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童年记忆(三合一)

    小镇上, 街上的行人纷纷围着大坑议论观赏。石魔从大坑里爬出来后还未清理身上的泥土,便听见他们高声惊叫,吓得四处逃跑。

    此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吓他们, 所以石魔机智地选择躲起来。老百姓们自个吓自个,哭喊了半日,最后却见大坑里早没了人影, 也没有人受害。终于松了一口气,以为方才是自己眼花看糊涂了,惊魂未定之后,恢复正常各忙各的,当做无事发生。

    集市上,卖糖葫芦的小年轻沿路叫唤,时而站在街角乘凉。

    殊不知, 就在他乘凉之时, 有一只黑爪悄悄摸摸地伸向他身后的糖葫芦。

    石魔藏身于墙壁内,趁那人不注意便迅速伸出手偷一串, 吃完后将光秃秃的竹签随后扔掉, 然后再偷一串。

    那人感觉手上越来越轻,转过头看看,心下疑惑,怎么感觉糖葫芦的数量越来越少?

    石魔躲在石壁内咧嘴偷笑,血蝙蝠则扒着墙面,共享美食,两魔狼狈为奸, 将那人的糖葫芦偷个干干净净。

    此时绝暗之巅上,沈孟庄等人整整齐齐地掉进了火洞,耳边还回荡着周不凡悲壮的遗言。火洞似乎格外深,众人下坠了许久也不见着地,这要死也不给个痛快。

    周不凡双手护在脸前,叶蓁蓁见状疑惑喊道:“二师兄!你捂脸干嘛?应该护脑袋!”

    周不凡闻声大声回道:“脸着地就破相了!!!我可是堂堂苍玄一枝花!!死也要死得体面!!!!”

    ……………………

    脚下是沸腾的流火,隐约能看见雾气迷蒙。刺眼的红光映在脸上,总感觉肌肤被灼烧,仿佛一掉进去整个人就会被融化。

    “扑通————”

    犹青蛙跳进池塘的声音,众人稳稳地一头栽进流火中。

    “啊!!!好烫!!!我要死了!我的胳膊要化了,我的脸要毁了!!!!我的腿————诶,好像没事?”

    周不凡方才还在哭天抢地扑腾挣扎,然而身上好像一点事都没有,傻傻地抬起胳膊看了看,随后破涕为笑,道:“嘿,没事,你们看没事,这火一点都不烫,和水一样。”

    流火异常,冰冷刺骨如寒冬深潭,沈孟庄隐隐担忧。洞底不见天日,唯有流火闪烁着耀眼的光,笼罩着整个火洞,石壁焦黑。

    隐约能看见洞穴深处有条幽窄的小径,众人从流火里爬起来,向小路走去。说来也奇怪,明明方才掉进了流火,竟没被烧着。若说是流水,站起来衣衫和头发皆是干的,分毫未湿。

    沈孟庄起身正欲往前走,突然一阵晕眩,两眼发黑,浑身摇晃。

    陆清远见状忙跑上前扶住他,担忧地问道:“师兄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我们休息一下好不好?”

    沈孟庄轻揉太阳穴,低头朝他抿嘴笑道:“我没事,赶紧走吧,早点拿到火种早点回去。”

    “嗯!”

    陆清远跟在他身后,一直盯着他,舍不得眨眼。

    师兄方才脸色苍白,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还真有点担心呐,不过师兄那么厉害应该什么都能解决吧。

    陆清远看着沈孟庄的背影,心里竟有几分得意。不知在得意什么,总之,一想到师兄,他便觉得比得了宝贝还要高兴。想要向所有人夸他的宝贝,但前提是所有人必须清楚,这个宝贝只能是他的,其他人若有歹念的话,那就,让他去死吧。

    周遭火光烛天,宛如一张大网将众人包围。耀眼的光洒在沈孟庄肩头,在他衣袖上跳跃,墨色青丝也沾惹上橘黄的暖光,显得格外柔和温暖。

    陆清远痴迷地看着他的背影,白色衣衫曳地,广袖飞舞,脚边溅起的火星点宛如一只只小精灵跳到他衣摆上。头顶落下一束炫目的暖光,将沈孟庄笼罩在光芒中,犹如九天神祇,不染尘埃。

