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他有数

    回到雨季的第二天。

    林诗兰起床得很艰难。昨天被谭尽缠着讲话,导致回家晚了,她妈念叨她一晚上,说她都高三了心思还不放在学习上,逼着她做完原本的作业,再多做一份英语卷子。

    有个当老师的妈妈,林诗兰从小被教育要重视学习。

    别的小孩在外面滑滑梯玩沙子,她在家背英语单词和唐诗三百首。

    别的小孩上小学刚接触系统的教育,她已经被她妈安排了各种课外班。

    别的小孩也开始补习了,她则开始参加竞赛并比他们补更多的习。

    每年都要穿越回高三再高考一遍,对于林诗兰来说,是噩梦中的噩梦。

    像昨天那样的日子,她是真的没心情写作业。可她家那么小的屋子,林诗兰做啥她妈都一清二楚,想偷懒,门都没有。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她压根没睡几小时,困得眼睛都睁不开。

    吕晓蓉出门前,交代林诗兰下课后帮她复印材料。

    她觉还没醒,迷迷糊糊应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听见家门口传来动静。

    以为她妈没带钥匙,林诗兰直接把门开了。

    外面,站着一个眼角糊着眼屎的谭尽。

    “早啊。”

    他顶着鸡窝头,跟她打招呼。

    “……早。”

    林诗兰匆忙用门遮挡了她的小蝴蝶睡裤:“你这么早来找我吗?”

    他表情得意,邀功似的:“那可不。我一看你妈走掉,立马就过来了。”

    “啊?”她觉得有点惊悚:“你一直在暗中观察我家?”

    “没错。”谭尽大方承认。

    林诗兰细细地将他打量一番。

    她以为他是来找她一起上学的,但谭尽怎么没拿书包?

    他打了个哈欠,问:“你要不要再睡会儿?”

    林诗兰摇头:“得上学啊,怎么再睡?会迟到的。”

    “上学?”

    两人明显是在两个频道交流。

    她先一步反应过来:“你起了个大早,却没打算去上学吗?”

    他慢她一拍,也表现出震惊:“什么?你今天打算去上学?”

    林诗兰的高中三年,可以被两个字概括——学习。

    谭尽的高中三年,同样可以被两个字概括——玩乐。

    “林诗兰,你都穿越了,地球上多少人能拥有这样奇妙的经历?身为主人公的你,脑子里竟然只有学习?”谭尽一脸的暴殄天物。

    “不然呢,要干嘛?”林诗兰一脸坦荡。

    “走!觉不睡了。我们得出去闯一番大事业。”

    “去哪里?”

    他丢给她一个自信的眼神:“我有数。”

    于是,每次穿越,每次都认真读书的林诗兰被谭尽顺利地拐走。

    他们坐上8路公车,步行二十分钟,又转了312路。

    最终,历时三小时,到达了目的地。

    站在龙飞凤舞的“花鸟市场”四字招牌下,小小的林诗兰有大大的困惑。

    “你真的有数?”

    一路的颠簸没折损他半点精力,少年撸起袖子,干劲十足。

    “当然。这里不仅是花鸟市场,去楼上珍宝城,我们还可以淘到古玩翡翠字画。总有流落民间的好东西是还没被人发现的,我们占领时间优势,可以抢先一步买。或者,四年后值钱的,现在不太值钱的,我们买了存着。比如翡翠啊,翡翠的手镯料价格,四年后涨了好几倍呢。”

    林诗兰先不评价谭尽有没有那个买东西的眼力,他的想法,从根源上便是没法实施的。

    “这里的东西带不到未来。”

    “哦,好像是。我们不是身体穿越,东西没法随身带走……”

    她的话没有令他打消念头,谭尽思考着,又提供别的方案:“那我们有没有可能,找个地方把它们埋起来。

    “没用。”

    被大老远带来这种地方,林诗兰心情郁闷,也不再给他留情面。

    “让我再跟你说清楚一点,我们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任何影响。基于这个结论,现在我们埋东西了,未来也不会出现。”

    谭尽不说话了。

    他蹙着眉,陷入深思。

    林诗兰之前跟谭子恒是朋友,因为这层关系,她总觉得谭尽也属于她“弟弟”的那一辈。

    望着玻璃窗里他们的倒影,她也发起了呆。

    高马尾、小脸、白皮肤,脸是光洁柔嫩的少女的脸蛋,却因为过于沉静的表情显出了成人的老气横秋,这是自己。

    而身边的他,清清爽爽的高中生模样;一头乱毛,耳朵薄薄的,太努力想事情表情也变懵懵,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透出一股稚气未脱的天真。

    根本就是个小孩子嘛……

    她一瞬间有些恍惚:他和她一样经历了这些年雨季的循环吗?

    “我想到了!”谭尽一拍大腿。

    “不能改变未来,我们就观察原来的世界大家在干什么,多听多看总能发现创造财富的办法。要是观察到有人偷偷把宝贝埋在哪里,我们可以旧地重游,将它挖掘出来。”

    “哦?地下埋了四年的古董,能多卖十块钱还是二十块?”

