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袋里的酒水是低度数的粟米酒,喝起来甜甜的, 虽然没有什么劲, 不过喝了这半囊袋,也是有了些酒气, 当下他靠近坐了, 木兰便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 这才仔细的多看了他几眼。
一双俊美的眸子微微泛着水光,薄唇微张随后又抿了起来,脸颊在灯光的氤氲下显得越发的润红, 四目相对间,看着他有些过于灼热的目光,木兰不好意思的别过了视线。
“将军, 明日队伍就会踏上戈壁边缘, 还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吗?”木兰脸颊红红,说起了正事,试图转移话题,毕竟他这样直白的话语实在是让她羞涩。
“这个你不必担忧, 该准备的我们都已经准备好了。”百里溪重新从囊袋里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口。
不过就算这酒度数不高,也适可而止了,明日还要继续行军, 喝了这一杯,他便将囊袋挂在了一旁。
“戈壁向来缺少水源,不知道要行军走多久?我们一定要从这里过吗?”
“顺着戈壁行军是最便捷最隐蔽的选择, 深入敌军腹地,只有走这种罕无人迹的路线才最安全了。”
随之他抱住了木兰的腰,将脸颊埋在了她的肩膀上,轻叹了一口气。
“你总是转移话题,从来都不说想我爱我。”百里溪话语里带了几分委屈,一股酸涩的情绪顺着酒劲便瞬间飘了上来,这几句话也将他这近一个月来的苦闷发泄了出来。
木兰被他突然猛的抱在怀里,微微惊愕了一下,随后便听到了他这般话语。
心中顿时柔软了起来,也多了几分欠意,犹豫了一下,随后抬手圈住了他的腰,感受着他身上的男性气息,手隔着衣服触摸到了他的肌理线条,脸颊越发红的厉害:“你怎知我不想你?”
百里溪见她这样说嘴角这才扬了起来,能够从她的口中听到她说出这般话,真是难得,当即抱着她的腰肢,忍不住便想亲她。
酒意正浓,他吻上了她的唇瓣,见她没有躲避,心中欢喜的同时,很快便沉浸在了这一吻之中,柔软微凉的触觉让他忍不住想要获取更多,心跳加速五感顿失,支撑他吻下去的几乎是本能的动作,就像鱼儿天生会游泳那般的本能。
直到木兰抬手抵着他的肩膀推拒了起来,他这才停下了亲吻。
他微微喘着气重新抱着她,心中隐隐的躁动着的同时也在努力的压制着。
他以前觉得男人与女人别无二致,除了体力上有些区别之外,其他都并无分别。可自从他成年以后,他才发现并非如此,男人对性的渴求比女人要强烈的太多了。
百里溪咬了咬牙,松开了环住她腰肢的手,若再继续抱下去,他有些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蒙蔽了自己的理智,继续下一步。
也许木兰不会拒绝,可是他清楚即便她不拒绝,他也不能再进行下一步。
他重新正坐着,伸手从一旁拿出了一份地图,地图画在羊皮卷上,展开来便是用毛笔在这份地图是卜多画给他的,卜多如今也获封校尉,归于他的麾下。
穿过这处戈壁,便可以抵达瀚海,与瀚海相邻的是狼居胥山。
百里溪指着地图上瀚海的位置,面上带着几分笑意:“每年的四月末,匈奴单于便会在沿着瀚海抵达狼居胥山举行祭天典礼,这便是我们的机会。”
擒贼先擒王,既然知晓了单于的行踪没有道理放过这次机会。
此番截击单于的计划也并非他一支队伍,从队伍出发之前,他便同他爹百里鸿以及小舅王仲平一起制定了这个计划,在这个计划中,由百里鸿带领的部队作主攻,王仲平为侧翼,百里溪则绕后。
绕后便要沿着戈壁进军,这段路程并不算短,食物饮水至关重要,同样重要的也包括行军速度,长途奔袭成为了他的首选。
眼下他所带领的这支队伍便是为了长途奔袭而安排的轻骑兵,整支队伍皆为骑兵,擅长骑射,行军的营帐物品也尽量从简。
木兰看着这个地图,听着他的话,便是大概的知道了队伍接下来的进程:“原来是这样,不过走戈壁的话,还是速度越快越好。”
“你放心我都计划的很好。”正说着,账外送进来了一桶热水,没想到洗漱休息的时候这么快就到了,木兰起身欲走,百里溪见罢,急忙伸手拉住了她的胳膊:“今晚留下来和我聊聊天,就像以前那样。”
木兰见他睁着水光潋滟的眸子,尤其是眸子里蕴含的那份欢喜与希翼,只单单这一份希翼,便让她挪不动脚步。
说罢,他便掀开营帐朝卫兵吩咐再多烧一桶热水。
木兰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暖意更甚,与他相处的这段时间里,她很清楚明白百里溪对她的心思,更清楚他事事向来是优先为她考虑。
他更是与她先前所认知的那些男人截然不同,这样的人如何不叫她心生倾慕。
……
四月的早风拂过她略显憔悴的面颊,尽管已不似寒冬腊月那般寒凉,可她却觉得比之更甚更刺骨。