    滚烫的情愫在心头回荡,陆清远盯着沈孟庄的身影,两人之间虽只有一步之遥,然而他却觉得,不管如何伸手拥抱,师兄永远都可望不可即。

    日月星辰,人间灿烂,天地间,唯你是青山,云销雨霁,皓月当空,皆不如你眼里璀璨。

    世事险恶,人心曲折,生死之间来来回回,他也曾想过不如放弃吧,活着好累,再没有人来疼他、爱护他了。然而苦尽甘来的日子悄然而至,措手不可。

    星河滚烫,师兄,便是他的人间天光。

    陆清远会心一笑,紧跟着沈孟庄,亦步亦趋。

    众人循着小径不断深入,豁然开朗。眼前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人头攒动,沿街叫卖声不绝于耳,黄发垂髫,坐在柳树下,岁月安详。

    周不凡环顾四周,盯着身边来往的行人,时而用手指戳了戳,试探他们是不是幻想。

    “这是哪啊?怎么好像是小镇?难不成我们找了一片世外桃源?不会又是梦吧?”

    叶蓁蓁同样不知所以,摇头看着身边热闹的人群,冷山岚仍是一贯的沉着冷静不发一言。

    陆清远走到沈孟庄身边,扯了扯袖子,小声问道:“师兄,这是哪里呀?”

    沈孟庄眉头紧蹙,看着周遭景象,疑惑地摇头。

    不是不知,只是觉得奇怪,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此地很熟悉,仿佛从前来过,但记忆深处却一团模糊。

    陆清远欲拉他胳膊往前走,突然人群骚动,一窝蜂地往这边涌来,众人被他们分散,淹没在人海里,随着浪潮往前走,连回头看一眼的缝隙也没有。

    “师兄!你在哪?师兄我看不见你——”

    陆清远急切地大喊,眼前俱是拥挤的人,脑袋贴着脑袋,摩肩擦踵。然而声音很快就被人海吞噬。

    沈孟庄想飞身而上脱离人群,然而脚下却被一股力量吸引住,仿佛有一只大掌抓住他的脚踝,令他挣脱不开。想拨开挤过来的人,但是蜂拥而上无穷无尽,只能随着人群盲目地往前走。

    不知走了多久,耳边除了嘈杂的谈话声、欢笑声,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拥挤的人渐渐分散,沈孟庄才觉得缓了一口气,呼吸顺畅,整理好衣衫,正欲继续往前走寻找陆清远的踪迹时,忽而听见门内传来一声熟悉的称呼,女子的声音娇柔清脆,似黄莺出谷,轻声唤道:

    “小庄……”

    与此同时,南乐峰上,轩丘结束了与古梁的谈话,便匆匆赶下山。若真如古梁所言,医治士白必须以六月六男子之血献阵,恢复他的功体,这一时半会儿,该如何寻找六月六所生的男子。况且此事不必当年抵抗魔尊,为一人而牺牲另一条命,孰轻孰重?

    轩丘心中细细思量,权衡再三之后,朝着山下一处御剑而去。

    素陶回到自己屋内,心里近乎绝望,神思恍惚不知自己是如何回来的。一开始她听闻士白谈起封亡禁印一事,虽然嘴上说着不信,但心里到底还是存了一个疑问吧,不然为何此刻如此心痛。疑问被证实的滋味比背叛和谎言更难以接受、更心如刀割。

    虽然北华与轩丘素来不合,不过是因她的缘故,北华不待见轩丘,嘴上称一声师兄,其实心里是不乐意的。

    然而那一年,两人的矛盾格外激烈,每每见面便形同陌路,你来了我便走,有时说起什么,观点不和便针锋相对。幸好她时常劝着,否则当真要打起来拼个你死我活。

    她以为还是因为她的缘故,两人总好不到一块去。儿女情长之事无可解,所以她也只能任由他们生气对抗,反而觉得两人像孩子一般,为了这种事斤斤计较。

    但是物是人非之后,时隔多年,再听旁人提起其中缘由,竟然如此……天昏地暗……

    她心里还是不想相信的,自欺欺人也好,愚蠢至极也好。毕竟她与轩丘携手与共的这许多年,情义是真的,爱护是真的,往日时光也都是真的,怎么就能说忘便忘,说放弃就放弃呢?

