迟没有提求婚的事,是想等你从那段不愉快中彻底走出来。”

    “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爱这个字眼,可是遇到你之后,你成为我的整个世界。这枚戒指在我口袋里呆了太久,锦诗,我不想再等下去了,我想和你共度余生。”

    倘若人生是一盒巧克力,毫无疑问,她是最甜的那一颗。

    那年圣诞夜,酒店露台上寒风凛冽,她不经意闯入他的世界。

    而后林林总总,他和她并肩看过红洲港的璀璨花火,看过摩洛哥的如画黄昏,看过一年四季的轮回变幻。

    他尝过辗转悱恻的甜蜜滋味,也尝过短暂失去她的肝肠寸断。

    失而复得之后,他抓住她的手,便再也不愿放开。

    温和低沉的嗓音在寂静的花海里浮沉,他郑重问她,“锦诗,你愿意嫁给我吗?”

    元锦诗被这灵魂一问冲击的找不着北,听着他的话语,脑海中闪回两人经历过的所有喜怒悲欢,泪意顺着鼻腔蔓延开来。

    她一直沉默着,表情惊讶又迷惘,不知道在想什么。陆尔这种处变不惊的人,因缺乏求婚的实战经验,心里也有些没谱。

    他舔了下薄唇,耐心解释,“你点头,就是同意嫁给我,摇头就是不同意……”

    话说一半,他神色凝重,“就算不同意嫁给我,也不准嫁给别人,我下次再求一遍婚就是了。”

    元锦诗觉得他的话哪里不太对劲,可脑子乱嗡嗡一片,仿佛有成千上万的小羽毛挠在心上,理智完全不在线。

    她眼眶湿润,深吸一口气,哽咽点头讲:“我愿意啊。”

    她迟疑的短短数秒种,陆尔仿佛等了一个世纪,得到梦寐以求的答案,他和煦勾唇,为她的无名指戴上一圈璀璨。

    这是西方罗马的旧俗,无名指有一根血管直通心脏,输送的不是血红蛋白,而是一对恋人的永恒诺言。

    元锦诗心中盛满蜜桃味道的汽水,甜丝丝地往外冒泡泡。伏在他怀里,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件婚纱是你选的对不对?制作了很久吧?”

    陆尔握住她的腰肢,承认道,“两个月。”

    米兰设计师手工制作,不眠不休,耗时60多日完成。他等到肝胆欲焚,急不可待,当然把日子记得清清楚楚。

    元锦诗仰头看着他,黑白分明的杏眼弯起好看弧度,抿着花瓣一般的粉唇没说话。

    原来某位总裁居心叵测,很久之前,就有求婚的打算。苦心铺垫这么多,只是为了给她一个惊喜。

    陆尔说完才明白露馅,轻咳一声,“不是故意瞒你。生气了?”

    她嫣然一笑,“陆先生,大喜的日子,我才没生气。”

    的确是大喜。

    因缘际会,造化弄人。他们兜兜转转,尝遍酸甜苦涩,终于尘埃落定,得以结成眷侣。

    陆尔俯身,轻吻她的眉间,“我爱你,陆太太。”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撒花、评论哦~

    后面大概还有十几章剧情,甜到原地旋转那种~

    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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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档文求收藏《撩心沦陷》

    林知念身为江城日报专栏记者,生平最厌恶两类人,一是仗势欺人,二是为富不仁。

    这两种,傅聿霆全都占全。

    一个瓢泼的雨夜,舅母跪在林知念面前,求她答应和商界显贵傅氏的商业联姻。

    林知念一脸震惊的听完,手里的录音笔掰断成两截:“……他是得了什么精神疾病,需要用结婚冲喜吗?”

    订婚前夜,怀着了解未来丈夫的念头,林知念点开傅氏集团的热门微博,看到下面第一条评论,成功喷出一口汽水——

    傅总的眼睛不是眼,是塞纳河畔的春水[心]

    后来的某夜,林知念被傅聿城按着亲吻,不仅看到了塞纳河畔的春水,还看到了隐于春水之下的熔熔烈焰。

    男人一脸清冷矜贵,哑声问,“我有病,需要冲喜?”

    林知念欲哭无泪,“不不不,我有病,我肾真的不太好。”

    傅聿霆以为这半辈子无人可以让他低头。

    而她来时,理智失守,欲念焚城。

    “你守护真实和正义,我用余生守护你。”

    【人美路子野.菜鸟记者×我行我素.白切黑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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