只微微的风吹着,便直直的让她浑身发抖,乐曼闭上了眸子,尽量的想使自己平静下来,可是她无法平静。
从最开始极度的愤怒心痛到伤心到现在的心灰意冷,那份爱恨交加萦绕着纠缠着让她彻夜无眠,想到愤怒的地方,双手撕烂了裘毯也不觉得解恨,想到伤心的时候,眼眶的泪水便好似泉水一般止也止不住。
她没有想到杀死兰异一族的始作俑者正是她现在一心爱慕的人,她弟弟的死正是他一手造成的。
若不是她身体不适去找巫医,遇见了曾经的上线,她估计到现在也被蒙在鼓里,不曾知晓。
她实在是无法想象那个男人是怎么能够再杀了她弟弟的同时,又那样心安理得坦然无愧的同她在一起。
乐曼本以为自己有了一个最终的归宿,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一起共度余生的男人……
想到这里乐曼咬住了唇瓣,双手的指甲掐进了掌心里,那样不择手段冷的男人本身便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她竟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他与自己在一起之后,可以待自己不一样,为自己付出,爱屋及乌的也在意自己身边的人。
她实在是错的离谱了,想到那两个月的日日夜夜,她便是忍不住心中直犯恶心。
她受不住这般寒凉的风,只待了一会,揉了揉干燥的眼眶,重新回了毡帐,清晨的光与傍晚的光别无二致,她裹紧了裘毯,闭上了眼睛,试图让自己进入睡眠。
一夜未睡,她的思绪也迟钝了不少,接下来还要应对那个人,她不能以这样糟糕的状态去应对他。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从一个荒诞的梦境中惊醒过来,眸子睁开的刹那,视线所及的毡帐已是摇曳着昏黄氤氲的灯光。
“醒了?怎么今个睡了一天?”
背后传来的声音让她浑身微颤,明明是与平日里一般无二的温和声音,现在听来却让她止不住的汗毛站立。
“前天你看了巫医,巫医怎么说?”
乐曼没说话,咬住了唇瓣,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的平复着心情,听着身后慢慢靠近的声音,伸手抓紧了裘毯的边缘。
她伸手捏紧了脖颈的玛瑙项链,仿佛这样便能够从中获得几分力量。这项链她向来贴身佩戴,从来没有离开过她,忽然的她有些庆幸自己从来没有将它丢弃。
直到他隔着裘毯伸手碰了碰了她,她才开了口,声音慢慢变得平静如常,眸光也坚毅了许多,许是因为心中有了方向,有了计划,所以便不再迷茫悲伤了:“大人今晚来的倒是很早。”
“今天无事,来早些看你,怎么你不喜欢吗?五天前你还在抱怨我晚上回来的迟了。”顿了顿,见她依旧躺着,动也不动一下,他的声音放的柔和了些,“哪里不舒服了,是这些天的路程累着了吗?”
这些天去狼居胥呼衍斐也将她带在了身边,他说不出是基于什么,只是觉得若是没有她在身边会无趣很多,大概也许是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个存在了。
游牧民族向来跟随着青草和羊群而走,这块的草场吃完,再移向下一块草场,从这瀚海到狼居胥,断断续续的起码便要走上月余。
前些日子一连走了五天,整支队伍才堪堪停歇了下来,他以为她是前几天累着了。
乐曼翻了个身,眸中的水光已然散去了大半,只剩下了淡淡的微红,声音也恢复如常,羊脂灯的光芒在她的眼中星星点点的,像极了深邃璀璨的夜空。
“你说如果我们有一个孩子会怎么样,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不……”乐曼垂了视线,眼眶的微红在灯光下越发的明显:“我们到时候生两个,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到时候你教儿子骑马枪术,我教我们的女孩女红烹饪,说来你都还没吃过我做的食物,有些可惜了,我的厨艺也是很不错的。”
说罢,乐曼轻咬着内腮起身抱住了他的腰肢,声音带了些颤抖,是那种娇娇柔柔且羞涩的声线:“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巫医告诉我……我有了我们的孩子。”
气氛短暂的沉默了一个呼吸,随后他伸手拥紧了她,他一反常态的没有言语,此时此刻他周身的气息竟是意外的柔和。
随后她听到了他的承诺,言语克制,不过她听得出那份藏不住的激动与兴奋:“乐曼,我会娶你为妻给你名分。”
作者有话要说:看乐曼如何搞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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