    她从来就不是这么洒脱的人,在轩丘面前,早就一败涂地。然而她并不是普通的女子,肩负着苍生的责任,所以她根本无法置身事外。

    若轩丘当真是如此绝情狠心之人,苍玄派迟早有一天会毁在他手里。

    连他庇护的苍生,同样也会崩塌毁灭。

    所以,她必须有所行动,苍玄不是他一个人的,同样也是她所思所念之处,不能由着他任性妄为。

    若他当真按古梁所言,取六月六男子之血为士白疗伤,若他当真如此……毫不留情的话,那么,她便相信当年北华之死也与禁印有关,与他有关。

    只这最后一回再自欺欺人一次。

    素陶仿佛鼓起了毕生的勇气,犹豫再三才终于下了决心。

    心里无比忐忑,犹如摇晃的半桶水,素陶耳边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她记得第一次下山诛魔,也是这般紧张和惶恐不安。虽然她在山中练了多次,剑法精湛,连师尊都曾夸赞,但是初次面对真正的魔物,还是有几分恐惧,更何况不是她一个人在战斗,身边还跟着许多师弟师妹,她必须肩负起这个责任。

    在心里说起许多自欺欺人安慰的话,仿佛这样做就不会害怕一般。素陶握着手里的剑,浑身都在不自觉地发抖。

    然而突然感觉到肩头有一股暖意传来,蔓延全身。

    素陶惊讶地回头看过去,却见轩丘站在她身后,将自身灵力渡给她,随后护在她身前。

    他说,只要他还没倒下,她便永远不必握剑。

    时过境迁,许多年以后的今日,同样的惶恐不安,两人却站在对立面,没有温暖的手掌,没有宽厚的身影。只有猜忌和质疑。

    漠奚峰上,士白躺在床上,脸色苍白,轩丘坐在他身边,缓缓扶起他,手上端着一只碗递给他说道:“喝吧,伤能好。”

    士白看着白玉瓷碗,打趣道:“没和稀泥吧?”

    轩丘脸色一暗,忿忿地瞪着他。

    当年他们还都是小弟子时,士白与其他师弟偷偷跑下山游玩,误了时辰回来,便被轩丘罚扫后院一个月。士白气不过,在他每日都喝的茶里偷偷掺了稀泥,害他闹了半个月的肚子。

    这等光宗耀祖的事,士白每月至少要向他的小弟子们提三次,连轩丘当日喝了加料的茶以后,脸色是如何阴沉,五官是如何扭曲,以及拉了半月的肚子后,脸色是如何惨白,一五一十详细说明。

    轩丘将碗放在桌上,冷声道:“我去挖点来。”

    “哎哎哎——”

    士白迅速抓住他,嬉皮笑脸道:“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师兄可千万别当真,师弟这条命可全仰仗您老人家庇护呢。”

    说罢,便拿起桌上的碗,低头看两眼,嘴角隐隐扬起一抹笑意,漫不经心道:“师兄这药当真稀奇啊。”

    轩丘并未回答,直接伸手欲夺过瓷碗。士白迅速侧身一躲,将碗护在怀里,笑道:“给我的东西,怎么能轻易收回去?不厚道。”

    士白装模作样地打趣他,两人你来我往间,突然胳膊一抖,碗里的药洒了一半。

    猩红浓稠地溅在士白身上和地上,沿着地缝缓缓流淌。

    “完了完了,我好不了了,药都洒了。”

    士白将余下的药一口气喝完,随后仿佛大难临头一般往后一仰,如一条死鱼瘫在床上。

    而这一切皆被门外的素陶看见眼里,尤其是那刺眼的红,从床边流淌至桌角,清清楚楚,艳红热烈。

    素陶指甲死死抠着门缝,紧咬牙关,眼神如利刃盯着轩丘,眼里是翻涌的心灰意冷,一切皆已被证实,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决然离去。

    失望,是这世间最无可解的词。

    士白躺在床上,忽而睁开眼盯着轩丘,笑道:“这药材难寻,师兄从哪找到的?”