    林诗兰直截了当地泼了冷水。

    “太不靠谱了。”

    她意兴阑珊,转身打算往车站走。

    “回学校吧,我们赶一赶,还能赶上下午的课。”

    “不回。”

    谭尽讲不出道理,索性不讲道理了。

    “我想带你在这里玩。”

    “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影响,那为什么要回去读书?随便把时间浪费,也比被关在教室里强。”

    不等她说话,他一溜烟跑了。

    大概是不自信林诗兰会来追他,他还顺走了她的公交卡。

    事实证明,谭尽那么预测是对的,她确实没有追他的打算。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林诗兰深深地感到:她和谭尽不合。

    其实吧,他俩从以前起就不合。

    只有谭子恒在家时,她去找谭子恒,才会见到谭尽。如此寥寥的见面机会,他们也能时不时地斗上嘴。

    谭尽房间在一楼,每次给她开门,他都会来一句:“哟,又来找我哥假学习?”

    林诗兰总也不客气地回击:“是啊。你鞋架的鞋真多,全是假的吧?”

    再次相见,因为遇到相同的怪事成为同伴。他们一时兴奋,忽略了成为同伴的本质。

    结伴是为了两个人一起,解决一个人没法解决的事。

    可是,当两个人想法不同、目标不同,又不合拍,凑在一起能做成什么呢?

    玩?她没有那种心情,也不知道他的好心情从何而来。

    谭尽觉得好玩,林诗兰不觉得,她从没来过花鸟市场,对这里的东西不感兴趣不想了解。他的提议,她看来也一点意义和营养都没有。

    他想逛,他想带她玩,她不想。

    辛苦来这儿的一道与谭尽冒失的行为,让林诗兰憋住的不顺心彻底爆发,痛痛快快地撕下了“同伴”的面具。

    纵使公交卡没了,林诗兰也没去追谭尽。

    她坐在公车站,对着尘土飞扬的大马路,干巴巴地坐着。

    十分钟后,谭尽出现。

    他把她的公交卡还她。

    “你怎么不来找我?”他说。

    她没回答。

    之后,车来了。

    林诗兰坐在靠前的单人座,谭尽坐到了她后面。

    再转一趟车。

    她下车,他跟着下。

    林诗兰半走半跑地赶到公车站。

    开往学校的巴士一来,她便坐上去。

    谭尽没有赶上这班车。

    林诗兰向来不是好脾气好相处的人。

    她没有朋友,上学这么多年,没遇到一个朋友,只上了学。

    同学们背后说她无趣,是只会学习的机器人,她知道。

    但或许,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她考上了顶尖的大学,她妈妈梦寐以求她考上的大学。

    如果不是倒霉,陷在了出不去的雨季,她会过得很完美,完美得像她妈妈千百万次为她幻想过的未来。

    旧日是毫无意义的,无法结束它,便闭着眼睛数着日子让它过去吧。

    规矩的林诗兰,规规矩矩地回到学校。

    她跟老师补了请假条,如往常,认真上课、做笔记,听讲。

    上完半天的课,林诗兰回到家。

    她本以为,上午的事只是插曲,即便后来没在学校看见谭尽,她的状态完全没受影响。直到吕晓蓉回家,她发现,她放学时把她妈交代的复印材料给忘了。

    “得了,复印店关门了,我这材料明早就要用,要知道这样,不叫你弄了。”

    “交代你做一件事都能忘,我早知道指望你,什么也指望不上。”

    楼上楼下不隔音,吕晓蓉骂孩子的声音,邻里都能听得见。

    “哭?你有脸哭吗?哭有用吗?哭完打印店能重新开门是吗?真没用,没用的人最爱哭。”

    “不过说了你两句,就在这儿哭哭啼啼,至于吗?你真让我失望!”

    谭尽呆坐在林诗兰家门口。

    他下午买了樱桃,他拿过来给她吃。

    他不是故意过来偷听她妈妈骂她的。

    谭尽没见过林诗兰哭。

    在门外,他也没有听到她的哭声。

    说实话,他很难想象她哭起来什么样。

    因为,那是林诗兰啊。

    她像那种叠得四四方方的豆腐块棉被,能无数次利落地把自己抖开,又平平整整摆好。

    她冷着脸,总是妥妥帖帖地处理好所有的事情,看上去聪明得体。

    谭尽想起,自己早晨问她:为什么要回去读书?

    以他的角度,读书无聊又痛苦,再回来,上学也没好处,他绝不会想回学校读书。

    可她不一样,她是林诗兰,常年的学校第一名。

    她对学习的懈怠,会被她妈视作背叛。乃至她一个不经意的失误,都足以让她在妈妈那里变成不再完美的小孩。

    她的穿越,什么都带不来,什么都带不走,除了感受。

    林诗兰最害怕也最不愿意,让她的妈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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