    轩丘坐在桌前,神情严肃,一板一眼地答道:“华果山的守护者欠苍玄一份人情,罗生果便是从他那得来。”

    “哎呀,师兄真是神通广大,罗生果都能唾手可得,要知道多少门派都想找到这个宝贝。”

    士白枕着胳膊,悠闲惬意地看着天花板,似是漫不经心,又仿佛故意为之,缓缓说道:“罗生果果浆猩红艳丽,宛若人血,果然稀罕物就是非比寻常,厉害的东西,总是长着一副吃人的模样。”

    轩丘并未答话,拿起瓷碗径直离开,留下士白一个人躺在床上自说自话。

    反观山下,绝暗之巅上的众人被人群分散以后,各自散落在不同的角落。

    沈孟庄站在一座大宅外,听见门内传来女子的声音,心头一震,呼吸停滞了两息,怔怔地盯着那扇紧闭的大门,仿佛透过那扇门便能看见熟悉的、失去的身影。

    脑中总有一股声音在回荡,鬼使神差地迈出脚走向那扇门。沈孟庄抬头望见一块牌匾悬挂在大门之上,赫然刻着两个大字——“沈府”。

    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庭院嫩草仙藤,绿柳周垂,阶下石子铺成甬路,房舍俨然。

    庭院空地中,摆放着一张小小的案桌,一位小少年坐在案桌前,慵懒地晒太阳,手里举着诗书摇头晃脑地念叨。

    “啊!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啊!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啊!野火烧不尽呐!他春风吹又生!”

    “啊——吹又生呐——吹、又、生——”

    诗歌朗诵一般,盯着那些诗句一本正经地大声诵读。

    “春风他吹又生呐,吹、又、生——哎哟——”

    话音未落,小少年捂着脑袋龇牙咧嘴。

    “先生是这么教你吟诗的?”

    女子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书敲他的脑袋,双手抱臂,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长姐,先生教的太无聊了,这样念才记得住。不信你听我念一遍,保准你一听就记住了,听着啊!”

    少年扯扯衣领,轻咳两声,正襟危坐,抬头挺胸收腹,郑重其事地开口道:“啊——”

    “床前明月光,疑是那地上霜。”

    “啊——”

    “举头我望明月,低头那个思故乡啊,思故乡——”

    “长姐你说是不是朗朗上口一听就会?”

    “是什么是!你再不好好念,爹马上就抄棍子赶来了。”

    少年仿佛满不以为意,将腿架到案桌上,靠着椅背晃悠,讥笑道:“长姐别想骗我,爹哪还有棍子,我昨儿扔茅厕了。除非他老人家去捞起来,哈哈哈,我真呀么真机智。”

    少年说着便哼起了曲儿,女子倚着柱子看他笑道:“不是那根,我方才看见爹从竹林里砍了一根这么——长的竹子,正往这边赶呢。”

    女子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这么——长”是有多长,少年闻声立即放下翘起的双腿,神色慌张,看着她说道:“长姐你可别吓我,人命关天呐——”

    “沈孟庄你给我出来——”

    小孟庄话音还未落,走廊尽头便传来一道狠厉粗哑的男声,手里握着刚削好的棍子,朝柱子上狠狠打下去,说道:“你小子,昨儿是不是你往先生碗里下的泻药?我看你屁股又痒痒了!”

    男子紧握棍子大步上前冲过来,小孟庄吓得赶紧从座位上跳起来,举着椅子挡在身前四处逃窜,大喊道:“爹您听我说,那不是泻药,是通肠排毒的良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是好心帮先生,您搞错了,唉您别动手啊,君子动口不动手——哎哟,别打脸,打人不打脸!嗷——爹我是您亲儿子吗?我要死了,要被你打死了!!!娘啊!快来救我!您儿子要死了!!!”

    沈孟庄站在门口,看着里面鸡飞狗跳的一幕,觉得心里暖暖的。家人和睦,兄友弟恭,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日子。然而在他是沈梦的时候,却是无法得到的。但在他作为沈孟庄的时候,脑中的记忆重叠,每每回想起这些温馨欢乐的岁月,便愈发觉得,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1]

    沈孟庄的感情与记忆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他珍惜着,呵护着,也当做自己的宝贝来珍视。

    他严厉刚正的父亲,贤惠舐犊的母亲,温柔体贴的长姐,还有许多一同玩闹的小伙伴。

    如此岁月,难能可贵。

    正当他回忆往事之际,周遭场景悄然变化。

    转眼已是秋日,庭院里的老树枯叶飘零,凉风瑟瑟,桂花飘香。

    小孟庄坐在石阶上,手里拿着两个石榴在啃,含了满嘴鼓着腮帮子慢慢嚼,然后像放炮仗一般,“突突突”一粒一粒吐出来,一颗比一颗远。

    小少年高兴极了,拍手欢笑不亦乐乎。

    长姐坐在他身边,手里拿着一块红布专注地纹绣。

    小孟庄转过头看她,好奇地挪过来,巴巴地盯着,问道:“长姐,你在绣什么呀?”

    长姐仍是盯着红巾,头也不抬,脸上扬着温柔的笑,轻声道:“这是出嫁要用的红盖头,我想自己绣好,再让娘加几针。”

    “为什么不去买呢?自己绣好麻烦啊。”

    小孟庄继续啃着手里的石榴,眨巴着眼看向她。

    长姐脸色渐渐涨红,抿嘴含笑,眼睛看着红盖头目光深邃,仿佛在注视着期待已久的身影和余生。

    “红盖头是很重要的东西,若能自己亲手绣好,出嫁之日由娘亲手为我盖上,这辈子都会幸福……美满…的……”

    “幸福美满”四个字从嘴里说出来,仿佛吃了蜜一般,浑身也酥软了。

    小孟庄不太明白,嘴里吃着石榴,含糊不清地问道:“有多重要?不就是一块红布吗?爹今年总穿一条红裤子,丑死了。”

    长姐耐着性子转过头看他,目光温柔恬静,伸手擦拭他嘴边残留的果肉,想了想随后说道:“如今秋日,小庄都不爱上私塾了,虽然你平日也不爱。但秋日尤其懒,整日躲在家中睡大觉,唯一能把你从床上拎起来的办法就是剥两个石榴哄你。石榴甜了,你能抱着啃一整天,吃饱喝足了继续睡大觉。若每日都有又大又甜的石榴排队送到你嘴边,说:‘嘿,小公子,请吃我吧。’你高不高兴?”

    “高兴!”

    “嗯!就这么重要!”

    小孟庄怔怔地看着长姐满足安逸的笑容,他似乎明白了,又似乎不太明白,懵懂地低头看着手里的石榴。

    秋日疲乏,他总有千百种借口拖着不去私塾,整日赖在床上称病装死。百树萧条,不比春夏水果繁多。所幸他爱吃石榴,长姐每日都剥好一盘放在桌上。

    续命宝物啊!

    所以,那块红盖头也是这样么?

    小孟庄噘嘴嘀咕,脑子绕不过弯索性便不想,继续啃手里剩余的石榴,随后和方才一样,“突突突”,一粒一粒吐出来。

    沈孟庄坐在走廊的栏杆上,倚着身后的柱子,侧首望向眼前的二人。老实说,他还是有点羡慕这样的童年的。

    岁月安稳,突然大门被人狠狠地敲响,“咚咚咚”一声比一声焦急震耳。

    三分纷纷抬头望去,仆人忙松开门栓,门还未完全打开,外面的人便脚底生风慌张急切地冲进来,一进门便见到长姐,随即跪下痛哭,哭嚎道:“求小姐救救我家苦命的闺女!”

    长姐见到这种架势,显然有些茫然,但大家闺秀的仪态端方从小便刻在她骨子里。纵然不知发生了何事,也能从容地应对。

    “夫人先起来,有何要紧事您且慢些说,我帮您掂量着,若事态紧急,我带您去见父亲一同商议。”

    长姐将跪在脚边的妇人搀起来,拍拍她的手背,扶着她走到桌前坐下,唤来仆人沏茶。

    这名妇人是当地知县的夫人,两家是世交,感情深厚,知县的女儿李小姐与长姐一同长大。沈大人很是喜爱,遂将她认作干闺女。若不是她年纪与沈孟庄相差太多,指不定能结个娃娃亲,两家亲上加亲。

    说来也巧,长姐与李小姐皆与当地的富商楚家定了婚约,和长姐成亲的是楚家的大公子,迎娶李小姐的是他们家的二公子。

    李小姐从前还打趣长姐说,许是一同长大的缘故,连挑选心上人的眼光都相仿。幸好楚家有两位公子,不然她们若看上同一位,岂不是两难。

    世人都说妯娌间的关系最难相处,然而此刻不见得了,世人所言也不全对,她们将会是世上最和睦可亲的妯娌。

    两人曾在四下无人时,偷偷幻想过往后她们在楚府相夫教子的日子,长姐负责教孩子们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李小姐则带他们爬树钓鱼、骑马射箭。总要有一位温柔的母亲,和一位爱玩的母亲,这样才叫做互补嘛。

    老之将至,膝下儿女成群,成家立业不用她们操心了,便撒手不再管府中琐事,安安静静地做一位不讨人嫌的老人。

    庭院中驾着秋千,我坐在上面,身后全都交给你。你要好好晃,不许害我。我已经老了,经不起折腾,否则磕了碰了,还是要你伺候上药的。

    或者咱俩一起坐在上面,秋千的凳子装大些,让他们两个老头子在身后推。我给你喝前年酿的桃花酒,你塞给我刚做好的小糕点。

    就这样荡呀荡,你打趣我自小就花团锦簇众星捧月,是楚公子心地好,才能忍下我的小脾气。我也不甘示弱,将你幼时调皮捣蛋的事都抖出来,比如揪先生胡子、偷隔壁家的小鸡仔,在睡着的大人脸上画花猫……若说心地善良,我丈夫还是比不过你家那位的,他神通广大,竟能将你收服。

    然后我们就开怀大笑,身后的老头子们只能宠着我们,已经赖了大半辈子,除了宠着还能怎么办。

    原本是这样约定的,你勾着我的手指说,不许赖皮哦!

    岁月恍惚,转眼已到了她们出嫁的日子。憧憬的余生将要开始了,喂,你准备好了吗?

    知县夫人絮絮叨叨,哭哭啼啼地说起前因后果,衣袖沾湿了一半。

    原来,在她们满怀期待嫁为人妇时,意料总是来得如此措手不及。

    数日前,李小姐外出采集,其实是瞒着父母偷偷跑去集会玩的,说是求签,她原先是不信的,只是长姐偶尔与她说起那里求姻缘十分灵验。她反正也闲来无事,便带着丫鬟,偷偷跑去求了一支。

    竹签掉出来那刻,她无比虔诚地盯着,上上签!

    她高兴坏了,抓起竹签就往外跑,想立刻给长姐,告诉她,你不要怕,你的姻缘菩萨说她罩了!

    然而在着急往沈府赶时,半路中却刮来一阵大风,人仰马翻。黑雾愈来愈浓,血蝙蝠也越来越多,围着侧翻的马车团团围绕。

    李小姐吃力地从马车里爬出来,拨开身前昏迷的仆人,额头撞出了血,沿着下巴滴在衣衫上。

    一团黑雾将她包围,大气也不敢出,盯着黑雾里面,隐约能看见两道身影渐渐清晰,呈现在她身前。

    “哎哟,长得还真不错。”

    长邪抱臂俯视着脚下趴着的李小姐,眼神仿佛在盯着唾手可得的猎物。

    “是不错,比隔壁镇上的好多了。”

    站在长邪身旁的人,颐指气使,黑衣曳地,遮面的黑雾渐渐消散,露出一张严肃锐利的面孔,正是昨日血洗邻镇的魔物,魔界号令众兵的魔将——暗傀大人。

    长邪乜斜他,戏谑道:“你还没玩够?昨的人可都让给你了,今儿这个可是我的。”

    暗傀扬起嘴角,垂眼盯着脚下发抖的李小姐,语气仿若威胁,又有几分挑衅,道:“若我非要不可呢?”

    长邪着急了,指着暗傀正欲破口大骂,暗傀却突然好性子地说道:“不如换个玩法,今日这位,由她自己选择,我与你不出手,只等着小羊亲自送上门,如何?”

    “切,她又不傻,谁会乖乖送上门。”

    暗傀仰天而笑,顿了顿,仿佛胸有成竹,道:“她会的。”

    而后黑雾散去,两人消失。

    李小姐惊魂未定,拼命往回跑。然而等她跑回家,还未歇一口气,便看见父亲坐在堂前,脸色阴沉,神情严肃,母亲坐在他身边,掩面哭泣。

    桌上放着一张信纸,信纸旁还放着一个木盒。

    李小姐颤颤巍巍地走过去,拿起那张信纸,手指发抖。

    镶金的牛皮纸上,赫然印着三个大字,李小姐感觉呼吸都停滞了,而后缓缓打开木盒,木盒开启的瞬间惊得她浑身一抖,连连后退。

    母亲见状上前抱住她,哭喊着苦命的女儿,紧紧搂着,唯恐下一刻她便消失了。

    那信纸上,写着她的名字。木盒内,是丫鬟的人头。

    其用意,不言而喻。

    妇人已经哭得嘴唇发紫,双眼布满血丝。拽着长姐的手,浑身都在颤抖。

    长姐同样在发抖,脑袋一片空白。此事非同小可,她没有办法,必须要告诉父亲,但是父亲,他能有办法吗?

    他们要面对的是一群嗜血成性、力量强大的魔,他们只是普通老百姓啊。

    长姐撑着桌子缓缓起身,拍拍妇人的手背,安抚道:“夫人莫急,我去告诉父亲,他一定会有办法的。小妹在家恐怕不太安全,我这就命人接她过来,您看如何?”

    妇人连连点头,眼泪如断线的珠子。

    沈大人知晓此事之后,气急败坏地赶回府,沿路马车狂奔,险些撞到街上的行人。

    甫一进门,便看见李小姐与妇人抱作一团。李小姐抬头看见他走来,便冲过去抱住他哭喊沈爹爹。

    长姐随后进门,李小姐眼眶通红,眼泪掉得更厉害,一把抱住她,哭道:“姐姐我以后再也不能陪你了,你嫁给楚公子要好好的,他若待你不好我做了鬼就去抓他,你不必怕,我即便成了鬼也会保护你的。你要开开心心地做新娘子,做楚夫人,但是你千万不要忘了我,每年记得来我坟前看看,若是有了孩子,记得也把他带来,我们说好我做他干娘的。只是…只是你没得干娘做了,我不甘心呐,我以后不能陪你荡秋千了,明明我连怎么做秋千都学会了啊。”

    “你别说了,不会有事的,有我爹在,我们会一起出嫁的,开开心心地上轿子,你是我妹妹,是我孩子的干娘,我们约定过的。”

    长姐捧起她哭花的脸,两人额头紧贴着额头,仿佛落水奄奄一息的人一般抱在一起。

    事态紧急,沈大人请来镇上有名的道士,然而一个个皆束手无策。不是他们太弱,是魔物太强。若是普通的低阶魔族也便罢了,奈何此次竟是高位魔族的两位惹不起的大人物。

    莫说这些小道士了,就算是暗境五大门派,也只有尊长这种级别的人堪堪与之对抗。

    当真只能等死吗?

    时间已过数日,两家人愁云惨淡,仿佛一夜之间老了数十岁。

    这日,小孟庄下了课便乖乖跟着仆人回家,小伙伴邀他一同去捉鱼抓虾也都回绝了。

    家里发生如此大事,大人们个个闷闷不乐,他也觉得有些难过,摸鱼也没心情。李小姐待他也如亲姐姐一般,更何况两人性子合得来,经常偷偷摸摸捣蛋,除了长姐外,李小姐便是他第二喜欢的姐姐。

    然而如今她发生了这种事,他无论如何都开心不起来的,就算有好几个石榴都不行。

    小孟庄拖着书包慢慢悠悠走着,马车也不坐,下人们紧紧跟在后面看护。小少年人模人样地思虑着有什么能够打败魔的方法,砸臭鸡蛋肯定不行,那用水淹用火烧呢?该怎么淹怎么烧呢?

    正当他忧虑沉思之际,低着头迎面撞上一位道士。

    小孟庄拎起书包砸过去,喊道:“臭道士!你欺负小孩!”

    道士一头雾水,明明是他不看路撞上来了,怎么贼还捉贼恶人先告状?

    “小孩,是你不看路撞上我的!”

    “你不会让一下吗?我走了这么久都没撞到人,怎么偏偏撞到你了?”

    “小孩你讲不讲理?你爹娘都是这么教你的?”

    “我是小孩,小孩是不讲理的!”

    道士心想这是撞上了一个无赖,索性不与他计较,抽身离去。

    小孩盯着他的衣服和背上的剑,心下疑惑,遂问道:“你会抓魔吗?”

    “嗯哼,你问对人了!”

    小孟庄仿佛看见希望一般,眼里燃起了火光。

    此刻沈府,两家人坐在堂内不发一言,请来的道士走了一波又一波,毫无对策。

    此时门外小孟庄兴高采烈地喊着:“爹我回来了!”

    众人皆抬头望去,瞧见他身后跟着一位人模人样的道士,纷纷疑惑。

    那道士听完来龙去脉,脸上却仍是一派轻松的样子,缓缓说道:“我有办法,你们按我说的做,保管能完好无损地平安归来。”

    众人眼里闪烁着光芒,觉得看见了希望的曙光,长姐激动地搂着李小姐,替她擦拭眼泪。

    “据我所知,魔族虽然强大,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怕火。若他们堂而皇之出现在人前,我们倒是可以用火击退。但是他们此次却要李小姐送上门,迎亲队伍前往苦乐地。那地阴寒,设有结界,我进不去,一般的火也无效,所以只能从内部着手。”

    沈大人一脸严肃,蹙眉问道:“此话怎讲?”

    “不如我们将计就计,按他们的所言,前往苦乐地。届时我会给小姐一件诛魔的宝物,待夜晚那魔物接近你时,你便伺机而动,我在苦乐地外接你回来。”

    “可有把握?她一个姑娘家如何与魔族动手?”

    “你放心,我的宝物万无一失,只是我想请问李小姐的生辰八字为何?那地方不是寻常人都能进去的。”

    李小姐疑惑地看了看众人,随后说出自己的生辰八字。

    道士微微皱眉,拍拍脑袋,道:“哎呀,这可不妙,那地至阴至邪,你的生辰八字与之相冲,恐怕还未接近魔物半步,便肉身受损灰飞烟灭。”

    沈大人问道:“那该如何?”

    道士若有所思,顿了顿,方才缓缓说道:“不如一位七月三日午时出生的人代替你前去。”

    此话一出,众人皆低头沉思。

    七月三日,午时……

    长姐忽而猛地抬头看向那位道士,李小姐亦随即看向她。

    七月三日,午时,不正是她么?

    作者有话要说:[1].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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